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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ris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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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by吴越]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03集,已经全部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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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0 | 只看该作者
135 我在他的鼻子上摁了两下,“你把我弄哭了,所以要双击。” “你提醒我了,”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盒子递给我,“送给你,这大概就是你说过的那种人体工学鼠标吧,还真有点像只卡通老鼠。” 那只银灰色鼠标底座拱起,宛如老鼠的背,让人的手可以正正好好搭在上面;左右两边各有一块深灰色突起的塑料片用来左击和右击,引人注目的是顶上那只醒目的红球,活像米老鼠的大鼻子。 “嗯,就是它了,我一直都想买一个呢,” 我把鼠标拿出来玩,“这只老鼠长了个酒糟鼻唉。” “说明书上说使用这个鼠标,可以舒缓对手腕和肩膀的压力。你不是说肩膀酸吗?” “怎么对我这么好?” “做错了事,当然要赔罪;不过,也是为了我的鼻子,你老是那么左击右击,我有点担心它不能保持领土完整。” 我伸手把他的头发弄乱,“想得倒美,鼠标上班时候用,你的鼻子下班以后用,不能顶替的。”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从那以后,穿着淡蓝色套鞋的非洲紫罗兰住到了我小公寓的落地窗旁边。白天去上班之前,我把百叶窗拉到半开半闭,因为我在书上看见非洲紫罗兰是一种需要光、但光线又不能太强烈的植物;晚上下班以后,我把窗户打开,让它透透气;我定时给它浇水,隔一段时间施一点花肥。大概我照顾得还算得法,它看上去越来越精神了。 我对植物并没有太大的爱好,上一回养花好像还是小学自然课的时候;那次买了来送给程明浩,其实也是心血来潮。然而,这盆花我养得很用心,因为我喜欢它的性格:很平凡,但又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挑剔之处;未必要花多大的成本,却需要用心;而且,你要是真的用了心,它也知道的,会默默地用更多温柔而坚定的小花朵来报答,由不得你不感动。我觉得它有点像我。 如果每个人都有“植物属性” ,那么,我大概就属非洲紫罗兰。 林少阳“蓝杏出墙” 的嫌疑,我到底还是找了一个机会告诉张其馨。虽然我并不喜欢管这类事情,但毕竟还是不愿眼看她被当成傻瓜蒙。我知道张其馨对自己喜欢的男人简直百依百顺,所以,林少阳无论如何不该耍她。 老实说,林少阳算得上我见过的男人里比较“全才” 的了,长得帅,工作能力强,人际关系面面俱到,一张嘴八面玲珑。我曾经偷偷地把林少阳和程明浩比较过、打了一下分,结果林少阳比程明浩高出足足五分;这种差别让我暗地里觉得很安心,林少阳条件那么好,张其馨应该就不会后悔放弃程明浩了吧。所以,即使为了这个自私的理由,我也希望他们能够恩恩爱爱,天长地久。 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印证了我那套“打分” 系统的致命漏洞:我忘记了一样非常重要而又无法用参数来衡量的东西。这样东西,叫做“爱” 。 这一次,林少阳让我领教到什么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原来,那个餐馆里的女孩他早已在张其馨那里备了份,说是他们家一个什么曲里拐弯的亲戚的女儿,小时候曾经一起玩过,这次来美国培训,林少阳当然要尽足地主之谊;林少阳的“备份” 里还有一条重要信息:此女早已有了门当户对的男朋友。所以,他们是纯洁得像蒸馏水一样的“异性朋友” ,他们之间的亲密不过是“青梅竹马” 的遗物。 无形中,我的“小报告” 倒成了林少阳忠贞不二的“见证” 。张其馨不无得意地说,“我这个人不小气,只要他跟我把话说清楚,我一般都是通情达理的。” 我心里还是有点嘀咕,程明浩两只眼睛都是一点五,应该不会看错,他们的确手拉手。“异性朋友” 可以拉手吗?好像不是不可以,然而,我和蒋宜嘉也算是“异性朋友” ,但我可以保证,哪天我和他要是被人家看见手拉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成了瞎子,要么我成了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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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0 | 只看该作者
136 后来,我在有弹性椅背、可以调节高低、后靠六十度的人体工学椅和红鼻子鼠标的陪伴下,为着自己那个“坚决不被两件衬衫打发走” 的宏图大志走过了一段相当艰难的日子:刚进公司,很多东西不熟,不知道什么人该怎么打交道,也不清楚哪些地方可以偷懒,只好处处做足功夫,不敢怠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马克留下来的工作固然让我扎扎实实感到“天生我才必有用”,可是,不久我就发现自己啃上了一块“槽头肉”:他原本负责的差不多都是旧版本产品的维修,和时不时应客户要求加些花样哄哄他们,创新比较有限。听说,产品新版开发时,他看不惯管理层某些“急功近利” 的做法,在“不太恰当的场合” 说了一些“不太恰当的言辞”,老处女索性不要他再插手;他呢,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的心态,也乐得眼不见心不烦。正是由於这点,当初部门里没有一个人愿意接马克的工作,老处女不得不把我招进来。难怪她开工资的时候舍得花本钱,那不仅是为了我,更是为了她自己,是做给马克和整个部门看的:以为你们很厉害吗?我叫谁走谁就得走,走了,不愁找不到人接。 明白了这点,我暗暗叫苦:这个岗位决非久留之地,我没有马克那样资本、头衔可以倚老卖老,要在公司里混、混得好,就必须想办法跳到比较“核心” 的项目去;但是,手头的活呢,也一定要好好干,这是进公司的第一仗,不能给人家看笑话,否则,“槽头肉” 都啃不好,还想指望“里脊肉”? 二十四岁这一年,我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从前精力充沛了。读大学时,为了应付考试通宵看书,合衣睡上两个小时,洗把脸、喝杯牛奶就去考场,等考试结束再跑到卡拉OK唱一个晚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就算后来到美国读研究生,功课一大堆,考试测验像毛毛雨,也只是觉得“烦” 而并不真正觉得“累”。现在好了,上一天班,很多问题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眼睛发痛,腰背发酸,不用鼠标的那边肩膀总是不大舒服,也不知是电脑屏幕还是中央空调的关系,皮肤开始逐渐发干,面上看不大出,却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像超市里买来后在冰箱里放了一两天的苹果,表面没什么太大变化,其实已经不那么鲜润了。偶尔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定要早回家补一觉,否则绝对无精打采。 我有点着急,开始着手补救:办公室里放一瓶化妆水、随时补充水分,天天用热毛巾按摩脸颊,三天两头去健身房,开始涂一些也不知有无科学依据的“延缓肌肤衰老”的东西,时不时也会按图索骥拿药草煲一些很难喝、但据说可以“养颜” 的汤。“保养” 这个词触目惊心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我原以为这些症状是我独有的,问了郑滢,她也恨得咬牙切齿,“女人老起来真是ABS也刹不住。” “程明浩不是常常帮你捏肩膀吗?” 杨远韬出差了,要两个月才能回来,她很羡慕这一点。 “有什么用,也不能随时捏啊,再说,他过几个月就到西雅图去了。” “你舍得?” “不舍得又怎么样?他说那里条件好,镀一层金,将来容易找工作。” “等他毕业,找到工作,你们就结婚吧,女人最好在二十五岁之前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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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2 | 只看该作者
137 “为什么?” “去菜场买过菜吧,女人二十五岁之前像早市的菜,随便怎么样就是新鲜,当然也贵;过了二十五岁,就变成了下午的菜,看上去也可以,不过时不时需要喷喷水;然后呢,到了晚上要收市的时候,管你喷多少水,也是‘鸡毛菜五分钱一斤,两毛钱一筐’ ,只怕人家还不要。男人呢,刚好相反,二十五岁吗?帮帮忙,青春期还没结束呢,三十岁开始发俏,四十好几还是流金岁月,你说不公平吗?是不公平,可是反过来想想,女人年轻的时候不也风光得很吗?这也叫做风水轮流转,二十五岁就象男人和女人的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前,女人占上风,男人占下风;等过了那个年纪,就是女人走下坡路,男人占上风了,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呢,最好还是顺其自然,趁早市的时候先卖个好价钱保险一点。” “你打算二十五岁之前清仓?” “我?运气不好,人家订了货突然发现没带钱包只好回家去拿,偏偏住得还特别远,恐怕难免要喷喷水了。” 郑滢嘲笑起她自己来一样毫不留情,“不过你可以啊,结了婚,再也不用担心以后行市波动。你不是老早就想嫁给程明浩吗?” “谁说我想嫁给他?”我脸红了,“我还打算先好好玩几年呢。” “好,知道了,你不想嫁给他。你只不过是找工作的时候就在为生孩子做准备而已。” 她白我一眼,“假正经。” “说真的,以前没想到这个行业看着神气,干起来这么辛苦,又伤眼睛又伤皮肤又伤脑子,动不动熬通宵,全身都酸,一点都不适合女人干。” 我敲敲肩膀,开始抱怨。 “嗤,我从来不认为有哪个行业适合女人干,女人哪,最适合的职业就是找个有钱的好老公,然后在家相夫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小麻将,高兴了发发嗲,男人还觉得你温柔贤惠,又舒服又讨好,” 她讲得眉飞色舞,突然脸色一转,“不过呢,有些女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只知道把老公看得像只宠物狗,走到哪里都要跟踪追击,要不就拿信用卡账单和发票对来对去,唯恐天下太平,这种女人,换我是男人我也不要。” 自从和杨远韬好了之后,郑滢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尖刻,她自己大概没有觉察,我听着却替她感到心酸;做人情妇,无论心胸多宽,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绪,觉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时好容易发现一件期慕已久的孤品名牌,却偏偏已经被哪个平庸但好运的女人捷足先登捏在手里,凭你相貌三围赶得上“时尚” 杂志里 Ralph Lauren 的模特也毫无办法;有些东西,讲的不是条件,是先来后到;你指望那件衣服争点气,自己从人家手里跳出来,谈何容易。 不过,一转眼,她的脸上又云开雾散,“杨远韬说这次回来以后想见见我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找你和张其馨一起吃顿饭吧。” “好啊,这样以后在公司看见他也不用装不认识了。” 我看得出郑滢很开心,杨远韬想见我们,从很大程度说明了他的诚意。如果说郑滢已经打定主意来个“八年抗战” ,这顿饭,说不定就是“台儿庄大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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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2 | 只看该作者
