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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偶是深圳一个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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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4 1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偶是深圳一个贼》——虚拟自传小说 先发一篇报道。 “天下无贼号”搅动“贼”烟滚滚 《偶是深圳一个贼》稿酬无人认领 随着冯小刚《天下无贼》首映庆典日期的逼近,关于“贼”的话题也频频见报,一时“贼”烟四起、“贼”风浩荡。而近日从北京一家图书选题策划工作室传出消息,贼圈内外第一部原创力作《偶是深圳一个贼》的作者竟再三推脱,拒绝露面,稿酬一时无人认领。 椐该工作室透露,这部小说是他们在网络上发现的,随后通过电邮与作者取得联系,并签定了有关书稿的代理出版合同,11月该书在当代世界出版社出版。该书出版后按协议作者当获取一笔版税,但多次通过手机与作者巫马英雄(笔名)联系后,巫马却拒绝露面。 据悉,巫马承认该部小说有他自己的生活经历。巫马曾经是北京一小有名气的流浪诗人,后来南下深圳,与深圳贼圈有染,深谙贼道中事。此部小说,作者手到擒来,描写了贼江湖的恩恩怨怨、爱恨情仇,幽默调侃、嬉笑怒骂、力透纸背。 记者接通巫马手机,巫马称并非不要稿酬,只是近日诸事缠身,实在没工夫。问及贼圈内的情况,巫马称自己也只知皮毛,而对自己曾有的经历讳莫如深,但他承认,写这部小说确实是想对自己过去的生活从情感上作一个了断。 记者让巫马谈谈对电影《天下无贼》的看法,巫马说冯导拍贼的良心发现作为贺岁搞笑,表达一种“天下无贼”的美好愿望,固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贼圈内的实际情况恐怕要复杂严峻得多。贼的确分三六九等,确实有些人非常聪明非常有才干,因为不能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进入主流社会,圆自己的梦想,因而步入贼江湖。要求冯导在一部贺岁片里讲好贼江湖的故事显然苛刻,从这点上说《偶是深圳一个贼》的内容自然更精彩、更丰富也更深刻。巫马对自己这部带有半自传性质的小说很自信,他说,《偶是深圳一个贼》肯定比《天下无贼》更好看。 《天下无贼》发行方西影华谊在12月7日将包下从北京西站开往香港的T97次列车,并命名为“天下无贼”号,导演冯小刚率领刘德华、刘若英、葛优、李冰冰等众多演员与出品方代表、影迷等近300人,共同乘车前往香港,参加12月8日在香港举行的《天下无贼》首映庆典。谈及此事,巫马让记者转告冯导,在深圳时多加小心,谨防深圳的贼和他们开个玩笑,到时领带手表还在,但已全被换成冒牌货,这是小的;开完新闻发布会,大腕下场时裤子需要手护着才能挂在腰上,这玩笑可能就有点大了。 《偶是深圳一个贼》已在《天下无贼》首映前抢先出版面世,目前在全国各地的销售势头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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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4-12-15 12:08 | 只看该作者

你辛苦了。。。

MSN今天怎么也登不上,郁闷

收拾行李,明天搬家,吼吼

先顶了,回头好好欣赏。。。。

[em10]
35#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33 | 只看该作者

李桂花想了一会儿,就盯上了犊子。找到他之后,揪住他的衣襟不放。“还我的钱包!”她说。 犊子道:“我没拿你的钱包。” “就是你拿的!”李桂花理直气壮。 犊子真没拿,发誓说:“谁要拿谁是犊子!” 李桂花道:“俺听人家说啦,你就叫犊子!” 犊子性子燥,一急,就推了李桂花一把。李桂花脾气倔得很,死抓住他不放手。 后来,犊子被她缠得没法,只得求饶说:“姑奶奶,俺真的没偷你的钱包。”李桂花就说:“你帮我找。” 犊子说:“我凭什么帮你找。” 李桂花说:“你就得帮我找。” 就这样一来二去,犊子和她就认识了,两个人不断交流找钱包的线索,渐渐擦出火花。

一天,犊子涨红脸,大声对她说:“李桂花,虽然俺是个小偷,但是俺爱上了你,那么你就嫁给我吧!” 李桂花扭捏半天,咬着嘴唇,声音细的像蚊子:“俺知道你是小偷,可是管不了自己的心,如果你狗改吃屎,俺就考虑考虑。” 犊子一听,连忙说:“我改我改。”于是,就改行当了私人侦探。 这玩意挺时髦,接不完的活儿。据说,离婚的时候,他调查的结果就是铁证,用香港话说是“呈堂证供”,一准能告倒对方,让他或她离婚的时候连一毛钱也拿不到。 以前小赖老欺负犊子,现在最怕他,惟恐有一天调查到自己头上。以犊子的敬业精神揣摩,到时候他肯定六亲不认。

“瘦猴”在三个人中,混得最有出息,成了货真价实的大老板。他干活机灵,最初与人合作“玩车”,一个负责给车买保险,一个负责偷车,搞垮了好几个保险公司。 后来,他觉得这活儿太辛苦,提心吊胆不说,还东跑西颠,为偷去的车找买主,身子骨受不了。于是,便跑回汕头老家倒腾“##被过滤##发票”,听说赚了几千万。 前几天电视上说,汕头破获了一起特大虚开“##被过滤##发票”事件,不知道他有没有受到牵连。 七爷的司机兼保镖小吴一直没见着,问老刘他是不是也跟七爷去了阿拉伯,老刘摇摇头说不清楚。这个可爱的小胖子好像人间蒸发。 不过有一回,我从GA局门口路过,见一个穿GA制服的,屁股一扭一扭,背影很熟悉,特别像他。可是,等我追上前去,他已进了大院。 听说GA派了个卧底一天到晚盯着七爷,不知道会不会是他。

再说说我自己。把七爷的家产变卖之后,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我始终记住阿飘的话:“为什么每个人长着同样的手,却干不同的事?为什么非要偷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获得?”我要证明给她看,我这双手除了偷东西之外,还能干点别的。 那么,干什么好呢?做生意太累,又缺乏自由感;做诗人呢,填不饱肚子。好在我对深圳的地形异常熟悉,又喜欢兜风,干脆加入到“的士佬”的行列。 这是个光荣的职业,四个轮子两条腿,一转方向盘,全世界都有挥手致意的。 每天接触的都是新鲜面孔,男女老少,高矮胖瘦,各有各的脾气,各有各的活法。 如果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碰上偷情的港姐,或者乔装打扮的大腕明星。

比如说刘德华。有一回,是在半夜两点钟,我从竹园宾馆接了个客人,戴着大口罩,一上车就说:“咦,咱俩长得挺像哎。”我一笑,随口说:“除非你是刘德华。” 他摘下口罩一看,果然是“刘偶像”亲切的模样。 当时,激动得俺的车都在颤抖,赶紧找纸请他签名;那天也巧,连手纸都没有一张,又不好意思撕“的士”发票,便从兜里摸出一张百元人民币,说:“偶像,签这里。” 刘德华接过人民币,亲热得不得了,随手揣进自己口袋,撕开一个烟盒划拉两下递给我,到了地方他还不付车费,说:“支持电影事业!”连车门都没关,撒腿就跑。 后来,我一打听才知道,哪里是“刘偶像”,人家正在北京拍戏呢,这个哥们是整容整出来的,歌舞厅串场的艺人。

敢情刘德华不是那么好见的。看来以后得留神点。从那以后,凡是有人上车,我都格外留神,惟恐碰到张德华、马德华。偶尔有几个通缉犯,还免费往局子里送。以本人的手段,对付三五个小蟊贼,那是手到擒来,绰绰有余。 说实在话,干这个活儿并不轻松,有时候遇到喝醉酒的,弄得你的车又脏又臭;碰到有##被过滤##背景的,不但不给的士费,还会向你“借钱”。 最怕的就是“劫车匪”,他们心黑手辣,一条绳子专勒司机的脖子,一把小刀专往要命的地方捅。 在开“的士”的第三个月,我就遇到过这样一回“惊险”。当时有两个很壮的小伙子,一前一后钻进车里说,送我们到广州,给你八百块钱。 一般来说,“的士”司机最喜欢揽这种活儿,跑长途挣钱多,又不用太辛苦。 有经验的“的士”司机遇到这种客人,能根据他们的言行举止嗅出有无危险。而我呢,一来是新入行的“菜鸟”;二来仗着艺高人胆大,根本没往这方面考虑,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等车驶出“广深高速”,我前思后想,渐渐觉出不对劲;反光镜里后车座那个人贼眉鼠眼,总是打量我的后脑勺,随身携带的皮包硬梆梆的,不是板砖,就是其他钝器。在驾驶副座打盹的乘客,一看就是假装的,老是偷偷瞄我三天没洗的脖子;怀里鼓囊囊,揣的绝对不是烧饼。 一看这情景,当时我心里直打鼓。一路琢磨怎么摆脱他们。灵机一动说:“大哥,你们是搞体育的吧?” 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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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28 | 只看该作者

