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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偶是深圳一个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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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4 1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偶是深圳一个贼》——虚拟自传小说 先发一篇报道。 “天下无贼号”搅动“贼”烟滚滚 《偶是深圳一个贼》稿酬无人认领 随着冯小刚《天下无贼》首映庆典日期的逼近,关于“贼”的话题也频频见报,一时“贼”烟四起、“贼”风浩荡。而近日从北京一家图书选题策划工作室传出消息,贼圈内外第一部原创力作《偶是深圳一个贼》的作者竟再三推脱,拒绝露面,稿酬一时无人认领。 椐该工作室透露,这部小说是他们在网络上发现的,随后通过电邮与作者取得联系,并签定了有关书稿的代理出版合同,11月该书在当代世界出版社出版。该书出版后按协议作者当获取一笔版税,但多次通过手机与作者巫马英雄(笔名)联系后,巫马却拒绝露面。 据悉,巫马承认该部小说有他自己的生活经历。巫马曾经是北京一小有名气的流浪诗人,后来南下深圳,与深圳贼圈有染,深谙贼道中事。此部小说,作者手到擒来,描写了贼江湖的恩恩怨怨、爱恨情仇,幽默调侃、嬉笑怒骂、力透纸背。 记者接通巫马手机,巫马称并非不要稿酬,只是近日诸事缠身,实在没工夫。问及贼圈内的情况,巫马称自己也只知皮毛,而对自己曾有的经历讳莫如深,但他承认,写这部小说确实是想对自己过去的生活从情感上作一个了断。 记者让巫马谈谈对电影《天下无贼》的看法,巫马说冯导拍贼的良心发现作为贺岁搞笑,表达一种“天下无贼”的美好愿望,固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贼圈内的实际情况恐怕要复杂严峻得多。贼的确分三六九等,确实有些人非常聪明非常有才干,因为不能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进入主流社会,圆自己的梦想,因而步入贼江湖。要求冯导在一部贺岁片里讲好贼江湖的故事显然苛刻,从这点上说《偶是深圳一个贼》的内容自然更精彩、更丰富也更深刻。巫马对自己这部带有半自传性质的小说很自信,他说,《偶是深圳一个贼》肯定比《天下无贼》更好看。 《天下无贼》发行方西影华谊在12月7日将包下从北京西站开往香港的T97次列车,并命名为“天下无贼”号,导演冯小刚率领刘德华、刘若英、葛优、李冰冰等众多演员与出品方代表、影迷等近300人,共同乘车前往香港,参加12月8日在香港举行的《天下无贼》首映庆典。谈及此事,巫马让记者转告冯导,在深圳时多加小心,谨防深圳的贼和他们开个玩笑,到时领带手表还在,但已全被换成冒牌货,这是小的;开完新闻发布会,大腕下场时裤子需要手护着才能挂在腰上,这玩笑可能就有点大了。 《偶是深圳一个贼》已在《天下无贼》首映前抢先出版面世,目前在全国各地的销售势头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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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3:14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这本书

这是一个非常KUSO的故事。偶是深圳一个贼,偷你的钱,偷你的心。
在写这本书之前,我曾经丢了六部手机。当最后一部手机被盗后,眼前灵光一现,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就是深圳的贼江湖。
用贼的视觉去看深圳,是个很有趣的事情;贼看贼,满世界都是贼。不信,你试试。
于是,在想象的世界里,我成了一个身怀绝技的江洋大盗,痛痛快快过了把手瘾。你偷,我也偷,看咱们谁惹谁!并且义正言辞地讲出通道理,像什么“国运昌而仓廪实,仓廪实则治教化,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等等。
美中不足的是,这本书的书名有点歧义。写完之后,拿给北京的朋友们看,他们一致拍案叫绝,只是目光怪怪的。
我连忙解释,你别以为偶真的是……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那是那是。目光仍然怪怪的。
我知道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因为黄河的水本来就不清!这就是拿自己“恶搞”的结果,看来以后出门要拿GA的证明才行。唉。
没办法,在这里我只得发表一个特别声明:千万别把我当贼。深圳是有个“偷王”,但不叫七爷;某人是出国了,但他不是盗国库;而我本人呢,从来没干过这活。不信你问GA局。
不过,也怨不得人家怀疑,因为这中间也掺杂了某些真实成份。至于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您自己一看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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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3:16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
乔大羽不是小偷,却靠小偷发了财


我讲的是个发生在十年前的故事。那时候,在深圳做什么都赚钱。倒地皮、炒股票、搞传销……。仿佛野地里都能长出钞票来。那时候,深圳人的钱袋鼓鼓的,腰杆儿挺得直直的,走到哪里都牛气冲天;不像现在,拦辆“的士”去关外,都要讲半天价。
有了钱,就招小偷。这是规律。当时,全国最棒的小偷都在深圳。要是他们肯听话,排好队,能从深南大道的东头排到西头。
小偷多了,生产什么门呵锁呵的就红火。这也是规律。
老深圳们都知道,那会儿生意最旺的,就是将军锁厂的老板乔大羽。
乔大羽人称乔老爷,以前跑江湖卖野药。人特精明,长着个牟其中式的大脑门。
以往跑江湖打把式卖艺,都是寻一处热闹地方,衣裳一脱,吆喝两声,光着膀子就开练。
乔老爷和别人不一样,他连卖野药都和别人不一样。
乔老爷在老东门有个固定的摊儿,就是现在的过街天桥底下,以前那儿长着棵一人合围的红荔树。
乔老爷每天早晨十点钟准时开档。他卖药不靠嗓门大,那玩意儿屁用没有。乔老爷将红包袱皮往树下一铺,写字;准确地说,是用特制的白细沙漏字。
那沙比尘粒都细,顺着指缝往下淌,淌到地上就是字。
这活儿说相声的侯宝林在中央电视台表演过,字儿挥洒飘逸,比王羲之的《兰亭序》都有韵味。
字漏齐了,人也围了一圈。乔老爷就换一身行头,白汗衫,灯笼裤,皮带一巴掌宽,上面铆着二十枚大铜钉。就这扮相,其他卖野药的都比下去了。
接下来,乔老爷打一套八卦莲花掌,胳膊一伸,腰一塌,虚步一点,来回转圈,越转圈越大。
不仅这样,他嘴里也不闲着,嗬嗬有声。观众怕伤了自己,不由自主往后退,一直退到乔老爷指定的圈外头。
在江湖上,这有个说法,叫净场子。看热闹的喜欢扎堆,你不净场子,人挤成疙瘩,什么也干不了。但是净场子,又不能拿嘴往外轰人家,不沾亲不带故的,没人理;有的跑江湖卖艺的,用水泼,用三节棍往外赶,把观众都给赶跑了。
还是乔老爷有办法,一趟拳打完,既净了场子,又吸引了观众。不显山不露水不伤和气,一举好几得。
场子净完,乔老爷插科打诨,表演一些小魔术什么的,设法把话题往卖药上引。
乔老爷卖药是一绝。他从不把胸脯拍得咣咣响,唾沫星子满天飞。这会儿,他从一个塑料编织袋里抓出只红公鸡,嘎蹦将它的腿关节掰断,往地上一扔。那鸡刚抓出来时神气活现,这会儿就趴窝不动弹了。
乔老爷把话向观众交代清楚,然后拿出家传的鹿尾续筋膏,用火烤化了,黏开,敷在鸡腿上。一跺脚,那鸡就满场子乱跑。
就在人们啧啧称奇的时候,他在人群中的“托儿”一煽乎,大伙儿就发疯似地抢着买药。
五块钱一包,十块钱三包。每天他都能卖三五百块钱。
就这样,乔大羽赚到他的第一桶金。乔大羽的药还是那些药,生姜拌河泥,与其他跑江湖的没什么两样。关键是他的道具用得好。比如那只鸡,并不是真的掰断腿骨,而是扭脱臼,敷药的时候一捏,就复位了。再跺脚惊吓,它肯定跑得比毛驴子都快。
后来,老东门越来越旺,城建搞规划,把那棵红荔树砍掉,搭了过街天桥,乔大羽退出制药业,洗手不干了。
他承包了一家制锁厂,师傅都是从温州请的,手艺特巧,钥匙在锁孔一转,声音嘎蹦脆。
深圳越来越富,溜门撬锁的偷儿越来越多,做锁生意有赚无亏。乔大羽的算盘打得噼啪响。
做锁这一行是个古老的职业。有嫖客就有##被过滤##,有小偷就有锁,这是铁打的自然法则。锁不大,里面潜藏的道理不薄;啥时候要是做锁的丢了饭碗,那肯定是太平盛世。

废话少说,言归正传。却说乔大羽自打进入锁业这一行,生意就红火得要命。他做的锁没什么特别,就是锁芯里面花样多;同一型号的锁,里面的锁芯不一样。还没等小偷摸透这个锁芯的结构,新的锁芯就上市了。
有一回,一个爆脾气的偷儿实在弄不开锁,干脆把人家的门板卸了下来。尝到甜头以后,他专卸门板,对锁再也不屑一顾。
这个段子,是福田##被过滤##的刘所长讲的。喝酒喝到情绪高涨时,他将袖口一捋道:“俺说个笑话……”
他这个笑话,比那些黄色段子耐寻味,往往引出一连串话题。在深圳,和小偷打过交道的人,比河里的沙子都多。不是流行过一句话吗?没被偷过抢过的就不是深圳人。

