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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ra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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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偶是深圳一个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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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11 | 只看该作者

“影子”走到他面前,对着他耳语一番,那“银警”似乎像丢了魂,成了机械人,慢慢转身走出大门。过了一会儿,五位手持冲锋枪,头戴钢盔,身穿避弹衣的“运钞员”,簇拥着“银警”走了进来。 “影子”从身上拿出一张卡,在“读卡器”刷了一下,第二道大门轰隆开放。 他快步走向第三道大门,戴上一只特制手套,轻轻插进密钥孔,缓缓扭动;过了大约五秒钟,一缕金光从门缝里透出,只见眼前到处都是金砖,码得四角八棱。 他一摆手,五位“运钞员”一拥而上,装满一箱又一箱,抬出大门,送入运钞车。最后一箱,约长五十公分,里面盛放的是价值80亿的股票债券。 ……

就这样,价值上百亿的票券物,被乔大羽轻松盗走。 上天造人貌似公平,其实偏心的很,坏人大多长了个聪明的大脑门。就像乔大羽那样。 就在##被过滤##国库的第二天晚上,乔大羽举行了一个庆功会。所有参案人员都被邀请,地址就在东莞的秘密会所里。 这次宴会代价高昂,他专门雇请了一位香港大厨掌勺,吃得当然不差。据说,仅一只鲍鱼就炖了三天三夜。 喧闹的宴会,每个人都很兴奋,大声说笑,大口喝酒。杯子碰得叮当响。他们知道,过了这个晚上,每个人都会成为百万富翁。这是多少年的梦想啊。 在宴会上,乔大羽表现出色,频频举杯,始终带着得体的微笑,犹如从战场得胜回朝的帝王。 没有人想到这是“鸿门宴”,更没人想到鲍鱼是那么奇妙的食物,炖三天三夜不死,吃进嘴里美味无比,滑到肚子里却起了反应。很舒服很过瘾。

蓝老大最是兴奋,喝了很多酒,他大笑着站起身,叫道:“老板,我……我敬你……” 刚端起酒杯,鲜血就从鼻子流出,接着是耳朵、眼睛、嘴巴,立刻成为血人。 接下来是蓝老二,他似乎想笑,还没笑出声,咣当一声摔到桌子底下。其余的人也相继翻倒。 一时间,喧闹的宴会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只听见风儿吹动窗帘,发出轻微的振动声,以及乔大羽走动时,皮鞋所发出的沙沙声。 乔大羽好像没感觉一般,便如在微风吹拂的沙滩散步。他一边欣赏风景,一边优雅地举杯饮酒,缓缓从一片尸体前走过。始终保持着良好的风度。 他就像坐在包厢里的贵族,前来欣赏一出舞台戏,或者像一位慈爱的长者,不忍惊扰睡梦中的儿女。 在这些人中,蓝老三是唯一逃过劫难的。他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做了一夜噩梦;醒来对两个兄弟说,我晚上梦见咱爹了,满脸鲜血,对着我笑啊笑。 他劝两个兄弟不要参加庆功会。说他眼皮直跳。胃部隐隐作痛。但两兄弟不听。 蓝老大一瞪眼,说:“啥子事嘛!老板一高兴,楞是当场兑现一百万哩。” 无奈之际,蓝老三勉强出席。只是留了一份心,人家举杯他举杯,人家吃菜他吃菜,暗地里却动了手脚,把酒菜倒到桌下的碗里。 当他看到蓝老大七窍流血,心中咯噔一下,知道是有预谋的,假装中毒,乖巧地躺在桌下。

