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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ris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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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by吴越]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03集,已经全部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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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6 22:34 | 只看该作者
九十九 我穿着拖鞋跑下去,隔着大门上的铁格子看见一个穿着深灰色大衣的人在朝我微笑。真的是他。 我红着脸飞快地打开门,却一下子局促起来,不知说什么好。 “你跑来干什么?” 我问程明浩。 他扁扁嘴,轻轻地说,“我来让你一眼看到底。” 样子有点像做了错事的小学生。 “我又没说要看你。你有什么好看的?” 我低下头把右脚踩在左脚上,再放下来,把左脚踩在右脚上。 “我来都来了,就马马虎虎看一下,行不行?” 他走近一步,牵住我的右手。 “不行。” 我把手往回抽,抽到一半,又慢慢地放了回去。记得郑滢说过这样会“跌身价” ,我才不管呢,天那么冷,而他的手那么大那么温暖。於是,我小心翼翼地让他握着,发现自己还是很爱他。千真万确,毋庸质疑。 “你怎么来的?” “开车。” “这么远!你开了多久?” 我很惊讶。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是从mapquest.com上面打印下来的,从旧金山到拉斯. 克鲁斯的行车指向,上面密密麻麻,最下面写着“预计时间:17小时零2分钟” 。 “再加上一个小时,因为我转错了一次弯,费了好大功夫才绕回去。当然,不是连着开的,中途睡了一觉。” “你到底跑来干什么?” 我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 他很温柔地看着我,“我想见你。” “就因为我在电话里哭了?其实,我那天并不是… ”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我揽进怀里,“我很想你,一直都很想。” 他紧紧地抱着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他来找我,一定要好好地把他骂一顿,至少把所有的委屈和后悔都吐出来。现在他真的来了,离我这么近,我却一点都不想骂他。我变得只会很没出息地傻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他一来,所有的委屈和后悔就都找不到了。 原来他一直都在我心中,只是被隔离起来,并没有彻底删除。现在隔离一取消,顷刻间,他又充满了我整个心灵,让一颗心变得沉甸甸的,感觉非常厚实。谢天谢地我没有把他删除掉。 “你会嫌我太矮吗?” 我问他。 “我还想知道,你会不会嫌我太高呢。” “当然会,知道吗,个子越高的人越迟钝。” 我终於又会说话了。 “为什么?” “个子越高,头脑离心脏的距离就越远。心里想什么,反映到头脑里去花的时间就越长。” 我一本正经。 “歪理十八条。” 他把我抱起来,让我那两只穿着毛绒拖鞋的脚站在他的脚上。我看见他嘴里在嚼什么东西。 “你在吃什么?” “口香糖。不好意思,今天早上没找到地方刷牙。所以建议你暂时离我远一点。” 他调皮地眨眨眼睛。 我勾住他的脖子,把脸颊埋在他的颈窝里。 “喂,很冷的呢。” “我不管。你长那么长的脖子,就是给我取暖用的。” 那一刻,我希望他永远不要离开我。 一百 吃晚饭的时候,我问程明浩,“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 “我去问郑滢,她告诉我的。” 难怪前一天临睡前煲电话粥的时候,她莫名其妙地问我哈雷慧星多少年回归一次,我说76年,她说“我觉得好像没那么久嘛,说不定,你希望它回来,它就会回来”。当时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原来她早知道了。 我问他,“郑滢还说什么?” “她把我骂了一顿。” “她骂你什么?” “一定要说吗?” “嗯,一定要说。” “她骂我‘你这只猪猡算是睡醒了啊?睡醒了就快点给我滚过去,老实告诉你,喜欢关璐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你再发呆,就被人家追掉了’。” 他很认真地把自己又骂了一遍,然后说,“所以我就马上滚过来了。” “骂得好,”我差点喷饭,“你滚过来,是怕我被人家追掉吗?” 他点点头。 “假如我已经被人家追掉了,你会来把我抢回去吗?” “那样的话,” 他顿了一顿,“看你要不要我把你抢回去。” “假如我说不要呢?” “那,大概就不会吧。” 他有点为难地看着我。 “不对,无论我说要还是不要,你都应该来把我抢回去。” “为什么?” “因为我有可能是口不对心,嘴上说‘不要’ ,其实心里呢是要的。听见没有?” “听见了,” 他点点头,然后“扑哧” 一声笑出来,“你这个小不点。还不快点把饭吃完,否则就凉了。” 我觉得很幸福。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我高兴的时候,总是起得特别早。 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没有和郑滢通过电话,就拨给她,她睡眼惺忪地接了,一听见我的声音,立刻兴奋起来,“烧开了吗?” “烧什么?” “我是问你们那两锅温开水烧开了没有。” “不正经,我还没怪你知情不报。” 我忍不住笑起来。 “废话,这种事情,就是要让你惊喜才浪漫;知情就报,多煞风景。唉,说真的,昨天程明浩睡在哪里?” “客厅的沙发上啊。” “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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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6 22:37 | 只看该作者

