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2000年离开家乡工作以后都没有存定期的习惯,花钱也比较大手大脚,直到决定出国开始。而上面的资金都是定期的,所以看起来没有以前的资金。我最早能够找到2001年初开始的工资活期存折,因为之前在不同城市工作,那时的工资卡早就丟了。买房的时候我是拿了手头的活期存款,加上我妈取出的我在家乡的存款(不全是我名下的),还有一大部分是我们公司当时提供的“housing allowance for relocation"(这大约有10万左右,有公司总经理、人事总监和我签字的文件原件,不过钱是公司直接打到房地产商的帐户上,为了少交一些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