乔大羽巡视一番,见所有参案者全部放倒在地,摆摆手,吩咐他的两个亲信,将尸体抬进地下室封存。 乔大羽那两个亲信全是狠角色,一声不发,每抬一个人,便用锋利的匕首在心脏捅一刀,生怕还有人没有死透。蓝老三一见难以伪装,趁他们无暇顾及,发足狂奔…… 第二天,乔大羽将那批黄金转移到另一个秘密据点。然后,招集数名职业##被过滤##,悬赏百万买蓝老三的项上人头。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蓝老三几乎跑断了脚,但是,不管他如何伪装,都逃不过##被过滤##冷冰冰的枪口。 到了大西北,他想扎到乞丐堆里,肯定没人认出来;谁料想躲不过三天,一帮嗅觉灵敏的##被过滤##就跟踪而至。 这些日子,蓝老三是亡命奔逃,到了嘉峪关,终于和##被过滤##们狭路相逢,一场恶斗之后,被击落城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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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17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四章 大结局

就是这么蹊跷,蓝老三遭遇追杀,一路狂奔,来到嘉峪关,继而被击落城下,落到我脚边。就好像我折腾半天,眼巴巴跑来,就是专门看他被追杀。 嘉峪关的城墙大约十七米高,相当于一座吊塔;蓝老三差点摔成肉饼,骨断筋折,缠在绷带里像个木乃伊。 他躺在病床上,认真地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对!是故事,我表达得很准确。因为他所说的一切太离奇了,只有精彩故事中才有类似的情节。 他在故事中所描述的乔大羽,与我的印象完全相反。 他长着牟其中似的大脑门,聪明绝顶;笑起来慈眉善目,眼睛眯成一道缝,宛若冰糖一样透明。 难道这样一个人,竟然是##被过滤##国库的通天大盗?! 一百个亿!这是我的想象力无法到达的地方。

不过,我很难不相信蓝老三的故事。他都弄成这样了,连说话都困难,没理由再骗人。 讲完这个故事不久,蓝老三陷入持续昏迷状态,逐渐停止呼吸。就好像阎王爷留他一口气,就是为了给我讲故事。 命运呵,你真会作弄人。世界上还有多少秘密,请你敞开怀,都让我一览无余吧。 听完蓝老三的故事,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给七爷打电话,一刻不能耽误。##被过滤##,全深圳的小偷都给乔大羽涮了,就连阿飘的命都给骗去,以后还怎么混。 打给七爷,七爷家里的电话只响铃,没人接。 打给豆子,豆子的手机是空号。话务员甜甜地说:“对不起,没有这个电话号码。” 就连小赖也关机。 这世界到底怎么啦?天翻地覆啦?

我后悔得要命。离开深圳的那天晚上,我像举行仪式那样,将手机丢进深圳湾,以示永远告别过去。整整漂泊了一年的心,唯一铭记的就是“遗忘”;想不到,把自己的模样都模糊的时候,“过去”突然从天而降。 最可怕的是,当“过去”重回身边,却隔了一道墙,厚厚的墙,根本无法逾越的墙。 这种结果使我的思绪紊乱,心跳骤然加快。七爷他们不会出什么事吧?眼前立刻出现一个血淋淋的场面:十几个##被过滤##像追杀蓝老三那样,追杀七爷,将他打得血肉横飞。 想到这里,我不敢再想下去,恨不得立刻变成孙猴子,把脚一跺,嗖地一个筋斗翻回深圳。 从兰州到深圳,大约六小时,当我从宝安机场降落,打的赶回蛇口别墅,太阳还未落山。

偌大的别墅静悄悄的,显得有点凄凉。看门的老刘佝偻着身子,正在打扫院中的落叶。刷,刷,一下一下,动作比以前迟缓很多。只有一年时间啊! 放下行李,我一步步走向老刘;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是我,楞了半晌,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巫马,是巫马少爷吗?”他道。口气迟疑。 “是的,刘叔。”我轻声说。 老刘啪地丢下扫帚,紧跑几步,抓住我的双手,眼泪夺眶而出。“我盼得眼睛都快瞎了!”他说。

师父呢?”我焦急地问。 他摇摇头。 “豆子呢?” 他摇摇头。 “何姐……” 老刘叹了口气,说:“都走了。”