他这话题,容易引起共鸣。酒这玩意,无非是个引子,大伙儿扎堆说话的作料,没人专门为喝酒而喝酒。
他一出题目,大伙儿就趁着酒兴评头论足,发牢骚的、骂娘的都有;不知不觉,三五瓶贵州醇就见了底。
每到这会儿,大家的眼珠子都集中到刘所长身上。他是JC呵。
“你们当JC是干什么吃的?”
刘所长长叹一声,猛往嘴里灌两盅酒,道:“我们冤呵!”接着,就讲出一段故事来。刘所长是山东临沂人,性子直,爱抬杠;当兵打越南的时候,有领导激他:“你们这个班没底火,拿不下这个山头。”他脖子一拧,眼一瞪,领着兵就往上冲。
等冲到山顶,将红旗插到敌方的战壕上,他才发现就上来他一个人,越南鬼子就等抓他的俘虏呢。
要不是炮火猛,又响起总攻的号声,他这条命就搁那儿了。
部队集体转业后,他先是搞建设,就住在香蜜湖那一片儿。那时候香蜜湖可不“香”,荒草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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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3:17 | 只看该作者
第 二 章
我是个诗人,却成了小偷


“神偷小七”是我师父,他的名字早就没人记得,尊敬他的人都叫他“七爷”。“七爷”和我之间故事很多,他除了指导我技术之外,还是我两只手的主人——早在几年前,我的手就已经不属于自己,它们被“七爷”买走了。
几年前,我是一个诗人;在京城漂泊,趴在黑暗的地下室里写一些谁也看不懂的句子。像“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等诸如此类的玩意儿。
想当年,京城里有一大群像我这样自命不凡的人。
那时候,诗人都很穷,不象现在有地产商##被过滤##;用一句欠文雅的话形容,那时候我们穷得##被过滤##叮当响。
尽管这样,我们毫不在乎,常常邀三、五知己,钻到胡同里的小酒馆乐呵。“一盘凉拌海带丝;一盘炒饼;二锅头随喝随上。”我们冲老板娘吆喝。因为经常来,老板娘也不见怪,诗人诗人的叫,透着亲热。
几杯酒下肚之后,哥们儿一个个活泛起来,筷子往桌上啪一搁,道:“今儿高兴,谁得了好句子,咱们切磋切磋。”
另一位就站起身,一脸的严肃,说:“今儿早晨我拉肚子,跑厕所的功夫来灵感啦,各位老师给批评批评。”
他是个少白头,不到三十岁,就成了“白毛男”,给人一种沧桑感,再加上长发齐肩,简直酷毙了。
“疯狂的鸡冠花。”那哥们干咳一声,喝口茶水,润润嗓子:“疯狂的鸡冠花。”
“是什么带着神秘的暗示
在战栗的高空盘旋尖叫?
是什么狂舞着如蝠的翅膀
在烈风中燃烧?”

“啊,鸡冠花
你这来自地狱的小火焰
就像一百个初夜中的少女
分张着饥渴的大腿
在痛苦中快乐地奔跑”
……
那哥们是标准的男高音,比帕瓦罗尼差不多少。激昂处,泛白的长发舞动,给人一种飘逸的感觉,声波震得斑驳的墙皮簌簌直响,往往吓人一跳。

每到这个时候,喧闹的酒馆一片寂静;北京人毕竟是大都之民,处变不惊;等我们折腾完,他们附合地鼓鼓掌,继续聊他们的。
现在想起来,那会儿真是我生命中最闪亮的日子。

在北京当诗人的时候,我曾疯狂地爱上一位摇滚女歌手;她叫毛葳,是金太阳乐队的女主唱。
毛葳以前是一个书商家的小保姆,那书商曾在湖南电视台工作过,主持策划了中国第一套限量版金字《二十四史》,后来他把这套书折腾上市,坐庄家,玩股票,变成“亿万富豪”。据说因为这个,省里还给他一个政协委员的头衔。现在则一落千丈,还是因为这个,成了“诈骗在逃犯”,据说躲在北美洲一个印第安人的部落里。
书商和张俊似是亲戚。老张是我们当时的穷哥们之一,写诗,写歌词,当时还没成为“药业大亨”、“歌坛大鳄”。


那时候,我们都渴望出名;渴望缪斯女神抛来媚眼,引灵感之水,浇灌我们饥渴的心田。直截了当地说吧,就是一夜之间名扬天下,走到哪儿都有美女和饭局。
毛葳和我们一样,也想在北京混出个人模狗样儿,从湖南师院毕业之后,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
她是个彻底的女人,为了理想什么都肯干,包括当保姆。
跟张俊似去书商家的时候,我从没注意过这个单眼皮的小女孩。诗人的理想都是双眼皮的,比如晓庆姐那种类型。
书商是湖南人,却不喜欢吃辣椒,特爱喝五十六度的红星牌二锅头。这一点对脾气。本来他又有钱又有名,诗人们都有些歧视他,三杯酒一落肚,我们就成为亲朋好友。
“兄弟,以后你就是我哥们!” 三杯酒一落肚,他拍拍我的肩膀,叫得粘乎乎的。
那时候,北京刚流行卡拉OK,在酒店包房里面唱,要120块钱一小时。书商家的客厅里,一色原装日本进口的“健伍”牌音响,比星级酒店里的都高级。
于是,张俊似就说:“哥,您这音响,哎呀!”他竖起拇指。
为了充分满足书商的虚荣心,我也在一边夸:“大哥,您的音响是一流的,您也是。”
夸着夸着,书商就迷糊了,道:“来,唱两首,助助兴!”
“不了不了,还有事。”这时,大家就推辞。
书商的脸一板,道:“不把我当朋友了是不!”
“既然都是朋友了,就满足他一回吧。”我说。

书商一高兴,赶紧找话筒,将音乐弄到最大声量,我们一首接一首的唱,唱得不着调。《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朋友》、《冬天里的一把火》……,把费翔、崔健、朱明瑛、彭丽媛、毛阿敏演绎得支离破碎。
当时我们没感觉,相互骂对方是驴叫;多年以后,有人造谣说,有一次我在深圳根据地酒吧寻开心,一时兴起,演唱了崔健的《一无所有》;刚唱半截,包房的门被踹开了,只见崔哥举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冲了进来。
“谁糟蹋我谁糟蹋我!”他吼道。愤怒,已使他满面沧桑。
在书商家喝酒,我们不必为安全担忧;这是私人领地,再说他家还养着大狼狗呢。
我现在已经记不清《夫妻双双把家还》是什么时候唱的,那天费翔在工人体育馆开演唱会,把全北京的女孩子都迷跑了,就连书商的老婆也不例外。书商总爱骂费翔杂种,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夫妻双双把家还》是男女声二重唱,没有女孩子配合,男人又怕捏起嗓子被人骂“二尾子”(也就是“同性恋”的意思),就想把那首歌删除。
书商睡着了,我们又不懂,就叫小保姆摆弄。
毛葳挺大方,说:“别删,我来唱吧。”
张俊似踢了我一脚:“你上吧。”
“上”这个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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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3:18 | 只看该作者
第 三 章
豆子的刀片藏在舌头下面

终于认出来了,我终于认出来了!那女的正是火车上的邻座,那个小偷。
女孩上下打量我一眼,突然哈哈大笑。惭愧。我意识到她打量我什么,立刻抓起衣裤,用最快的速度套在身上。
上了女孩的跑车,我才知道她叫豆子,是七爷的干女儿。
“豆子!”我咬牙切齿地说:“豆子是给人吃的!”她可是个会吃人的豆子。
女孩撩起长发,道:“现在,你可以吃掉我了。”
小豆子嘎蹦脆,嚼在嘴里满口香。但是,我没有吃掉豆子,后来也没有。也没有问她是如何找到我的。倒是豆子告诉我,她在钱夹子里看到七爷的条子,知道偷错人了,就一路找我,几乎跑遍了半个深圳。
“嗨,你穿短裤的Pose蛮酷。”豆子又一次狂笑不已。
在以后的岁月里,只要我有丁点儿冒犯她,小丫头片子就拿这档子事儿相要挟。唉,这个杀千刀的。

那天傍晚,我在豆子的红色敞蓬跑车上睡着了,醒来时已不在车上,被送到一张软得像女人嘴唇般的床上。
我全身酸痛,脚上就像扎了两个小刺猬;肚子咕噜咕噜乱叫,饿得肠子都快断掉了。
借着夜灯的微光,我东张西望,见壁炉旁停着一辆小餐车,连滚带爬扑了过去,抓起罩在点心盘儿上的盖子,丢在地上,将什么榴莲酥、地瓜饼一个劲的往肚里扔。
旁边有个小砂锅,热气腾腾,是一窝粥;里面又是皮蛋又是肉丝,好吃的要命,我喝个底朝天。
从早晨到现在,我跑的脚都肿了,还没一粒米下肚呢!
吃饱喝足,倒头又睡,一直睡到天光光。
大约到午饭时分,门一响,进来位中年美妇人,对襟白衫,黑裤子,怀里抱着一叠衣服。
她见我睁开眼坐起身,和蔼地说:“醒啦,七爷正等你吃饭呢。”说完,拉开左首边的衣柜,把衣服放了进去,又从里面取出一件运动休闲服,摆在我的床尾。
她说:“大家都叫我何姐,以后有什么需要找我就行。”
我的房间在四楼,饭厅在二楼。等我随何姐走进去时,一个带眼镜的胖子迎上前来,道:“我是小吴,七爷的跟班,欢迎你巫马先生!”
他热情地拉住我的手,引我在餐桌落了座。
“七爷跟人谈点事儿,一会就到。”他说。

