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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那蒋宜嘉呢,你就觉得他一定适合你吗?”
“目前看来,他是最适合的一个。”郑滢一面扯被我压皱的领子,一面轻松的说,“我给了他三个月期限,让他考虑清楚 -- 要是想继续和我交往,就先和许文磊分手。”
“目前?那是不是说日后你要是碰到一个更加适合的人,就会把他甩掉?”
“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你还要他… 万一他真和许文磊分了手,你再把他给甩了,不是害得人家两头不着吗?”
“那就不关我的事了。爱情本来就是多变的,我和一个人交往,难道就意味着我必须嫁给他吗?”郑滢懒洋洋的一抬眉毛,“要真是那样的话,我老早已经嫁过不知多少次了。”
“你爱他吗?或者说,你喜欢他吗?”
“废话,我当然爱他,”郑滢做了一个不容置疑的表情,“假如我不爱他,也就根本犯不著那么生气,也犯不著逼着他跟许文磊分手。但是,我这一分钟爱他,未必意味着我下一分钟还爱他。记得柏拉图的那个寓言吗,人生就象捡麦子,你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这一刻捡到的麦子是不是最大的、最好的,可你要是犹豫不决,就可能错过最大的、最好的那一颗,到头来追悔莫及。”
“所以你的哲学就是带上一个篮子,不管大小,统统捡起来再说?”
郑滢投过来一个“孺子可教”的神情,“人家都说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如果不好好利用这次机会,再后悔就晚了。所以我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那些麦子真可怜。” 我想,郑滢上辈子搞不好是秦香莲或者杜十娘,被男人辜负了,这一世来收债。
杜政平打来电话,劈头盖脸的一个问题,“银灰色和黑色,你比较喜欢哪一种颜色?”
我脱口而出,“当然是银灰色。银灰是一种看不厌的颜色。”
“除了看不厌,还有什么别的优点吗?”
“看不厌,难道不就是最大的优点吗?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以后就知道了。” 他神秘兮兮的挂上电话。
中秋节,中国学生会搞了一个聚餐,聚餐结束后还有一个小型舞会。我和郑滢一起去了。郑滢穿一件丝质黑色圆领连衣裙,脖子上一条水钻项链,其它一点装饰品也不用,越发衬出她雪白的皮肤和一张漂亮的脸。这一套行头,她在大学毕业舞会上穿过,简简单单却艳惊四座,连孟庭苇系花的风头也被她抢了许多。
“关璐,还要带什么东西吗?” 郑滢拎着手袋站在门口光彩照人的问我。
“还有你那个捡麦子的大提篮啊。”
郑滢笑得花枝招展,把手袋扔过来打我。
二十四
可惜今天郑滢的运气不太好,她在餐厅门口的磁砖地上狠狠的滑了一下,痛得龇牙咧嘴,虽然并没有什么大碍,舞是铁定跳不成了。
於是我们两个一起坐在角落里看电视,一盘接一盘的吃免费供应的巧克力冰淇淋,郑滢平均吃三口抱怨一声“真没劲”。等我拿了第四盘冰淇淋回来,发现我的位子已经被一个男生占了。那个男生个子很挺拔,却长了一张斯文秀气的脸,正在很有指手划脚和郑滢说着什么。
我和郑滢交换了一下眼光,想知道她是希望我去“救驾”呢还是希望我“闪开”;她在百忙之中居然丢过来一个“快滚”的眼神。麦子一出现,我就失去了价值。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幽怨的一个人吃完了第七盘冰淇淋,正在琢磨回家拉肚子的可能性有几成以及有没有必要补两粒黄连素,郑滢摇曳着身子走过来介绍我和那个男生认识,那个男生在旁边像扶一件宋窑古董花瓶一样郑重其事的拿手指托着她的右臂。她绝对在装模作样。
“这是关璐,化学系的,是我最好最好的好朋友,”郑滢一脸笑容的用英语介绍,“这是Vincent,机电工程系的。”
“你好。我的中国名字叫梁文琛,我会讲一些中文,其实,你们要是讲得慢一点,我也可以听得懂。”那个男生笑起来,一脸阳光灿烂,一边费力的用有点生硬的普通话自我介绍。普通话经他的舌头曲里拐弯一绕,听上去有点好笑,就好像白粥稀饭里浇了一勺奶油。我恍然大悟,难怪他和郑滢说话的时候拼命##被过滤##势,活像在演话剧。
梁文琛用他的明黄色福特小跑车送我们回家,很有绅士风度的看着我们进了公寓大门、上了楼梯才把车开走。
郑滢往沙发上一倒,把高跟鞋踢到一旁,一边揉她的痛脚,一边不无得意的说,“他还叫我们有什么事情随时给他打电话呢。”
我瞪她一眼,“那蒋宜嘉还有必要和许文磊分手吗?”
“桥归桥,路归路。他究竟和不和许文磊分手,到头来还要他自己做决定,我又没有承诺过他什么。”
电话留言机上的红灯在亮,郑滢随手把它打开,“大概是杜政平又来报到了吧。”
传来的居然是许文磊的声音,留言很短,声音也还是细细柔柔的,内容却颇为生猛,“郑滢,那只软脚虾归你了。祝你们幸福。”
我和郑滢大眼瞪小眼,一时间摸不着头脑。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是蒋宜嘉。原来,女才子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了蒋宜嘉和郑滢的关系,抢先他一步,慧剑斩情丝。他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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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从表面上看,郑滢已经取得了她想要的胜利。蒋宜嘉主动又提起了转学的事情,可这次轮到她搭架子了,“我现在心里有点乱,以后再说吧。”
她挂上电话,我们一起玩味着许文磊的那一句“软脚虾”,分析了半天还没有一个定论,我觉得许文磊是确实伤了心决定退出,郑滢却认为她八成另外找到了男朋友,正好借这个机会踢开蒋宜嘉。她说,“你想,假如你爱一个男人爱得要死,会甘心这样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把他让给人家?连张其馨都知道打骚扰电话呢。”唯一的共识是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想,我们从前都小看了女才子,她其实倒是个巾帼英豪,难怪连名字都比蒋宜嘉阳刚几分。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我问郑滢。
“还是先观望一下吧。” 郑滢想了想说。
郑滢“观望”的结果是她和梁文琛越来越接近。这几个星期她已经很少和我一起骑车回家,多半时间都是搭梁文琛的顺风车。所谓“顺风车”,其实往往梁文琛要在我们的助研办公室里等她半天。梁文琛看上去脾气很好,不管郑滢要他等多久,总是安安静静的坐在办公室角落里的一张转椅上看自己的专业书,偶尔有人推门进来,他抬头朝人家微微一笑,然后又接着看他的书。
一个周末,梁文琛在他家里搞了一个小型聚会,郑滢和我都在被邀请之列。要不是亲眼看见,我真不敢相信梁家有那么漂亮的房子。梁文琛的父母都是医生,早年来美国留学,现在已经成为这个城市华人圈子里比较出众的人物,他们礼貌的和我们打了招呼就出去了,把整栋房子留给我们去闹。
郑滢反而矜持起来,不像平常那样叽叽喳喳,只是姿势优美的坐在客厅大理石吧台边一心一意的抿一杯加了柠檬的冰水,脸上却颇有点女主人的神色。梁文琛一边招呼着他的同学朋友们,也时不时回过头去寻找郑滢的目光,找到了,两个人就交换一个会心的微笑。
这一次,在介绍的时候,郑滢已经成了梁文琛“最好的朋友”,每一个听到这个称谓的人都意味深长的多看她两眼。虽然仍然是“妾身未分明” ,照这个趋势,离“女朋友” 应该不会太远了。
回家以后,郑滢才把她的兴奋洋溢开来,“今天我才算是见识了什么叫做生活情调!他们家里那么多陶瓷花瓶里插上干芦苇,真的很高明。哎,你上过洗手间没有?有没有注意到那些肥皂都做成花朵和贝壳的样子,可爱得要命!还有,他们家的抽水马桶都是仿古式样,要伸手拉了冲水的,太别致了!”
“有什么稀奇,你忘了我们大学宿舍厕所整修之前,不都是手拉冲水的吗?”
“那怎么可以同日而语!”
“怎么样?你不会下定了决心要‘嫁入豪门’ 吧?”