杜飞飞听罢,沉默良久,道,你想我怎么办?他的意思是任凭苏小红姐妹处置。 苏小红叹了口气说,咱们是这种关系,我还能怎么办?当夜便把他赶了出去。 再说何守义,他在深圳偶遇苏小红,并非为寻仇而来。自从“鹰嘴山”下追踪杜飞飞,浪迹江湖数载,都没有与家中联系。一次,他追到广州,听到乡音,不禁心血来潮,思念起女儿,于是星夜赶回深圳。 此时,家中已遇陡变,女儿成为“##被过滤##家属”,沦落为贼,乔小七被关押劳改,显得异常凄凉。

何守义心想,所有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哪里还有颜面和他们相见,心生退意。 恰好,这时苏小红又把他误当乞丐,更使他心灰意冷,索性散发褛衣,混入丐群。 俗话说,万事不由人计较。何守义没想到的是,他回到深圳,惊跑了另一个人,那就是杜飞飞。 杜飞飞连夜逃到西北,在那里辗转一年有余,心中放不下苏小红,悄悄潜回深圳,却不料才一年时间,家中便起了变化,苏小红已不在。

杜飞飞不知道她已故去,以为是怪罪自己,搬到姐妹那里住,便想找个人说合。但是,他不敢找大姐燕儿,知道她是何守义的女儿,于是便堵住小幺妹李文革,希望她当说客。 李文革经常与三姐斗嘴,但二人感情最好,自从苏小红死后,她把牙咬得咯咯响,心想全是那个臭男人害的,始乱终弃,把一切罪过归结到杜飞飞身上。 此时,一见那个臭男人找上门来,不由分说,一阵老拳伺候,把他打得只有招架之力。

杜飞飞不和她计较,嬉皮笑脸地说,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帮我劝劝你三姐吧。 李文革把眼一瞪说,你死了自然见到她!扭身就走。根本没告诉他,两人留下一个女儿。 什么?苏小红死了!杜飞飞闻听此讯,犹如五雷轰顶,踉踉跄跄回到家里,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从此以后,他再也没离开过二人生活的小院,终日对着她的照片忏悔;还不到五十岁,满头黑发就已斑白如雪……

须发斑白的杜飞飞彻底麻木,以前视若珍宝的“天湖之眼”,成为此生的遗憾和累赘。因为他知道,最珍贵的珠宝都无法补偿失去的爱,失去的幸福和快乐。 他一直在等待何守义,知道他迟早会发现自己的行踪,此时一见,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感,似乎即将得到释放和解脱。 他轻轻拧开手杖,从里面倒出一粒晶光剔透的石子,随手一抛,到了何守义手中,凄笑道:“我研究这么多年,终于破译了它身上的魔力,那就是对人类‘贪婪’的惩罚。” 何守义把玩着这颗钻石,百感交集,道:“我今生追逐的,又何尝不是一种虚妄呢?”

他把钻石丢到地上,慢慢往外走,边走边唱—— “世人都说多烦恼,吃喝享乐当成宝,聚财聚到黄河岸,大水一冲不如草,辛苦劳累百病缠,一座小坟早挖好,回头再看云起处,原来什么没捞着。” 唱罢,哈哈大笑,又恢复了老丐模样,沉声道:“老友,你已得天罚,这次我来寻你,也不再找你晦气,希望你好自为之!”说完,一顿拐杖,消失了踪影。 杜飞飞闻听,似是断开心中无限枷锁,叫道:“老何,你到哪里去?” 老丐的声音已在远处,唱道:“一根藤杖走天涯,白云深处是我家!” 杜飞飞疾呼:“好朋友,等等我!”随即抛开手杖,纵身跳到屋外,脚步声渐渐远去。

何杜二人来去匆匆,屋中顿时又恢复以前的寂静,只留下我一人站在那里,目瞪口呆,几疑是梦。 楞了片刻,我弯腰捡起师爷丢在地上的钻石,好奇地打量这颗充满魔力的宝贝;它有蚕豆大小,无数菱形晶体折转千道光芒,眩目耀眼。犹如一个千娇百媚的美女,侧目之间充满无限诱惑和动感。 在那一瞬间,它似乎已不是一颗名钻,而是宝马香车,美味珍馐,如云的美女,以及一座装饰豪华的宫殿。谁拥有这颗钻石,谁就能享受帝王般的生活,今生今世快乐无极。 现在,它已是无主之物,温顺地睡在我的指掌之间,只需要拿出去变卖,就能买下半座城池。 想到这里,我心跳加速,呼吸急速,浑身因激动而颤抖;赶忙拾起杜飞飞的手杖,将它重新封存到杖柄里,抬腿就走。

恰在这时,一抬头看到苏小红的照片;照片里的她满脸忧色,似是充满无尽的担心,担心我迷失心性,再度卷入魔石设定的游戏里去。 她的态度使我犹豫不决,终于下定决心,慢慢退回屋中,从手杖里取出钻石,将它丢在地上;后来想想不妥,四处一寻,见墙角有条裂缝,刚好能把钻石塞进去,便把它藏到裂缝中;又从院里找到一些白灰,用水调稀,抹在上面,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这才放心地离去。

按照七爷的吩咐,我接管了他的全部财产;七爷不仅是个优秀的小偷,而且还善于经营,名下有不少店铺、房产、债券、股票等。 接手之后,我将他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仍然没有音讯,我便自作主张,变卖大部分家产,将所有收入捐给某个救助青少年的基金会,以七爷的名义。 这是一笔巨款。当时我身带现金支票,前去拜访这个组织的领导。一位弥勒模样的人物。 他笑眯眯的,躲在办公桌后面喝茶看报纸。听说我是来捐赠的,态度温和得就像一杯水,一口一个小同志。 他说,年轻人有这种思想是好的,挣了钱就要回报国家,回报社会;不要整天吃喝玩乐嘛;要想到,全中国还有多少劳苦大众没有吃喝玩乐过! 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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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23 | 只看该作者

我突然想起豆子留给我的字条。“不管我走到哪里,心里都会想你。”这说明她早已知晓某件事。 那天晚上,她明知我第二天离开深圳,却没有丝毫留恋,却原来她早已知道此事! 老刘说:“七爷走的时候吩咐,说您早晚会回来,一定要看好这个家;如果一年之内他们没有音信,由您做主处理所有家产。”七爷怎么知道我会重回深圳? 就这样,按照命运的安排,我又重新回到深圳。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结局。

过了几天,我特意到岗厦走了一遭,去拜访一个人。这是一个更加意想不到的人,杜教授。蓝老三在他的故事里提到过这个名字。说他在深圳遇到一个熟人,这个人是他父亲的老友;多年前,他身负重伤,被蓝父背回家中,在川西住过很久。后来,不知所终。 他们在深圳偶遇杜教授,实属意外,经多方打探,才在岗厦寻到他的住所。想不到老头的脾气出奇的暴躁,听说他们干劳什子“黑吃黑”的勾当,撅着胡子,挥着拐杖,将他们赶出家门。 他们被赶的那一幕,我是目睹过的。当时,本人奉命跟踪蓝氏兄弟,在细雨朦胧的一条小巷里,老人挥舞手杖,好像叱咤疆场的老将军,凌然不可侵犯。 但是,我对蓝氏兄弟“被赶事件”毫无兴趣,而是对老头的名讳。杜教授?阿飘的父亲姓杜,是香港大学的教授。“妙手空空”杜飞飞也姓杜。 蓝老三摇摇头,一副茫然懵懂的样子,说他也不知详情,只听父亲恭敬地称他为教授,偷术惊人。

当时,我是在一个雨天去寻访杜教授,针脚般的雨线像无尽的帘笼,扯天扯地,扯得人心碎。 就是在这样的雨季,在这条小巷里,阿飘曾打着一枝小花伞,款款从朦胧中走过,从我内心深处走过。 一直到现在,我还能听到鞋跟敲打青石的咔咔声。 嗅到她的体香,梦到她的微笑。 但是,如今一切都成薄暮轻烟,缓缓消散到空朦中。阿飘啊,假如你能重活一次,我愿做你一世的随从。 杜教授家里很静,敲了半天门,都没有人答应。有可能是出门了。但是,这种事难不倒我,别忘了本人以前是干嘛的。瞅瞅四下无人,伶俐地一按墙头,纵身而过。 不能动他的锁,干这个勾当,亲爱的教授比我更内行。

他住的是三间套房,屋里摆设很简单,都是日常用的器物,唯一的奢华品,就是卧室里摆放的一台电脑。 他的卧室有女人的痕迹,床前是一张梳妆台,衣帽钩挂着件紫色花衫。 在他的电脑桌旁,一幅照片引起我的注意;四寸老照片,有些发黄,镶在精致的镜框里。 照片中一男一女,相偎相依,幸福得像抹了蜜;女孩漂亮、泼辣,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 远处的背景挺奇特,是一座欧式风格的小洋楼,顶层却竖着中式塔亭,仿佛穿西装的人戴顶瓜皮帽。 那个女孩的眉眼和一个人很相似,似乎是……,我的心一阵狂跳,猛地把照片抓到手里,心中连叫几声,不可能不可能。太不可思议,也太巧合。这不是小说!