138 过了几个星期,郑滢果然约我和张其馨吃晚饭,地点在小意大利的一家餐馆,她说,“杨远韬最喜欢这一家的提拉米苏。”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我下班以后回家换条裙子,稍微化了点妆就去餐馆,时间刚好,居然是第一个到的;我没事干,就对着甜点菜单研究那种叫做“提拉米苏” 的蛋糕。郑滢告诉我,这种蛋糕是用奶油、巧克力加兰姆酒,一层叠一层浇出来,再洒上巧克力粉,相当费功夫,而且每样配料的多少都有讲究,尤其是兰姆酒,加多了太冲,加少了没味道,要“不多不少” ,画龙点睛,全靠做蛋糕师傅的功夫。菜单上的蛋糕,果然很漂亮,价钱也不菲,小小的一块要七块钱,我不由偷偷吐了吐舌头。不过,我还是打算要一块尝尝,那个时候,我对任何巧克力的东西都感兴趣,况且,这一顿是杨远韬请客,郑滢特地关照我们不要客气。 过了一会儿,郑滢来了,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一件合身的黑色无袖窄裙恰到好处勾勒出她丰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不知是不是由於又开始吃避孕药的关系,我觉得她的身材越来越引人犯罪了;一头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肩上随着她的步子轻轻舞动;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脸色晶莹匀净;无论在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眼里,她都算得上一个大美女。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飞扬了。郑滢远远地看见我,微笑着轻轻挥了一下手里的小包,款款走过来,我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桌子上向她投去的目光,成分比较复杂,但基本上可以分两大类:色迷迷的和酸唧唧的,前者来自男人,后者来自女人。 郑滢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有点意外。她看看表,撇了撇嘴,“杨远韬说他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的呀,怎么还没到?” “大概塞车了吧,” 我说,“不着急,反正张其馨也还没来。” 十分钟以后,张其馨来了。我们各要一杯饮料,一边吃餐馆免费供应的那种香喷喷、里面嵌了碎核桃的面包,一边聊天。张其馨这个学期拿到硕士学位,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读博士,出来工作,虽然导师一再挽留,说只要她再坚持两年,就争取让她拿博士学位。 “我爸不大高兴,他是很希望我拿个博士学位的,这样说出去多好听;我告诉他我读书已经读怕了,要拿他自己去拿,”张其馨在一家化学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资也不能跟我和郑滢同日而语,但工作要轻松许多,“还有,女人学历太高了不大好。” 她一心希望早点工作还有一个原因:林少阳只有硕士学历,她认为女人的学历不应该高过男人,也说不上哪里“不大好” ,然而就是有点“不大好”。 “我这个人不喜欢跟人家争,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 看上去,张其馨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 我们把餐桌上一碟面包吃光,话也讲得差不多了,杨远韬还是没有现身。 郑滢又看看手表,脸上已经明显开始不耐烦,两条精心画过的眉毛一起向中间皱,娇##被过滤##滴的嘴唇则往旁边抿成一条线。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郑滢看看号码,拿起来就是一句“你怎么搞的?” 那应该就是杨远韬了。 对方在说话,郑滢脸上的表情像旧金山湾上空的天,一会儿一变,最后平静下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好,那就这样” 。 她把手机放进提包,“啪” 地一声用力拉上拉链,轻轻地吁一口气,抬起头来,伸手拿过菜单,朝我们展开一个微笑,“他不来了,我们自己点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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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2 | 只看该作者
139 “怎么了?” 我和张其馨异口同声地问。 “他有点事情,耽搁了。工作上的。” 郑滢淡淡地说。我们都不大相信,看她的样子,又不好多问。 那顿饭吃得终生难忘,我们谁都不提起那个缺席的主角,还是谈笑风生,却多少有点意兴阑珊。等到提拉米苏上来的时候,话已经差不多讲完,只好说蛋糕。 郑滢一手托腮,对着小白碟子里的蛋糕微笑,“这里的菜一般性,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时候我会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吃呢。” 我相信她嘴里的“我” 其实应该是“我们”。 我挑一口蛋糕放进嘴里,果然甘甜润滑,回味悠长,“真好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酒味嘛。” “这就说明做得恰到好处,你吃不出明显的酒味来,只是觉得特别香;哪天要是少那么一点点兰姆酒,立刻就不一样了。” 郑滢这句话让我听得出神: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唯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d,立刻就不一样了。 付帐的时候,我和张其馨提出AA 制,郑滢却坚持由她结帐,“谢谢你们陪我吃饭。” 吃完饭,张其馨打电话叫林少阳来接她回家,剩下我和郑滢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路过一家酒吧,郑滢突然拉住我,“走,我们去喝一杯。” 我拗不过她,於是跟进去,每人要了一杯玛格丽塔。郑滢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这才叫酒,刚才蛋糕里那点酒顶什么用?” “是不是他老婆不许他出来?” 我决定开门见山。 她摇摇头,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实他人都到餐馆门口了,结果发现我们后面一张桌子上正好坐着他老婆从前的一个同事,他说那个女人很喜欢传谣言,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进来了。” 偷情的男人大概都有“眼关六路、耳听八方” 的本事,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不亚于侦察兵。说来也好笑,在一个女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的男人,被某个八婆的眼光随便一照,竟然成了临阵脱逃的小丑。 “怕什么?还有我们呢,他老婆问起来可以说是同事聚会啊。” “他心虚,” 郑滢苦笑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见,感觉像做贼;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觉像在做贼,心里特别委屈。” 她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每次都是这样。” 两杯玛格丽塔喝完,郑滢还是不过瘾,一抬手要了一瓶威士忌,拿过来倒进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对水,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识到她是在借酒浇愁,伸手要去抢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这样会喝醉的。” “让我喝嘛,” 她一把推开我,把散在脸上的头发很潇洒地往脑后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没听说过吗?” 她半歪着脸,格格傻笑起来,几滴眼泪打在腮边的酒涡上,她伸手去把它们抹掉,然后撸撸鼻涕,“什么东西,王八蛋”。 “郑滢,跟他分手吧!”我心里好像有一只二十四响爆竹终於被点燃了导火线,劈里啪拉炸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我想起从前看过一篇小说开头的一句话,“那是个漂亮的女人,什么事情都占尽上风,就是运气不太好。” 我觉得,用这句话来形容郑滢再恰当没有了。 郑滢已经半醉了,脸颊通红,听见这句话,抬头看我一眼,咧嘴笑笑, 然后接着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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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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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你想想看,那家伙根本就是个胆小鬼,什么老婆的前同事就吓成这副样子,真要跟他老婆短兵相接还了得?我告诉你,男人都是爱偷腥的猫,明明家里有猫食罐头,还偏偏喜欢钻到餐馆后门下水道去偷啃鱼骨头,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猫食罐头;哪天当真一盘鱼骨头摆在面前,他又会喜新厌旧想去吃虾米了。还有,我听说在美国离婚很花钱,他老婆又没有工作,就算真的答应,经济上也一定很吃亏,他会愿意吗?男人啊,其实骨子里比女人还看重钱,而且越有钱的男人越看重,为什么?很简单,没了钱,他们拿什么搭花架子,拿什么再去花女人?男人啊…” 我开始振振有辞地骂男人,从前小报杂志上七零八落看来的那些怨妇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开卷有益” 这句话果然不假。