餐桌是长方形的,以前在欧美贵族小说读到过。我的位置在餐桌一头,另一头是主座。
小吴问道:“昨晚睡的好么?”
“好。”我敷衍道。
两个人正说着闲话,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抬头一看,是七爷。我连忙站起来,七爷却已到了他的座位。
“坐下。”他说。脸上笑吟吟的。
七爷穿了件紫色唐装,挺精神;就是空了条袖管,有点别扭。
小吴拉了一下我的衣角,示意我坐下。
七爷又道:“听说你来我很高兴。”然后问我的伤势。
我一一作答。
饭上来了,一人一个托盘,上面四菜一汤。我们边吃边聊。
这时,外面稀里哗啦一响,豆子慌慌张张冲了进来。“快快!”她说。拉了一把椅子,坐在小吴旁边。
七爷微笑着瞪了她一眼。
豆子吐吐舌头,嗔道:“人家赶时间嘛。”等饭上来,她匆匆忙忙往嘴里扒拉两口,又稀里哗啦一溜小跑离去。

豆子是七爷的干女儿,也是他一手抚养长大的。关于这个女孩的身世,还有一段故事:

七爷和豆子的爹是磕头的兄弟,虽拜不同的师父学习“盗术”,却是惺惺相惜。二人曾携手走遍长江珠江两岸,既没失过手也没丢过丑。
就在他们意气风发,准备干一番大事之际,豆子的爹突然金盆洗手不干了。他对七爷说:“兄弟,你嫂子怀上了!”
七爷一听,马上就懂了,他怕孩子长大后知道他是偷儿。
豆子的爹金盆洗手之后,在广州倒腾粮票。他从广州人手里低价买进,两毛钱一斤,然后拿粮票到西安换粮食。这样下来,不到半年,他家里的米缸就变成了“聚宝盆”。
有一回,豆子的爹路过陕西米脂县,他从土城墙子走到坡上,抬头看见一间泡馍店,门口停着辆拖拉机。
它不是一般的拖拉机,是崭新的大型东方红牌拖拉机,比人还高。以前的一角钱纸币上,印的就是这种型号。
豆子的爹是南方人,还是第一次看见真家伙,在好奇的驱使下,拎着大提包,围着它转悠。
他东摸摸,西看看,不一会儿就引起人民群众的注意。

当时有个小学生,见一个外乡人抱着大提包,在拖拉机前磨来蹭去,就怀疑他是阶级敌人,马上去报告民兵。刚好一群巡逻的民兵路过,按住豆子他爹的脖子,扭胳膊送进了GA局。
“我没偷!”豆子的爹说。
“知道你没偷。”GA的说:“老实交代,谁派你来破坏社会主义拖拉机的?”
就这样,豆子的爹被关进了牢里。也活该他倒霉,牢房闹瘟疫,不到半年他就客死他乡。

豆子的爹死了之后,她妈改嫁给了香港人,要带孩子跟他过香港。
香港人说,你也知道,香港寸土寸金,房子就像鸡笼子,以后你怀了我的孩子,咱们住哪儿?
她妈觉得有道理,就跪着求七爷。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的寡妇。她说。就这样,豆子在襁褓中就跟了七爷。
豆子是在贼窝里长大的,在贼窝里长大的豆子伶俐无比。她从小就讨人喜欢,跟七爷的那帮弟兄最喜欢逗她玩。
“来,豆子,翻个跟斗。”
“豆子,阿叔教你一套绝活。”
在当时,七爷有个弟兄叫杜小武,是个奇人。生得头大如斗,臂长过膝。练的功夫是祖传的,江湖上称“割术”。

杜小武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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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3:20 | 只看该作者
第 四 章
偶成了深圳一个贼


在深圳两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七爷是个小人物;小的就像南山的一块石头,宝安城墙上的一张纸。但是,在深圳的另一块土地上,在江湖上,七爷绝对是个大人物;大到能主宰一些人的命运,大到在深圳跺跺脚,声音能传到北京城。
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有两种势力存在,明和暗,黑和白,平行交叉,维持着这个世界的秩序。
七爷代表的就是那股黑暗势力。
所谓人有人王,蜂有蜂王;小偷也有小偷的世界,小偷的王。
七爷就是深圳的小偷之王。
你干这一行,不是想干就干,要经七爷点头;外地偷儿到深圳,要给七爷投名拜帖,给你划地盘。
这就是深圳,这就是江湖,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法则!

七爷的家在宝安城,人住在深圳。在蛇口著名的旅游景区青青世界附近,有一座豪宅,坐落在山坡上,是一幢欧式风格的小白楼,依山傍海,山上山下长满了婆娑的棕榈树。这就是七爷的宅院。
他这个地方特别适合疗养,阳光、空气、绿荫、鸟鸣、溪流交织成一个天然大“氧吧”,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尤其是山顶的瀑布和溪流,从花间草缝蜿蜒而下,一路上花瓣、叶片散落其中,香气迷人……

我到深圳之后,就住在七爷这座宅院里。初到深圳,七爷没有安排我做什么,而是吩咐小吴带我四处走走。小吴挺客气,陪我到世界之窗、民俗文化村、香蜜湖度假村“视察”一番。这些景点对于久居京城的人来说,没什么吸引力;都是人造盆景,纯属浪费眼球。
不过,这些话都是在肚子里嘀咕,嘴上还得哎呀哎呀,赞不绝口。人家好心好意掏腰包,免费解说,不能讲不利于团结的话。
再者,虽然小吴满脸堆笑,活像弥勒佛,好歹也是##被过滤##,翻起脸来估计吃亏的是我。
在我的印象中,##被过滤##都是又粗又壮,李逵式的人物,见到小吴才改变观念。他不仅外表文质彬彬,肚子里也是真家伙。尤其对深圳的历史掌故,那是随问随答,倒背如流。
比如说我们开车路过岗厦,他会告诉我,这个村的人有不少姓文的,是南宋丞相文天祥的后人。一路上,小吴口若悬河,从岗厦文氏的来历,一直谈到当前局势,讲得头头是道。兴致所在,他还当场背诵了文天祥的千古名篇《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
背诗的时候,小吴连眼皮都不眨,嫉妒得我心里酸溜溜的,却又不得不佩服——瞧瞧,你瞧瞧,都说深圳人素质高,果然名不虚传,连当小偷的都能背诗。俗话说,才子惜才子。小吴展示完“才艺”,我也毫不客气地亮出绝活,稀里哗啦,哇哩哇啦,给他讲后现代主义,讲得他眼睛发沉,差点没把车开到沟里。讲到最后,我们双方都佩服得什么似的,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彼此称呼都变了,开始称兄道弟。接下来就是互相探对方的底。从此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当小偷也不容易,大都有一段辛酸史。
小吴是新疆人,爷爷曾经是王震手下的爱将,可惜战争年代就死于沙场。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南疆的一个兵团教书,“文化大革命”学生揪斗他们,将三张课桌叠在一起,命令他们站在上面,脖子上还要挂一块重达十多斤的牌子。
在一次揪斗中,他父亲因为患了重感冒,发高烧,刚站到台上,就觉得明晃晃的太阳陡然变暗,一头栽了下去。
三张叠起的课桌足有四、五米高,一头栽下的结果可想而知。当场跌断脖子,撒手归西。
他的母亲也在台上,眼看丈夫像鸟儿一般跌落,不顾一切地扑上前去。两个人几乎同时落到尘埃中。
小吴的母亲连滚带爬,从尘埃中找到丈夫,紧紧将他搂在怀里,拼命叫他的名字;但是他已经听不到了,体温慢慢转凉。在那一瞬间,她万念皆空,脑子开始迷糊起来。
当时小吴只有两岁半。从两岁半开始,他就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痴呆的女人紧紧抱着枕头,坐在昏暗的窗前,从早晨坐到晚上,然后再从晚上坐到早晨。
小吴一直看到十七岁。在这期间,幸亏好心的邻居们照顾母子俩,才没有饿死。

小吴发誓挣钱为母亲治病。当时在新疆挣钱不容易,一是没有什么门路,二是工资很低,能吃饱肚子就算不错了,根本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
后来,他的一位同学告诉他,附近和田地区的喀什河里盛产一种美玉,白如雪,细如脂,明如月,比黄金还要贵重。
如果能淘到一块上好的和田羊脂玉,那就吃喝不愁了。他的同学眼睛里充满向往的神情。
有道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那一刻起,小吴就记住了“羊脂玉”这个词汇。
不久,小吴来到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畔,那儿的布亚象村##被过滤##着一群淘玉人。不过,喀什河的玉不是谁想淘就淘的,早已被先来者划分了势力范围。
“想淘玉可以,每个月给你500块钱,淘到的玉归我。”一个维族人说。他叫吐尔逊,是淘玉人的老板。
“那,如果淘不到呢?”
“工钱照给。”吐尔逊挺爽快。
小吴一听,条件挺划算,一口答应下来。
所谓淘玉,说白了就是下河去摸;每年八九月间,喀什河的湍流都会带给世人一些惊喜,平时深藏河床中的宝贝露出头来。不过,摸到摸不到,完全看运气。
玉龙喀什河宽约百米,水清如镜,能从河面看到五六米深的水底。河床下的石头多如牛毛,想从这么多的石头中发现一块鹅卵石大小的美玉,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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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3:20 | 只看该作者
第五章
江湖自有江湖的路数


等声音停止之后,我和豆子交换了一个眼神,从天花板溜了下来。那老头已昏倒,假发紧紧握在胸前。
豆子一笑,拣起地上的橡胶蛇甩到我身上,把我也吓一跳。
幸亏那天老头吓晕了,不然我们无法收场。据他儿子后来讲,我们前脚走,他老爸后脚就冲出配料室。
他穿着花裤叉,手里抓着女人用的假发,站在厂门口乱跳:“有蛇!有蛇!”
厂里的保安提枪携棒,将配料室搜个底朝天,却是连个鬼影都没有。
不过,从此以后他老爸性情大变,再不敢一个人去配料室,每次都让儿女陪着。当然,他们之间的关系缓和很多。
我们拍的那盘录像带没有任何价值,但是他的儿女如获至宝。俗话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或许他们从老爸的身体语言中能够发现配方的秘密吧。