就在我离开深圳半个月后,一个无月的晚上,全副武装的GA和WJ包围了别墅,荷枪实弹,如临大敌,把所有的人都抓了起来。 十几支枪指着七爷,市GA局刘局长亲自带队,当场砸上手铐脚镣。当时的情形,老刘想起来都发抖。 据说抓七爷的时候,事先没有半点征兆,所有参案人员都经过严格挑选,通讯工具全部没收。大家知道有特殊任务,时间、地点、目标却不明确,直到抓捕那一刻才公布。 七爷享受的是“国宾”待遇,只有国家级重大案件才使用这种方式。 大约一周之后,七爷获释,接着就带豆子、何姐离开深圳,据说去了国外,某个阿拉伯国家。

七爷前往那个阿拉伯国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与ZF达成某种默契,要不然根本没有释放的可能,更不会允许他出国——不管抓没抓到把柄,七爷都是深圳如假包换的“小偷之王”,最少也要判他个十年二十年。 在我的想象世界里,他出国还有另一种版本:七爷通过GA局的内线,早已知道国库被盗之事,也知道这件事的全部真相。当时,他和我的心情一样,感到无比震惊。 一种上当受骗的屈辱,以及莫名的愤怒充溢他的心,默默将苦果吞在肚里,决心亲手捉住这个混蛋,给深圳的偷儿们雪耻,给阿飘报仇。 他事先没有给我透漏半点口风,因为他知道此去的危险性。一个能把这么多人玩弄于掌股之间,然后从容而退的家伙,其危险性不亚于非洲森林里的“巨蟒怪”。 他要留下衣钵传人守护家园,帮“义盗门”传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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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23 | 只看该作者

我突然想起豆子留给我的字条。“不管我走到哪里,心里都会想你。”这说明她早已知晓某件事。 那天晚上,她明知我第二天离开深圳,却没有丝毫留恋,却原来她早已知道此事! 老刘说:“七爷走的时候吩咐,说您早晚会回来,一定要看好这个家;如果一年之内他们没有音信,由您做主处理所有家产。”七爷怎么知道我会重回深圳? 就这样,按照命运的安排,我又重新回到深圳。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结局。

过了几天,我特意到岗厦走了一遭,去拜访一个人。这是一个更加意想不到的人,杜教授。蓝老三在他的故事里提到过这个名字。说他在深圳遇到一个熟人,这个人是他父亲的老友;多年前,他身负重伤,被蓝父背回家中,在川西住过很久。后来,不知所终。 他们在深圳偶遇杜教授,实属意外,经多方打探,才在岗厦寻到他的住所。想不到老头的脾气出奇的暴躁,听说他们干劳什子“黑吃黑”的勾当,撅着胡子,挥着拐杖,将他们赶出家门。 他们被赶的那一幕,我是目睹过的。当时,本人奉命跟踪蓝氏兄弟,在细雨朦胧的一条小巷里,老人挥舞手杖,好像叱咤疆场的老将军,凌然不可侵犯。 但是,我对蓝氏兄弟“被赶事件”毫无兴趣,而是对老头的名讳。杜教授?阿飘的父亲姓杜,是香港大学的教授。“妙手空空”杜飞飞也姓杜。 蓝老三摇摇头,一副茫然懵懂的样子,说他也不知详情,只听父亲恭敬地称他为教授,偷术惊人。

当时,我是在一个雨天去寻访杜教授,针脚般的雨线像无尽的帘笼,扯天扯地,扯得人心碎。 就是在这样的雨季,在这条小巷里,阿飘曾打着一枝小花伞,款款从朦胧中走过,从我内心深处走过。 一直到现在,我还能听到鞋跟敲打青石的咔咔声。 嗅到她的体香,梦到她的微笑。 但是,如今一切都成薄暮轻烟,缓缓消散到空朦中。阿飘啊,假如你能重活一次,我愿做你一世的随从。 杜教授家里很静,敲了半天门,都没有人答应。有可能是出门了。但是,这种事难不倒我,别忘了本人以前是干嘛的。瞅瞅四下无人,伶俐地一按墙头,纵身而过。 不能动他的锁,干这个勾当,亲爱的教授比我更内行。