还没完啊

还在继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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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01:56 | 只看该作者
继续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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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06:13 | 只看该作者

不错,我喜欢这种小说

明天上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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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06:22 | 只看该作者

嘿嘿

JJ上班不专心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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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06:53 | 只看该作者

不专心,那是家常便饭

82#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18:3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回来了,继续贴,我知道肯定有人喜欢看滴。。。[em10]
83#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18: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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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我气了?” 我不知道没得恋爱谈会不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致容易动肝火。



“哪里哪里,我怎么敢生你的气。你现在有人撑腰了,我打得过你也打不过他,” 她打个哈欠,“真诚地祝愿你们快点把水烧开,明年生出只把千僖小猪猡来叫我干妈。”



我现在相信没得恋爱谈的确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致容易动肝火。



小学的时候,参加过一次作文比赛,题目是“等到2000年” 。我天马行空地展望将来,从程控书包、自动厨房、机器人家务助理一路写到开发月球资源,得了全校第二名,照片和文章贴在布告栏内供观摩达两个星期,很出了一番风头。那时候觉得2000年简直远在天外,所以放心大胆地吹牛皮,想不到一眨眼就已近在眼前。仔细想想,我在作文里信誓旦旦的东西好像一样也没有实现。然而,那又有什么要紧呢?



2000年前夜,我和程明浩一起“守岁” 。与之相比,月球上的资源,以及其它其它,都已无足轻重。



我们一起看电视里纽约时代广场千僖年庆祝活动的现场直播。那里有很多很多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然而,对我来说,只要身边多一个人就足够了。屋子里多了一个人,就不再寒冷。



我把脚跷在他腿上,抱着一袋巧克力豆大嚼起来。



他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突然冒出一句,“你的脚其实还是蛮大的。”



我惊愕,把自己两只六号的脚放到他那双不知几号的脚旁边,“怎么亏你讲得出口?”



“不是跟我比,” 他笑起来,“你知道前几天我为什么会给你打电话?”



我摇摇头。



“记得你送给我的那盆非洲紫罗兰吗?我一直把它放在办公室桌子上。那天,有个人来找我,看见它,说‘这盆花应该换个大一点的盆’了。我看看好像也是,就跑到超市去,在那里看见一个很特别的花盆,做成一双套鞋的形状 -- 就是我们小时候下雨天穿了去上学的那种套鞋,现在已经不大看见了。那个花盆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挺漂亮的,我就把它买了下来。结果你猜怎么样,我把花盆带回家,从盒子里拿出来的时候,突然想到说不定你可以正好拿它当套鞋穿… ”



“你是说,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我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不过,现在看起来你的脚要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后来呢?”



“后来我就开始想你。”



“就是说假如没有那个花盆、假如当初我没有送你那盆非洲紫罗兰,你就不会想起我了?” 我心里一阵感动,但还是想出个问题来为难他。



“应该还是会的。” 他深情地看着我,把我的手紧紧攥在手里。我钻到他的怀里。



十二点快到了,我们一起看着钟倒数。数到零,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盘磁带递给我,“新年快乐。”


102



“是什么?”