在那一瞬间,我的身心陷入癫狂当中,根本没有留意周围的动静,更别说留意到其他人,直到他开口说话。 他说:“你来啦。”语气淡淡的,像个老友。 那是个苍老的声音,带着述说不尽的沧桑,以及大彻大悟后的平静。 那人是谁?我知道。但是,在我心中没有丝毫好奇,也没有惧怕,反倒有不能自抑的激动。我缓缓转过身,压住满腔怒火对他说:“你是杜教授,她是苏小红。” 他默然对视,眼中依然带着旧日的傲慢和倔强。 我的声带如雷,几乎在咆哮:“你是阿飘的父亲,一个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浑蛋!” 他的眼中现出惊愕的表情,瓖金手杖得得作响,口中嗫嚅:“阿飘?浑蛋?”

在那一刻,我几乎忘记了一切,久积的怨恨像榴弹般倾泄而出。用手指住他的鼻子,泪流如雨。 “对!是阿飘,你的女儿。你这个混蛋。她是那么可爱乖巧,每天从你门前走过,你们甚至点头说过话,可是她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就在身边!” 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擦肩而过的那个男人,竟然是自己从未见过面的父亲。多么残酷。可是,阿飘连这种残酷都体验不到了。可怜的阿飘! 杜教授彻底被我的愤怒击垮。手杖当啷落地,一步步后退,口中自言自语:“阿飘?女儿!” 他突然掩面跪倒地上,大叫:“阿红啊,我不要这样惩罚我!”摇晃着身子,声音凄切,犹如绝望的孤狼。 接着,他像狂魔似的陡身而起,硕大的手掌擒住我的肩膀,眼神凌乱,厉声道:“女儿呢?你把我的女儿藏在哪里!” 他几乎是在拷问我,手指的力量惊人,捏得我的骨头咯咯作响。

这是一种失控状态,假如继续刺激他,就会使他彻底发疯。得到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满意,心中充满报复的快感。并不是我生性残酷,而是应该给予阿飘某种补偿。 当然,我不会再刺激他,现在整条人命都捏在他手里,稍不留神,就可能灰飞烟灭。 他见我不回答,语气缓和许多,凌乱的眼神逐渐复原,呈现出哀求之色,指头一点点脱离我的肩膀。 “告诉我,我女儿阿飘在哪里。”他说。声音疲惫嘶哑。 阿飘在那里,在天堂;这是上帝说的,好人死后都要上天堂;上帝不会食言,不然他将失去全世界的信徒。 但是,我能这样告诉他吗?刚在他胸口捅了一刀,然后再撒把咸盐?那就太不人道了。 于是,我避重就虚,道:“阿飘是个护士。”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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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17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四章 大结局

就是这么蹊跷,蓝老三遭遇追杀,一路狂奔,来到嘉峪关,继而被击落城下,落到我脚边。就好像我折腾半天,眼巴巴跑来,就是专门看他被追杀。 嘉峪关的城墙大约十七米高,相当于一座吊塔;蓝老三差点摔成肉饼,骨断筋折,缠在绷带里像个木乃伊。 他躺在病床上,认真地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对!是故事,我表达得很准确。因为他所说的一切太离奇了,只有精彩故事中才有类似的情节。 他在故事中所描述的乔大羽,与我的印象完全相反。 他长着牟其中似的大脑门,聪明绝顶;笑起来慈眉善目,眼睛眯成一道缝,宛若冰糖一样透明。 难道这样一个人,竟然是##被过滤##国库的通天大盗?! 一百个亿!这是我的想象力无法到达的地方。

不过,我很难不相信蓝老三的故事。他都弄成这样了,连说话都困难,没理由再骗人。 讲完这个故事不久,蓝老三陷入持续昏迷状态,逐渐停止呼吸。就好像阎王爷留他一口气,就是为了给我讲故事。 命运呵,你真会作弄人。世界上还有多少秘密,请你敞开怀,都让我一览无余吧。 听完蓝老三的故事,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给七爷打电话,一刻不能耽误。##被过滤##,全深圳的小偷都给乔大羽涮了,就连阿飘的命都给骗去,以后还怎么混。 打给七爷,七爷家里的电话只响铃,没人接。 打给豆子,豆子的手机是空号。话务员甜甜地说:“对不起,没有这个电话号码。” 就连小赖也关机。 这世界到底怎么啦?天翻地覆啦?

我后悔得要命。离开深圳的那天晚上,我像举行仪式那样,将手机丢进深圳湾,以示永远告别过去。整整漂泊了一年的心,唯一铭记的就是“遗忘”;想不到,把自己的模样都模糊的时候,“过去”突然从天而降。 最可怕的是,当“过去”重回身边,却隔了一道墙,厚厚的墙,根本无法逾越的墙。 这种结果使我的思绪紊乱,心跳骤然加快。七爷他们不会出什么事吧?眼前立刻出现一个血淋淋的场面:十几个##被过滤##像追杀蓝老三那样,追杀七爷,将他打得血肉横飞。 想到这里,我不敢再想下去,恨不得立刻变成孙猴子,把脚一跺,嗖地一个筋斗翻回深圳。 从兰州到深圳,大约六小时,当我从宝安机场降落,打的赶回蛇口别墅,太阳还未落山。

偌大的别墅静悄悄的,显得有点凄凉。看门的老刘佝偻着身子,正在打扫院中的落叶。刷,刷,一下一下,动作比以前迟缓很多。只有一年时间啊! 放下行李,我一步步走向老刘;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是我,楞了半晌,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巫马,是巫马少爷吗?”他道。口气迟疑。 “是的,刘叔。”我轻声说。 老刘啪地丢下扫帚,紧跑几步,抓住我的双手,眼泪夺眶而出。“我盼得眼睛都快瞎了!”他说。

师父呢?”我焦急地问。 他摇摇头。 “豆子呢?” 他摇摇头。 “何姐……” 老刘叹了口气,说:“都走了。”

就在我离开深圳半个月后,一个无月的晚上,全副武装的GA和WJ包围了别墅,荷枪实弹,如临大敌,把所有的人都抓了起来。 十几支枪指着七爷,市GA局刘局长亲自带队,当场砸上手铐脚镣。当时的情形,老刘想起来都发抖。 据说抓七爷的时候,事先没有半点征兆,所有参案人员都经过严格挑选,通讯工具全部没收。大家知道有特殊任务,时间、地点、目标却不明确,直到抓捕那一刻才公布。 七爷享受的是“国宾”待遇,只有国家级重大案件才使用这种方式。 大约一周之后,七爷获释,接着就带豆子、何姐离开深圳,据说去了国外,某个阿拉伯国家。

七爷前往那个阿拉伯国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与ZF达成某种默契,要不然根本没有释放的可能,更不会允许他出国——不管抓没抓到把柄,七爷都是深圳如假包换的“小偷之王”,最少也要判他个十年二十年。 在我的想象世界里,他出国还有另一种版本:七爷通过GA局的内线,早已知道国库被盗之事,也知道这件事的全部真相。当时,他和我的心情一样,感到无比震惊。 一种上当受骗的屈辱,以及莫名的愤怒充溢他的心,默默将苦果吞在肚里,决心亲手捉住这个混蛋,给深圳的偷儿们雪耻,给阿飘报仇。 他事先没有给我透漏半点口风,因为他知道此去的危险性。一个能把这么多人玩弄于掌股之间,然后从容而退的家伙,其危险性不亚于非洲森林里的“巨蟒怪”。 他要留下衣钵传人守护家园,帮“义盗门”传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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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11 | 只看该作者

“影子”走到他面前,对着他耳语一番,那“银警”似乎像丢了魂,成了机械人,慢慢转身走出大门。过了一会儿,五位手持冲锋枪,头戴钢盔,身穿避弹衣的“运钞员”,簇拥着“银警”走了进来。 “影子”从身上拿出一张卡,在“读卡器”刷了一下,第二道大门轰隆开放。 他快步走向第三道大门,戴上一只特制手套,轻轻插进密钥孔,缓缓扭动;过了大约五秒钟,一缕金光从门缝里透出,只见眼前到处都是金砖,码得四角八棱。 他一摆手,五位“运钞员”一拥而上,装满一箱又一箱,抬出大门,送入运钞车。最后一箱,约长五十公分,里面盛放的是价值80亿的股票债券。 ……

就这样,价值上百亿的票券物,被乔大羽轻松盗走。 上天造人貌似公平,其实偏心的很,坏人大多长了个聪明的大脑门。就像乔大羽那样。 就在##被过滤##国库的第二天晚上,乔大羽举行了一个庆功会。所有参案人员都被邀请,地址就在东莞的秘密会所里。 这次宴会代价高昂,他专门雇请了一位香港大厨掌勺,吃得当然不差。据说,仅一只鲍鱼就炖了三天三夜。 喧闹的宴会,每个人都很兴奋,大声说笑,大口喝酒。杯子碰得叮当响。他们知道,过了这个晚上,每个人都会成为百万富翁。这是多少年的梦想啊。 在宴会上,乔大羽表现出色,频频举杯,始终带着得体的微笑,犹如从战场得胜回朝的帝王。 没有人想到这是“鸿门宴”,更没人想到鲍鱼是那么奇妙的食物,炖三天三夜不死,吃进嘴里美味无比,滑到肚子里却起了反应。很舒服很过瘾。