二十六
郑滢扬起嘴角XG的笑笑,什么也没说。几个星期后,她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
期中考后一个周末的晚上,郑滢和梁文琛约会去了,我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电话铃每隔二十分钟响一次,都是蒋宜嘉打来的,声音听上去很焦急。我问他有什么事情,他不肯讲,只是叫我等郑滢一回来就关照她回电。
十一点半,郑滢才回来。我立刻叫她给蒋宜嘉打电话,她却淡淡的说,“这么晚了,明天再说吧。”
“你要是不回电,我担保他肯定会再打来的。再说,加州不是比我们这里晚一个小时吗?”
“可我已经跟他说清楚了啊。”
“说清楚什么?”
“今天下午,我给他发了一个电子邮件,说我对他已经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们从此不要再联系了。这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难道有必要再在电话里重复一遍?”
原来如此。
虽然我对蒋宜嘉当初的脚踏两条船颇有点反感,可看着他现在落魄到被一个电子邮件踹开,还是不得不生起一点同情。
我对郑滢说,“就算你想跟他分手,至少也应该和他好好谈一下吧。”
“不必了,‘恋爱’ 才是用来‘好好谈’ 的,既然已经爱不下去,还谈什么?索性干脆一点,对大家都好。”
这时,电话铃又响了,郑滢犹豫一下,还是伸手去接了。
蒋宜嘉似乎很激动,他的声音大到我坐在郑滢旁边半尺开外都能听见。整通电话差不多都是他在讲,最后,他说感恩节要过来亲自问个明白。
“哎哎哎,有没有搞错,你跑过来做什么?!” 郑滢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对方却已经把电话挂了。
郑滢火冒三丈的对着话筒啐了几声,冲回自己房间换衣服去了。
看来,感恩节会有一场好戏可看。
给程明浩的围巾早已织完,淡淡的银灰色,很漂亮,一种怎么看也看不厌的颜色。可我总觉得它还是单调了一些。几天后,我想出一个办法,用红毛线在围巾的一个角上钩出一个小小的方形,像一个图章的样子,里面一个阳文的“关”字。中学的时候曾经附庸风雅学过一阵时间篆刻,没想到,现在还真的用上了。
那个小小的图章在银灰色围巾上简直是画龙点睛,我左右端详着,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我把围巾围到自己脖子上,绕了两圈,那个“关”字正好被压在里面贴在肚子上。假如一个人高我二十五厘米,那应该正好差不多在他胸口的地方。围巾软软的,很暖和,稍微有点扎人,也是让人心里痒痒的、很舒服的那种。我对自己的才华非常满意。
第二天,我把围巾带到学校的邮局里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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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程明浩好像有点不信,“不会吧,我印象中,你们女孩子多半不是喜欢黑就是喜欢白。”
“我就是最最喜欢银灰色。” 我想,等他看到那条围巾,就会相信了。
他很爽快的答应到时候去机场接其馨。在说了再见以后、挂上电话的前一刹那,我说,“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份新年礼物,今天就寄过去 --谢谢你愿意帮忙。”
“给我的?” 他有些惊讶,“是什么?”
“你看见就知道了。” 我匆匆的说了一句“就这样” 然后马上挂上电话,不让他有推让的机会。
我的心还在突突发跳,脑子里却开始想像他展开那条围巾时的神情。我想,他一定也会为这个巧合微笑,然后把围巾绕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一圈,那个小小的“关” 字图章会正好贴在他的胸口上。
我在日历上做了一个记号 --过两个星期,差不多感恩节左右,他应该就可以收到我的礼物了。
郑滢软硬兼施,最终还是没有劝住蒋宜嘉,他已经订了机票,准备趁感恩节来兴师问罪。
我一直等着看那场好戏,万没想到的是,这场戏的女主角,居然轮到我来唱。
感恩节前两天,吃晚饭的时候,郑滢很郑重的说,“关璐,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我知道一定没好事,可是当她说出“帮我接待一下蒋宜嘉” 的时候,我还是差点喷饭,“你怎么想得出来?”
“再帮我一次忙吧,求你了!” 她满脸堆笑,“梁文琛要带我去他家过感恩节。”
大学里,郑滢“大提篮”政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我经常得替她遣散那些败下阵去的麦子们,以至于有时候都觉得自己的命相应该是一块盾,专门帮她挡丘比特之箭。然而,我固然可以心安理得的向一个从男生宿舍跑到女生宿舍楼下站岗的男生宣判“你走吧,她不会见你了” ,对於一个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来讨个说法的人,我还是真心诚意的为她感到理亏。
我不愿意,郑滢好说歹说,最后“叭”的一声拉开冰箱门,指着冷藏箱最上面一格里那瓶香奈儿五号,“这个归你了,怎么样?别说你不喜欢噢。”
我们就此成交。我说,“下不为例。”
“我也希望不会有下次啊,”她一脸幸福,“文琛性格、家世都很不错,对我也很好,我觉得他是个很理想的对象。你知道吗,我到现在才明白,缘分,原来是可遇不可求的。”
狗嘴里吐出象牙来了。
不过,狗嘴到底还是狗嘴,“其实我根本不信蒋宜嘉有多爱我,他无非就是两头不着、心理不平衡。哎,要怪还是怪那个许文磊,早不甩,晚不甩,在这个结骨眼上把他甩掉,顺手把所有的骂名都推给我。算我倒酶。”
二十八
蒋宜嘉要来待三天。郑滢扔下一百大洋的“招待费” 说,“多退少补。”
“喂,那他睡哪里?”
“就睡我们的客厅好了。”
我坚决反对,郑滢无可奈何的叹口气,“我是怕万一让他住在系里哪个同学家,到时候乱讲话。再说,他那种粘粘糊糊的脾气,我看就是让他跟你睡一张床也发生不了什么。”
“瞎说,你没看见电视上的色狼个个都是小白脸?”
郑滢让步,去楼下一家男生那里打了个招呼,说我们感恩节来个“同学” ,到时候需要借宿几天。
临走时,她千叮咛万嘱咐,“稳住他,千万稳住他。尤其在人家面前不要让他瞎说话,到时候客客气气的把他送走就好了。”
那瓶香水也不是太好挣的。
郑滢一直担心蒋宜嘉“瞎说话” ,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他非但不“瞎说话” ,他是根本就“不说话” 。
在艾尔帕索的飞机场没看见郑滢,他并没有如我预期中大惊小怪一番 --可能他已经料到郑滢真的会狠下心不理他、此行不过是来证实一下。然后,他板起俊俏的脸一言不发。
於是我跟他找话说,“你来得真是不巧,郑滢的一个美国同学邀请她去家里过感恩节了。嗯,她本来其实不大想去的,可是呢又觉得机会很难得,可以体会一下美国的风俗文化,对不对?那个同学家住得比较远,在得克萨斯,所以她要去几天,不过,这个感恩节也算一个很传统的美国节日,而且那位同学和她先生都特别热情…”照的是我们早已串好的台词,前后次序可能有点颠倒,但好歹没出什么洋相。蒋宜嘉掀掀眼皮,抿抿嘴、点一下头,表示他听见了,可还是什么话也没说。
我带他去一家中国餐馆吃自助餐。
这是我第一次和蒋宜嘉近距离接触。他的吃相及其秀气,当我抓起麻辣鸡翅膀送进嘴里的时候,他正在专注的用*子细心的把上面的肉挑下来。那副样子让我莫名其妙的想起一个通常用来形容女人的词“宜室宜家”。他对得起自己那个名字。
我这么想着,不由微笑起来。蒋宜嘉正好抬起头看见,不知就里的也挤出一个微笑。
他有一张儒雅的脸,配上开架金丝边眼镜很好看,而且让人觉得他很聪明。郑滢总是爱上那些看上去智商高得在头发尖上冒泡的男人,她或许没想到,这样的男人,心里的弯弯绕通常也比人家多。
蒋宜嘉吃得很慢,我几次忍不住想提醒他这是自助餐,应该尽量把钱吃回来才是,都是话到嘴边咽了回去。我只好自己变本加厉的吃,希望能把两个人的钱一起吃回来,另一方面,也免得去看眼前这个冷冰冰的美男子。
正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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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我立即受宠若惊的凑过去。
蒋宜嘉用差不多半个钟头做了一篇口头记叙文,主要内容围绕他和郑滢认识、交往一直到现在分手的经历,中心思想是我的好朋友是一个始乱终弃的女人。这些情节我大致都知道,但基於同情,还是装出一副耐心聆听的样子,并在恰当的时候插入一两句“对啊” 或者“是吗?” 。
但是,在做总结陈辞的时候,他说了一句万不该说的话,“她要是不想跟我好,就应该早点告诉我。现在倒好,弄得我两头落空。”
这个人最耿耿于怀的,果然是“两头落空” --郑滢真是神机妙算!