“听听就知道了。”



我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忽高忽低,忽缓忽急,时而像风掠过红木森林的边缘,时而像空谷中的回音,时而像大地深处传来的一声叹息,时而又像海浪在窃窃私语。仿佛透过一个巨大的螺壳去聆听世界,滤掉甚嚣尘上的繁杂,只剩下真正的天籁之声,没有韵律可言,却无比和谐。



“是浪管风琴?” 我猜到了。



他点点头,“来美国之前买过一个小录音机,还是第一次用,效果挺不错的。”



“很好听。什么时候去录的?”



“就是今年夏天你要走的那天早上。本来是想让你带走做个纪念。”



“后来呢?”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为什么?”



“因为你说过再也不想看见我了。”



“你就相信我了?”



“不要骂我。”



“其实那天我在办公室里看见你的。后来,我跑下去,你又不见了。自己不等我。”



“真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他低下头温柔地吻我。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两年,三个夏天,我们只是绕了一段弯路。也许我是伤心了很多次,也许我吃的亏比他多,但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毕竟,他走一千七百多英里的路而来,是为了我;而且,他也说过对不起了呀;这样一想,什么都是值得的。我们,扯平了。
临睡时,他过来帮我关灯,隔着被子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晚安。”



我裹在羽绒被里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说,“因为你好。”



我以为他会回答“因为我爱你” ,可是他没有那么说;我希望他说“我爱你”,那样的话我就有机会说“我也爱你” ,可是,他却说了“因为你好” ,总不见得让我说“你也好” 吧。於是我笑笑,说“新年快乐” 。



我以为他第二天会对我说,他没说;我以为他临走的时候会对我说,他也没说。



我反复思考“好” 和“爱” 这两个字,想来想去,它们依然不是同义词。爱,是不分好坏的;爱,就是说,即使我不好,他也会一样爱我;爱,是不讲条件的。



他没说,我也就没问。因为我觉得有些话不应该是逼供逼出来的。逼出来的,就没意思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快乐,下定决心回旧金山湾区。而且,我突然明白,从前嫌堪萨斯和佐治亚“太远”,下意识间,都是以为旧金山来作为基点。原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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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18: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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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是你眼界太高了。” 以郑滢阅帅哥无数的经历,假如男人也搞个选美,她就算轮不到做颁奖嘉宾,评委席也是一定上得去的。



“才不是呢,丑就是丑,没得话讲。不过,说来也怪,丑男人好像普遍胆子比较大。以前那家公司帅哥多归多,哪个男同事要是喜欢哪个女孩子,一般会先在餐厅、电梯,或者走道里先色眯眯地朝她看几天,然后笑眯眯地看她几天,最后到她的同事那里去打听,在基本确信没有男朋友的情况下才找借口搭讪。现在好了,这一套全免,哪个男人看上了我,直接了当冲上来当炮灰,一开口就‘你有绿卡吗?’”



我说,“这说不定是个好现象,说明他们办事讲效率,开门见山,不搭花架子,不搞官僚主义。”



“今天中午在餐厅里有个愣头青坐到我旁边,他问‘这个位子有人坐吗?’ ,我说‘没有’ ,他坐下;然后他问‘你是新来的?’ ,我说‘是的’ ;他看见我在吃土豆条,就说‘今天的土豆条炸得挺好’ ,我说‘嗯,是不错’ ;然后你猜怎么样?我们干坐一会儿,各吃各的饭,他突然结结巴巴冒出来一句‘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的绿卡批下来了’ ,我说‘祝贺你’ ;结果他说‘我打算今年之内买房子,你看怎么样’,我只好闭嘴,因为我很怕他下一句会说‘我打算在年底之前娶老婆,你看怎么样’。”



“这还不明白,他是用一种很朴实的方式在含蓄地邀请你共度锦绣人生。”



“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那种邀请绝对绝对不应该是对着一摊土豆条发出的。”



“我觉得这其实恰恰说明你有魅力,让人家乱了方寸,唯恐错过机会,哪里还顾得上眼前是土豆条还是法国大餐。” 我笑得肚子发疼,“好好把握机会。”



“哼,你以为我出国、念书、找工作、吃这么多苦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层次,找个优秀的男人。现在好不容易混到现在,更加不能苟且;要找,就找称心如意的,否则,宁可不要。”