郑滢把头枕着手背,醉眼朦胧地望着眼前杯子里金黄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来问我,“我…我有个问题…假如那个什么程…程明浩已经有了老婆…不是你…你怎么办?你还会爱他吗?”



“他没有老婆。”



“废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就那么个男人,你就爱他,怎么办?”



“你有那么爱他吗?”



郑滢瞪我一眼,“别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着她被酒染上红晕、显得分外俏丽而带着几分凄凉神色的脸,在心里掂量着那个问题,突然意识到,如果把杨远韬换成程明浩,如果把郑滢换成关璐,我十有八九也会身不由己去打这场在旁人看来不值的战役。那么,还有什么说的?



道理,永远是讲给人家听的。



郑滢得意洋洋,大着舌头说,“说不出来了吧,说不出来就不说,陪我喝酒!”她又拿过一个杯子倒了半杯酒,递给我,“喝!” 一仰头先把自己杯子里的喝干,“昨天,我又梦见他老婆死了,这回生的是脑瘤。我是不是很阴损?”



“阴损什么?”我的心里突然充满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侠义之心,开始和郑滢一起咒那个女人,然后豪情万丈地拿起酒杯往嘴里一倒。我以前没有喝过真正的烈酒,这一倒下去,只觉得一股液体火辣辣地烧进喉咙,酒精“噌” 地一下腾上脑门,呛得我直咳嗽。



郑滢哈哈笑着来拍我的背,“你… 你他##被过滤##真不像个男人。”



半个小时后,郑滢醉得趴在桌上,嘴里念念有词地说胡话,接着又唱起歌来;我在旁边手足无措。我想拉她起来,却拉不动,她力气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听话。隔了几张桌子有几个男人开始对我们吹口哨,我害怕起来,於是,我拿出郑滢的手机给程明浩打电话叫他来。



二十分钟以后,程明浩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郑滢挪到他的车上去。当时的情景有点好笑,郑滢不知是不是把程明浩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对他拳打脚踢,嘴里的歌唱到了“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不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程明浩只好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她不让乱动,我在旁边忙着把郑滢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免得那两个筷子一样细的鞋跟踩到他脚上去。



“爱如潮水” 里李宗盛写的歌词美则美已,却和现实有一定距离:现实中,一个喝醉酒的女人,实在谈不上仪态万方;而那个“别的男人” 半皱着眉头,打不还手,好像也并没有见识到什么“妩媚” 。



不知是不是由於那一番挣扎,郑滢刚在车后座上坐稳,就“哇” 地一声、一箭双雕把程明浩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一起吐了个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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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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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完以后,郑滢终於太平了,乖乖地伏在我的肩膀上。我一手捏着鼻子,尽量不去看自己胸前衣服上那一大片散发着酒气的污秽,一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自己居然有点“伟岸” 。



我们把郑滢“搬” 回我家,让她躺下,我又去拿个脸盆放在床头防止她可能再吐。她嘟囔两句,沉沉睡了过去。



我把弄脏的裙子脱下来泡在盆里,换上T恤和睡裤,从冰箱里给程明浩和我自己各拿了一罐可乐,“今天谢谢你了。”



“她怎么了?” 程明浩坐在客厅沙发上,拉开可乐喝了两口,问我。



“男朋友。”



“吵架了?”