我知道让人家“两头落空”是不好,但这种话由一个男人用怨妇般的口气说出来,实在有点可笑。我欣赏那种“打落牙和血吞” 的男人 --至少在女人面前;退一步,被打落了牙、说句“没事”、然后自己跑去看牙医的也可以;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不是像他这样,把嘴里的烂牙当成石榴、一颗颗抠出来摊在桌上数给我看的。
我说,“其实谈恋爱本来就不一定要成功的,就算郑滢觉得和你性格不合想要分手,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啊。我看,说不定就是因为你有‘两头’,还要忙功课,忙实验,忙不过来了,才会一起落空的”,我顺便帮郑滢撒了个谎,“据我所知,她和你交往的时候可是只有 ‘一头’ 噢,现在她这‘一头’ 百分之一百落空,你们两个扯平了。”
蒋宜嘉从镜片后怔怔的看了我一会儿,明白我根本不会站在他那一边,牵着嘴角苦笑一下,安静的吃他面前的食物。
我发现蒋宜嘉虽然吃得慢,却耐力过人,不紧不慢的拿了一盘又一盘。两个小时后,我们不仅把花的钱都吃回来,应该还赚了一些。我付了帐,并慷慨的给了三块钱小费,心中原本替郑滢生起的歉意烟消云散。他们两清了。
蒋宜嘉大概自己也觉得无趣,第二天下午就走了。从机场回来,我松了口气,第一件事是把冰箱里的香奈儿五号从郑滢那一格移到我的那一格。
几天后回来,郑滢回来,一脸春风得意。她这个感恩节过得不错,“他们家的人都对我很客气,很好,我真喜欢那种气氛。”
我作了一个简要的报告,并把一百块钱花剩下的部分还给她。她突然良心发现一样的说,“不知道他以后会怎么样。”
我说,“放心好了,这个人坚强得很。我请他吃饭,他吃完了还知道去拿蛋糕和冰淇淋。我看,他老早就从爱情的阴影里走出来,现在已经开始复元。”
蒋宜嘉复元的速度比我们想像得还快。第二天郑滢一进门,就扬着一张纸像看西洋景一样的要我去看。那上面,是她和蒋宜嘉一天之内的几封电子邮件往来。原来,蒋宜嘉走出阴影以后,开始心疼自己花的三百多块机票钱。他提出要郑滢分担一半。
三十
郑滢一口回绝,说“我又没请你来”;蒋宜嘉据理力争“要不是你,我会跑到那个鬼地方去吗,还累得个半死”;郑滢反戈一击“你跑来我也花了不少钱呢,怎么算”;蒋宜嘉退了一步,说可以考虑扣除郑滢花的部分“招待费”;郑滢提出扣掉一百块钱,蒋宜嘉说钱也不是都花在他身上,比如出去吃饭,其中关璐也有份的呀。最后,两人终於达成一致,郑滢补偿他一百二十块钱。整个过程用电子邮件完成,读上去很有娱乐性。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两个倒是很登对,一搭一挡,讨价还价,把个恋爱谈成了一场闹剧。”
“这种男人,幸亏我没有决定跟他好,否则才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郑滢又好气又好笑,“老实说,最近我心情比较好,所以也就不跟他多计较。否则,要我接受这种‘不平等条约’ ,做梦!”
程明浩打电话来,说我的礼物已经收到。
“那条围巾很好看。”
“是吗?” 我有点心虚 -- 还从来没有人称赞过我织的东西。
“真的很不错。我本来打算给你发电子邮件,后来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谢谢你,” 他很真诚的说,“是你织的吗?”
我心里一直等着他问这个问题,可是,当他真的问了,我却退化成了一只“软脚虾”,“哪里,是我妈织的。其实我本来就有一条,出国前呢她又帮我织了一条。反正我也用不上,所以就想到送给你做新年礼物。你喜欢就好。” 讲到这里,我简直想打自己的嘴。
“那你喜欢什么?” 他突然问。
“什么?” 我一时没听明白。
“我问你喜欢什么,这样,” 他有点不好意思,“我也可以给你买一件新年礼物。”
太不浪漫了。我简直有点生气,“喂,不必这么礼尚往来吧。我送给你一件礼物,可不是期望着你立刻回送我一件的啊。”
“不是这个意思。” 他马上分辨,“我的意思是,我希望送你一份新年礼物,可是又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
还是很不浪漫。
於是我问他,“随便什么都可以说吗?”
“对啊。”
“好,那么 -- 我比较喜欢彩虹。”
“你是说彩虹?”
“对啦,呐,就是下完雨以后挂在天上的那条五颜六色的彩虹。怎么样?有没有本事弄一个来?”
“这个…”他很为难的样子,“难度好像太高了一点。”
我笑起来,“你自己叫我随便说什么都可以的啊。我说了,你办不到,那就是你的问题了。算了算了,跟你开玩笑的!其实,我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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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你们学校的草坪应该也会每天早晚喷水吧?趁着早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你去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一定有一个角度可以看见彩虹。” 程明浩肯定的说,“我就经常看见。”
第二天,我如他所说,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跑到学校的草坪边,“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可是,转来转去,试过了各种角度,还是什么也没看见。
我对他说,“什么嘛,我转得头发晕都没看见。”
他呵呵的笑起来,“是吗?不过不要紧,昨天晚上我已经想出一个办法,送你一道彩虹作新年礼物。”
“噢?”
“你等着吧。”
他会如何送我一道彩虹呢?我期待着。
一转眼,时间很快过去,我考完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门回家,郑滢正在听电话,一看见我,立刻说“哎,你等等啊,她回来了”,一面笑嘻嘻的把听筒塞给我。
是杜政平,今年圣诞节他果然要来看我;而且,来了就不走了 -- 他已经办好手续,下学期就转到我们学校。他托我们帮着找房子。
“你转过来干什么?” 我很惊讶,“难道你觉得我们学校的生物系特别好?”
他并不介意我语气里的讽刺,反而有点得意的样子,“我就一定要学生物吗?告诉你吧,我这次不仅是转学,也是转行。我转过去,是学计算机的。以后,我要全力往 IT 行业发展。”
原来,他在出国前早有这个打算,所以,在大学里就选修了很多计算机方面的课程,到美国后又补上几门课,不仅达到我们学校计算机系研究生的入学要求,还弄到了半额奖学金。
“现在在美国,什么生物啊、化学啊其实都已经是昨日黄花,要找好工作,还是应该去读计算机。关璐,我建议你也快点考虑转方向,女孩子学化学,容易影响皮肤,本来也不太好。” 他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原来,杜政平比我们想得要远。
“我?我对计算机可是只懂 DOS 和 BASIC -- 还是好几年前学的,现在老早忘光了。”
“有我呢,”我几乎能听见他在电话那头拍胸脯的声音,“你就先从基础课开始学起,我不敢保证你究竟能达到多高的水平,功课上弄几个A回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很快帮杜政平找到房子 -- 楼下那两个曾经收容蒋宜嘉的男生当中有一个要结婚搬出去,正好空出一个房间。
郑滢说,“杜政平这一招很厉害。”
“厉害什么?我只是拿他当好朋友看待而已。”
“你不懂。我看过一本书,说很多商家在进驻一个市场的初期阶段都根本不指望盈利,甚至还会赔上一些;但在那个阶段,他们占领了市场份额,日后等时机成熟,就会大大有利可图。杜政平现在做的就是占领你的‘市场份额’,从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三十,四十 …… 一直到百分之一百。你看着好了。”
三十二
“还不快去翻翻箱子,看能不能翻出双套鞋来,杜政平的爱如潮水,已经真的漫过来了! ” 郑滢倒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
她的幸灾乐祸惹恼了我。我飞快的从厨房的一个抽屉里取出个墨绿色的盒子在她面前挥舞,“要我看,某人应该已经占领了你百分之一百的份额,而且,恐怕还是货真价实的吧! ”
这是前一天我找维生素C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因为药的盒子比较奇特,就看了一下说明书,居然是避孕药。在一间只有两个女人的房子里,很容易推断出是谁的。原来,不是每个女人决定和人家“做” 之前,都会像其馨一样去和好朋友商量一番。
郑滢伸出手来抢,“还给我!”