他住的是三间套房,屋里摆设很简单,都是日常用的器物,唯一的奢华品,就是卧室里摆放的一台电脑。 他的卧室有女人的痕迹,床前是一张梳妆台,衣帽钩挂着件紫色花衫。 在他的电脑桌旁,一幅照片引起我的注意;四寸老照片,有些发黄,镶在精致的镜框里。 照片中一男一女,相偎相依,幸福得像抹了蜜;女孩漂亮、泼辣,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 远处的背景挺奇特,是一座欧式风格的小洋楼,顶层却竖着中式塔亭,仿佛穿西装的人戴顶瓜皮帽。 那个女孩的眉眼和一个人很相似,似乎是……,我的心一阵狂跳,猛地把照片抓到手里,心中连叫几声,不可能不可能。太不可思议,也太巧合。这不是小说!

在那一瞬间,我的身心陷入癫狂当中,根本没有留意周围的动静,更别说留意到其他人,直到他开口说话。 他说:“你来啦。”语气淡淡的,像个老友。 那是个苍老的声音,带着述说不尽的沧桑,以及大彻大悟后的平静。 那人是谁?我知道。但是,在我心中没有丝毫好奇,也没有惧怕,反倒有不能自抑的激动。我缓缓转过身,压住满腔怒火对他说:“你是杜教授,她是苏小红。” 他默然对视,眼中依然带着旧日的傲慢和倔强。 我的声带如雷,几乎在咆哮:“你是阿飘的父亲,一个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浑蛋!” 他的眼中现出惊愕的表情,瓖金手杖得得作响,口中嗫嚅:“阿飘?浑蛋?”

在那一刻,我几乎忘记了一切,久积的怨恨像榴弹般倾泄而出。用手指住他的鼻子,泪流如雨。 “对!是阿飘,你的女儿。你这个混蛋。她是那么可爱乖巧,每天从你门前走过,你们甚至点头说过话,可是她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就在身边!” 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擦肩而过的那个男人,竟然是自己从未见过面的父亲。多么残酷。可是,阿飘连这种残酷都体验不到了。可怜的阿飘! 杜教授彻底被我的愤怒击垮。手杖当啷落地,一步步后退,口中自言自语:“阿飘?女儿!” 他突然掩面跪倒地上,大叫:“阿红啊,我不要这样惩罚我!”摇晃着身子,声音凄切,犹如绝望的孤狼。 接着,他像狂魔似的陡身而起,硕大的手掌擒住我的肩膀,眼神凌乱,厉声道:“女儿呢?你把我的女儿藏在哪里!” 他几乎是在拷问我,手指的力量惊人,捏得我的骨头咯咯作响。

这是一种失控状态,假如继续刺激他,就会使他彻底发疯。得到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满意,心中充满报复的快感。并不是我生性残酷,而是应该给予阿飘某种补偿。 当然,我不会再刺激他,现在整条人命都捏在他手里,稍不留神,就可能灰飞烟灭。 他见我不回答,语气缓和许多,凌乱的眼神逐渐复原,呈现出哀求之色,指头一点点脱离我的肩膀。 “告诉我,我女儿阿飘在哪里。”他说。声音疲惫嘶哑。 阿飘在那里,在天堂;这是上帝说的,好人死后都要上天堂;上帝不会食言,不然他将失去全世界的信徒。 但是,我能这样告诉他吗?刚在他胸口捅了一刀,然后再撒把咸盐?那就太不人道了。 于是,我避重就虚,道:“阿飘是个护士。”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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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28 | 只看该作者