男人的志气往往来自于寻找自我价值;而这个女人的志气却来自于寻找好男人。



牢骚发完,她言归正传。她们公司由於去年跳槽人数实在太多、青黄不济,今年不仅普加工资,还专门出台一项新政策,凡公司正式员工,如果为公司推荐一个人,等那个新员工签约,就可以领到六千块钱的奖金。公司以本伤人,希望通过此举挽救人力资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郑滢脑子一动,想到了挖老东家的墙角。



“来吧,来吧,我们学位一样,你进来工资应该跟我差不多,还有签约奖可以拿,这里的福利也比以前那家要好。噢,对了,那笔推荐奖金我们四六分成,怎么样?”



“我六你四?”



“废话,当然是我六你四。别忘了,我还要装模作样地‘推荐’ 一番,得填好几张表呢。”

“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我,你上哪里去剪毛?”



“行,那就对开。你把简历寄给我。”



“唉,我可以去面试,不过不能保证到时候一定签约。以前那家公司毕竟环境已经比较熟悉了。”


“我担保你会觉得现在这家公司好,而且,将来我们还能拉帮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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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滢的巧舌如簧之下,我去她们公司面试。



下飞机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小的意外。我等了好半天,才从转盘上找到自己那个有拉柄的小行李箱,把它拿下来,一个轮子已经不翼而飞,不能拖了。我把箱子递给程明浩,对他发牢骚,“早知道这样就随身带上飞机了,费事一点,总不至於坏掉。”



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算了吧,箱子本身还是挺好的,我不舍得换。以后大不了一直拎着。”



面试其实也挺辛苦的,整整一天日程排得很满,要见四位主管、三位项目经理,连吃饭的时候也由人事部的人“陪同” ,算起来相当于见八个人。郑滢告诉我,一般情况下,我见的第一位主管日后很可能就是我的主管,所以是最重要的人物。



这位“最重要的人物” 叫艾米,她给我留下了相当美好的第一印象 -- 华裔,中年,女性,长得不算很漂亮但让人看着挺舒服,风度极好,听不出任何口音的英语,眼睛炯炯有神,一双瘦瘦的手握起来力道足得像男人,还有,她居然和我差不多矮小,这一点给了我一种亲和力。我一直不太喜欢同比我高大很多的人打交道,莫名其妙地觉得他们可能会欺负我。然而,奇怪的是,我却从来不觉得程明浩会欺负我。



一天下来,大部分的人对我好像都很满意。结束时,艾米送我到楼下,再次用夹核桃的劲头握住我的手,满脸笑容“谢谢,你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我就给你发电子邮件” 。



我把面试的经历讲给郑滢听,她的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表情,“老处女?”



“她怎么了?”



郑滢告诉我,老处女,也就是艾米,其实是中层主管,在一般情况下,中层主管不管基层员工,但她是个例外。由於某种原因,她手下除了几个基层主管,还有一个基层部门。



“看来你大概要到那个部门去了。”



“不好吗?”



“其实挺好的。老处女是公司里提升最快的中层经理,特别会钻,很有手段呢。在这样的人手下干活不吃亏。” 郑滢一边说一边做了一个“往上爬”的手势。



“你是说她是‘睡’ 上去的?”



“那倒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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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18: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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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看上去倒是很亲切,一点架子都没有。” 艾米说话行事的态度简直可以用“如沐春风” 来形容。



“这就叫做会咬人的狗不叫。越有本事踩着人家往上爬的人往往看上去越亲切,否则谁借肩膀给她爬?等发现受骗上当,她爬都爬上去了。老处女对你还满意吧?”