我闪身躲开,“还不快招! 我可一直等着呢。”
“你都知道了,还有什么好招的。”
“哇,那么说是真的啦?这么快?”
郑滢的脸绯红,“人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嘛。” 听上去好像美国出生长大的人在某些方面都急不可耐。
“喂,那他发现你还是处女,有没有吓得跳起来?” 我印象中的美国男人是把二十岁以上的处女视为怪物的。
“当然没有,他很感动。别忘了,他到底还是个中国人。”郑滢脸上的红晕退去,浮出骄傲的神情,“我最喜欢文琛的地方,就是他的性格里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
那个周末,我们买了一箱啤酒,庆祝郑滢告别处女时代。
“痛不痛?” 我很好奇。
“比我想像中的要痛,不过,第二次就好了。”
我提醒她,“我看了你那种药的说明书,好像副作用很多呢。”
“避孕药都这样。哎,从前总觉得女人要生孩子很辛苦,现在才发现,女人要不生孩子,一样很辛苦。将来你就会知道的。”郑滢的口气一下子世故起来,好像我是个少不更事的小孩。
“对了,麻烦你以后把药藏好一点,万一别人跑来看见,多不好。”
她做个鬼脸,“对啊,要是不当心被杜政平看见,误会吃药的是你,心里肯定会‘嗝登’ 一下,然后晚上睡不著觉。”
我白她一眼,“让他去‘嗝登’ 好了,关我什么事。”
圣诞节前两天,我收到旧金山寄来的一个小纸盒。打开来一看,里面是一个很精致的玻璃瓶子,瓶子里装满了一颗颗玲珑剔透的小晶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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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可是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看看闹钟,十一点半,在加州应该是十点半。於是,我索性坐起来给程明浩打电话。
电话接通。我说,“看来上次的题目出得太简单了。”
他笑起来,“喜欢吗?” 他的感冒早已经好了,恢复到那种温厚的声音。
“很好看,谢谢了。海盐是用来干什么的?”
“我想主要是洗澡的吧,所以它又叫做浴盐。”
“那么一瓶能用几次呢?” 我盯着那个不过拳头大小的瓶子,不由开始质疑。
“嗯,这我也不太清楚,从来没用过。你可以试试看。”
“我不要。那么漂亮,用完就没有了。” 我说。
我以为他会说“用完我再送你一瓶”,但他什么也没说,却开始跟我聊天气。我有点失望,随后又释然了,人家也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我在想什么呢?
第二天傍晚,杜政平来了。他开了六百二十二英里,却依旧神采奕奕,坚持要用那辆银灰色的雪佛莱带我们去“兜风”,一路上喋喋不休这辆车性能有多好,买得如何合算。
“这个型号要算是雪佛莱当中最价廉物美的了,你知道为什么,因为它虽然是美国车的壳子,里面的发动机用的却是丰田的科技,所以比一般的美国车要省油,你听这发动机,一点杂音也没有……”对着两个“车盲”,他居然兴致不减,“对了,关璐,其实买车的时候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这辆车,另外一辆是黑色的本田,性能价格比差不多。后来你跟我说银灰色好,我就买了这辆。现在才发现,银灰色的确要比黑色要耐脏得多,这车顶上沾了那么多鸟粪,远看根本看不出来,要是黑车,就太明显了。”
我的“耐看” ,跑到他那里,变成了“耐脏” 。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第一次在美国过新年。郑滢和梁文琛出去了,我和杜政平一起去参加一个新年聚会。
到了十一点半,我说我有点头痛,叫杜政平送我回家。其实,我只是担心万一程明浩打电话来没有人接。
钟敲过十二点,他并没有打电话来。或许,他会在加州时间的十二点打过来吧。於是,我把电话机放在枕头边,拥着被子接着等。到了一点钟,他还是没有打来。枕头边的电话机忧伤的看着我。
我发了一会儿呆。他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呢?拨几个数字,然后说一句“新年快乐”实在花不了多少时间的,却可以完全改变了我的心情,他为什么不知道呢?
我拿起那个小瓶子,揭开盖子,闻了闻那道清香袭人的彩虹,心情又开朗起来,他一定也出去了,还没回家吧,不是每个人都有习惯在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给朋友打电话的啊。虽然他没有给我打电话来,他亲手拼出来的彩虹却实实在在的陪伴着我。
三十四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很后悔,昨天晚上他没有打电话给我,其实我可以打给他的啊。现在呢,想打也没有借口了。
一九九八年初,我们开始思索自己的前程。刚踏上这个国度的时候,大家的心里都被“乘风破浪当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激动塞得满满的;现在才逐渐明白,那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的热身运动而已。
当时,美国所有的高科技公司都在招员工,工资越抬越高,更有很多人凭着公司股票上市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那股迅猛发展的势头加上由“千年虫”问题产生的对电脑行业人员的急需让我们深信,学计算机是一条低投入而高回报的路。好像没有人去想那种情形能持续多久,而千年虫不是蟑螂,不会一窝窝繁殖下去,抓光了怎么办;也没有人料到才不过几年之间,这个行业的紫气红尘就烟消云散。
在这种风气之下,学校里所有懂ABC的人都在钻天打洞的学计算机以及所有和计算机相关的学科,工学院的学生个个威风八面。
我和郑滢一起偷偷的注了两门计算机基础课 –C++和数据结构。所谓“偷偷的”,就是不告诉我们的导师。其实,那不过是掩耳盗铃,因为每个导师都可以去查自己学生注的全部课程。
汤姆.汉克斯没有挑明,只是一次在实验室里遇见我,意味深长的说了句“你这个学期好像很忙啊”;郑滢的导师亨特却硬生生的逼着她退掉了数据结构课,理由是那和化学毫无关系,会影响助研工作,而“我们拿了学校的钱,就是要出成果的” 。郑滢恨得咬牙切齿。
那个学期,很多学生放弃了原来的专业转去计算机系,这种现象在外国学生云集的化学系相当严重,以致系里觉得应该有所举措。首当其冲跳出来立马横刀的,又是亨特。
亨特家里从祖父辈一直到他自己的儿女,统统是搞化学的,可谓一门忠烈。他把全系研究生召集一堂,对着满满一会议室准博士、准硕士们声情并茂的把自己家庭和化学的缘分一路回顾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每说三句话当中插一句“化学是一门伟大的科学”,同时酸溜溜的说所谓计算机根本就算不上什么“科学” ,充其量只是一种技能,而学计算机的人,再有本事,不过是高级工人而已,永远不可能成为“科学家”。
亨特情绪高昂,谈起系里那些居然放弃做“科学家”而甘心沦为“工人”的学生,更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我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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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亨特那一番语重心长的成果是让我和郑滢都铁了心向计算机系进攻。
大概因为春季学期申请人比较少的缘故,事情进展得异常顺利。一个多月以后,我拿到了##被过滤##,可是没有奖学金;郑滢的申请交得晚一点,虽然还没拿到正式的通知书,但也差不多了。
汤姆.汉克斯听完我的转学打算,并没有大惊小怪,还很有风度的说了句“祝你在这个新的领域好运”。我趁机提出是否可以留在他手下继续做一段时间助研,因为我知道他最近刚拿到一笔科研基金,打算多招两个学生帮着干活,而我在工作上一向还是很认真的。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用电影里阿甘说“生活是一盒巧克力”一样慢的速度说他个人倒是没有问题,就是想在亨特那里备个份,因为这位副主任最近一见到系里的教授就嗷嗷乱叫,说大家要联合起来、杜绝拿着化学系的奖学金去学计算机的“可耻行径”。他说,“别担心,我会和他解释这是个特殊情况。”
我的心一下子凉到了底,还备什么份,这种话题跑到亨特那里绝对是“杀无赦”的。我开始怀疑他可能根本就不同意,又不愿得罪我,於是借刀杀人。
我对郑滢说,“看着吧,下次开会,你的导师八成会点我的名。”
郑滢说,“等计算机系录取我,我拍拍屁股就走,什么奖学金,没有就没有好了。” 不知是不是受了梁文琛的影响,她的口气越来越大。
周末,杜政平带我去超市买菜。他转学过来,给我带来两个好处:一,我不用再跟着郑滢和梁文琛去超市当灯泡;二,他可以帮我做计算机作业。
走过玩具部门,我无意中看见一只毛绒小熊,黄黄的毛,脖子上系了条淡蓝的丝带,四只爪子摊开好像等人家拥抱的样子。我突然发现,小熊的神态居然有点像程明浩。看看价钱,要九块九毛五分。
我把小熊放在购物车里绕着超市转了一圈,还是下不了决心买。
到付款的时候,杜政平问我怎么又把它放回去,我说,“太贵了。”
走到停车场,他突然说“你等我一下” ,然后就蹬蹬蹬的跑了回去。等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抱着那只小熊。
“干什么啊?”