“也不是,她的男朋友有老婆,今天本来是要请我们吃饭的,结果又没来,真不是东西,” 我犹豫一下,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程明浩,“以后在她面前说话小心点,不要去提什么‘婚外恋’ 、‘有妇之夫’的话题,她可能会以为你在影射她。还有,明天要是问你她喝醉酒都说了什么,就说没听清楚,千万不要说她撒酒疯。”



程明浩点点头,笑了,“难怪她刚才把我当仇人一样。”



“她现在大概恨一切雄性动物。” 我歪着头靠在他身上,他闻到我身上的酒味,问,“你也喝酒了?”



“就半杯威士忌,是陪她喝的,辣死了,一点也不好喝。”



“以后晚上不要到那种地方去,女孩子在那里很危险,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他再重重地加上一句,“还有,不许喝酒。”



“怕我酒后乱性被人家吃豆腐,还是吃人家豆腐?” 我忍不住。



“我是说正经的。”



“知道了。噢,不好意思,把你的车弄脏了。” 我感到过意不去,因为男生大多把车当宝贝。



“反正也是旧车。”



我叫程明浩留下来陪我。我们把电视频道转来转去,实在没有好看的节目,就索性打开CD 机听张信哲的歌,是那首杀伤力很强的“让我忘记你的脸” 。张信哲一遍一遍地唱:



不看见

但愿从此忘了往事

而拥有明天

不能再好像从前

以为你会出现

在转眼之间



不看见

决定好好安排自己

去面对明天

不能再轻信诺言

什么海誓山盟

直到永远

爱情好似云烟



我把歌听了两遍,笑起来,“张信哲唱来唱去都是女人辜负了他,可怜巴巴的,简直是贼喊捉贼,生活中,从来都是男人辜负女人。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他才能那么红,因为女人老是被辜负,所以看见男人倒酶就特别高兴。”



我对程明浩说,“跟你要一样东西。”



“什么?”



“你电子邮箱的密码,”我盯着他的眼睛,“我只是偶尔打开看看,不会删除你的东西,当然也不会去回人家写给你的信。我只是要 …看看。”



程明浩望了我几秒钟,然后一声不响地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圆珠笔,把我的左手摊开,在掌心上写下“gl761118” 。



“我的Yahoo 和 Hotmail 邮箱现在用的都是这个密码,你的姓名起首字母加上生日,” 他对我微微一笑,“你挑了个很好的日子出生。”



“我妈说生我的时候预产期是11月15号,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推迟了整整三天。等我生下来,头发和手指甲都老长了呢。” 我也笑了。



他把我的左手握成拳头,“人心脏和拳头的大小很接近,所以,你的心脏差不多就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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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一点点?” 我看看自己的拳头,有点诧异,“太小了吧?”

“可以了,那是心脏,又不是垒球。”

我叫他把手也握成拳头,放在我的拳头旁边,“你的心脏就要比我的大。”

“因为我比你高。”

“稀奇,”我用拳头轻轻砸了砸他的拳头,“不过,现在我明白了,我的心本来就比你的小,所以你要让着我,对我好,不许再说我‘小心眼’。”

他把我的拳头放到唇边吻了一下,然后把它握在自己手心里捏成一个大一点的拳头。那一刻,他的心包容着我的心;我的心里,写着开启他电子邮箱的密码;而那个密码,是我的名字加生日。我的心里浮上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另一个房间里,我最好的朋友刚刚在情场上中了一个飞弹,丢盔卸甲,恨死天下男人;我却在这里卿卿我我,而且觉得爱情很甜蜜。

我们拉着手开始漫无边际地聊天,从张信哲的情歌到美国的流行音乐,从西雅图那家研究所到我们公司里的鸡零狗碎,从蒋宜嘉细眉小眼的女朋友到郑滢男朋友开的凌志LS400。

“你没看见蒋宜嘉瞪着人家好车时的样子,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笑死人了。对了,你喜欢哪种车?”

“丰田的4Runner。等我找到工作,大概会去买一辆。”

“为什么?”

“结实,耐用,哪里都可以开。”

“你想开到哪里去?”

“比如去爬山什么的,如果要搬家的话,也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子里。”

“我还是比较喜欢轿车,”我伸个懒腰,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我打算把那辆丰田佳美开上起码十年,总之开出本来。等那时候,如果我有钱了,我是说真的很有钱,说不定也去换辆凌志开开。哼,不就是凌志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虚荣心大概也会传染,好车到底是好车。