蓝老大最是兴奋,喝了很多酒,他大笑着站起身,叫道:“老板,我……我敬你……” 刚端起酒杯,鲜血就从鼻子流出,接着是耳朵、眼睛、嘴巴,立刻成为血人。 接下来是蓝老二,他似乎想笑,还没笑出声,咣当一声摔到桌子底下。其余的人也相继翻倒。 一时间,喧闹的宴会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只听见风儿吹动窗帘,发出轻微的振动声,以及乔大羽走动时,皮鞋所发出的沙沙声。 乔大羽好像没感觉一般,便如在微风吹拂的沙滩散步。他一边欣赏风景,一边优雅地举杯饮酒,缓缓从一片尸体前走过。始终保持着良好的风度。 他就像坐在包厢里的贵族,前来欣赏一出舞台戏,或者像一位慈爱的长者,不忍惊扰睡梦中的儿女。 在这些人中,蓝老三是唯一逃过劫难的。他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做了一夜噩梦;醒来对两个兄弟说,我晚上梦见咱爹了,满脸鲜血,对着我笑啊笑。 他劝两个兄弟不要参加庆功会。说他眼皮直跳。胃部隐隐作痛。但两兄弟不听。 蓝老大一瞪眼,说:“啥子事嘛!老板一高兴,楞是当场兑现一百万哩。” 无奈之际,蓝老三勉强出席。只是留了一份心,人家举杯他举杯,人家吃菜他吃菜,暗地里却动了手脚,把酒菜倒到桌下的碗里。 当他看到蓝老大七窍流血,心中咯噔一下,知道是有预谋的,假装中毒,乖巧地躺在桌下。

乔大羽巡视一番,见所有参案者全部放倒在地,摆摆手,吩咐他的两个亲信,将尸体抬进地下室封存。 乔大羽那两个亲信全是狠角色,一声不发,每抬一个人,便用锋利的匕首在心脏捅一刀,生怕还有人没有死透。蓝老三一见难以伪装,趁他们无暇顾及,发足狂奔…… 第二天,乔大羽将那批黄金转移到另一个秘密据点。然后,招集数名职业##被过滤##,悬赏百万买蓝老三的项上人头。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蓝老三几乎跑断了脚,但是,不管他如何伪装,都逃不过##被过滤##冷冰冰的枪口。 到了大西北,他想扎到乞丐堆里,肯定没人认出来;谁料想躲不过三天,一帮嗅觉灵敏的##被过滤##就跟踪而至。 这些日子,蓝老三是亡命奔逃,到了嘉峪关,终于和##被过滤##们狭路相逢,一场恶斗之后,被击落城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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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08 | 只看该作者

再说蓝氏兄弟。自从乔大羽把他们安排住下,转眼间已有一个多月,每天除了吃喝玩乐,也不见有事吩咐他们,心里很不习惯。 这天,他们吃过午饭,正在街上闲逛,便听蓝老三“咦”了一声。另外两兄弟走在前面,不由回过头。 蓝老大道:“你鬼叫啥子?” 蓝老三说:“刚才好像看见杜教授。” “哪个杜教授?” “就是……” 还没说完,蓝老大新买的手机响了;他忙转身接电话:“喂,哪个?”电话那头是小曾的声音,说乔老板请他们马上过去,派的车已到楼下。 听说是乔大羽,兄弟三人不敢耽误,马上赶回住处。一瞥之间,只看到有个拄拐杖的老头,在街上慢慢的走。 乔大羽派人接他们去的地方,仍然是东莞的秘密会所,那里地处偏僻,不会碰到熟人。 兄弟三人到的时候,早有一个高大、白净的青年坐在客厅,眼中一股肃杀之气,冰冷灼人。他名叫“大丧”。

过了一会儿,小曾率先到达,和大家打了招呼。自从引荐了蓝氏兄弟,他真的成为乔大羽的助理。 乔大羽进来的时候,满脸春色,一看就知道心情不错。他和大家一一握手,还亲切地拍拍“大丧”的臂膀。“大丧”立刻矮了半截。估计再摸摸头,就能摇尾巴。 乔大羽坐下后,慢声细语地说:“今天把大家请来,主要是聚一聚,聊聊天。”“嘿嘿。” 但是,此后他说的话,却不像聊天那么简单。乔老板讲了三点:第一,将军集团要搞一次促销宣传;第二,“深圳偷王”已经答应与他合作;第三,请大家配合这次行动。 他对“大丧”说:“你可以去请其他锁厂的经销商嘛,找个地方住两天,疗养疗养。” “大丧”立刻说:“是是。”一刻不停,马上就去办。果然,小偷们在深圳溜门撬锁那几天,经销其他品牌锁具的商家神秘失踪。他们过了好久才露面,立刻改行经销马桶。

吩咐罢“大丧”,乔大羽将蓝氏兄弟带到一间密室,微笑着道:“上次你们建议我抢银行?!” 蓝老大一愣;心想,这件事可是你自己讲的;刚要辩白,蓝老三接过话茬:“老板,您吩咐吧!”他知道指鹿为马的故事,知道这是高人的说话艺术。 果然,乔大羽点头,道:“我考虑过了,决定满足大家的要求,干一票!”他目光如灼。 ##被过滤##国库!

乔大羽也曾经被这个疯狂的念头吓一跳。 像这种事谈何容易,必须有非常之人,非常之手段;不过,他在这方面有优势,脑袋大,聪明。 再说,还有本钱,他的锁厂参与过设计“小金库”。何不利用这张王牌,做一笔大买卖?他想。 “成功后,每人分你们一百万。” 乔大羽强调。 蓝氏兄弟一听,眼睛睁得大大的,道:“真……真有这种好事?!”眼珠子差点掉进嘴里。 哥仨做梦也没见过这么多钱,以为能买下半个地球。一百万,肯定要从早晨数到天亮啊。

乔大羽不愧是一代枭雄,设计了一场精彩绝伦的游戏。他利用七爷发动深圳的偷儿疯狂作案,吸引警方注意力,自己暗中下手,之后再嫁祸于人。 咱们GA不是有这么一招吗?哪里发生案件,先把有前科的弄进局子诈唬。“是不是你干的?” “不是。” “是不是你?”“哪里哪里,这多不好意思。” 诈唬来诈唬去,就有人撑不住了,打个立正:“报告ZF,情况是这样的……” 乔大羽运用的是心理学原理,利用了人们的思维盲区。这一招果然管用,此后GA先把七爷弄到局子里。

乔大羽选择的下手对象,是深圳的秘密金库,位于蔡屋围附近,那里是深圳的金融中心。并列着几个国资银行,包括举世瞩目的“深交所”等,都建在那里。 这个秘密金库紧靠地王大厦,很少人知道,看上去像个不起眼的旧楼,进出全是便衣“银警”。但是,如果有人知道内幕,肯定会惊呆——里面存放着价值百亿的股票、债券、美圆,以及铂金!这可是一笔大买卖,一百亿啊,光数钱就能把你的指头磨成针鼻。 存放这笔巨资的金库,为全智能化设计,坚固异常,要想攻破它,除非对准深圳发射一枚原子弹。 打开这座金库的密钥,高达56位数,要破译它,需要花100万年时间。 也就是说,破译人要做好当愚公的准备,还要到“计生办”申请几个生儿子的指标,以免绝后。 看来,要打这座金库的主意,势比登天。但乔大羽胸有成竹,他说过一句特别聪明的话,越漂亮的拳法越有破绽。

这座金库的破绽,就在于它是一座金库,而不是钢铸铁浇的实心球。是金库,就有金库的持钥人,而持钥人就是最大的破绽。乔大羽笼络蓝氏兄弟的目的,就是对付持钥人。 这座金库共有三把密钥,第一把由“银警”负责人持有,普通钥匙,开启第一道大门;第二把由某位管理金融系统的ZF##被过滤##持有,开启第二道大门,属密码卡;第三把密钥在北京,是一个人,他的指纹就是钥匙。 这个人代号“影子”,沉默寡言,从不以真面目示人,每月不定期巡察金库,具有绝对的权力。乔大羽首先##被过滤##的,就是“影子”的指纹。 为了找出“影子”,乔大羽花费了三个月时间,动用了上百万人民币,逐一排查国内金融精英,最终锁定他。

当时是在首都北京,全世界的金融权威汇聚,研讨中国对外金融贸易政策。 举办酒会的时候,一个富态的秃顶男子,安静地站在某个角落,饶有兴趣地倾听别人的交谈。显得落落寡合,从不主动与人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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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03 | 只看该作者

那姓曾的,是乔大羽手下的小马仔;他们见面的时间,刚好是“凤凰山豪宴”的前一天。第二天晚上,乔大羽在凤凰山宴请七爷,当时他信心十足,以为靠他的手腕和巧舌如簧,七爷肯定会为他所左右,想不到老头子当场拂袖而去。 这使得乔大羽又羞又恼,一个人坐在那儿生闷气。 小曾当时也在场,善于察言观色,凑上前出主意,说不如请人教训他一顿。乔大羽点头应允。 小曾知道这是向老板表忠心的机会,立刻安排“大丧”行刺七爷,但这个方案太过毒辣,被乔大羽否决。 小曾眼珠一转,说我有几个老乡刚到深圳,也是小偷行里响当当的角色,不如…… 当天晚上,小曾就想联系蓝氏兄弟,可惜不知道他们的电话、地址,只得作罢。 又过了几天,蓝老大给小曾打来电话,说:“你那天不是想请我们兄弟吃饭吗?” 小曾一听是蓝老大的声音,大喜,道:“我叫老板安排了,他说请你们吃饭。” 蓝老大一听,不是姓曾的请吃饭,而是他的老板,受宠若惊,不停地说:“好!好!”