他把小熊递到我面前,“送给你,生日快乐。”
“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
“那应该送给你自己啊。”
“‘送给你’ 是对你说的,‘生日快乐’ 呢, 是对我自己说的。能让你高兴,就是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了。” 他有点孩子气的笑起来,露出左边脸颊上的一个酒涡。
我突然间毫无理由的开始生气,狠狠的把那只小熊推还给他,“你留着吧,我不要。” 然后自顾自推着车子往前走。
他干什么不好,偏偏要去买一只长得很像程明浩的小熊送给我,而且以为能让我高兴?
三十六
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杜政平的车开起来的确没有一点杂音,可是这个时候,我却宁可它是一部拖拉机。
杜政平大概也觉得尴尬,打开CD机,传来的却是一首非常不应景的歌 --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
……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
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一点点迟疑
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
我不由朝后视镜看去,正好碰到他的眼光。他好像并不害怕看我的眼睛嘛,我立刻弹回一个白眼,他险些闯了个红灯。
杜政平清清嗓子,开始没话找话说,“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我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听了十几秒钟才分清哪个是张信哲,哪个是刘嘉玲?”
“你跟我讲过了。”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那是在来美国的飞机上,而且,他讲完没多久,就*在我的肩膀上甜蜜的睡着了。
“我讲过了啊?噢。” 他闭嘴,坚持到那首歌结束,立刻关上CD 机,调到一个热热闹闹的乡村音乐台。
我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十分沮丧。其实我并不想跟他发脾气的,我一点理由也没有,然而,就是因为一点理由也没有,现在,连说句“对不起” 的脸也拉不下来。我只能把脾气发到底。
到了公寓楼下,我拎了自己的东西就要上楼,他叫住我,“这两桶矿泉水你拿去喝吧,不要再喝实验室里的蒸馏水了。”
我摇摇头,“谢谢你,我不要。”
上楼梯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因为,有人从后面盯着我看,我的左背会发热,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没有回头。
就是那天晚上,我有点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真的爱上了程明浩。如果我不爱他,就根本不会对杜政平无端发火;因为爱他,所以,才会下意识的要把杜政平吓跑。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的帮他去铲除情敌。
我拨了程明浩的电话,可是,他不在家。我很难过,我刚刚帮你把情敌赶走,你却跑到哪里去了呢?
星期一,汤姆.汉克斯告诉我,他可以再给我两个学期的助研。这个消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奇怪亨特怎么居然放着如此大好机会没有从中作梗。
过了好几天,我才从系里一个消息灵通而八卦的同学那里打听到,原来,汤姆.汉克斯的确是找了亨特“备份”,谁知亨特像骂学生一样把他给臭骂了一顿,顺便奉送一顶大帽子,说他是在拆系里的墙角,这下彻底把他惹毛了 -- 我怎么带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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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化学系的小道消息传播渠道异常发达,不出一天,亨特的壮举已经几乎人尽皆知。
郑滢憋着一肚气回来,刚关上门,就开始破口大骂,一口一个“他*的”。她虽然熟谙美国俚语里二十多种骂人的方式,真的动了气,用的还是咱们的国骂。
骂完了,她扑倒在床上挥动拳头用力的捶枕头。这是我们学生时代自创的“减压法”,看什么人不爽,就把枕头当成那个假想敌,恶揍一顿,心里立刻好受许多。
郑滢最近很不如意,和梁文琛之间已经烽烟不断,现在又跑出来这么一件事,无异于雪上加霜。
当初和梁文琛开始的时候,她曾经说过最欣赏他身上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但她忘记了,梁文琛既然可以综合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那么也一样可以汇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毛病。
先来报到的是美国人的毛病,去年过圣诞节,他们合买了一瓶红酒送给梁文琛的父母,当时是梁文琛付的钱,过了几天,他居然一本正经的伸手向郑滢要,弄得郑滢生气到拿了药房的发票要他掏一半避孕药的钱;每次出去吃饭购物都是AA制;有一次郑滢偶尔碰了他那一架当成宝贝的CD,他居然大动肝火。随后是中国男人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要是在学校里看见郑滢和哪个男生说话或者一起走路,必然要“关心”一下,而他自己却在圣诞舞会上嘻嘻哈哈的亲别的女孩,亲完了对郑滢说那是“法国式亲吻” ,出乎礼而非出乎情。
几天以后,郑滢很晚才回来。她爬到我的床上,把一个随身听耳塞放进我的耳朵。大学时,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她常常会从上铺爬下来和我挤一个被窝,然后我们每人一个耳塞听那个非常搞笑的午夜性教育节目或是张信哲的歌。
“反正就我们两个人,你放出来好了。” 我说。
“不要,这样感觉比较好。” 她把毛茸茸的卷发*在我的肩膀上。
我们一起听“爱如潮水” 。听到一半,她拔下我的耳塞,说,“我和他分手了。”
“为什么?”
“我跟他说我打算申请别的学校念计算机,他二话不说就反对,说要是分在两地,还谈什么恋爱;还怀疑我是不是在那边另外有男朋友。真好笑,亨特天天给我小鞋穿,我在这里都快待不下去了,他竟然还会这样想,而且只从他自己的利益出发,这种恋爱还有谈的价值吗?”
她笑笑,“刚才分手的时候,他还说爱我。其实,我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爱我,却不能容忍他爱我,而又让我受委屈。”
又过了一会儿,她问,“但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关璐,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我拉拉她的手,“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一定是对的。”
她笑了,“你真好。”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和郑滢可以做一生一世的好朋友。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月经周期一样,而是我们在嘻笑怒骂的外表下,都拥有一颗倔强而脆弱的心。
三十八
张其馨听到郑滢计划转学到旧金山去的消息,高兴得在电话那头鼓起掌来,“太好了,太好了-- 这下我可有伴了!” 她已经在新学校里安顿下来,听上去情绪改善了很多。
“好什么呀,我是被那个变态导师活生生逼得没办法才出此下策。”郑滢无精打彩。她选择去旧金山有两个原因:一,那里附近就是硅谷,将来比较容易找工作;二,和梁文琛分手后,郑滢吸取教训、调整了##被过滤##人的标准,决定稳扎稳打,“以后我要找一个百分之百纯种的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最好是吃过一些苦,然后自己奋斗出一番事业的那一种”,秉着这个新原则,我们在美国地图上巡视一番,然后不约而同的盯住了北加州的那个城市。那里云集了高科技行业的精英,条件优秀的男人一抓一把。
“是程明浩去机场接你的吧?” 我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明知故问。
“对啊。”
“其馨,快讲讲程明浩吧,关璐很想听呢。” 郑滢来劲了。
“程明浩…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嘛,噢,对了,他开的车好破啊!怎么,关璐真的看上他了?”最后一句话里的“他” 字像拉面一样被甩到空中转了两个圈才放下来,那语气和说“怎么,关璐真的发昏了?” 差不多。
我正要说“瞎说” ,郑滢已经接上话岔,“爱情是不可理喻的。”
“可是,他开的车好破啊!”其馨把自己刚刚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
郑滢有点不耐烦,“小姐,我们知道他开的车很破,能不能麻烦你讲点别的?”
“这还不够吗?” 其馨把声音调高一度,“人家都说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两样东西 --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而且,车的档次应该是和女人成正比的。难道你觉得关璐像一辆开起来窗子咣咣响、门都关不拢的八四年道奇车吗?我不是在夸张,你们知道他那辆车像什么,呐,就像‘秋天的童话’ 里面周润发开的那辆老爷车。现在听明白了吧?” 其馨不大评论男人,一旦评论起来往往“语不惊人死不休” 。
“那田振峰的车是不是和那个长得不好看又戴副眼镜的女人成正比呢?” 我一赌气,话也变得刻薄起来。
“你,你竟然为了他… ” 其馨被我噎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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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干什么啊?” 我看看那只小熊,问他。
他不紧不慢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发票,“还能干什么,拿去退掉啊。你见过哪个男人抱着玩具熊睡觉吗?”