我们本来说好聊一个晚上,可是没多久我便开始迷迷糊糊,头脑里最后一个印象是程明浩去拿了一条毯子替我盖在身上,后来我就真的睡着了。


一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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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3 | 只看该作者
143 杨远韬来了,我正好出去买菜,等我拎了大包小袋回来,满以为他应该已经把郑滢哄好,至少哄得差不多,结果却没毫无进展:郑滢还赖在床上一言不发,没有一点起来的意思。走进浴室,我吓了一跳,杨某人正蹲在地上,很卖力地洗盆里的脏裙子,身上系着我那条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神情肃穆得像瞻仰陵园。他听见我的脚步,抬起头来,挤出一个有点尴尬的微笑,随后他认出了我,笑得更加尴尬。 “我叫关璐,郑滢的朋友,跟她一个公司。”我干巴巴地自我介绍。杨远韬习惯性伸出手来,发现上面满是肥皂泡,便又立刻收了回去, “你好,我叫杨远韬。” 他有一副低沉的嗓音,用时髦的话说叫做有“磁性”,配上他的宽肩阔背、浓眉大眼,在适当的环境下,可以把方圆若干米、甚至若干里之内的“雌性” 统统化成铁钉。 “我认识你。” 他有点讨好地把笑容放大一圈,“我记得,上次在公司里见过你。” 他那副样子让我想到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稻草。我想,郑滢刚才大概把他骂得够呛。 我到房间里看看郑滢,她拿被子捂着脑袋,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回到浴室,问杨远韬,“她怎么了?” “她不舒服。你买了菜回来吧?放着,待会儿我来做饭。” 他唐而皇之地把自己给留了下来。 我看他往裙子的污迹倒上洗衣液,然后翻过一面也倒上一点,仔仔细细地搓起来,动作熟练而到家,终於忍不住,“不要洗了。” 他不说话。 “真的不要洗了。” 他可能觉得自己这是在将功赎罪,机不可失,头也不抬,闷声闷气地说,“不要紧。” 我觉得好笑,“我说不要洗了,是因为这条裙子是我的,而我比较喜欢自己洗衣服。” 他这才抬起头来,“噢,对不起。” 他把衣服泡回去,换上一盆清水。 “裙子是我的,可是,上面都是她吐的,你怎么说?”那种感觉有点奇怪:在公司里,我未必够资格和他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朝他问话。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她一个说法。” 杨远韬和我一起做菜,他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 --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什么时候下锅,都是他说了算 -- 尽管菜做出来以后,我没发现有什么太大了不起。可是,他去哄郑滢起来吃饭时,又像足一个做错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郑滢会对他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可以斩钉截铁、呼风唤雨的男人,却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着巨大的杀伤力。 男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后来的一个周末,杨远韬专门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 的意思。他专门下厨,比较特别的是,他亲手做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等杨远韬走了,郑滢把吃剩的小半个提拉米苏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他说他准备跟他老婆离婚。” 那是杨远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 这两个字,不是“和她好好谈一谈” ,不是“解决问题” ,也不是“想想办法” ,而是干净利落、嗝崩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 加上第一声的“婚” ,什么人都一听就懂。他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 “上个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 郑滢很高兴,她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得,不但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当年李宗仁在台儿庄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 ,却也被称为“血战” :敌方溃不成军,尸横遍野;我军也是伤亡惨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么说,胜仗总归是胜仗,即使付出很大代价,即使距离关东军扯白旗还有好一段距离。 临睡前,我给程明浩打电话,他在为一篇要拿去某个刊物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我问他,“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婆,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婆。”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因为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 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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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4 | 只看该作者
144 我在艰涩而无味如过期牛肉干的工作里挣扎两个多月之后,终於看到了一点T骨牛排的影子:老处女有一个短期项目,主要是针对一个大客户的几项特别要求增强一个产品部件的功能。项目本身并不大,但时间要求很紧,这个客户又是典型的“爱哭的孩子有奶吃”,一点什么不高兴就哇哇乱叫,嚷得公司管理层上下都知道,所以,老处女相当重视,打算派两个人一起干。她先说明这个项目是现行工作额度以外的,然后要我们自愿报名,我和另外一个同事 Chris 几乎一起举手。 我们公司的行政结构复杂得像满汉全席里的拼盘,小小一个部门、二十多个人里面足有差不多七、八个层次,我所处的这个层次上有四个人:一个栗色头发、明眸皓齿的女孩子,每天一身漂亮衣服,平均两个月一个帅哥男朋友,情场得意之余,职场上也就不那么争强好胜;另一个四十几岁的单身妈妈,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家里已经焦头烂额,自然也没什么余力;於是,“力争上游” 的任务,就落到了我和 Chris 头上。 Chris 比我早进公司半年,长得颇为奶油,如果去掉脸上那几块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点,简直有明星的风范。我有时想,他不进软件行业,大概也能去好莱坞碰碰运气 -- 至少到肥皂剧里跑跑龙套应该不成问题。可能是为了再接再厉、锦上添花,Chris永远打扮得一丝不苟,烫得笔挺的保罗衬衫,赤橙黄绿青蓝紫每天一种颜色从不重复,下配裤缝笔直的卡其裤,金黄的头发用发胶拉得根根直挺、怒发冲冠。他的拿手好戏是在几百个人的大会上抢话筒问一两个煞有介事的问题,好像那么多人只有他竖着耳朵;和在漫长的会议终於结束前临一秒钟老板问“还有没有什么问题了” 的时候举手“我还有个想法” ,好像整个部门只有他在动脑筋。 我对 Chris 的第一印象还可以,可是过了没多久,就发现此人“并非善类” ,因为我搬进马克的办公室后没几天,他逛过来聊天,聊着聊着眼睛就盯着我那把人体工学椅打转转,一会儿说这把椅子我坐好像太高了一点,一会儿说他一天到晚写代码要是有这样一把椅子就好了,我没接他的话岔,由他一个人说。结果他大概也觉得无趣,打住话题,谁知转个弯却说“这把椅子舒服是舒服,就是过去坐在它上面的人好像都挺倒酶,你小心一点”。这句话惹得我十分恼火:我不愿意把椅子让给你,你就要这么触我酶头?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是我居然对 Chris 喜欢用的一种芬芳馥郁的须后水过敏,每次只要他一用,离我半米之内,我就开始打喷嚏。这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对某种东西过敏。 我觉得自己和 Chris 的命相可能也不大和,就象郑滢和程明浩那样。可是,他们至少可以少见面,甚至不见面,而我们却要天天见,周周见,月月见。这下更好,不但要“见” ,还要“密切合作” 。 Chris 在部门里以“积极主动” 著称,果然,任务一下来,他就立刻给我发一个会议通知,说他有一些“想法” ,要和我谈谈。我中计而去,结果他其实什么想法也没有,根本就是在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浅把自己的“想法” 和盘托出,没几天,他居然把我的“想法” 改头换面占为己有,先去跟老处女摇尾巴,等我发现已经为时晚矣,想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气,弄得我有火没处发。 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机灵一点,因为,狗狗永远比肉骨头多。 那天晚上下班后,和 Chris 又开了整整两个小时斗志斗勇的会,我把肚子里的不耐烦压下去,给程明浩打电话想找他一起出去吃饭。他说他已经吃过饭了,我问他在忙什么,他说在改论文。 我回到家,对着冷锅冷灶,一点做饭的兴致也没有。於是我直接跑去找程明浩,想让他帮我煮碗面条吃。程明浩煮的面条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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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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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他楼下的时候,正好看见一辆车从大门里开出去,车子后挡板上一个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意。几秒钟以后我就确定那是张其馨的车:红色的三菱车,前不久后挡板才被人家撞过,不会有错。她在这里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飞跑上楼敲门,程明浩来开门,看见是我,脸上满是诧异,“怎么是你?”



“我想吃你煮的面。”



我看见客厅茶几上面有两个茶杯,杯子里的茶喝掉一半,还在微微冒着热气。



我问他,“你的室友呢?”



“去洛杉矶开会了。”



“刚才有人来过吗?”



“没有。”



“你在干什么?” 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声音。



“改论文。”



我终於忍不住,“那么那个茶杯是谁的?不要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喝两杯茶。”



他回头看看,脸色有点发白,低下头,把手插到裤袋里,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刚才张其馨来过,她跟男朋友吵架了,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要找人说话为什么不找我和郑滢,要来找你?”



“她说有些事情想听听男人的看法,” 程明浩把手抽出来,交握在一起,“我们就是聊了聊天,没有别的。”



“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



“比如她问我男人为什么明明现实中有了女朋友还要到网上去花心,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基本上没有时间、也不太喜欢上网,就是这样,真的没有别的。” 他急急地分辨。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过来,你就是在和她‘聊天’?然后你告诉我你在‘改论文’ ?” 我盯着他的眼睛逼问。



他又咬咬嘴唇,“是的。”



我的眼泪慢慢地涌出来,顺着脸颊向下淌,“你刚才说谎的时候,我一点都没听出来,我真的一点都没听出来。程明浩,你怎么会说谎了呢?而且,还说得那么专业。”



他想来拉我的手,我躲到一边,“我肚子饿了,麻烦你帮我煮碗面吃,多放点辣,好吗?”



他马上去煮面条,煮到一半他来问我,“你要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



我说,“越硬越好。”



其实,无论是面条还是心,都应该硬一点才好。



那碗面吃得我眼泪不停地流:大概他放了很多辣,大概,我心里很难过。



让我难过的,其实并不是张其馨来找程明浩,而是程明浩居然对我说谎 -- 当着她的面对我说谎,而且,他说谎的口气和说“璐璐,我爱你” 的时候是一样的。我,是绝对不会对他说谎的啊;因为我不会骗他,所以想不到他会骗我。



吃完面,我用纸巾擦擦眼睛,然后擦擦嘴,把筷子和碗递还给他,“谢谢,很好吃,我要走了。”



他拉住我,“璐璐,你听我解释,我不告诉你就是因为怕你知道了会胡思乱想。”



“我不胡思乱想,可以走了吧?”