蓝氏兄弟不是想离开深圳吗?怎么没走呢?原来这是他们见到曾姓朋友前的想法;意外地“他乡遇故知”,暂时打消了他们的这个念头,心想曾娃子现在不简单,肯定有赚钱门路,于是就给他打电话。 接到电话,小曾把蓝氏兄弟带到一间夜总会,在豪华如皇宫般的包厢见到乔大羽。 当时,他正给一帮皮肤白皙,两腿修长,穿一身黑色比基尼的“兔女郎”发小费。 那帮“兔女郎”竖着长长的耳朵,个个欢天喜地,就像一群可爱的真兔子。 乔大羽坐在松软的沙发上,翘着腿,身边放了几捆钱。看到蓝氏三兄弟进来,连眼皮都不抬,随手甩给他们一捆钱。 他道:“听说你们兄弟好手段,帮我办点事”。说罢,扬长而去。

剩下的事情由小曾安排。他边陪兄弟三人吃饭,边说:“老板要教训一个人。” 然后,从皮包里拿出一张地图,如此这般一说。让他们潜入七爷家中,盗得他身边一件东西,最好是烟袋锅。 乔大羽花了很大本钱,请七爷到凤凰山顶赴宴,想不到他这般不讲情面,心中恼怒莫名。于是,想要“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羞辱羞辱这个不知趣的老头。 “偷王”的烟袋锅片刻不离身,是最好的信物;这玩意儿被盗,传到江湖上可是天大的笑话。 蓝氏三兄弟初到深圳,不知水深水浅,一听去与“深圳偷王”过招,表情就有些兴奋。 这时,一直没开腔的蓝老二道:“当年我们答应张小眯,说不再以偷为业。” 小曾一撇嘴:“他的骨灰都快化了。”意思是他死了好多年,不必再墨守陈规。 蓝老二正色道:“在道上混,死人的话也是圣旨。”三个人顿时泄气。 沉默良久,小曾眼珠一转,道:“你们这回是帮朋友;帮乔老板,帮我!江湖救急嘛。” 既然是江湖救急,就不存在守诺之事。这是他的逻辑。

三个人脑袋本来就不灵光,一听是江湖救急,道义之事,再加上有一万块钱作祟,拍脑袋答应下来。四个人哈哈大笑。 解决了这件事,小曾转了话题:“这笔买卖本来交给其他人,是我说破嘴皮,老板才答应给你们。” 意思很明显,想弄点回扣。这年月干什么都要回扣。 蓝老大明白,一咬牙,从那捆人民币中拽出几张,仔细数了数,一共三佰块,递给姓曾的。 小曾说:“我可是帮了大忙。”语气加重。 蓝老大想了一会儿,道:“你说多少。” 小曾咬了半天牙,道:“至少伍佰。” 蓝老大忙道:“不,四佰,不还价。”

当天夜里,蓝家三兄弟就潜入七爷家中。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刚跳墙进去,一帮人从暗处涌出,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他们擒住。 好在七爷知道蓝家“无影手”,没有为难他们,当场放掉。不过,这已经使哥仨羞愧难当。技不如人哪! 第二天,蓝氏三兄弟去见乔大羽;他们有这点好处,答应别人的事,一定办好。办砸了,原银奉还,这是义气。 以他们的手段,当年若不答应张小眯,说此生此世不再以偷谋生,也不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乔大羽给的一万块钱里面,有伍佰块给了姓曾的回扣;三兄弟不好意思再追回,便从银行取钱补上。

哥仨在小曾安排下,见到乔大羽,向他一五一十讲了事情经过,当场把钱退还给他。 当时是在东莞的某个秘密会所,乔大羽闻听,拊掌大笑,道:“果然是‘偷王’厉害些。” 也不接他们的钱,语气一顿,又说:“我只是和七爷开个玩笑,考验一下你们的身手。” 这就是乔大羽的过人之处,他把人的心理琢磨透了,知道与其臭骂一通,不如收买人心,两句话便把此事掩饰过去。 原来是乔老板开玩笑,难怪“偷王”当场就放过我们。哥仨对乔大羽又多了几分敬畏。 那天,乔大羽一改往日作风,亲自宴请他们;与蓝氏兄弟推杯换盏,喝得他们东倒西歪。 见火候已到,乔大羽婉转地说:“以后再有帮忙的地方,你们兄弟不要推辞。” 蓝氏兄弟蒙乔大羽如此垂青,心中早就感激得五体投地,这会儿又喝了酒,豪气顿生。

蓝老大道:“只要乔老板吩咐,我们兄弟死都愿意!”两兄弟随声附和,说誓死捍卫乔大老板。 乔大羽缓缓点头,说:“真的?” 蓝氏兄弟齐刷刷站起来,道:“什么买卖吧!” “抢银行。”乔大羽半开玩笑地说,眼睛紧盯住他们,留心观察他们的反应。 蓝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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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20:00 | 只看该作者

站在嘉峪关的城门楼子上,我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握拳摒息,恨不得立即骑上“血汗宝驹”赶回盛唐,秣马饮血,鏖战沙场,痛痛快快做一回热血男儿。 心想,如果哪个不长眼的不幸把我一刀砍死,就***搭乘“时光机器”再回来。 想到“时光机器”,思绪重新把我拉回现实,上下打量自己,也就差七八十年就一百岁了,前半生差点死在小偷窝里,至今一事无成,不觉惆怅满腹,先前的兴致顿减。 就这样胡思乱想,沿城墙垛子走了一圈,便拾级而退,到了城下,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叹气。 此时,已是日暮西山,四下里静默无声,只有三五成群的幽燕盘旋在落日余晖之中,呜呜鸣叫,更增添凄凉之色。 突然,就在我无精打采之际;突然,就在一片枯寂悲凉当中,一阵追逐喊杀隐约传来。 声音来自不远处的城楼上,接着是杂乱的皮鞋敲击城砖,然后只听“啪”地一声枪响,头顶上的幽燕顿时惊散。 那是一个人,一个人从城墙疾坠而下,犹如黑色的陨石……

就在他坠落的一瞬间,我从城下抬起头,眼看着一条性命直坠而下,带着风声,啪嗒,跌落我的脚下。 坠下来的人就是蓝氏三兄弟中的老幺。 当时,他身上穿着千孔百结的破衣烂衫,前胸后背猩红一片,脸上涂满煤灰,一时没有认出来。 直到把他送往医院,抢救他的医生把他从里到外冲洗一遍,恢复了本来面目,我才发现是他。 当时,他浑身缠满绷带,一眼认出我,惊叫一声:“日他妈!”旋即昏死过去。 待到医生再次把他救醒,他没那么激动了,好像变傻似的,瞪着眼瞅我半天,终于说出一句话:“你打我一巴掌。”他说。以为是在做梦,让我打一巴掌,看疼不疼。 我告诉他,你不是在做梦,一切都是真的;我也不打你,你都这样了,我打你干嘛。 听说我不打他,蓝老三感动得泪水哗哗的淌,道:“这是啥子事嘛!” 也不感谢我的救命之恩,只是不停地自我唠叨。 他道出一个惊天大秘密,听得我目瞪口呆,感慨万分。心想,如果冥冥之中真有主宰,那么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任何人也无法忽视,无法左右,无法逃避的命运呵,就像跟在屁股后面的影子,斩不断,理还乱。 蓝老三的出现,使我彻底被命运的力量所折服。我相信命运皈依命运。它使我虔诚无比。 说实在话,假如不这样虔诚,对所发生的一切,我全部无法解释。 如果不是蓝老三真真切切躺在我面前,连我自己都相信这是一个梦,是***谎言下的蛋。 蓝老三是逃到嘉峪关的。他被人追杀,一路逃亡,最后来到酒泉,然后到达嘉峪关。 中国那么大一个地界,你说他哪里不能躲藏,偏偏来嘉峪关。来嘉峪关就来吧,干嘛叫我碰上! 蓝老三说得好,他理直气壮:“龟儿子要知道为啥子!他们后面追,我就前面跑,跑到哪个地方,老子也说不清楚。”