路上,我抱着那个小熊,捏捏它的耳朵、捏捏它的鼻子、再挠挠它的胳肢窝,越看越觉得它的神态像程明浩 --憨厚而纯真;,於是又开始舍不得。
快到超市了,我对杜政平说,“其实,买都买了,我看也用不着退了吧。”
杜政平脸上的一本正经刹那间换成了一副嘻皮笑脸,“呵呵,我就知道你舍不得。”
“不过,我要给你钱。” 我从皮夹里取出十块钱放在挡板上。
他有点为难的看着我。我说,“拿着吧。别忘了,现在你只有半额奖学金,经济上肯定比较困难。我这是在为你着想。”
他“扑哧” 一声笑出来,“小姐,多谢你为我着想。”
“不过,我要跟你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
“就是,我们 -- 我是说你和我,只是朋友,没有什么别的。”
“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别的啊。”
“我是说,你不可以胡思乱想。”
杜政平居然比我还理直气壮,“我从来就没有胡思乱想嘛。我什么时候胡思乱想了?没有啊,我一直就把你当成朋友的,嗯,当然,是比较好的朋友,不过,还是朋友,对不对?我这个人对朋友向来是两肋插刀的,这个你去问问我以前同学好了,当然,有时候可能是过分热心了一点,可是你想,在家*父母,出门*朋友啊,何况我们都在异国他乡,当然要相互关照啦 ……”
杜政平是个聪明人,他可以巧妙的化解尴尬而不伤任何人的体面,包括他自己的。我们之间又恢复了以前的那种自然而融洽的气氛。
那天,他开始教我开车。我一开头不敢碰方向盘,担心“要是我撞上什么东西怎么办”。他说“不要紧,我会提醒你,就算真要有什么情况,我还可以拉手闸。”
即使他振振有辞,我们还是心照不宣。我知道他依然喜欢我,喜欢到愿意配合我去装傻。想到这里,我不由有点难过。
郑滢被旧金山一所三流大学的计算机系录取读研究生,秋季入学,没有一分钱奖学金。她把自己所有的钱加起来算一算,差不多刚好够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苦笑着对我说,“关璐,我是背水一战了。”
“对不起,这次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我总是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间接连累了她。
“不关你的事,亨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她的语调又欢快起来,“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运气好,跑到那边一下子捞到个好男人,那样的话,还真要感谢亨特呢。” 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
“还有,我建议你努力一点,尽快拿到计算机系的奖学金。现在我们两个的导师是在‘别苗头’,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将来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看,汤姆.汉克斯不是亨特的对手,万一一个学期过去,他迫于压力不得不停止给你的助研,你又没有拿到计算机系的奖学金,就相当被动了。” 郑滢推心置腹的说。
我点点头,打开冰箱,把那瓶香奈儿五号放回郑滢的那一格,“还给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你要捞男人,这个肯定用得上。”
四十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的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汤姆.汉克斯分配的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得不可开交;尤其是那门数据结构,教授是一个刚毕业的博士,原来主修人工智能,不知是为了对得起学校里付他的这份薪水还是要卖弄学问,总是布置一些莫名其妙的项目下来让我们做,以致到了下半学期,几乎所有的项目都是杜政平帮我做的。好在正式考试比较简单,加上有考古题可背,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
杜政平很是得意,“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可是,我觉得好像没学到什么东西啊。” 我有点泄气。
“不要紧,以现在的形势,只要懂一点计算机就不愁找不到工作。所以,当务之急不是学得好,是赶快拿个学位毕业,等找到了工作,该补什么补什么。否则,到时候位子被人家占了,你学再多东西也没用。” 杜政平好像永远知道该干什么。
其馨偶尔打电话来聊天,讲讲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和新认识的人,却再不评论程明浩。我相信她还在为那次我讽刺田振峰耿耿于怀。这样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还在她的“寒窑”时代,有一次我在她面前随便骂了田振峰几句,她竟然真的拉下脸来,“你说我不要紧,可是,你不可以这样说田振峰。” 以后好几个星期不拿正眼看我。
其馨在感情上有她自己的一套。虽然她已经绝口不提往事,我还是有种感觉,她好像并没有真正的忘记那个负心的人。我想,大概每次轮到变天,她的右手小拇指微微发酸的时候,心也一定在隐隐作痛。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某一天,他用电子邮件给我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的注解是“渔人码头:彩虹的颜色” 。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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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暑假了,郑滢忙着利用夏季学期多修计算机课程,为转学做准备;其馨回国去探亲了,田振峰虽然和她早已分手,却还好意思拜托她帮自己往家里带东西,理由是他们两个家住的比较近,而她,居然同意了。郑滢知道后,气得直骂其馨没出息,“田振峰就是吃定她软弱才敢这么欺负人。”
我倒觉得田振峰并不是吃定其馨软弱,而是吃定她余情未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天天刮胡子的缘故,男人的脸皮好像的确比较厚一点。
临出发去旧金山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首歌“如果你要去旧金山,请别忘记带上些花”。於是,我跑到一家超市,问店员“你们这里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挑了半天,最后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那么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我一眼喜欢上这盆花,便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 --他曾经送给我一条不会消逝的彩虹,那么,我要还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得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细心的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竟然异常亲切,亲切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就是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变得温暖起来。
我并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会议开到第三天,汤姆.汉克斯给我一个下午时间自由活动。我穿上那双五公分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於是我就在那里给他家里打了个电话。
程明浩好像又在伤风,嗡着鼻子,声音里却满是惊喜,“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
我问,“你不要紧吧?”
“稍微有点感冒,没关系。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就来。” 他干脆的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 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我的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吸引了,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那是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个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其馨织的,我的直觉不会错。可是,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呢?我的心突然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才能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那另外一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质疑。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原来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 ,却为什么从来没有想到他会去爱上别人呢?
四十二
刹那之间,我的脑子里像电脑黑屏,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唯一剩下的一个念头是‘赶快走’。我知道自己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的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的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的往前走。期待已久的会面,竟然会这样收场,简直像那些蹩脚狗屎连续剧里的情节。还是,人生根本就是一出拉长了的狗屎连续剧?
走过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那种感觉就像在大冷天被浸在冰水里,最初的一段时间全身麻木,等过了那个阶段,每一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於是我心不在焉的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 二字就热情的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可是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像是深秋。我瞪着偏僻荒凉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真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了一家便利店,但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那些我宁肯饿死也不吃的垃圾食品,唯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於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的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又回到凉风嗖嗖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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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 他的声音有点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
“我马上就来,” 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的是同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其馨?
其馨和田振峰分手的时候,我曾经用“秋天的童话”里的故事安慰过她,说“钟楚红被陈百强甩掉后不是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她自己也曾经用电影里周润发那辆破车比喻过程明浩的车,难道这些都是冥冥中的暗示?不错,我一直希望其馨能找到一个感情的新出口,可是,她为什么偏偏要暗渡陈仓来抢我的周润发呢?而且,她居然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唯一的感情。
用田忌赛马来比喻,其馨的下等马--顶多中等马已经轻而易举的战胜了我的上等马。
程明浩的车来了,的确破破旧旧,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一年过去,他一点也没变。上车后,我注意到车门关得严严实实。
“你把车门修好了?”
“嗯,前不久才修好,” 他带着鼻音回答,“唉,你怎么知道这车门以前是坏的?”
“其馨告诉我的。”我假装不经意的回答,一面从眼角注意他的神态。他的神态彻底粉碎了我最后一点侥幸心理,一提起其馨,他的脸上立刻浮上一种幸福的表情,在阴沉的天空下,像阳光一样。
“难怪,我就知道其馨不喜欢这辆车。她还说过,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有两样东西,他开的车和他的女朋友,她做我的女朋友,底线是我必须把这辆车的车门修好。所以,我就去把车门修好了。”程明浩一边开车一边对我展开一个灿烂的笑容。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笑得这么开心。我没想到其馨居然会把她的“车=女人” 的刻薄理论当面跟程明浩讲,而他竟然一点也不生气。
或许,当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即使那个女人一路骂遍他八代祖宗,也会有足够的胸怀去纵容。
我无话可说,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
“尝尝看吧,很好吃的,其馨最喜欢吃了。” 我摇摇头 --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用呢?