干完这桩买卖之后,我和豆子向七爷做了详细的汇报。当时是在七爷房间的梨花厅里。我讲,豆子嚼着口香糖,在一旁帮腔。
她就像得了多动症,不停地将手甩来甩去;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就像八百年前的钟摆。
七爷坐在太师椅上,面色和润,用指头从麂皮烟袋里撮出烟丝,捻成团儿,放在鼻子底下嗅呵嗅。
“好!”七爷说。也不知是夸我,还是夸烟叶。
“好!”七爷扫了我一眼。
他的跟班小吴堆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信封塞到我手里,轻声说:“七爷赏你的。”
我捏了捏,里面是一叠百元大钞,足有五十张。
“谢谢七爷!”我说。
“你说什么?”七爷侧起耳朵。
我一楞,旋即返过神来,改口道:“谢谢师父谢谢师父。”
七爷点头。

从七爷房里退出来,已近中午时分;我没有回卧室,下楼向饭厅走去。
在楼梯拐角处,一串笑声冒了出来,只见一个女孩黏着管家何姐,背影一晃不见了。
豆子没有跟我下来。赏完我以后,七爷说:“你留一下!”口气有点生硬。豆子的胳膊马上不动了。
她望了望七爷的脸色,道:“阿飘在等我,等会我再来。”说完,拔脚就想往外走。
七爷哼了一声。豆子缩起脖子。
“Byebye.”她说,语气有点疲倦。
留她的原因,后来我才知道。那晚我们去偷配方,她把蛇刚好扔在香港老头的胸口上……
下午的阳光格外明亮,倚在房间的阳台上,望着远方跳跃的大海,我的内心充满莫名的惆怅。
我就这样堕落了么?从一个诗人变成小偷!
七爷是我师父,可我就是叫不出口;这种情况就像管丈母娘叫妈一样,内心总有一种抗拒感。

诗人是崇高的。尽管这会儿变了味,不再吃香;但在八九十年代中期,诗人是一种时尚。
你见过一个蓬头垢面的人,搂着全北京最漂亮的娘们逛街吗?那就是诗人!现在这种荣誉让“财神”给偷了。
上次到荔枝公园,遇见两个人吵架,其中一个酷似李小龙;他拉开架式,伸出食指,乜斜着对方道:“你可以骂我是贼,但不可以骂我是诗人!!!”那股严肃劲儿,简直没法形容。
正在阳台上感慨,门嘭地开了,豆子冲了进来。她穿着日本木屐,走路稀里哗啦乱响。
“给你介绍个朋友!”她说;也不管我搭不搭理她。
“喂,你看他像不像刘德华。”说着,一伸手,从门外拽过一个女孩儿。那女孩儿露怯,迅速瞟了我一眼,低下头。
女孩皮肤白得透明,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我迅速在记忆里搜寻。“是你!”我俩同时叫出声。我在火车上丢钱包的时候,就是她和豆子在一起;豆子稀里糊涂,将这茬给忘了。
“噢,……”我故意拉长声音,一脸坏笑,伸出指头点点她。
那女孩的脸刷地红了,连连摆手:“不是我偷的不是我。”她做梦都没想到,我这个失主住进了贼窝。
“偷什么?!”我说;
“偷……”女孩瞥了豆子一眼。
这会儿,豆子也想起来了,拍着手笑:“喂!你别搞错,人家可是护士。”
女孩叫阿飘,在仨九医院做护士,是何姐的女儿。“她可是个正经人,胆子比老鼠都小。”豆子介绍道。我也看出来她是正经人,没有不打自招的小偷。
但是我故意使坏,对豆子说:“你不是正经人吗?”
“去死吧!”豆子打了我一巴掌。

豆子和阿飘是好朋友,我们在火车上相遇那会儿,她和豆子去井冈山旅游;当时是豆子动了游兴,又怕一个人寂寞,便约了阿飘作陪。起初,阿飘不肯去,架不住豆子死缠硬磨,就答应下来。临行前约法三章,一不准偷,二不准招惹男人,三不准过问是非。豆子一概照做。想不到遇上我这个倒霉蛋!
“哎,别聊了,我们俩你选谁!”豆子没头没脑地嚷嚷。
“选什么?”我有点莫名其妙。
“给刘德华当女朋友呗。”豆子道。
阿飘一拉她的衣襟;豆子不理,耸起##被过滤##,凑到我身边。阿飘的脸又红了。
“选什么,又不是买衣服!”我故意拉长了脸。
“老——土!”豆子白了我一眼,拉起阿飘就往外跑。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来电话,约我晚上去泡吧。我一口答应下来。
不料,刚放下电话,七爷叫何姐通知我,将军锁厂的乔大羽请客,今晚务必参加。

“乔大羽?”我疑惑地瞥了何姐一眼:“以前卖野药的那个?”何姐点点头。

乔大羽这个名字,可能深圳人都听说过,以前大报小报宣传,在电视里也经常露面。
他捐了许多钱,像希望工程、长江水灾等。用他的话说,只要祖国有需要,总是冲在最前头。后来,也不知怎么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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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3:28 |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他只得回头重操旧业,收敛翅膀,等待时机。 但是,更想不到的还在后面,如今制锁业已非昔比,这些年他没花心思在锁厂,别人早就迎头赶上,当年“锁王”的风光早已成为“滚滚长江东逝水”。 乔大羽这些年顺水顺风,从来没遇到过这般难题,一时间愁眉不展。唉,真是“屋漏偏遇连阴雨”。 为了重振昔日雄风,他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招妙棋,企图借助七爷的声威,里应外合,打一场翻身仗。

乔大羽不愧是人中枭雄,他的大脑门里装得全是过人的智慧,简单实用,匪夷所思。 乔大羽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话:“最好的经营方略,就是打市场的后脑勺。” 在那个晚上,在凤凰山顶的一场豪宴上,乔大羽拐弯抹角说出自己的“后脑勺”计划。 他说:“七爷爷,小的遇到难处了,想请您老帮点忙。” 七爷道:“还有你乔大老板过不去的槛?” 乔大羽笑笑,有点不好意思。 七爷又道:“说吧,可能帮不上什么,但可以长见识。” 乔大羽急了,连忙说:“您老绝对能帮得上。”也不知怎么的,他多大的场面都见过,什么大人物都能应付自如,唯独一见这个小老头就先矮三分,显出不知所措的神情。 他掩饰地端起酒杯:“来,七爷爷,我敬您一杯。” 七爷道:“先说来听听。” 乔大羽站起来:“您老喝了这杯酒先,就算答应帮晚辈。” 七爷不动弹,用笑眯眯的小眼睛盯住他,眼神有些调皮;那神情似乎能偷出人家内心的隐密。 乔大羽见左右不了七爷,长叹一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才敢坐下。 他说:“我这些年可就求您一次,您得救我。”然后将他最近的状况一五一十端出来,委婉地提出自己的计划。

却原来乔大羽再次进入锁业市场,已是相形见拙;以前他有技术优势,现在却不同,各种品牌的锁具杂陈,花样不断翻新,技术早已不再是什么秘密武器。 如今这个社会讲“噱头”,换句话说就是讲究“宣传攻势”。即使你卖的东西是狗屎,只要能侃会吹,照样能引爆市场。以前山东不是有个什么“侏”口服液么,弄几种佐料搅和搅和,加点酱油,马上成了“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那么,这个什么什么口服液,成功靠的是什么呢?就是“噱头”。花钱雇几个托儿,在电视上现身说法,煽情得要命;引得家家户户疯狂大采购。 一回头,老板躲在幕后边捂着嘴乐。 这次,乔大羽也想使这一招。这一招“效果好,见效快”。不过,他并非“全盘照搬”,而是“批判地继承”。

体做法呢,就是利用七爷的影响力,号召全深圳的小偷散布到各个小区,专撬“竞争对手”的锁,然后他再花钱在报纸、电视做广告,将自己“炒”热,将锁厂“炒”热。 乔大羽把这场交易讲得婉转优雅,合情合理;当然,最后开出的价码也是天字号的。 这样既能博取同情,又有诱惑力。不怕七爷不答应。 七爷听罢,脸色阴晴不定,好半天才开口说话。 他叹了口气道:“江湖老了,我也老了,脑子跟不上时代啦!”说罢,苦笑一声,起身就走。 我没反应过来,还在惦记着韦小小的饺子,七爷已到了门外。 乔大羽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更没想到他说走就走,连忙叫道:“七爷爷,您坐下听我解释。” 七爷哪里肯听。 “快拦住七爷爷!” 乔大羽冲我摆手示意;我坐在靠门口的位子,离七爷最近。 我哪里敢拦,师父都走了,徒弟还有留下的道理?我撒脚就跑。 乖乖,这餐饭六十万,把我煮熟卖了,也值不了那么多钱。 等我们钻进直升飞机,乔大羽才真急了,满头大汗,跟在屁股后面叫:“七爷爷留步!留步!”