杜飞飞听罢,沉默良久,道,你想我怎么办?他的意思是任凭苏小红姐妹处置。 苏小红叹了口气说,咱们是这种关系,我还能怎么办?当夜便把他赶了出去。 再说何守义,他在深圳偶遇苏小红,并非为寻仇而来。自从“鹰嘴山”下追踪杜飞飞,浪迹江湖数载,都没有与家中联系。一次,他追到广州,听到乡音,不禁心血来潮,思念起女儿,于是星夜赶回深圳。 此时,家中已遇陡变,女儿成为“##被过滤##家属”,沦落为贼,乔小七被关押劳改,显得异常凄凉。

何守义心想,所有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哪里还有颜面和他们相见,心生退意。 恰好,这时苏小红又把他误当乞丐,更使他心灰意冷,索性散发褛衣,混入丐群。 俗话说,万事不由人计较。何守义没想到的是,他回到深圳,惊跑了另一个人,那就是杜飞飞。 杜飞飞连夜逃到西北,在那里辗转一年有余,心中放不下苏小红,悄悄潜回深圳,却不料才一年时间,家中便起了变化,苏小红已不在。

杜飞飞不知道她已故去,以为是怪罪自己,搬到姐妹那里住,便想找个人说合。但是,他不敢找大姐燕儿,知道她是何守义的女儿,于是便堵住小幺妹李文革,希望她当说客。 李文革经常与三姐斗嘴,但二人感情最好,自从苏小红死后,她把牙咬得咯咯响,心想全是那个臭男人害的,始乱终弃,把一切罪过归结到杜飞飞身上。 此时,一见那个臭男人找上门来,不由分说,一阵老拳伺候,把他打得只有招架之力。

杜飞飞不和她计较,嬉皮笑脸地说,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帮我劝劝你三姐吧。 李文革把眼一瞪说,你死了自然见到她!扭身就走。根本没告诉他,两人留下一个女儿。 什么?苏小红死了!杜飞飞闻听此讯,犹如五雷轰顶,踉踉跄跄回到家里,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从此以后,他再也没离开过二人生活的小院,终日对着她的照片忏悔;还不到五十岁,满头黑发就已斑白如雪……

须发斑白的杜飞飞彻底麻木,以前视若珍宝的“天湖之眼”,成为此生的遗憾和累赘。因为他知道,最珍贵的珠宝都无法补偿失去的爱,失去的幸福和快乐。 他一直在等待何守义,知道他迟早会发现自己的行踪,此时一见,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感,似乎即将得到释放和解脱。 他轻轻拧开手杖,从里面倒出一粒晶光剔透的石子,随手一抛,到了何守义手中,凄笑道:“我研究这么多年,终于破译了它身上的魔力,那就是对人类‘贪婪’的惩罚。” 何守义把玩着这颗钻石,百感交集,道:“我今生追逐的,又何尝不是一种虚妄呢?”

他把钻石丢到地上,慢慢往外走,边走边唱—— “世人都说多烦恼,吃喝享乐当成宝,聚财聚到黄河岸,大水一冲不如草,辛苦劳累百病缠,一座小坟早挖好,回头再看云起处,原来什么没捞着。” 唱罢,哈哈大笑,又恢复了老丐模样,沉声道:“老友,你已得天罚,这次我来寻你,也不再找你晦气,希望你好自为之!”说完,一顿拐杖,消失了踪影。 杜飞飞闻听,似是断开心中无限枷锁,叫道:“老何,你到哪里去?” 老丐的声音已在远处,唱道:“一根藤杖走天涯,白云深处是我家!” 杜飞飞疾呼:“好朋友,等等我!”随即抛开手杖,纵身跳到屋外,脚步声渐渐远去。

何杜二人来去匆匆,屋中顿时又恢复以前的寂静,只留下我一人站在那里,目瞪口呆,几疑是梦。 楞了片刻,我弯腰捡起师爷丢在地上的钻石,好奇地打量这颗充满魔力的宝贝;它有蚕豆大小,无数菱形晶体折转千道光芒,眩目耀眼。犹如一个千娇百媚的美女,侧目之间充满无限诱惑和动感。 在那一瞬间,它似乎已不是一颗名钻,而是宝马香车,美味珍馐,如云的美女,以及一座装饰豪华的宫殿。谁拥有这颗钻石,谁就能享受帝王般的生活,今生今世快乐无极。 现在,它已是无主之物,温顺地睡在我的指掌之间,只需要拿出去变卖,就能买下半座城池。 想到这里,我心跳加速,呼吸急速,浑身因激动而颤抖;赶忙拾起杜飞飞的手杖,将它重新封存到杖柄里,抬腿就走。