看来这就是命,是命运将蓝老三送到我面前,听他讲述他的一切。甚至派人追杀他的幕后主使,都是命运安排好的,也是熟人——将军集团的老板乔大羽。 ##被过滤##,人生是不是一场立体电影?我们在地球上拼命表演,冥冥之中有无数观众买票观看! 说起蓝老三被追杀的事,还要回到从前,回到蓝氏三兄弟到达深圳那天。 那是,他们在四川搞“黑吃黑”的行当,也不知听谁胡吣,说深圳遍地是黄金,随手就能拣个十万二十万;于是,脑袋发胀,掖个口袋来到这座城市。 他们原想弄点钱回家过年,可万万没想到,这里的地盘都不是无主之物。就连看得眼晕的地王大厦,都被一个叫张子强的哥们盯上了。 而且,他们干的活别人不理解,反扒,专门跟小偷作对,七爷不给他发“护照”。GA局呢,更不感兴趣,因为他们搞“反扒”和人家不一样,逮住一个小偷,先吓唬一番,然后问公了私了,俗名叫“黑吃黑”。 在深圳这个卧虎藏龙之地“黑吃黑”,他们算找对地方了,非但没得到好处,还差点被打断腿。

当时是在华侨城附近,他们看到一个瘦得像痨病鬼似的偷儿,以为好欺负,便跟踪到一条僻静的胡同里。 那“痨病鬼”在游客中窜来窜去,刚得手,正在欢天喜地数钱,蓝氏兄弟出现在眼前。 “龟儿子,你的事犯了!” 蓝老大卡着腰,一脸严肃。 其余两个兄弟亮出一只手铐,从地摊上买的那种,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那小偷吓了一跳,拱手道:“请……请问几位大哥,怎么称呼?” 蓝老大一挑大拇指:“GA局反扒大队!” 小偷笑着说:“不会吧,哥几个生人味。” 蓝老大眼一瞪,冲两兄弟道:“少废话,把他铐起来。” 可是,他的话出口半天,却不见动静。回头一看,只见老二、老三脖子上多了把刀。 明晃晃的刀刃泛着寒光,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顺着刀刃看过去,黑鸦鸦一片全是持刀携棒的主儿。

三兄弟一看不妙,连忙说:“误会,误会。”抱着头蹲到地上。 那“痨病鬼”神气了,道:“说,从哪来的。” 蓝老大嘴硬,说:“老子是GA……”还没说完,脑袋上就挨了一闷棍,打的他眼冒金星。 蓝老三为人机灵,便稀里哗啦说了通“切口”,一五一十全交代了。 “痨病鬼”说:“既然是同行,我也不为难你们,说是公了还是私了。” 蓝老大忍着痛再次开口:“怎么公了,怎么私了?”他以为送他们去GA局。 “痨病鬼”说:“公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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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9:56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三章 深圳被盗了一百个亿

运之神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至今没有人说清楚,它是那么难以琢磨,总是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出现,来得猝不及防,快得不可思议,甚至连你散步的时间也不放过。 就在我和古丽娜他们告别,沿着滨河路欣赏兰州夜景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蹊跷事。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是个导火索,直接将一系列不相干的事件串在一起,将我送回深圳。 当时的具体细节,我现在已记不准确,那天晚上喝了太多的酒。酒精泛滥,把脑袋塞迷糊了。 我只记得当时好像走到小西湖附近,迎面驶来一辆吉普车。那部车驶到我跟前,嘎地停住。 当时,我一见车停住,就多看了两眼。夜深人静,突然见到一部车,逮谁都会看两眼。谁知这一看,看出了故事。车门“啪”一开,从里面跳下五六个提刀携棒的壮汉,其中一个汉子叫道:“砍他!”

我当时很奇怪,兰州人也太野蛮了吧,别人看两眼就要命。再定睛一瞧,还是熟人——为首的是“八大金刚”里的老三格尔木,他的酒还未醒,下车的时候差点栽倒。 格尔木大叫:“就是他勾引古丽娜。” 却原来格尔木一直爱着古丽娜,和她纠缠不清;那天晚上,古丽娜对我表现的太过亲热,他看到眼里,打翻醋坛子,送走她之后,就带人找我的晦气。 不过,这些事都是后来听说的,当时根本不容分辩,举刀就砍。结果可想而知,他们五六条壮汉,又提刀携棒的,我肯定不是对手,边打边退,几乎使出浑身解数,甚至把小时候打架的功夫都搬了出来,封眼踢裆,忙得不亦乐乎。 心里直想,要***早知道有这一出戏,就顺手捞一块板砖了。也不知道兰州城的滨河路是哪位哥哥设计的,除了水泥路面就是草木花卉,根本没有能使的家伙。 没办法,只能使出“凌波微步”,撒丫子就跑。

不是贫嘴,要论“溜”的功夫,我是受过表扬的。当年和大丧一役,他就建议我到“奥运会”赛场跑。 不过,这回不比上回,那会儿关键时刻有豆子收场,这次是绝对孤军奋战。尤其不幸的是,强中更有强中手,格尔木他们的百米成绩也不差,正是针尖对麦芒,半斤八两;我一边跑,一边听到耳后呼哧呼哧的喘气声。 奇迹往往在危机的时候出现,要不怎么叫“奇迹”呢?就在我走投无路之际,格尔木他们出岔子了,只听背后哎哟连声,扑通扑通,他们竟一个个跌倒在地。 趁这个空档,我忙里偷闲,停步喘息,却见后面多了个鹑衣鸠衫的老头,拄着一人多高的拐杖,慢慢横穿马路,向对面天桥走去;中间偶一回头,冲我一笑。 格尔木他们突然跌倒,口里骂不绝口,爬起来看到那老头,马上住口,眼中露出敬畏之色,再也不看我一眼,扭头便走……

第二天,我一直睡到日上三竿,起床刷牙的功夫,电话铃响了。叮铃过后,是古丽娜的声音。她问到:“昨晚睡得好吗?”声音朦胧。 “当然没睡好!”我没有好声气:“和格尔木闹了一宿。” 古丽娜一怔,道:“格尔木在你那儿?” 我就把昨晚的事情添油加醋讲述一遍, 不过,出于个别原因,省略了老头出场那段儿。 古丽娜在电话那头听得有趣,咯咯笑出声,道:“想不到我的格尔木是个有胆量的男人。”得意之情溢之于表。 唉!天下的女人就是这样,一遇到男人为她争风吃醋,就兴奋得眼珠子发亮,高兴得吐血。

又聊了一会儿,古丽娜说:“这样吧,下午我请你去白塔山划船,就算替格尔木赔罪。” 我一口答应下来。心想,这回一定不放过古丽娜,猫三狗四一番,出出昨晚的恶气。 但是,接下来她说的一句话,却差点把我噎死;她说:“我会带格尔木一起去。” 白塔山在黄河西岸,传说是古代一个喇嘛所建,依山傍水,塔身涂有白浆,如白玉砌成,与另外的建筑以亭榭回廊相连,是兰州著名的恋爱场所。 大约下午两点多钟,我如约赶往白塔山;从我住的宾馆到白塔山,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乘车经过黄河上的中山桥,二是乘坐牛皮筏横渡“长江”。 到兰州本来就是游山玩水,当然选择牛皮筏,看兰州人“吹牛皮”本来就是一大景观。这是每个旅游者的想法。 作为一个旅游者,我遵从了这一原则,沿着滨河路寻找停泊牛皮筏的码头。事情就是这样发生逆转。

当时,前往牛皮筏的停泊口,要经过一架天桥,在天桥上有一个老乞丐,靠在围栏上晒太阳。 这个乞丐与众不同,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气质,破衣烂衫穿在他身上,就像绅士的休闲装,一点也看不出矮人半截。 尤其是他的表情,眯着眼,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悠哉游哉,好像当乞丐的不是他,而是南来北往的人流。 我就是在天桥上与老乞丐相遇。他就是昨晚救我的老者。命中注定我要有这次偶遇。 当时,一看到眼前这位老人,我就觉得面熟,好像与我认识的某个人相似,但是又想不起来。 想不起来就不多想,我从口袋中摸出两张百元大钞,轻轻放在他膝上。老乞丐看也不看,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说:“坐。”也不多说一个字。

我知道这是位隐身市井的高人,乖乖地在他身旁蹲下;那老者不再理我,惬意地享受他的阳光。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们俩谁都没有说话,也不觉得尴尬,反倒有一种亲切感在内心潜滋暗长。 过了一会儿,老者首先打破沉寂,说:“你很好。”话语中略带南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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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9:52 | 只看该作者

离开夜总会已是凌晨两点。古丽娜喝醉了。她搂着我的肩膀说:“小子,有没有女人?!” 我实话实说:“江湖人不恋爱。”酷得要命。 古丽娜咯咯笑了,道:“小猫还有不吃腥的?”长发飘散,半遮半掩,里面目光炯炯。 我的心乱了,知道没有不吃腥的猫,内心斗争很激烈。 幸亏当时古丽娜喝醉了,说完这句话,肩一耸,趴在沙发上大吐特吐。大家趁机散了。 兰州城的昼夜温差较大,白天艳阳高照,晚上干冷袭人。不过,因为喝了不少酒,吃了不少牛羊肉,我反倒觉得舒坦凉爽。 夜总会旁边就是宾馆,古丽娜早已安排好房间,叫人将我的行李拿过去。分手的时候,她说:“等我,小猫咪。”边挥手边打飞吻,踉踉跄跄被众人拥到车中。