七爷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怒气,耳朵就像聋了一般。 突然,乔大羽吼了一嗓子:“乔老七,你不仁义,害死俺爹还想害死俺!” 七爷闻言,宛若突然遭到电击,脸色突变,回头呆呆地望着乔大羽。 此时,乔大羽挥舞着手臂,像一头狂怒的狮子。 七爷哀叫一声,似有说不出的痛苦,两行清泪不知不觉涌出眼眶,顺脸颊流淌下来。 乔大羽脱口说出这句话,知道捅了七爷内心的伤口,后悔不已,战战兢兢地说:“七爷爷,韦小小的饺子上桌啦。” 他用哀求的眼光看着七爷,希望他留下来,希望他能帮自己一把。 七爷最终还是没有留下来。伴着发动机的轰鸣声,直升飞机缓缓升到天空,巨大的气浪制造出一排漩涡,将乔大羽裹在中间,鼓起他的衣服,吹散他的头发。 乔大羽一点一点变小,一点点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 乔大羽的“凤凰山豪宴”就这样草草收场。七爷的老“红旗”穿过梧桐山隧道,一路西行;暗夜中,路旁的灯光像一串串彩色的小蝌蚪,从车窗外无声地滑过。

七爷脸色铁青,紧绷着嘴,不说话也不动弹。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种神情,躲进驾驶副座,吓得不敢大声喘气。 小吴没跟着上山,不明白怎么回事,隔一会儿瞅我一眼。 其实,对于七爷的举动连我都莫名其妙,人家乔大羽一句一个七爷爷,叫得又亲切又恭敬,笑眯眯的,没招谁没惹谁,怎么就……。 车上了滨河大道,七爷才长叹一声:“历来江湖就是江湖,生意就是生意,现在怎么什么馅都裹进一张皮里!” 他自言自语,估计惦记着韦小小的“龙凤蚕丝饺”。 车一路前行,谁也没有说话。只听见风从两旁掠过的声音。 一路无事,就是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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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8:08 | 只看该作者

第 六 章 春天的日头下有两只虫子在动 春天是万物复苏,爱情萌芽的季节,不是有一句成语吗?叫“蠢蠢欲动”。根据最新解释,意为“在春天的日头下,有两只虫子在动。”不过,这句话不是我发明的,是豆子。 那天本来约好了带她去泡吧,却因为七爷的事耽搁了。豆子理直气壮地说,我不但要弥补她的损失,还要加倍赔偿! 我说:“你损失什么了?” “时间呀!感情呀!”她道。卡着腰,眼珠子瞪得比牛还大。 她的意思很明显,时间就是金钱,感情就是生命,我就让你赔偿,你能怎么着吧! 没办法,我只得从命。和女人讲理,不如上吊自杀。 就这样,在老痘酒吧昏暗的烛光里,在缓缓流动的音乐声中,她一手托腮,一手晃动着酒杯,轻轻说出这句话。 当时我很是震惊,这么有学问的话,像她这样的少女绝对说不出来。

我没有问她出处。因为还没等我想起来,她的视线已经从我脸上拿开,转移到别的地方。 她用肘部支着吧台,十个指头叉着杯子,屁股在那儿扭呵扭。 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顺着视线望过去,只见一个高大的法国青年,正含情脉脉望过来。 春天的日头下,两只虫子在动。我对阿飘说:“这句话是知识分子编的吧?可能还是穿白大褂的。”当时我在豆子的左侧,她在豆子的右侧,一溜排开;和她说话要趴在吧台上,探出半截身子。 阿飘不傻,明白“穿白大褂的知识分子”暗指什么,抿着嘴笑,嗔了我一眼,迅速躲到豆子的侧影里。 我不依不饶,直接将矛头指向她。贴着豆子的后背,将脑袋伸到她耳边,小声道:“说实话,是不是你编的。” “喂,别勾引纯情少女。”豆子拍了我一巴掌。

本来我这个姿势很难掌握平衡,她一拍,全线崩溃,差点摔个仰马趴子。幸亏我平时训练有素,手一按地面,脚一勾,才没从高高的吧椅上摔下来。 这一切都没逃过阿飘的眼睛;藏在暗影里的她,乐得花枝乱颤。 豆子的魂还没从法国青年身上转过来,一副茫然的样子望着阿飘。“发什么羊角癫?”她说。 阿飘一见,笑得更厉害,滚到她怀里,又是抹泪又是咳嗽。 这小丫头片子,把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恨得牙根发痒。 过了一会儿,豆子说她去洗手间,起身走了。我慢慢移到阿飘身边,道:“我帮你看手相吧。” 在北京的时候,我就是用这一招勾引女孩子的,屡试不爽。 但是,阿飘不吃这一套,说:“豆子讲过,十个男人看手相,九个是色……”她咬咬嘴唇,“狼”字没说出来。

敢情她有名师指点。“她还说什么?”我故意问。她闭上嘴巴,头埋到胸脯,用指甲蘸着酒在吧台上画圈。再问,还是不吭声。 我转移一个话题。“出道题考考你的智商。”也不管她答不答应:“你手持弓箭走在小路上,前边过来一只鬼,后边拦住一匹狼,你是射(色)鬼还是射(色)狼?”阿飘不理。 “这可是考你的IQ。”她继续画圈。 这小妞没救了。我失望地搬回原来的位置。 就在这关键时刻,她开口了:“我不射行不行?” “不行,”我使劲摇头:“二选一!”“那——”阿飘认真地思索:“我射狼。” “你为什么色狼?”我不怀好意的看着她。 “因为……”阿飘明白过来,敢情我是拐着弯骂人,气得泪花都出来了,指着我的鼻子,却又不知该说什么。

恰在这时,豆子回来了。她抓住豆子的手告状:“你还夸他有学问什么臭学问!” 豆子盯了我一眼,说:“有学问的人心眼才坏呢!” 见有人帮腔,阿飘破涕为笑,得意地瞟了我一眼。就这一眼,一颗种子从天上掉下来,落在我心灵的夹缝里,啪嗒,从此以后生根发芽,潜滋暗长。 一直玩到午夜时分,我们才开车送阿飘回家;她的家在岗厦西一片保存完好的客家民居,门前一棵大榕树,树干要三五个人合抱,枝杈肆意伸展,冠盖四方,隐隐透出一股霸气。 阿飘说,这棵树有黄大仙附体,很灵验;1958年全国闹饥荒,饿死不少人,榕树街却安然无恙。树洞里经常喷出白花花的大米,有时候树枝上还挂满番薯。

豆子的红色敞蓬跑车停在树下,我们与阿飘挥手道别。分手时我补上一句:“祝贺你IQ过关!” “去死吧!”豆子替她说。 目送阿飘进了家门,豆子扔给我一个钱夹;鳄鱼皮的;我捏了一下,鼓鼓的。 “是法郎吧。”我说。 “你跟踪我。”豆子有点得意。 “法国人鼻子大,英国人眼距窄,以前我专门研究过。” 深圳的夜空不寂寞。尤其是岗厦,凌晨两点了,还像赶庙会一样,路边的小店灯光耀眼,麻将声稀哩哗啦响,发廊里浪声谑语,喝醉酒的人当街骂娘。 我和豆子一路鸣笛,好久才从这鬼地方脱开身;路上的人根本不理会你,瞪着眼往车上撞。

我们没敢从滨河路走,那天晚上从红树林窜出的摩托车,吓得我想起来脚都发软。从那以后,我特别留意摩托车,越留意越觉得蹊跷;深圳以前没有摩托仔,都是骑单车载客的“单车佬”;也不知从何时起,摩托车取而代之,成为这个城市的一道新景观,像幽灵一般在大街小巷游逛。 回到蛇口已有三点钟。今晚也不知发什么臆症,到处灯火通明。山坡上,七爷的宅院也不例外,亮如白昼。 豆子在上坡的时候,嘎地刹住了车,道:“回不去了!”这会儿还亮着灯,肯定是家里出事了。这是她的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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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8:14 | 只看该作者

盯梢的地点在岗厦西,离阿飘家不远;这使我的感情起了波澜;自从与阿飘这丫头接触之后,我的心便被一种莫名的情绪所左右,半是甜蜜,半是惆怅。 她唤醒了我沉睡多年的##被过滤##,将我带进恋爱季节。一连几天,我重复作一个梦,梦见阿飘滚到我怀里笑。可是一连几天,我都没见到阿飘。 自从那天在酒吧露了露面,她就消失了踪影。人家是“白衣天使”,忙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呢;哪像我,一个闲人,整天在街上逛来逛去。 春天的日头下,两只虫子在动。我认识阿飘的时候是夏天,夏天的小虫子动不动? 在岗厦西,一个戴破草帽的男人想念阿飘;那个想念阿飘的男人就是我。我多么渴望一场邂逅呵,正在路上溜达,阿飘含着梦一般的微笑出现在我面前,然后我假装意外地打招呼,约她随便到酒吧坐坐。但是,这一切都是白日梦,是不可能发生的浪漫。

第四天的午后,老天爷阴沉着脸,无缘无故弄出一场小雨,扬扬洒洒,宛如细雾针脚。 当时,我跟踪蓝氏兄弟到一条巷子里。这是一条古旧的小巷,宽约六尺,麻石板铺底,路旁生满苔藓。蓝氏兄弟挨个看门牌号,走到巷中间一户人家,上前敲门。大约过了半分钟左右,只听门咿呀一响,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找谁!”。那声音带着冷漠和敌意。蓝老大拱拱手,低声说了句什么;那声音迟疑了片刻,紧接着显出喜色,将他们让进院中。 他们进院,我不能进;我是盯梢的;好在那天落雨,我便以避雨为名,在门洞里蹲着。 我像猴子一样蹲在门洞里,目光穿过灰暗的屋檐,百无聊赖地望着纷扬的小雨,思绪又回到阿飘身上。阿飘阿飘,你知道我在想念你吗?近在咫尺却不能持子之手,你可了解我心中的酸楚?唉——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在雨中哀怨/哀怨又彷徨。” 也不知怎么的,我脑海中突然响起戴望舒的《雨巷》。 这莫名其妙的玩意儿,人家心情本来就压抑,现在弄得更不是滋味。不过,要是阿飘真的出现,那就……。我在心中幻想着。