恰在这时,一抬头看到苏小红的照片;照片里的她满脸忧色,似是充满无尽的担心,担心我迷失心性,再度卷入魔石设定的游戏里去。 她的态度使我犹豫不决,终于下定决心,慢慢退回屋中,从手杖里取出钻石,将它丢在地上;后来想想不妥,四处一寻,见墙角有条裂缝,刚好能把钻石塞进去,便把它藏到裂缝中;又从院里找到一些白灰,用水调稀,抹在上面,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这才放心地离去。

按照七爷的吩咐,我接管了他的全部财产;七爷不仅是个优秀的小偷,而且还善于经营,名下有不少店铺、房产、债券、股票等。 接手之后,我将他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仍然没有音讯,我便自作主张,变卖大部分家产,将所有收入捐给某个救助青少年的基金会,以七爷的名义。 这是一笔巨款。当时我身带现金支票,前去拜访这个组织的领导。一位弥勒模样的人物。 他笑眯眯的,躲在办公桌后面喝茶看报纸。听说我是来捐赠的,态度温和得就像一杯水,一口一个小同志。 他说,年轻人有这种思想是好的,挣了钱就要回报国家,回报社会;不要整天吃喝玩乐嘛;要想到,全中国还有多少劳苦大众没有吃喝玩乐过! 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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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33 | 只看该作者

李桂花想了一会儿,就盯上了犊子。找到他之后,揪住他的衣襟不放。“还我的钱包!”她说。 犊子道:“我没拿你的钱包。” “就是你拿的!”李桂花理直气壮。 犊子真没拿,发誓说:“谁要拿谁是犊子!” 李桂花道:“俺听人家说啦,你就叫犊子!” 犊子性子燥,一急,就推了李桂花一把。李桂花脾气倔得很,死抓住他不放手。 后来,犊子被她缠得没法,只得求饶说:“姑奶奶,俺真的没偷你的钱包。”李桂花就说:“你帮我找。” 犊子说:“我凭什么帮你找。” 李桂花说:“你就得帮我找。” 就这样一来二去,犊子和她就认识了,两个人不断交流找钱包的线索,渐渐擦出火花。

一天,犊子涨红脸,大声对她说:“李桂花,虽然俺是个小偷,但是俺爱上了你,那么你就嫁给我吧!” 李桂花扭捏半天,咬着嘴唇,声音细的像蚊子:“俺知道你是小偷,可是管不了自己的心,如果你狗改吃屎,俺就考虑考虑。” 犊子一听,连忙说:“我改我改。”于是,就改行当了私人侦探。 这玩意挺时髦,接不完的活儿。据说,离婚的时候,他调查的结果就是铁证,用香港话说是“呈堂证供”,一准能告倒对方,让他或她离婚的时候连一毛钱也拿不到。 以前小赖老欺负犊子,现在最怕他,惟恐有一天调查到自己头上。以犊子的敬业精神揣摩,到时候他肯定六亲不认。

“瘦猴”在三个人中,混得最有出息,成了货真价实的大老板。他干活机灵,最初与人合作“玩车”,一个负责给车买保险,一个负责偷车,搞垮了好几个保险公司。 后来,他觉得这活儿太辛苦,提心吊胆不说,还东跑西颠,为偷去的车找买主,身子骨受不了。于是,便跑回汕头老家倒腾“##被过滤##发票”,听说赚了几千万。 前几天电视上说,汕头破获了一起特大虚开“##被过滤##发票”事件,不知道他有没有受到牵连。 七爷的司机兼保镖小吴一直没见着,问老刘他是不是也跟七爷去了阿拉伯,老刘摇摇头说不清楚。这个可爱的小胖子好像人间蒸发。 不过有一回,我从GA局门口路过,见一个穿GA制服的,屁股一扭一扭,背影很熟悉,特别像他。可是,等我追上前去,他已进了大院。 听说GA派了个卧底一天到晚盯着七爷,不知道会不会是他。