送罢古丽娜,我毫无倦意,便顺着滨河路信步闲逛。这条路宽阔笔直,沿着黄河边一路延伸,漫无尽头。 当时,已是凌晨时分,街头寂寥无人,却又灯火通明,与水中的星辉相映,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 我就像在梦幻中行走,脑子中充满古丽娜的影像;“八大金刚”个个凶悍倔强,竟然听命她一个柔弱女子,简直匪夷所思。看来她必有非常之能。 想起古丽娜,我不知怎么想起豆子,她现在还好吗?还有七爷,他还好吗?还有何姐,还有深圳。我心中不可抑制的思念起他们。 自从离开南中国海这座温热的城市,我就和他们失去联系,拒绝一切和深圳有关的信息,生怕又触动心中脆弱的神经。但是,我思念它。 就在我思念深圳的时候,命运之神再度向我招手,使我重新回到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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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9:51 | 只看该作者

坐我旁边的女孩儿似乎无动于衷,往座位上一靠,闭目养神。 我悄悄在她耳边说:“讲点职业道德好不好?这种钱也偷。” 《作贼手册》第一条就规定有“三不偷”:穷人的钱不偷,病人的钱不偷,江湖救急者的钱不偷。 她猛地睁开眼,上下打量我。“你是干嘛的?”她小声道。我用手比划了一个暗号。这是全国通用的。虚握半拳,伸出中指和食指。 “从哪儿来的?” “深圳。” 她不屑地白了我一眼,说:“俺们这里是市场经济,没那么多规矩。”

我继续作思想工作。采取的是“换位思维”的方式:“要是您家里人……”她不但不听,还瞪了我一眼,溜到车厢之间的结合部,点燃一只烟。 我紧追不舍,扒心扒肺地劝她,所有的招数都用上了,包括泡妞专用的甜言蜜语。 我真的有点佩服她。她几乎刀枪不入,始终耷拉着眼皮,在那儿吐烟圈。最后,实在不耐烦了,她一招手,眼前立刻冒出两个彪形大汉,虎视眈眈瞅着我。 没办法,我只得陪着笑脸,拍拍她的肩膀,知趣地离去。当然,临走时顺便捞了一把,将她偷去的布兜偷了回来。 回到座位上,那一对夫妇安静了许多,又恢复了以前的姿势。男的病恹恹,头枕在女的大腿上。女的轻轻抽泣。 我将取回的钱,悄悄塞在他们的行李中,估计到兰州才能发现。

过了一会儿,邻座的女孩返了回来,知道遇到高手,表情谦虚好多。 不过,夜幕降临之后,她又像挑战似把手伸向那对夫妇。没办法,我只得使出“弹指神通”的功夫,她一伸手,我捅一下她的腰眼。 一捅,她就笑得使不上劲。气得她咬牙切齿地说:“小心我告你性骚扰!” 为了那对素不相识的夫妇,我放弃了游览嘉峪关的计划,一直护送他们到兰州。这段故事也被带到兰州城。 这段故事的始作俑者就是我。几年以后,有个电影导演,听说了这档子事,他一拍大腿,幽默地说,想不到贼窝里也有“活雷锋”,要是多出几个这样的,不就天下太平了吗?干脆,今年的贺岁片就它了,片名就叫“天下…天下什么贼吧”。立马开拍。

与我邻座的女孩名叫古丽娜,是新疆过来的,兰州铁路一线的“女贼王”,手下有“八大金刚”,百十口人。还没到兰州,我们就成了朋友。 道上的人有个脾气,比较尊重活儿好的“技术工”。我在古丽娜身上露了一手,刹那间取回被盗物品,而且不声不响,事主浑然未觉,使得她十分震惊。 到了兰州,我就被古丽娜请了去,她在滨河东路最豪华的夜总会包了房间。带着她手下的“八大金刚”,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还特意喷了法国“毒药”牌的香水。 这种香水确实是毒药,一闻之下钻心蚀骨,三步之内两脚发酥,底下的命根子不由自主往上翘;幸亏当时我内力惊人,暗中提一口丹田之气,才没使它翘得更厉害。

古丽娜明眸一转,向手下的“八大金刚”作了介绍:“这是我的朋友,深圳来的嘢。”宛若港味明星。 我故作谦虚,低眉信手,点头哈腰。众人恍若未见。 他们很热情,满桌子牛羊肉,又唱又跳,把夜总会当成了牧场。为了助兴,还弹起“冬不拉”,跳起充满异域色彩的新疆舞。古丽娜身着彩裙,头上的发辫如万千流萤,浪漫得####。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想到她是名震一方的兰州“贼王”。 兴致之下,古丽娜将我的本领描述一番,说:“他好厉害,把我都给偷了。”怂恿我与大家切磋技艺。 我知道这些人以豪放著称,来不得半点谦虚,于是也不推让,现场表演“盗领带”。

当时,从外面叫来一个服务员,说是拿菜单叫菜,并肩站在厅房中央;借着菜单的掩饰,我的手瞬间松开他的领带结,轻轻一挑,领带就如飘飞的彩绸收到掌中。 直到他离开房间,还不知道脖子上的领带已经不见了。 我露的这一手是小偷行业的最高境界,立刻引起强烈反响,鼓掌的、拍桌子的、吹口哨的,热闹了好一阵。 不过,热闹归热闹,他们并不羡慕,甚至还有人露出不屑的神情。 一个哥们醉醺醺站起来,他叫格尔木,是“八大金刚”的老三。格尔木大声道:“表演得很精彩,可是它有什么用?” 这一下把我问住了。小偷就是靠手艺吃饭,难道他们手中的镊子更厉害?

那哥们立刻让我开了眼,从腰间抽出佩刀,叫道:“它才是沙漠中的骆驼。”“谁敢反抗,我就……”他狠狠地虚劈一刀。由于用力过猛,差点栽倒。 房间里立刻掌声雷动。我恍然大悟,难怪他们偷东西肆无忌惮。 古丽娜手一挥,道:“我会去拜访你们的深圳,有钱人的天堂。” 果然过了不久,全深圳都是古丽娜的人;他们成群结队,就像这座城市的顽癣,徘徊在华强北的天桥上。里面甚至有不少十几岁的孩子。 正如他们说的“谁敢反抗,我就……。”经常看到一帮无畏的“塞班战士”持刀捅人。

偷亦有盗,现在的偷儿已经不是偷儿, 是强盗 所谓“天下无贼”,是没有真正的侠义之贼。 感叹 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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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9:44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二章 西行途中贼无贼道 深圳,我就要走了;我就要离开你,梦想的地狱和天堂。我不知道是爱你还是恨你,尽管爱与恨对你毫无损伤。但是我一定要说一句话,那就是感谢你。 不管愿不愿意,所有该经历的,我都已经历;所有该品尝的,我都已品尝。因为你,我的人生多姿多彩。 就在离开深圳的那天晚上,我和豆子举行一个特别的告别仪式,从船坞租了条小艇,就像两只发疯的大耗子,开足马力,在深圳湾的风头浪尖上奔跑。 累了,就背靠背坐在船头,任凭海风呼啦啦地吹;歇过劲来,再拼命地跑。整个晚上谁都没有说话,就像一对配合默契的孪生兄妹。 深圳,我用这种方式将你铭刻在记忆中。深圳,蔚蓝色的梦。

离开深圳的时候,我乘坐的是开往北京的108次特快列车,几年前就是它把我带到南中国海这片温热的土地。如今,它又要将这颗疲惫的游子心驮回去。 所有的事物都在变,惟独这趟列车还是老面孔,广播里传出的依然是那个甜甜的声音。 “各位乘客你们好,本次列车的终点站是……”。 唯一的不同是,108次列车提速了。在“一切向钱看”的旗帜下,时间就是效率,效率就是生命,生命就是有钱。 所以列车上的乘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不忘“为人民币服务”,穿着铁路制服推销袜子。 但见一个青年制服两手一拽丝袜,作弯弓射雕状,口里大声吆喝:“看一看,瞧一瞧,真正的亚麻丝袜,结实耐磨,祛臭防臭了啊!”不过,你别听他瞎吹牛,买回家穿吧您,穿他的袜子,比穿臭豆腐还臭,足能熏翻半条街。

我走的时候,七爷本来准备送我,后来GA局打来电话,说有事请他协助调查。像这种事常有,大家都没放在心上,没想到自此一别,就再也没有见到他老人家。 我离开深圳,是他的助理小吴送的我。我们哥俩儿一直关系不错。临上车前,他千叮咛万瞩咐,让我好自为之,煽情地像个婆婆;好像他不瞩咐我,我就得什么什么似的。 在这种场合下,最该露面的一个人没出场。她当然是豆子,也不知在搞什么名堂。 不过,这样也好,省得一把鼻涕一把泪,都抹我肩膀上。 列车出站之后,我从行李包里拿东西,发现一张卡片,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不管我走到哪里,心里都会想你。”没有署名,但一看就是豆子的手迹。 我淡淡一笑,这个豆子真是乱七八遭,应该这样写:“不管你走到哪里,我心里都会想你。”这一下弄的,好像她要离开深圳似的。但是,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彻头彻尾错了!