过去的一年里,我曾经千百次的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的接触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想办法讨好她,让她高兴,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谈起她的时候露出幸福的笑容。
我突然觉得有点滑稽,原来,在其馨面前,程明浩变成了杜政平。
原来,过去一年里的所有期待和揣测,统统是我的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
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并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的话,他唯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呢?
四十四
到了金门大桥下面,下车前,程明浩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由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温暖过,现在,安静的躺在我的手中。
我不想穿,可是,一打开车门,就立刻打了个哆嗦,一阵阵冷风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於是,我不得不把它穿上。
金门大桥并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盘踞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
我和程明浩并排在桥上走,他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而形成的壮丽景观;而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什么意义。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引得我脚下的桥面和手握住的红色栏杆一阵阵微颤。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一天把桥震塌掉?”
程明浩笑着说,“怎么可能?旧金山经历过这么多次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有点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那么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的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 --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原来,海盐是很便宜的。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让我来付,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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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程明浩在一个路口指给我看一段蜿蜒盘旋、在一个街区内打了八九个弯的路,路两边种满了缤纷的鲜花,“这条朗巴德街由於坡度太大,不得不造成 Z 字型,被称为‘世界上最弯曲的路’ 。想下去走一走吗?”
我毫不犹豫的摇头 --一天之内,我已经经历了足够的曲曲折折,他还要带我去走一条世界上最弯曲的路。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是不是作了什么孽。
於是我们继续向前。程明浩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微笑起来,“对了,你那个同学,叫郑滢吧,她现在还觉得美国没有蚊子吗?”
我跟着笑起来,“什么呀,她到美国第一天晚上就被蚊子盯了好几个大包。不过,郑滢还是对你耿耿于怀,因为你曾经让她很没面子。” 郑滢要是知道我这么爽快的把她出卖了,一定会拖出自己衣柜里最贵的衣服,对着它赌咒发誓以后再不理我。
“那天,我并不是存心想扫她的面子,只觉得许文磊很尴尬,想帮着解围而已。”程明浩一定不会想到,对於郑滢,这已经是两场恋爱以前的事情了。
讲完郑滢,话题落到杜政平身上,“杜政平最近好吗?他上次打电话来说转到你们学校去了。”
“他 --挺好。”这个时候,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很好,“杜政平这个人很不错,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住一层楼,他的人缘最好了…… ” 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的说,“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现在居然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到了酒店门口,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於是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他有点诧异,“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我像做错了事一样急于否认,“只是,有那么一首歌里面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太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的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左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於他的目光。可是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本正经的看科技文献,我则全神贯注的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里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从脸上消失。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一进门,就兴高采烈的领我去看厨房里一个盆中的几条鲤鱼,“我今天早上去钓鱼了,成绩还可以吧?”
我点点头,还他一个微笑。他说,“你先坐一会儿,我去把钓杆还掉。”
我发了一会儿呆,决定找点事情做,於是,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没想到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 的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真的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敢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那条鲤鱼旁边劈哩啪拉的掉眼泪。
四十六
“你怎么了?” 杜政平立刻冲上来抢过我手里的菜刀,一面抓过我的手看有没有受伤。
我挣脱他的手,去擦脸上的眼泪,但不知怎么搞的,眼睛就像出了故障的水龙头,泪水只是一个劲的往外涌。我索性不管三七二十一、嚎啕大哭起来。
“喂,到底发生什么事?求求你说句话好不好?” 杜政平着急的摇着我的肩膀。
“那条鱼,它打我……”半天,我终於挤出这样一句话。话一出口,我自己都意识到它有多么可笑;然而,这千真万确就是此刻唯一说得出口的理由。
“这……不会吧?” 杜政平看看地上那条鱼,再看看我,大约估摸到我和鱼之间力量悬殊,脸上很是费解的表情。
“真的呀,它刚才真的打我, 你不相信就算了……” 我又哭起来。
“行行行,我当然相信你啦,”杜政平一脸的立场坚定,“我明白了,这鱼肯定是在垂死挣扎。算了算了,原谅它,人家就快死了嘛。要不,我现在就让它死,帮你报仇好不好?你是希望我把它斩首、腰斩、##被过滤##、还是大卸八块?还不解恨的话,干脆我们把它凌迟处死怎么样?”杜政平从地上拣起那条鱼,放在手里掂着,“别的不敢说,杀鱼我还是很在行的。以前放假的时候到我爸餐馆帮忙,我爸老是二话不说叫我去杀鱼,因为这个活又脏又累,他是想借此表现自己家教严明,弄得我有苦说不出。不过,你猜猜那些跑堂的小姐叫我什么?嘿嘿,她们叫我‘少东家’,叫得一个比一个甜,我听了心里不要太舒服噢 ……”
杜政平越想哄我开心,我只是觉得更加难过,积压许久的委屈从汹涌而来,化成更多的泪水,把我的心搅得一塌糊涂。
我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杜政平这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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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用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捏着条脏兮兮的死鱼,脸上的表情好像是你想要强*他一样” 。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 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三个人一起吃晚饭,杜政平目光炯炯的盯着我看,我一个劲的回避他的眼光,同时感到越来越心烦意乱。
当盘子里的鱼变成一堆骨头的时候,我开始后悔 -- 我怎么会那样失态呢?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於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的下楼去了。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大好。”我本来想说“对不起,今天下午失态了”,可是那样的话,我势必要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失态。而我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
“没关系。” 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於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
我如释重负的放下话筒。和杜政平在一起,好像时不时做干一些会让我后悔而又难以解释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的说,“麻烦你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个晚上的七十五支光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 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於,我问她,“我今天下午是不是很失态?”
她咯咯的笑起来,“还好。不过,你看上去很饥渴。”
“那你怎么不问为什么?”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招,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於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抢啊!”郑滢好像条件反射一样。看来,恋爱的挫折并没有削减她的霸气。
我摇摇头,“他很喜欢那个女孩子。” 伴随着这句话涌上心头的,是一种很苦涩的感觉。
“那又怎么样?”
“那个女孩子是张其馨。” 我咬咬嘴唇,“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虽然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可以想见她两只眼睛已经瞪成了铜铃。
然后,她终於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我真搞不懂,你和张其馨为什么总是拿着破烂当宝贝,而且,盯上的往往还是同一堆破烂!”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样,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大看得惯他。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把程明浩让给她好了。”
“程明浩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真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其馨唯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势是她有一米##被过滤##,比我高了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再说,程明浩自己已经有那么高了,需要在乎女朋友的个头吗?
四十八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可是非常重要的。”
“你是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了?” 我很不服气的摇着她的肩膀。
“放手,” 她转回来,“你是温柔,温柔到摆出那么一副晚娘面孔给杜政平看。也就是他有那么好的涵养,换了我,老早不理你。”
“他又帮你弄到哪门课的考古题了?” 我知道杜政平向来把郑滢的马屁拍得很到家。
“杜政平帮我弄来再多考古题,也比不上亲自操刀帮你做作业所花心思的十分之一。他帮你做的那些程序,不要说代码,连里面的文档里都写得漂漂亮亮,实在是用心良苦。我估计你从来没仔细看过吧?人家现在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了,遇人不淑啊!”郑滢把那么两个南辕北辙的成语揉在一起,好像还觉得力度不够,於是加上一句,“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气结,转过身去。
过了一会儿,她推推我,“其实,杜政平这个人蛮不错的。”
我不理她。她自顾自接着往下说,“倒也不是说他条件就一定好到哪里去。不过,你以前不是说过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希望有个男人陪你死吗?我觉得他就是那样一个人,而且,死多惨都心甘情愿。”
我还是不理她。她有点生气了,“那你说,你今天下午扑到他胳肢窝里去干什么?始乱终弃。”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四个字从郑滢嘴里讲出来,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大概是当时情绪特别差吧……你知道,有时候,心里很难过,是需要有人抱一抱的啊。”
“那你有没有一点爱他呢?或者说,你抱着他的时候,心里有没有那么一点特殊的感觉呢?”