“璐璐。” 他不放我走,固执地看着我,好像要用眼光把我钉在原地,却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问题突然从脑子的某个角落里蹦起,措不及防地从嘴里滑了出去,“你和她上过床,对不对?” 问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定定地看着我,逐渐换了一种矛盾而痛苦的眼神,最后点点头,“对。”



我的反应没有自己从前想像的那么激烈,好比一场战争,当时再惊心动魄,等结束之后凭吊遗址,剩下的不过只是“俱往矣” 的苍凉。我只是牢牢地抓着他的袖管,一遍遍左右牵动,“难怪你会为了她骗我,而且,眼皮也不眨一下。”



过了一会儿,我摇摇头,“算了。” 然后我放开他,跑到门边去扭锁。这间屋子闷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要出去。门开到一半,我意识到今天这一步要是跨出去,前面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我很怕自己这一步跨出去,一切就都结束了。这种想法让我感到绝望。



於是我反手又关上门,无可奈何地顺着门框蹲坐下去,把头埋在膝盖里,“程明浩,你让我以后还怎么相信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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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5 | 只看该作者
146 我只是一遍遍重复着那句话,突然间,我被他一把拉起来抱进怀里。他的声音有点哑,“璐璐,你不要这样,你可以相信我的,真的,可以的…” 我皱起眉头一个劲地摇头,“我不要再相信你了…” 话还没说完,我的嘴唇已经被他用嘴唇堵住。他用力地吻我,倒好像受了委屈的是他而不是我;我想推开他,可是手被他抓得牢牢的,一点也不能动。 随后,他的吻落在我的额头上、鬓角上、眼睛上、鼻尖上、脸颊上、脖子上,最后又回到嘴唇上,这一回,却温柔了许多,好像秋日的风揉擦过地上金黄的落叶,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他的脖子开始回应。他大概感觉到了,於是更加坚定而热烈地吻我。这时,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璐璐,对不起” ,这句话却让我生气起来:说“对不起” 就表示他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情,我不要他做错了事然后再说“对不起”,那样的话,不管吃了什么亏,到头来我总会原谅他。我不要他伤害我,爱,是不应该用道歉来弥补的。 顷刻之间,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惊讶不已的决定:我要跟他上床,这样,他以后就会最最爱我了。这个念头仔细想想并不合逻辑,可是在当时却像一道闪电深深刻进脑海,让我觉得天经地义。 我偷偷解开衬衣的一颗钮扣,拉着他的手慢慢伸进去,一直到他的手就贴在我的胸口上。 我感到他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璐璐。” “说你爱我。” “我爱你。” “那就好。” 我把自己更紧地融进他的怀抱,加倍温柔地吻他。 我感到他的手在我的身上慢慢游走,呼吸也逐渐急促起来,一阵阵微妙的颤栗通过神经末梢使我感到眩晕。终於,他把我抱起来,放到房间里的床上。 有足够的小说把所谓的“第一次” 形容得花好稻好、妙不可言;也有足够的生理卫生教材谆谆教诲说“第一次” 往往并不尽如人意。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 ,是发生在这样一种类似赌气的情形之下。而醒来之后,脑子里翻江倒海的不是甜蜜、不是幸福、不是生气、不是后悔、不是忧郁,却是淡淡的、笼罩着一点悲伤的茫然。 原来就是这样,做了,又该怎么样呢?那种感觉,有点像小时候去春游,期待了好久,等真正到了那一天,却下起雨来,大家穿着雨衣套鞋玩了一会儿就草草收场回家,脸上装得高高兴兴,心里却多少有点凄凉。 我看着程明浩沉睡的脸,他的脸在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加好看,眉心却微微皱着。这一点,上次他在停车场等我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不知为什么,程明浩内心深处藏着的那个孩子好像总是皱着眉头的。现在,他已经拥有了我,为什么还要皱眉头呢?难道,他也和我一样觉得茫然? 我想着想着,几乎想立刻把他摇醒问问他究竟在想什么。正在这时,一个更加实际也更加重要的问题浮了上来:刚才,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要是我怀孕了怎么办? 我吓了一大跳,一看已经六点多钟,立即穿好衣服开车去郑滢家。她睡眼惺忪地披了件睡袍来放我进门,看看墙上的钟,正要开骂,我一把抓住她,“你现在是安全期吗?” 她瞪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精神振奋、嘻皮笑脸起来,“明白了,##被过滤##。” “不要拿我开心了,现在要不要紧?” 她瞄一眼日历,“不好意思,你现在中奖机率很高。假如程明浩运气好,估计过两个月我就要陪你去买早孕试纸了。” “那怎么办呢?” 我哭丧着脸坐到椅子上。 “天无绝人之路,”郑滢慢条斯理地从冰箱里拿出一个浅蓝色的小纸盒,打开来,里面是一颗白色的小药丸,“吃了吧,这是事后避孕药。” 她倒了杯牛奶,看着我把药片吃下去,然后说,“以后小心点。” 我说,“没有以后了,除非我跟他结婚。” “喂,你不会像电影里那样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逼他对你负责吧?” “当然不会,我才没那么无聊。我要他心甘情愿跟我结婚。” “这就对了,男人最怕女人那样逼婚了。不过话说回来,女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我建议你去找个医生开点药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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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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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妇科主治医生怎么样?”



“还可以,不过,我估计你不会喜欢,因为他是男的。”



“你找个男人看妇科?”



“女医生都被人家抢光了嘛。不过我倒也无所谓,我妈生我的时候,接生的医生就是个男的,也就是说,我一生下来就上上下下被男人摸了个遍。”



郑滢从墙上拿下一张名片递给我,“就是他。” 名片上的英文旁边用黑色圆珠笔一笔一划写着“郑广和” 三个字。



“你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呢。”



“就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从一堆男医生里把他挑出来的,要摸,也要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忍不住笑起来,“名字起得不错,是不是你每次去看病都有酸梅汤喝?”



“说起名字,他的自我介绍才好玩呢,‘我叫郑广和,就是郑和当中加上一个广字’ 。”



“这有什么好玩的?”



“郑和不是三保太监吗?噢,假如你是个男人,姓李,你会说‘我姓李,李莲英的李’ 吗?我跟人家自我介绍的时候可从来都说‘我姓郑,郑成功的郑’。”她扬扬眉毛,“要不要?”



我把名片还给她,摇摇头,“我还是想找个女医生。”



“就知道你这副样子,不过我提醒你,这一带看妇科的女医生实在很难找。”



“我总觉得男人当妇科医生有点奇怪,又看又摸的,假如碰到一个身材火爆的女人,比如说你,起了自然反应怎么办?算不算性骚扰?”