俗话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无巧不成书。正在那儿酸呢,阿飘真的出现了。她撑着一支紫色碎花布小伞,款步从雨巷里向我走来。 那天,阿飘是下午班。大约一点钟的时候,她从家里走出来。撑着一支小伞,提着裙摆,一步步走下家门口旁边一丈多高的石阶。 平时阿飘很少这样走。尤其是雨季,路滑难行,阴沟里散发出一股恶臭。但是,以往走惯的路成了建筑工地,满是泥泞,最佳选择只能是从石阶下来,穿过一条长得发闷的小巷,才能到彩田路的巴士站。 据阿飘后来回忆说,那天,天上飘着雾星小雨,她小心翼翼地下了台阶,穿过小巷。 当时古旧的小巷有点暗,静静的,只有她一个人。脚下石板砌成的路面泛着光,鞋跟溅击水花发出啪啪的声音。她一路走,一路哼着歌;走着走着,发现巷中间的门洞里躲着个什么东西,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像傻瓜一样望着她。 阿飘说,当时她还以为是只猴子,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才看清是个男人,不由自主回头笑了笑。 惭愧!那被阿飘描绘成“猴子”的仁兄,就是鄙人。

这种情形可以想象的到。当你在思念一个人的时候,她冷不丁出现在你面前,那将是什么表情、什么感受。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阿飘出现的一刹那,我整个人变成了一根铁钉,牢牢楔在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心在颤抖手在颤抖,整个生命都在颤抖。除了阿飘的名字,我什么都喊不出来;喊出阿飘的名字,她却已走远。 等我返过神,准备起身追阿飘的时候,这边出事了,只见门洞里响起一声怒喝,接着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我闪身躲到巷子深处。 那是一个老人的的声音,他厉声喝道:“滚,你们这些不成器的东西!”接着,门哗地开了,蓝氏三兄弟连滚带爬逃了出来。 紧跟身后的,是一位高大威猛的白发老者,手里提着瓖金盘龙的手杖,戟指道:“蓝家的名声都叫你们败坏完了!”他的脸憋得通红,呼呼喘着粗气。 蓝氏三兄弟也不答话,低着头,像老鼠似的,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 我躲在暗处,惊异地望着这一幕。老人手拄拐杖,呆呆地站在门口,口中兀自念叨着什么。

我知道此处不好久留,从暗处走出来,答茬道:“老人家,这是和谁生气呢?” 老人警惕地横起手杖,冷冷地说:“你想多管闲事么!” “不敢不敢,只是路过。” 那老人哼了一声,咣当关上门。 回到蛇口,我将跟踪蓝氏兄弟的情况,一五一十向七爷做了汇报。 听说他们去拜望那位老人,七爷挺感兴趣,详细地询问有关细节。他抬手拍拍脑袋,笑道:“好久不在江湖走动,都陌生了。”他表示,改天去访一访那老人家,看他是何方神圣。 “别是高人藏在眼皮底下,还不知道。”他打趣道。 是啊,深圳是藏龙卧虎之地,敢教训蓝氏兄弟的人,肯定不简单。

一夜无话。第二天太阳还没爬起来,我就爬了起来;把头梳得亮亮的,从衣柜里翻出所有的衣服,对着镜子挨个试。 以前豆子也这样做过,并得意地说,她穿什么都好看。我阴阳怪气的嘲笑她,你不穿更好看。现在,我是不是不穿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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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8:23 |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 比贼被淘了钱包更稀罕的 跳“踢踏舞”跳得正欢,我突然觉出不对劲——钱包不见了。上车之前,我还掏出来买票,现在应该老老实实呆在口袋里,可是它却不翼而飞。

该不会钱包也跟着跳舞,叮叮当当,一不留神蹦进下水道吧。我回头巡查一番,车站上空荡荡的,只有几个工人穿着胶靴,抱着水管子冲洗车辆;水花在阳光的照射下,犹如抛撒的碎银子。 被扒手偷走了?简直是开国际玩笑,偶就是干这个的。对于一个以“偷”为职业的人来说,那可是奇耻大辱。 在江湖上,小偷丢钱包与##被过滤##丢嫖客,赌徒丢骰子,烟鬼丢烟枪是一个道理。都是丢人的事。要是偷钱包的哥们再损我两句:就你这水平,还当偷王的徒弟,玩去!那我得找多大的针眼才能钻进去?中国人爱面子,小偷也是中国人,所以小偷也爱面子。

这是哪个王八羔子,专捡我走神的时候下手。我把牙咬得咯咯响,心里却暗暗叫苦。一个场景总出现在我脑海中:这边我和阿飘眉目传情,那边两根指头悄悄伸进我的口袋。 七爷早把我训练成浑身长眼珠子的“偷林高手”,不是趁我色迷迷勾搭阿飘,他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 阿飘阿飘,你看,为了你我人都丢了。不光是丢钱包。 正在胡思乱想,手机嘀嘀哒哒叫起来,是个陌生号码。“喂,哪位?”我尽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只听电话里一声冷笑,传出个恶狠狠的声音:“当然是你最想的那位!没想到吧,哼哼,你也有今天!” 肯定扒我钱包的那哥们。瞧瞧,连我手机号码都知道,肯定是找茬的。 “有今天?要没今天和明天,那不就是死人。”我嬉皮笑脸地回答。遇到这茬儿,就得保持冷静,尽量从心理上占上风。 那声音“哼”了一声,道:“死人?你以为今天能活着回去吗?” 他缓了口气,得意地说:“低头瞧瞧仔细瞧瞧,你胸口上是什么。” 我低头一看,有个聚光点围着胸口晃悠。乖乖哩咯楞,出门我看过黄历,上面没写有凶煞。昨天刚上演一部好莱坞影片,讲的就是这样一个类似的故事,一个人在街边电话亭里打电话,电话铃突然响了,他一接听,里面传出个恐怖的声音,说是有支狙击步枪正瞄准他,要他乖乖的拿命来…… 该不是电影变现实了吧?我想。身上的汗毛刷地竖了起来。 电话里那个声音又说:“听说过激光瞄准镜吗?这就是。”

“别,别开玩笑了。”我的舌头有点痉挛。妈呵,真够狠的,不仅偷包还要命,看来我得罪人了。 得罪谁了呢?我前思后想想不起来。对了,前两天跟踪蓝氏三兄弟,肯定是他们报复来了。 想到这里,我觉得脑袋“嗡嗡”直响;口发干,睾丸发紧,呼吸开始急促。 “乖乖把手举起来,闭上眼往前走!”那个声音命令道。 前面是灌木丛,聚光点就是从那儿射过来的。我再不说话,依言行事,两手能举多高举多高,就像一只大猩猩,摇摇晃晃往前走,神经绷得快断了,就连耳朵都在打哆嗦。

走着走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来:“大佬,您在哪个动物园工作?” 呃?不对劲。我止住步,心里咯噔一声;##被过滤##上当了;连忙睁开眼,只见隔着灌木丛,小赖、犊子、瘦猴等几个扒手捂着肚子,憋在那儿偷乐,就差没翻跟斗了;瘦猴手里捏着放大镜,兀自反着光。原来是自己人。敢情是他们整蛊我。 我猛然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随即一想,不能便宜了这几个坏小子,于是,大喝一声:“好呵,混大胆了。”伸出手,想给小赖来个窝脖儿,无奈灌木丛太宽,够不到他。想跳过去,估摸了一下高度,有点费劲。于是,唬起脸,道:“过来!” 小赖见我气哼哼的样子,试探道:“过去可以,你不能打我。” “不打你。”我抹抹鼻子。心中暗道,不打死你才怪。 小赖瞧了瞧我的脸色,说:“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我含含糊糊答应了一声。小赖他们就从一边绕过来,大佬大佬叫得亲切。

等他们到了身边,我冷不防抬脚就踢;小赖早有防备,一跳,笑道:“你说话不算数。” 我也笑道:“老子说不打你,没说不踢你。”小赖大呼上当,撒腿就跑,我挥舞着胳膊紧追不舍,犊子、瘦猴在后面拍手加油。 这件事最终的结果,是小赖做东请客;他早就在“香格里拉大酒店”订了房,是专门到19路车终点接我的。见我又蹦又跳,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灵机一动,开了个玩笑。 小赖订的是香格里拉二楼的“玫瑰厅”。不愧是五星级酒店,空调的功率比冷库都大,眉毛都快结冰了;伺候得也周到,想坐下,马上有人拉椅子;想抽烟,马上有人点火。估计你想上厕所,不用说话,手纸都能递过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19路终点。”进了酒店包房,落了座,接过服务生递来的热腾腾的毛巾,我一边擦脸一边问。 小赖道:“瞧您的记性,不是您说的吗?” “我?”