这趟列车是开往北京西客站的。不过,它不是我的目的地;火车走到一半,我就成了中途下车客。那里是我的老家,鲁西南一个贫困的小县城,在地图上不显眼,提起来也很少有人知道,所以就不提了。 我的父母是离休老干部,曾经在这个小县城炙手可热,只是革命半辈子啥也没捞着,每日靠搓麻将打发光阴。 父亲退休前曾风光过一把,当时纪检委将他传了过去,楞说他有严重的行贿行为,弄得一头雾水。 后来谜底揭开。多年前他曾陪某领导到南方考察,因为行得匆忙,这位爷没带换洗的衣服,父亲就自作主张,给他买了一条裤衩,一双袜子。 反腐败的时候,这位领导马失前蹄,裤衩和袜子成为一大罪状。材料上这样写到:“就连他的裤衩、袜子都是公款买的。”可见他有多“腐败”。 对此,父亲至今耿耿于怀。有一回,县里慰问老干部,他喝醉了,拍着桌子骂娘:“你们这些王八蛋,坐的车几十万一辆,一顿饭吃去农民几年的口粮,那得值多少裤衩和袜子。”弄得县长、书记很尴尬,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这个家我已经多年没回去。不是不想回,而是不敢回。老爸老妈至今都不知道我是哪部分的,每次打电话,我都含含糊糊:“搞进出口贸易。”这是他们所能理解的。 如果我要暴露身份,估计老俩口不是羞死,就是气死,肯定不想活了。 记得小时候顽皮,我们一帮孩子“学雷锋,做好事”,帮助拉板车的师傅推车,他就狠狠揍过我一顿。边打边骂:“你个孽种,下次再干这些缺德事,非剁下你的手不可!” 当然,他这样骂并不是看不起劳动人民,而是因为我们推车的目的不纯。我们小哥几个并不是逮什么推什么,而是专拣“拉白糖的”,那可是一麻袋一麻袋的白糖呵! 上坡的时候,一班人在后面用力推,另一个人就用铅笔刀划一道口子,哗啦啦的白糖那个流呵,好过瘾,足足装了几书包。要不是我爸打我,非得糖尿病不行。 在老家住了一段时间,陪老爸老妈打了几圈麻将,我又开始了新的旅程,足迹踏遍大江南北,三山五岳;要不是没学会游泳,可能还要到“五洋捉鳖”。

在泰山,我终于领略到什么叫“一览众山小”;却原来坐在索道上往下看,这个历代帝王的大玩具真的缩小了,而且眨眼功夫就到了泰山顶。以前可要爬得脚肿。 爬了泰山就要到黄河,“不到黄河心不死”,真想死还是跳黄河。一点也不骗你。就拿老河口来说吧,黄色泛滥,泥沙翻滚,万千泥流夺路狂奔,其势惊天地泣鬼神,宛若惹毛了的##被过滤##老大。要是跳下去,估计连根骨头都找不到。 再后来我还去了趟敦煌。这个地方与小偷特别有缘分,同行们下手贼狠,盗得鸟蛋精光,只剩几张破壁画。 也不知怎么的,我越看墙上的女孩越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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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4 19:28 | 只看该作者

日记之三: 今天我去豆子家看我妈,一不小心被豆子发现了,见了面就搂住人家不放,好话说了一箩筐,妹妹长妹妹短,亲热得让人生不起气。 好吧,看在你是我未来的老姐份上,本小姐就姑且饶你一命。后来,她告诉我,说他们家来了个刘德华,拉着我就往楼上跑。 天哪!不是做梦吧,真的是哎。我简直不敢相信,他就是我们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个靓仔,被豆子扒去钱包的那个。把我吓坏了,以为他是特意找来讨钱包的,脸刷地红了,连连摆手说,不是我偷的不是我。 那家伙看上去长得一副老实相,可也坏得很(肯定是豆子带坏的),故意问我偷什么,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最可气的是,就连豆子也忘了这回事。难道偷个钱包就这样轻松? 提起豆子我就一肚子气!整天无聊得要命,不是偷人家的钱包,就是泡靓仔。最没羞的是,她!她!她竟然叫小刘德华选,说我们俩你喜欢谁,叫谁当你女朋友。简直把我们女孩的脸都丢尽了!!!!!女孩子是被男人追的老姐,不是叫人像选衣服那样选的,有没搞错。 就是真叫我选(对不起,气晕了,说错了),就是真叫他选,我会同意当他女朋友?看他嬉皮笑脸的样子,一看就是豆子的翻版,而且保证不是##被过滤##。 幸亏那小子识相,脸一板说,选什么,又不是买衣服!看来这个人虽坏,也有可取之处。 这一下可把豆子气晕了,拉着我就走,一路上嘟囔个没完,骂人家是老土,不识相;骂着骂着,她又不骂了,还给他打电话,约他去泡吧。真搞不懂豆子脑子里乱七八糟想些什么,说哭就哭,说笑就笑。

日记之四: 昨天约小刘德华去泡吧,他不给面子,约好又推掉,把豆子气得咬牙切齿,连叫要干掉他。真好玩。我觉得豆子有点在乎他。 平时在家里,她是大小姐,就连我妈他爸也让三分,可小刘德华不但不买账,还对她指手画脚。豆子也奇怪,偏偏不生他的气。还佩服地说,他还是个诗人哩。并且偷出他的诗集给我看。真看不出来,他外表稀里哗啦,内心却痴情得很,瞧他写的句子: “没有谁愿意当爱的乞丐/除非他的心已无法拯救”,“只因紫罗兰翩然而至/留下的却是回忆和忧伤” 一会儿高傲得像青蛙王子,一会儿又柔情得####。 听豆子说,以前在北京,他有个顶要好的女朋友,还是个歌手,后来不幸死了。真可怜。

日记之五: 我才不同情这个该死的小刘德华,本来我怕晚上泡吧回来太晚,耽误写日记,就提前写好,想不到人家在日记里表扬他,他却拐着弯骂人,说是要考IQ,问我手持弓箭走在小路上,前边过来一只鬼,后边拦住一匹狼,是射鬼还是射狼?我一说是“射狼”,他就故意读成“色狼”。幸好有豆子这个好姐妹,帮我骂得他要死。

日记之六: 都是叫那该死的家伙气的,一连几天我总是失眠。有时候迷迷糊糊睡着,又梦见他,一副坏小子的德行,非要给我算命,说他是“偷心贼”,命里注定要偷走我的心。真不害羞。难道他真的偷走我的心?不然我为什么总是想他。最可笑的是,今天我在巷子里走,看到一个人躲在门洞避雨,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像个傻瓜。我竟然以为是他?唉,难道我真的爱上他。

日记之七: 不,不!我不可能爱上一个贼!!!要是他改好了呢?我不知道。

日记之八: 今天下午,我陪豆子去逛东门;在太阳广场,她看到一套男式西装,浅兰色,样式既高贵又洒脱,豆子站在它跟前发半天呆;我说,准备买给哪个男朋友,豆子不好意思地笑了,摆摆手说,算了算了。我突然发现,这件衣服要是穿在小刘德华身上,一定会帅得掉渣。

日记之九: 今天我有点幸福,今天我有点难过。早晨在19路车上,我竟然意外地发现了他;竟然发现他在偷偷地看我,而我竟然被他看到吃东西。哇,好难为情! 豆子早就骂我,说我的的吃相像个饿死鬼投胎,他还盯着人家看!!!!! 临下车的时候,我假装不认得他,谁让你这时候遇到我?不过经过他身边时,我还是狠狠给他打了个招呼,搡了他一把,然后飞快地溜掉了。 他这么早坐车去哪里?该不会去偷东西吧?为什么每个人长着同一样的手,却干不同的事?为什么非要偷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获得?我要给他说,希望他做回一个堂堂正正的诗人,不要再干这些见不得光的事。

日记之十: 妈妈告诉我,说他昨天一大早去找我。他那么早坐车是为了找我吗?难怪昨天他的眼神不对,里面就像藏着一堆火。妈妈说,他可能爱上你了,在追你。我不相信,真要追的话,昨天我从车上跳下来,他就应该追,可他没有追呀? 后来我问妈妈,人为什么偷东西,妈妈很伤心的样子,说讲给你听也不明白。我都二十岁了,是个成年人了,还有什么不明白!

日记十一: 豆子这几天不知怎么了,总是跟着我,表面上看亲热得要命,又好像有什么事隐瞒着。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豆子问我个莫名其妙的问题,问我小刘德华追你的话,你会接受吗?我马上回答,除非他不做贼!豆子竟然高兴得什么似的,还当着我的面给他打电话。 我想清楚了。两个人相爱是要互相结婚的,结了婚就要生小孩,我不能叫我的小孩知道,我的老公是个作贼的,一定不要!以后我也不会和豆子住在一起,叫小孩知道我的老姐是个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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