“这个我倒是从来没想过,” 郑滢对这个问题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应该说是很有可能的呢,因为男人的某些生理反应是不受大脑控制的;可是,既然不受大脑控制,好像也就不应该算是性骚扰;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女人好像也应该负一部分责任,谁叫她长得##被过滤##让医生都想入非非了呢。嗯,下次我要注意一下,看郑广和有没有什么自然反应。关璐,我发现你好像是成熟了,连问出来的问题水平都高了一个档次。”



“瞎说八道。” 我被她夸得啼笑皆非。



“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地方你挑。”



“干什么?”



“庆祝你长大成人。”



那顿中饭吃到一半,我突然觉得脑门发热,全身皮肤痒起来,随后郑滢吃惊地说,“你的脸…”



我对着化妆盒的小镜子一看,脸上不知何时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色斑点和肿块,我卷起袖子,手臂上也有同样的斑点和肿块,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郑滢立刻陪我去看医生,结论是“严重过敏”,而最可能的过敏源是我今天早上吃的避孕药。原来,能让我过敏的不仅仅是 Chris 的须后水,过敏反应也远不止打打喷嚏那么客气。



郑滢觉得对不起我,“早知道你这么麻烦,不应该随随便便给你吃药的;不过,我自己吃那种药真的一点事也没有啊。”



我只顾愁眉苦脸看着自己快要肿成半个猪头的脸,“这下可怎么办?” 脸上和身上的红斑和块块已经“农村包围城市”,奇痒无比,惨不忍睹。



我打电话去公司请了假,吃了过敏药,躺到床上去,昏昏沉沉地睡了一个下午。如果说昨天晚上是一场赌气,那么,现在我正在为自己的不负责任而受到惩罚。



傍晚的时候,有人按门铃,我想那大概是程明浩。按了好几次,我没去开门,因为我实在不想让他看见我现在的样子。我的脸自己看了都怕,不要说别人。



到晚上,改成了电话铃,一遍一遍地响,直到我终於拿起话筒来。



程明浩在电话那头很着急地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啊,”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镇定一点,“我在睡觉。”



“是这样,” 他的声音平缓下来,顿了一下,又问,“璐璐,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舒服?”



“没有没有,” 我脸上发热,导致整张脸加倍的痒。我一边用手掌揉着脸颊一边对着话筒说,“我很好,真的。”



“那我来看你。”



“不要不要,” 我叫了起来,“你千万不要来看我。”



“我一会儿就走。”



“也不要,我…我现在不想见你,实在不想,所以我求求你不要来!”我着急了,声音提高好几度。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



“我不生你的气了,不过我也不想见你,我现在要睡觉,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就这样吧。” 我几乎要哀求他。



“璐璐,”他的声音无比温柔,“以后我再也不对你说谎了,再也不了。”

注:“郑广和”谐“正广和”-- 一种老牌汽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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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5 | 只看该作者
148 “嗯,那好,” 大概是过敏药的作用,我的眼皮涩得张也张不开,头好像有千斤重,“那就这样吧。” 我挂上电话,马上又钻进被子里呼呼地睡过去,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脸上、身上不再那么痒,我对着镜子一看,大部分的肿块已经平下去,红斑也不太明显了。我暗自庆幸,往脸上刷了厚厚一层粉底,修葺一番,上班去了。 在一个漫长的红灯下,昨天清晨的茫然心绪又冲上脑门:程明浩现在在想什么呢?除了再也不说谎,他还能对我作出什么承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从谁开始,大家都扬言要把“性” 和“爱” 分开,不管是否真的潇洒,至少要学着去潇洒,我想我也不例外,可是,从心底里,我还是忍不住偷偷地质疑:没有足够的“爱” ,“性” 究竟能有多少份量?我试图用“性” 来证实“爱” ,结果我也这么做了,却只证实了一点:我对避孕药过敏。实在令人沮丧。 再见到程明浩的时候,我努力装得泰然自若,他好像也心照不宣,总之,我们都绝口不提前一天发生的事情。两人独处的时候,我总是有点担心他会再提出要求,因为那样的话,我就不得不跟他探讨“采取措施” 这个尴尬的话题,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再提出过,只是对我更加体贴,这让我感到很宽慰。 很早前看过的一本书上说,女人要是和男人发生了关系,她的身体里会自动分泌出一种物质,让她对那个男人产生依恋的情绪。当时觉得这种说法耸人听闻,现在看来却不无道理。在那场闹剧一样的“初夜” 之后,我发现自己好像的确更加依恋程明浩了,每次见到他,我都情不自禁地要把他的手抓得牢牢的,而且让他的手指和我的手指交缠在一起,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确认他千真万确就在我身边。 同一本书上也说,男人往往把已经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当成自己的“占领区” 而失去兴趣。我希望那个作者是在胡说八道。 那一年我的生日,程明浩送给我的礼物是一台小小的、银灰色的摩托罗拉手机,每个月有两千五百分钟的通话时间,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设成我手机上的第一个快捷键,“这样的话,你就可以随时找我了。” 我说,“我可不一定有空找你。” 不过,心里却十分感动。 2000年12月,程明浩去了西雅图。他把两个大箱子塞进道奇车的后备箱,然后搓搓手,微笑着对我说,“璐璐,好好照顾自己。” 我看着他一脸阳光般的笑容,突然之间很舍不得他,我拉住他的衣袖,“你不要扔下我不管。” “我不会的,” 他轻轻抚摩着我的头发,“你的头发真暖和。” 我伸出手去,又想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想起自己正好来“老朋友”,而郑滢说过这个时候摸人家的头是晦气的,立刻又把手缩了回来。 他看看我,“怎么变乖了?” 他已经习惯我把他的头发弄成一窝乱草。 我嘻嘻一笑,“没什么,今天就饶了你。” 同一个月,我拿到计算机硕士学位,成了公司里一名正式员工。我把希望寄托在和 Chris合作的项目上头,我想,把这个项目做好,有了一点根基,下次便可以做更加重要的项目;几个项目一下来,就有了吹牛的资本,到时候,要升级或者跳槽,都比较容易了。 郑滢向我感叹,“我们其实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人家前几年毕业的,靠着公司的股票,好多已经成了百万富翁呢。” 我说,“现在这样也不错啊,只要肯花功夫,总有出头之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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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5 | 只看该作者
149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那句“只要肯花功夫,总有出头之日” 的话说得过於乐观了。 项目进行到一大半时,我和 Chris 约客户服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开会,目的是检验核对我们对产品所做的修正是否百分之一百符合要求,因为他直接和那个客户打交道,而基本上所有的客户要求都是通过他传达过来的。 会议进行得很顺利,眼看就要皆大欢喜地结束,那个负责人突然提出要我们把某个新增的产品功能改动一下,因为客户曾经提过好几次类似的要求,这样的话“他们一定很高兴”。那个功能正好是我做的,我觉得他提出的改动并不算难,而且听上去有道理,就照样修改了,也没放在心上。 谁知到了正式展示的时候,出乎意料之间,客户对那个产品功能的改动大有意见,问“原来的设计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变成这样” 。当时,老处女、客户服务部门的主管、还有其他好几位我连名字都叫不全的大小头目都在,气氛尴尬起来。客户服务部门的主管首先沉不住气,问“谁做的决定” ,言下之意“我不知情” ,老处女立即附和,表示“我也不知情” ,那个混蛋的负责人竟然马上转过头来问我“为什么要这么改动” ,我被他问得目瞪口呆,说“这是你提出来的呀” ,结果他巧舌如簧赖了个一干二净,说他的确讲过客户以前提过类似的要求,但并没有正式要求我们改动,是我理解错误了。我眼看着他空口说白话,转过头去求援地看着 Chris,因为那天开会的时候Chris 也在场,我希望他能够出来说句公道话,可是Chris 眼睛盯着天花板,装做没看见我,从头到尾一言不发,气得我简直想把手里的可乐浇到他喷满了发胶的脑袋上去。 阴差阳错,那天会议的结局是我们,其实就是我,负责把产品再修改回去,还有,与会的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个连话都听不明白的大笨蛋。 散会之后,我在走道里叫住Chris。当事情荒唐到了一定程度,人所能做的也只是微笑。於是我微笑着问他,“Chris,你刚才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那次他叫我修改的时候,你就坐在我旁边啊。” Chris 抿抿嘴唇,耸耸肩膀,“我不记得了。” 然后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好像怕我的酶运随时会沾到他笔挺的紫色保罗衬衫上。 有时候,在大公司里工作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经验:当你在电视上、报纸上、杂志上看到自己公司天方夜谭般的标语、广告,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觉得“我们真行” ;然而,当你在钢筋混凝土大楼某间会议室里被人三拳两脚揍到某个角落里踩成一张相片的时候,你才发现,对你无情下手的、坐壁上观的,也正是一群“我们” 。 我去找老处女承认错误,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不去找她,她也一定会找我,这顿骂反正逃不过。 结果老处女并没有骂我,只是说“以后凡是他们提什么要求,一律要保留书面凭证” ,然后她看了看我,一字一顿地说,“记住了,你要学会保护自己,人家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分钱也不值。” 我突然明白,她其实心里很清楚在这件事情上谁是无赖,或许其他部门的主管也清楚,只是他们需要一个人来承担责任,这次算我倒酶,撞了枪子。 那天回家的路上塞车塞得很厉害,我呆呆地看着前面庞大的车流,回味着老处女那句“人家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分钱也不值”,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突然间莫名其妙地想起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既然人家嘴里说出来的话不值钱,女人为什么还那么相信男人的承诺呢? 一月份,我终於找到了一位女妇科医生,做完年检之后,我提起有关避孕药的事情,她仔细地听完我的叙述,想了想,说我的身体既然可能对一种避孕药过敏,就不能排除对其它避孕药过敏的可能性,她说“我可以给你开一点试试看” ,我想起过敏反应时的可怕样子就起鸡皮疙瘩,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 有人说,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正爱你,就看他会不会让你吃避孕药。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有多少道理,姑且相信它有一定的道理,那么,我的身体已经明确宣告,将来我必须嫁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因为他必须天长日久忍受我不能吃避孕药这样一个事实。 妙,简直妙极了。我气呼呼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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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03: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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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的那位医生还愿意接收新病人,於是我问郑滢她想不想也转过来,郑滢说“算了,我还是接着照顾那位本家的生意吧”。