小赖见我一头雾水,从兜里摸出个纸包,双手举过头顶,学着戏里的花旦,拖长音道白:“—大—佬,这难道不是你交给我的么——?”。嗓子拿捏得让人直想哭。 我接过纸包,顺手在他头上拍了一下,这下他没躲过,哇哇直叫。 我打开纸包。奇了怪了,里面正是我丢失的钱包,纸包上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19路终点见。底下缀着我的名字。 小赖说,刚才他在罗湖口岸的过境天桥上逛悠,伸手一摸兜,发现了这个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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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8:27 | 只看该作者

见了何姐不知该说什么,见了豆子什么又不能说,不乖那是自找麻烦。 此时电视里正播新闻,说的是乔大羽的事,他的将军锁厂快倒闭了。债不抵资,再加上亏欠国家贷款,弄不好要吃“牢饭”。 “看来当个大老板,还不如当小偷清闲。”我自言自语。 “是呵,吃哪碗饭都不容易。”是七爷的声音,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

七爷一改往日的平和,眼神里充满忧郁。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他恼我追阿飘,后来才知道为乔大羽。 七爷靠在太师椅上,举着长烟袋,眼望着屋顶的吊灯想心事,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大家没敢吭声。只有电视机还在唠唠叨叨,间或出现乔大羽的特写镜头,满脸的沮丧。 过了一会儿,七爷叹息道:“大羽又来找我,求我帮他一把。”他自言自语:“可江湖有江湖的路数,和生意扯到一块,那不是闹笑话?”语气中充满矛盾。

前段时间,乔大羽请七爷吃六十万的豪宴,就是向他求救,但那时七爷觉得有悖江湖道义,故而拂袖而去。 想起那晚乔大羽孤独无助的眼神,我心里也酸溜溜的。人生真是瞬息万变,事事难料呵。 七爷抽完一袋烟,磕磕烟锅,决然说:“咱得帮帮这孩子,下不为例!”他的话是对何姐说的。 何姐知道七爷内心很矛盾,因为这违背他一贯的做人原则,但是她也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

何姐眼神闪过一丝忧伤,道:“我知道你想还债。” 七爷停顿一下,叹息道:“我是欠他们乔家。” “那……”何姐欲言又止,看了我和豆子一眼。 七爷说:“这桩案子已过去二十年,也该叫孩子们知道了。” 何姐说:“我怕揭开你心上的伤疤。” 七爷听罢,脸上现出痛苦的神情,道:“窝在心里还不是一样痛?二十年,噩梦缠了我整整二十年!”他的语气突然变得狂燥、愤懑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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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8:33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 “义盗门”的来龙去脉 二十多年前,深圳还不叫深圳,叫宝安县,县委设在蔡屋围,现在的地王大厦附近。那时候,宝安县只有巴掌大,一条十字街,三座高楼。这三座高楼分别指深圳戏院、新安酒家和华侨旅行社。 七爷就在新安酒家打杂工,干些洗碗、扫地的零活。现在像这种活儿,只有最没出息的人才会干;但在当时却是改变命运,成为“城里人”的契机,要托“关系”才能找到。 在新安酒家打杂工,是乔大羽的爹帮忙找的。乔大羽的爹叫乔大力,与七爷是同村人,论年龄比七爷大,论辈份比七爷小。两个人从小就要好,一块番薯掰着吃。 那时候,乔大力在华侨旅行社门口卖“野药”。那里人气旺,过了罗湖桥就是香港,排队过关的人大都住在“侨社”;旺的时候,连“侨社”的走廊都变成客房,落脚的空都没有。 乔大力在“侨社”门前卖“野药”,算是找到个好地段。因为当时最有钱的是华侨,和平路一溜红墙绿瓦小尖顶大阳台的楼房,大都是侨眷盖的。

说实在话,那时候虽说穷,卖的野药还算货真价实,都是按药方配的;到了乔大羽这一代就变味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什么都是假的,楞用“生姜拌河泥”冒充“鹿尾续筋膏”,也不怕医死人。 乔大力卖的是“大力丸”。因为他长得人高马大,有一身腱子肉,能够舞动上百斤的石锁,所以卖“大力丸”有号召力。 每当他一手提一个石锁,耍出“霸王开弓”、“犀牛望月”等招式的时候,总能博得一片叫好声。 这天下午,他刚出摊不久,就发现一个穿中山装的男人,牵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人群里看他耍把势。那男人笑眯眯的,不住鼓掌叫好。等到人群散了,他还不走,笑眯眯地看着他。那女孩牵着男人的衣襟,咬着指甲,乖乖的一声不吭。 乔大力心中犯了嘀咕:这人什么来头,想干什么?不过,他没理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乔大力心想。

等到收了摊,那人还是不走,笑眯眯地望着乔大力。 乔大力受不了了,一抱拳道:“这位同志请了,请问要卖大力丸吗?”那人摇摇头。 乔大力又道:“那么,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那人叹了口气,说:“以前俺也是干这一行的。”说罢,走上前去,抓起石锁,挽了个花,抛向天空,接着一个箭步,将石锁接到手里,拉了个架势,正是“霸王开弓”。 乔大力一看,知道遇到行家,不禁叫了声好。那小女孩咧嘴笑笑,将巴掌拍得啪啪响。 乔大力道:“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呵!” 那人摆摆手,说:“不敢不敢,班门弄斧而已。” 就这样,两人交上朋友,在附近找个酒馆,边吃边聊。聊江湖,聊社会民情,聊得很投机。从谈话中乔大力得知,这个人叫何守义,在饮食服务公司工作,老婆两年前去世,与女儿燕儿相依为命。

在他们谈话的时候,燕儿始终乖乖的,也不说话。乔大力就奇了,心想这女孩肯定有毛病,于是问了一声。 何守义摇摇头说:“她嗓子哑了,说不出话。” “怎么哑的?” 乔大力问道。 “大年三十学北方人包饺子,在馅里裹个铜钱,谁吃到谁有福,不料……” 何守义叹了口气:“不料,她非但没求到福,铜钱卡到嗓子眼里了。” “找大夫看了吗?” “大夫?” 何守义苦笑了一下,小声说:“大夫都关在牛棚里,医院里的只会##被过滤##!” 乔大力略一沉吟,道:“我这里有个偏方,不妨一试。”说着,打开红包袱,从里面摸出一个纸包,拣出三粒黑色核状物,说:“碾成粉末,一天一粒,用蜜调服。” 何守义眼一亮:“听人说,酸枣核化铜钱,莫不是……” 乔大力点点头。

何守义喜出望外,道:“早听说,就是没敢试。” 乔大力说:“那你就试试,包好!” 何守义连说谢谢,从兜里摸出五块钱,往乔大力手里一塞。乔大力当然不要,推让了一番,最后何守义付了酒菜钱才算了事。 转眼间三天过去了。这三日,乔大力的“大力丸”出奇的好卖,忙得他不亦乐乎,所以就将此事忘在脑后。不料,三天后出了事,何守义带着七八个人,携枪带棒来找他,不由分说,挑了他的摊子,将他打得鼻青脸肿。 乔大力道:“我和你无冤无仇,干嘛砸我吃饭的家伙!” 何守义眼瞪得像铃铛,歪着头,指着他的鼻子骂道:“我把你当朋友,你白吃白喝也就罢了,为什么要害我?!”

乔大力丈二和尚摸不清头脑,道:“我害你?这话咋说。” “咋说,俺闺女吃了你的药,都快死了!” 乔大力吓了一跳,说:“怎么可能?俺的药都是上山亲手采的。” “天地良心,俺就这一个宝贝女儿,敢拿她开玩笑!” 何守义急得跺脚。 乔大力知道他快急疯了,头脑不好使,于是说:“走,我跟你去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 “走,走。” 何守义一听,觉得在理,解铃还须系铃人嘛!于是,摊儿也不管了,一帮人拥着乔大力往家走。怕他跑掉,两个人还拽着胳膊。 何守义住在岗厦西,门口有棵大榕树,离“侨社”有十几里路,半天功夫才到。 他家是纵向式的屋宇,入大门为厨房,接着是天井,越过天井是正厅,厅后是卧室。乔大力进到燕儿的卧室一看,见她在床上躺着,就像得了哮喘,脸发紫,嘴呈O型,嗬嗬直喘。

乔大力问:“这药是怎么服的?” “碾成粉末,一天一粒。” “用蜜调了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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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8:37 | 只看该作者

乔大力一见,喜出望外,道:“小七叔,怎么是你。” 乔小七说:“在家吃不饱肚子,来找你要碗饭吃。” 乔大力道:“瞧你说的,有饭大家吃嘛!”两个人亲热得搂膀子拍屁股。 乔小七说:“刚才是怎么回事,我一到就见你给人掠走了。” 乔大力拍了一下大腿,说:“别提了。”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讲了一遍。 正说着,何守义带着女儿赶了过来。一见乔大力,纳头就拜,口中连叫恩人。恩人对不起,恩人大人有大量,恩人……。叫得乔大力不好意思,脸红到耳根。 此后的事情略去不说,无非是请客吃饭,赔礼道歉。

何守义以前也是江湖中人,讲义气,拍着胸脯保证:“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我!” 乔大力也不客气,说:“我小叔来城里找活干,帮忙给安排一下。” 何守义一口答应,过不两天,手里捏着一张小纸条来找乔大力,笑吟吟地说:“走,跟我去报到。”就这样,乔小七成为新安酒家的临时工。 新安酒家座落在深圳河畔,楼高四层,对面是深圳戏院。在当时是宝安县饮食行业的头牌。上面领导视察,港九侨胞走亲戚串门,都到这儿喝酒饮茶,因此生意红火兴隆。

当了临时工的乔小七勤快无比。他很珍惜这个机会,除了干完份内的活计以外,还帮大师傅洗菜,帮跑堂的端盘子;从一楼到四楼,只要有活干,准有乔小七。并且他为人机灵,嘴巴又甜,博得大家的一致称赞。酒楼的经理去饮食服务公司开会,见了何守义就夸他会介绍人。 何守义脸上光彩,与乔大力他们的关系贴得更近,隔三差五聚上一聚。他本来出身于江湖,这会儿遇到知己,如鱼得水,把家传的功夫也露了出来。 敢情他一身功夫不浅,双脚在墙面上交互一蹬,丈高的墙头一窜而过;尤其是那“壁虎游墙功”很是奇特,脚肘并用,竟能贴着墙角攀到楼顶。 据说这是少林寺的功夫,传奇将军许世友就会这一手。