再说说我自己。把七爷的家产变卖之后,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我始终记住阿飘的话:“为什么每个人长着同样的手,却干不同的事?为什么非要偷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获得?”我要证明给她看,我这双手除了偷东西之外,还能干点别的。 那么,干什么好呢?做生意太累,又缺乏自由感;做诗人呢,填不饱肚子。好在我对深圳的地形异常熟悉,又喜欢兜风,干脆加入到“的士佬”的行列。 这是个光荣的职业,四个轮子两条腿,一转方向盘,全世界都有挥手致意的。 每天接触的都是新鲜面孔,男女老少,高矮胖瘦,各有各的脾气,各有各的活法。 如果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碰上偷情的港姐,或者乔装打扮的大腕明星。

比如说刘德华。有一回,是在半夜两点钟,我从竹园宾馆接了个客人,戴着大口罩,一上车就说:“咦,咱俩长得挺像哎。”我一笑,随口说:“除非你是刘德华。” 他摘下口罩一看,果然是“刘偶像”亲切的模样。 当时,激动得俺的车都在颤抖,赶紧找纸请他签名;那天也巧,连手纸都没有一张,又不好意思撕“的士”发票,便从兜里摸出一张百元人民币,说:“偶像,签这里。” 刘德华接过人民币,亲热得不得了,随手揣进自己口袋,撕开一个烟盒划拉两下递给我,到了地方他还不付车费,说:“支持电影事业!”连车门都没关,撒腿就跑。 后来,我一打听才知道,哪里是“刘偶像”,人家正在北京拍戏呢,这个哥们是整容整出来的,歌舞厅串场的艺人。

敢情刘德华不是那么好见的。看来以后得留神点。从那以后,凡是有人上车,我都格外留神,惟恐碰到张德华、马德华。偶尔有几个通缉犯,还免费往局子里送。以本人的手段,对付三五个小蟊贼,那是手到擒来,绰绰有余。 说实在话,干这个活儿并不轻松,有时候遇到喝醉酒的,弄得你的车又脏又臭;碰到有##被过滤##背景的,不但不给的士费,还会向你“借钱”。 最怕的就是“劫车匪”,他们心黑手辣,一条绳子专勒司机的脖子,一把小刀专往要命的地方捅。 在开“的士”的第三个月,我就遇到过这样一回“惊险”。当时有两个很壮的小伙子,一前一后钻进车里说,送我们到广州,给你八百块钱。 一般来说,“的士”司机最喜欢揽这种活儿,跑长途挣钱多,又不用太辛苦。 有经验的“的士”司机遇到这种客人,能根据他们的言行举止嗅出有无危险。而我呢,一来是新入行的“菜鸟”;二来仗着艺高人胆大,根本没往这方面考虑,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等车驶出“广深高速”,我前思后想,渐渐觉出不对劲;反光镜里后车座那个人贼眉鼠眼,总是打量我的后脑勺,随身携带的皮包硬梆梆的,不是板砖,就是其他钝器。在驾驶副座打盹的乘客,一看就是假装的,老是偷偷瞄我三天没洗的脖子;怀里鼓囊囊,揣的绝对不是烧饼。 一看这情景,当时我心里直打鼓。一路琢磨怎么摆脱他们。灵机一动说:“大哥,你们是搞体育的吧?” 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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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12:08 | 只看该作者

你辛苦了。。。

MSN今天怎么也登不上,郁闷

收拾行李,明天搬家,吼吼

先顶了,回头好好欣赏。。。。

[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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