“对了,关璐,上次那个问题,我问过郑广和了。”

“哪个问题?”



“就是男医生碰到女病人起自然反应那个问题呀。郑广和的答案是‘男医生在从业时,首先是医生,然后才是男人’。假惺惺的。”



“你真的拿那个去问他?他还回答你?” 我觉得不可思议,“当心他反过来告你性骚扰。”



“怕什么,我又不是在他办公室里问的。你猜怎么样,原来我跟他去同一家健身房,上星期六我在那里碰到他,正好他脱光了要往游泳池里跳,我都差点没认出他来,因为…嘻嘻嘻,你知道,通常情况下我跟他见面都是轮到我脱光的。”



“怎么样?有没有六块腹肌?”



“像只剥光的田鸡,”郑滢半眯起眼睛,“不过肩背肌肉倒还过得去,大腿其实也不错,比我原来想像得要XG一点。”



“然后呢?”



“然后我们各游各的,等到吃饭的时候,那旁边就一家餐馆,我又正好跟他搭一张桌子,没什么话说,就顺便问他那个问题。结果他居然还被我问得脸红了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



“不是所有人脸皮都像你那么厚的。你们还说了些什么?”



“差不多都是他在说,这个人大概出了医院妇科就不知道该怎么跟女人说话,翻来覆去讲那家健身房如何好,设施如何齐备,年费如何合理,他如何每周都去,罗嗦死了,难怪三十二岁都没结婚。”



“他告诉你他三十二岁?”



“他还告诉我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谈了很久,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手。我看不是性格不合,是觉得他太无聊。”



“这个男人对你有意思! 他跟你讲健身房是希望你知道他体健貌端,跟你讲没结婚是希望你知道他还名草没主,跟你讲女朋友是希望你知道他不是同性恋。” 我兴致勃勃地分析,“很有可能他帮你做检查时早已经春心萌动。”



“那他也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是有男朋友的。否则他开给我的那些药都是吃来杀蛔虫的吗?” 说的也是,估计杨远韬都未必知道郑滢吃哪个牌子的药。



“不管怎么样,我不讨厌他。其实跟他交个朋友也有好处,以后看病说不定可以少排点队,检查也可以请他做得仔细一点。”



“那你不会觉得不自然?”



“有什么好不自然的,没听说过吗,‘男医生从业的时候,首先是医生,然后才是男人’。” 她学郑广和的腔调。我们笑成一团。



“他离婚离得怎么样了?”



“哪有那么快,他说要盘算盘算怎么弄才能尽量减少损失,我看是又开始心疼钱了。我不管,反正我告诉过他,我会嫁给2001年第一个向我求婚的男人。一年的时间,总应该够了吧。”



“万一到时候他离不掉,你怎么办?”



“到了那个时候再说,我现在总得先给他点压力吧。就象我们订工作计划,管它完得成完不成,先要写得像那么会事。”



一个月之后,Chris和我的合作项目结束,他凭借其中的出色表现升了一级。他慷慨地请全部门吃了一顿饭,然后向老处女提出要求和我调换办公室,理由是他现在高我一级,按照级别,应该拥有一间转角办公室。



那个星期五下午,我用会议室的转椅把办公室里属於我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推到了Chris 那间其实小不了太多、只是窗户没有那么大的办公室里。原来差点把那张人体工学椅也带走,后来想想还是留在了原地:人家一定已经想了很久了,何必扫兴,只是不知道那句“这张椅子谁坐谁倒酶” 的咒语会不会应在他自己身上。



过了没多久,Chris 笑嘻嘻地来找我,这个笨蛋有本事把椅子占过去,却不知道该怎么调高度。我试图教他不果,索性趴到地上帮他调。我把椅子调好,站起来朝他笑笑,拍拍身上的灰,第一次体会到了所谓“力争上游” 最现实的意义 -- 有时候,一扇稍微大一点的窗户,一把稍微舒服一点的椅子,在特定的环境下,代表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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