有一次,几个将军在他家喝酒,喝到兴头上,就说:“老许,都说你的武功了得,表演一下看。” 许世友眼一乜斜,说:“好吧,不过俺不能白表演”他噌地拽出一瓶茅台:“表演的好,你们一人喝一瓶。” 那几个将军也是“酒仙”,手一挥说:“就这么定了!” 许世友对警卫员说:“关灯。”灯一闭,他就不知去向,只听他叫:“开灯!” 众将军左寻右寻不见,正纳闷之际,就听头顶上爆出粗豪的笑声。敢情他像一只大壁虎那样,贴在天花板一角。 那天,几个将军喝得烂醉如泥。 听何守义讲了这段故事,乔大力、乔小七啧啧称奇。三个人边喝边聊,喝到畅快处,乔小七萌生了拜师学艺的念头。

他说:“老何哥,你能不能教我两招,也好防身。” 何守义喝得高兴,痛快地说:“好吧,不过要看你是不是练武的材料。”说罢,伏下身捏捏乔小七的脚踝,点头称是,说:“有潜资。” 却原来他这一门功夫,练的是脚筋,脚筋柔韧弹性足,才能出功夫。 就这样,乔小七白天上班,晚上就跟何守义学功夫,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两年来,他的功夫已有小成,同时工作也很出色,练出一手端三个盘子的绝活,被提升为传菜组的组长,成了“转正”对象。 这年夏季的一个周末,他正忙着招呼客人,小师妹燕儿蹦蹦跳跳进来。此时,这个扯着父亲衣襟啃指甲的女孩,已经出落成一个美丽少女。她身穿一件的确良暗花短衫,左胸别一枚团徽,两条麻花辫又黑又长,浑身散发着青春的芬芳。

燕儿一进门就叫:“小七哥小七哥。” 吃饭的客人有喜欢开玩笑的,齐声答应:“哎——”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燕儿脸一红,白了他们一眼,快步直奔后厨。 说巧也巧,此时乔小七刚好从后厨出来,差点撞个满怀。他一手端仨盘子,两只手就是六盘菜,急忙刹住步,却已晚了,尽管及时“刹车”,还是有两盘菜从手中飞出,直撞燕儿面门。客人的眼光正追逐着燕儿,目睹此景一声惊呼。 眼看热腾腾的菜就要扣燕儿脸上,说是迟那是快,她的腰轻软得如同棉柳,一折,菜盘贴着面门旋转而过。她随即伸出指头,只一夹,两盘菜稳稳停在指头上。 就在这一瞬间,酒楼里的喧闹声嘎然而止。众人的眼睛像涂了胶水,全都粘在燕儿身上,不由自主立起身,慢慢聚拢过去。

燕儿将盘子顺手搁在旁边的餐台上,对乔小七说:“家里来了客人,俺爸叫你下班后去作陪。” 乔小七也惊呆了,一时没反应。 燕儿扯扯他的衣襟,娇嗔道:“带耳朵没有!” 乔小七连声回答:“带了带了。” 乔小七晚上收了工,请大排档的厨师炒了几个菜,盛在食盒里带到师父何守义家。他家是独门小院,天井一角搭着葡萄架;乔小七进门的时候,师父正与客人坐在葡萄架下聊天。 那客人颌下一撮山羊胡子,戴一副珐琅眼镜,穿一件蓝色花衬衫,一看就像有学问的人。 见乔小七进来,何守义招呼道:“这是我师叔,你该叫师爷。” 乔小七放下食盒,恭恭敬敬鞠了个躬。“师爷好。”他说。

那被称为师爷的名叫韦一平,江湖上人称“鬼手六”,在港澳东南亚一带赫赫有名。不过,这是后来知道的。当时乔小七只觉得这个师爷很和蔼,而且还送给他一个红包。 乔小七谢了师爷,打开食盒,往石桌上端菜。 何守义道:“你坐下说话,叫你师妹来。” 吆喝一声,燕儿像阵风一般从厢房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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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8:44 | 只看该作者

何守义一字一句说出来历,乔小七听了顿时醒悟。他早就猜想师父不是一般人,想不到有这么深的渊源。他对何守义“盛世则隐”的观点非常赞同。所谓“有所为有所不为”,师父这般本事,却甘于过平常生活,由不得他不佩服。 师爷韦一平在宝安县住了三五天,便告辞而去;乔小七正式拜师,开始学习本门秘修“盗术”。既然是秘修,就不能让外人知晓,所以一般选择半夜授功。 为了方便起见,何守义干脆叫徒弟搬到家里住,在客厅里打地铺。他没有看错人,乔小七果然是个奇才,悟性特高,一点就透,不到半年,便已登堂入室。 常言道,一入江湖愁似海。既入江湖,它就不会让你过消停日子。即便在风平浪静之下,也隐藏着万般险恶。 半年之后,乔小七就领教了江湖的险恶。

那是八月份的一个午夜,师徒二人正在月光下切磋技艺,突听墙外隐约传来劈啪声,仿佛有人放鞭炮。 当时乔小七没在意;师父却脸色突变,竖起耳朵,足足听了有两、三分钟。他对乔小七说:“你先睡吧,我到街上买包烟。”说罢打开宅门,急匆匆走了出去。 乔小七觉得奇怪,半夜买什么烟,肯定有事瞒着我?但他没往坏处想,自己又踢了踢腿,见师父还没回来,便冲凉回屋睡觉。 大约是在凌晨时分,乔小七被尿憋醒;上厕所路过师父房门,隐约听到里面传出抽泣声。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侧耳趴在门板上;房内果然有人哭啼;乔小七顿时起了好奇心,推门而进。 只见灯罩半掩之下,师父跪在床前,手里捧着一件东西,正在低声细语。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鼻而来。

听到门响,何守义警觉地站起身,将手中的东西一藏;他见是乔小七,似乎松了口气,示意他到跟前来。 床上躺着一个人,面色蜡黄,已经停止呼吸。此人正是师爷韦一平。 乔小七一见大惊,半年前他还……,这会儿怎么……。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狠狠在腿上掐了一把,确信这不是梦。 真的不是梦。听到墙外的劈啪声,何守义就觉得不妙;他是打过仗的,知道这是枪响。 半年前韦一平和他说过,他去广州访一位老朋友,此次去可能凶多吉少。 掐指一算,韦一平该回来了。所以听到枪响,何守义就担起心来,因为枪响的方位,正好是他们约定见面的地方。 何守义果然没有猜错。当他赶过去时,韦一平胸脯上一滩血,已经昏迷;子弹穿胸而过,眼看着就要断气。

情急之下,何守义撕开衬衫,帮他包扎伤口,背回家中。 他是个至情至性之人,一激动,也没考虑后果;只是怕有人跟踪,沿途绕了几个弯,确信后面没尾巴,才回到家。 韦一平的死与一颗钻石有关。他名义上是珠宝鉴定专家,实际上是珠宝大盗,一生以搜罗天下名钻为乐。

香港人可能知道这样一件事:1976年圣诞期间,在浅水湾一座豪宅里,曾经发生过一起离奇的“珠宝失窃案”,豪宅主人家传的名钻“天湖之眼”不翼而飞,至今都是个谜。 这座豪宅的主人是个银行家,当时正在举行私人舞会,招待的都是香港商界的头面人物;为了助兴,他特地将“天湖之眼”从保险库取出来展示。 这是一颗极为名贵的蓝色钻石,重30.2克拉,是从世界十大名钻之一“法国蓝宝”身上分割下来的。 为了这颗钻石,银行家特地从国外订制了一个精巧的展柜。这个展柜看上去很一般,水晶面罩配大理石底座,实际上里面机关重重,有万千肉眼看不见的红外线密织成网,保护着钻石。一旦触碰到这张网,展柜的自动报警系统就会响起,同时摆放钻石的托盘沉入大理石底座,然后被严密封存起来。除非有特制的密码钥匙,否则任何人休想打开。 银行家认为这套系统万无一失,再加上从银行调来二十名守金库的保安,可以说安全系数相当高。 这场舞会也举办得相当成功,几乎所有贵宾都如约而至。大家都想一睹“天湖之眼”的风采。

为了这场舞会,银行家还特意搭了个小巧的舞台,装饰得雅致华丽。当舞会进行到午夜时分,迎来全场的##被过滤##;伴着激昂的小号声,舞台上的幕布缓缓拉开,一位身穿薄纱晚礼服,头戴桂冠的美丽少女出现在台上。 她边歌边舞,手中权杖一挥,一位高大健硕的美男走向舞台中央,手里推着特制的展车;展车上罩着白色天鹅绒,显得庄重而神秘。 此时,宾客们自动安静下来,知道期待已久的时刻到了。 果然,当大家的目光集中在舞台中央的时候,银行家恰到好处地出现了,他面带微笑,轻轻扯下罩在小车上的白色天鹅绒,揭开这件宝物的神秘面具。 “天湖之眼”的确不同凡响。当它呈现在大家面前时,几乎掩盖了所有的光芒,就连星辉都似乎黯然失色。众宾客都是有见识的人,在宝石面前流连、逡巡,发出由衷的赞叹。 就在这时,音乐声骤起,将舞会推向另一个##被过滤##;激昂的小号变成轻快的华尔兹,一个印度人打扮的魔术师登台亮相;他将手中的魔杖一挥,刹那间变成五颜六色的彩绸,再一挥,又变成一群洁白的鸽子,在大厅里纷飞。

宾客的视线立刻被魔术师吸引过去,以为这是舞会主人安排的插曲,心中直夸主人想得周到;主人呢,因为从未安排过这个节目而纳闷,但他没有往坏处想,以为这是朋友投其所好,送来的一份厚礼,报以优雅的掌声。 魔术师深深鞠了一躬,开始了他的表演。只见他抓住一只鸽子,放在一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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