我回答不出来。那一个刹那,我突然明白,下午的那个拥抱并非出於爱情,而只是当时的我实在太需要一个怀抱,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如此后悔,才会对杜政平恶声恶气,因为我知道他对我好,而我却根本没有办法去回报他。所以我只能赶他走。
我沉默了。郑滢没有说错,我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杜政平真倒酶。
黑暗中,郑滢的夜光闹钟上面的秒针从5走到了20。她叹口气,“Bingo,小杜哥哥没戏唱了。女人在十五秒钟之内还没有办法回答一个问题,那答案就是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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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了出来,大致意思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莫名其妙的结巴起来,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
杜政平的脸色开始严肃起来。
我一赌气便开始口不择言,“反正,我的意思你应该懂的啦,就是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之间…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我向来只当你是普通朋友,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麻烦你帮我做作业,也请你不要对我有什么期望。你知道吗,你现在这样,给我带来很大的心理负担,让我很烦恼…… ”
杜政平目不转睛的盯着我,脸上越来越严肃。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等他骂我没良心,反正迟早要骂,迟骂不如早骂。结果,他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个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 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不说,这算是什么态度?
我叫他的名字,他好像没听见,自顾自往前走。他居然还跟我摆酷,这个男人,太气人了!
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和杜政平见了面谁也不理谁。刚开始的几天还好,后来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没有人帮忙做作业还是小事,明明住在楼上楼下却形同陌路,实在有点尴尬。
但我是绝对不会主动跟他打招呼的,谁叫他跟我摆酷?
这种情形持续到某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系里的机房上一门实验课,九点半下课。通常,杜政平会很“凑巧” 的在系里有什么事情要留到那么晚,然后带我回家。我们闹翻以后,他就再也不“顺路” 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真的开始怀念那些“凑巧”,因为从九点钟就开始下雨,一直到下课都还一点没有减小的趋势。
我坐在电脑前,时不时看一眼窗外,心里盘算着就这样跑回去会淋到什么程度。
突然,我发现有人站在我身后,转过头一看,是杜政平。
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握成拳头,朝我咧开嘴笑笑,眼睛却瞄着天花板上的电灯,“我正好路过,顺便问问你要不要搭车。” 然后又立刻加上一句声明,“你不要就算了,反正我是顺路。”
回想起来,我应该就是从那一个时刻开始有点喜欢杜政平的吧。因为,他真的很可爱。
那天搭他的车回家,他问我,“你真的只当我是普通朋友?”
我说,“嗯。”
他点点头,“知道了。”
我以为他会问我为什么,结果他没问,却转到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你最近是不是比较辛苦?”
“还可以,就是有一门课连着测验,作业也特别多。你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我注意到你脸上长出了好几颗青春痘。” 他转过头来有点调皮的笑了笑。
五十
好啊,刚刚恢复友好邦交,他就来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概,大概是比较辛苦吧。”我下意识的去摸摸脸,不错,脸上一字排开几颗青春痘,最大的是那颗从加州带回来的“纪念品”。已经几个星期了,不知怎么,它总也不肯好。
走到公寓楼门口,我正要上楼,杜政平叫住我“等一下”,然后跑回自己家。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样东西。我仔细一看,是一支已经挤了一半的芳草牙膏。
“试试用这个洗脸,治青春痘很有用的,”他看我一脸将信将疑,又说,“你不要小看这个芳草牙膏,这是我一个学长教我的独门秘方,每天早一次、晚一次用它洗脸,效果可好了。刚来美国的时候我也长过好多青春痘,就是用这个洗掉的。你看我现在,是不是皮光肉滑、吹弹欲破?” 他说着说着得意起来,还把脸凑过来让我“鉴赏” 。
“唉呀,毛孔粗得像河马,还‘吹弹欲破’,恶心死了! ” 我被他逗得笑起来。
回到家,过了一会儿,他打来电话,“感觉怎么样?”
“我还没洗脸呢。放心,我今天晚上一定把你那个宝贝牙膏抹在脸上,好不好?”
“嗯,其实,我是想跟你说…….”他停顿一下,然后像背书一样的一口气把话统统倒出来,“我知道这样说大概又会讨骂,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并不打算放弃。我,等你。” 然后,在我有机会作出任何反应之前把电话挂了 -- 果真很怕挨骂。
我坐在床上对着电话机发呆。这个人究竟喜欢我什么地方呢?我又不高,又不温柔,又喜欢乱发脾气,他何以屡败屡战?费解之余,我心里居然隐隐的有点高兴起来--从他今天晚上出现在机房的那一刻,我就觉得他还喜欢我。现在看来,他果真还喜欢我。我曾经由于这个原因对他发脾气,然而现在,却开始觉得有点高兴。
我把芳草牙膏抹在脸上,慢慢的用两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揉开,一种很清凉的感觉透过皮肤一直渗进去,非常舒服。假如杜政平没有吹牛,这应该可以治好我脸上的痘痘。那么,我心里的痘痘,是不是也应该痊愈了呢?
他,在等我;我,还在等什么呢?
八月中旬,收到了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她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行是“P.S. 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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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其馨那一句“对不起” 竟然把我的眼泪都逼了出来。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我冷冷的说。
“我知道你也喜欢程明浩。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一定在心里骂我夺人所爱,对不
对?” 其馨淡淡的用一句话概括了整件事情。
刚才拿起电话的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一千一万句话可以拿来骂她,不吐不快;可是真的说
穿了,却突然发现已经无话可说。木已成舟,我还想怎么样?
那个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其馨倒是一点也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 ,可
是,她究竟“爱” 不“爱” 呢?
我问她,“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一个字一个字的问她第三遍,“你为什么
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的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的那头,她的心里也不会好受。
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
璐,我告诉你,我是爱他的。”
我抱着话筒流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
要去自讨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其馨,结果却只是更加严重的伤害了我自己。她有程明浩爱
她,而我没有。
好像是应该放手了。
一九九八年的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想不出别的什么事情做,电视节
目又非常无聊,便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远处
树上用彩色灯泡扎成的大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艳丽。那时候,
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
“你觉不觉得这里的星星好像特别亮?” 我问杜政平。
“嗯,我一来就注意到了。我想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 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就唱张信哲
的好了。”
“好啊,你起个头。张信哲的歌,我差不多都会唱。”
於是,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 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 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 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 才进心里 却已然离去
……
唱完,他问我,“你喜欢这首歌吗?”
我点点头,“说来好笑,本来并没有怎么注意它,后来是大学毕业的时候,有人匿名在学
校广播电台为我点这首歌,才发现它好听的。不过,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谁点的。”
他抓抓头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假如我告诉你说是我点的,你会不会觉得很可笑?”
我的眼睛立刻瞪大了,“不会吧?”
五十二
“其实是这样的,” 他喝了一口啤酒,“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寝室里有个人心血来潮,说哥们都来浪漫一把,每个人到学校广播台去点一次歌,有女朋友的为自己的女朋友点,没有女朋友的就为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点。所以,我就……”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可是……你没有过女朋友吗?”
“也算有过,二年级的时候和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来就分手了。”
“为什么?”
“因为有一次陪她和她的一个同学去买衣服,她要买一条直筒牛仔裤,我随便说了一句她腿太短,不适合穿这种裤子,她当场就跟我翻脸了。”
我不由笑起来,“笨哪,你当着人家同学的面揭短,她当然要生气啦! 你当时的正确反应是夸她眼光好,然后不分三七二十一把那条裤子买下来,让她慢慢的去发现自己的荒谬。”
“可当时我想的是,那条裤子很贵,不能花这个冤枉钱。”
“后来她买了没有?”
“买了啊。我专门注意她好一阵子,你猜怎么样,那条牛仔裤她总共就穿了两次,说明其实我还是正确的。可是自从那以后,一直到毕业,她都再也没理我。你们女人记起仇来真是没底。”
“那是你活该。所以,你就拿我去充数?”
“倒也不是,”他转过头来,“我当时的确在暗恋你。”
“可是,你凭什么…我是说,你有什么原因…或者说,你有什么理由,要暗恋我呢?”我想不起在学校里和杜政平打过什么了不起的交道。
“记不记得那次上日语课,我把日语单词用中文念出来,搞得哄堂大笑?当时你大概也很想笑,可是因为就坐在我旁边,不大好意思,就拼命想忍,结果还是笑了出来,然后满脸通红。我觉得你那个样子非常可爱。”
“就因为这个?” 我惊愕。
他点点头,“可惜那个时候脸皮没现在厚,不敢告诉你。”
“那你现在脸皮怎么变厚了?”
“后来出国的时候又碰到你,我很高兴,觉得那肯定是天意。那种感觉很奇妙,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要不惜代价、不怕牺牲,追到你,后来不知不觉,我的脸皮就越变越厚,连我自己都对自己刮目相看。”
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很温柔的看着我。他的手心贴着我的手背,十分温暖。
那一刻,我完全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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