“嗯,还可以吧。她说我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那就应该差不多了。那些人里头老处女级别最高,又是自己部门招人,还不是她说了算。我看下面也就是走走形式大家通过一下,说不定她明天就会通知录用你。”



郑滢猜对了,第二天艾米就给我发电子邮件来说决定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一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老处女果然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 -- 倒不全是为了高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 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虽然公司章程规定产假三个月,但大部分女员工怀孕没多久就开始停薪留职休假,休上一年再回来工作,有些人还能延长一年,一般主管都不会为难。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 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小猪猡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 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 我脸上直发烫。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说女人呢,有一种‘筑巢’ 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呢,人生几乎所有的决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呢。” 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 箱子比我以前的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的,像块大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 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 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唷,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 郑滢酸溜溜地问。自从“猪猡” 事件后,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 程明浩解释。



“乌鸦嘴,” 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 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对吧?啧啧,好大方。” 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猪猡” ,恐怕也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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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看我,脸上的神情好像在说“帮我对付她”,我歪着头朝他微笑。听说有些人生来命相不和,相互看不惯,郑滢和程明浩或许就是如此,见面难得不吵;但是,我喜欢看他们拌嘴,因为我知道他们都很在乎我。



我把箱子打开,里面已经放了一包东西,打开,是十几罐我喜欢吃的咸菜和酱瓜。程明浩说,“给你带回去。不过不要天天吃,这些东西好吃归好吃,营养都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这下,郑滢没话说了。



晚上,我忙着整理东西,她躺在沙发上跷着脚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唉,真希望也有个男人这么一门心思对我好。”



“不许抢我的噢。” 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一起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 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被过滤##了,要追我,哼,起码拿个把PRADA 包包来。”



我曾经在“时尚” 杂志上看见过 PRADA 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 即使那个箱子并不是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买一杯咖啡。我从 Starbucks 排完队出来,突然头上亮了一个灯泡,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做捉迷藏。於是我绕到一根柱子后面,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他,我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有罪恶感。於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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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18: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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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的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外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一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女孩神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两个人脸上都阳光灿烂,很幸福的样子;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他身后大玻璃窗后面的楼房说不定就是世贸大厦。他在照片上显得很神气,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领带,我认识,而且我还知道它多少钱,因为它就是我买来送给杜政平的,是他去年的生日礼物;而他身上穿着的那件衬衫,是一种很淡很淡的银灰色,淡得几乎看不出来,和领带一配,却交相生辉,比白衬衫有神采得多。送他领带的时候,我随口说这样配色好看,记得当时他说过要我今年送件衬衫给他。才一年时间,什么都变了,现在,他如期穿上了这件衬衫。食言的,是我。



我突然开始想,那件衬衫究竟是他自己买的,还是他女朋友送给他的呢?



想了半天,当然没有结果,我觉得自己太可笑:管它谁买的,反正不是我买的。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 她也收到邮件,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



我说,“我看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现在好像变好看了,你没有这种感觉吗?”



“人靠衣装,工作了,打扮得整整齐齐,当然比较顺眼。怎么,你总不会觉得‘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纽约曼哈顿’ 吧?” 我笑起来。



“才不呢,小杜人还不错,就是太嫩。对了,他那条领带蛮##被过滤##,不知哪里弄来的,我也想买一条。”



“HUGOBOSS,五十几块钱吧,不过是去年买的,不知道现在这个款式还有没有了。” 话刚一出口,我意识到,女人,是不打领带的,“买给谁?”



“不买给谁,随便问问,” 郑滢立刻扯开话题,“哇,真没想到你还为他动过血本。”



我不相信,觉得她八成是有了新男朋友,不知道那个男人送过她PRADA 没有。可是,她为什么不愿意说呢?后来我想,可能他们刚刚开始,她想等稍微确定一点再告诉我吧,於是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那个女人起码比你低十分。”



“我觉得她长得挺好啊,还会煲汤。”



“哼,小杜大概就是被她的汤给泡熟的。说正经的,我觉得他好像对你余情未了,你看他这张照片上的眼神,含情脉脉、花痴一样,还打着你送的领带,根本就是专门寄给你的。他可能希望你会后悔。”



“瞎说,只是凑巧而已吧。” 我轻描淡写地带过。很多事情,都过去了,还提什么呢?而且,我并不后悔;或许有点失落,但不是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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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和后悔,究竟有什么区别?



我回忆起和杜政平之间的那段感情。我想,我是爱过他的 -- 至少在某些时刻,否则又怎么会和他去谈恋爱?然而,到底爱得不够深,所以分手也就分手了,不会想到要重新开始,我甚至都不嫉妒他现在的女朋友。



失落,是在水晶球里回放一段时光,看着它慢慢重演,无论对错;而后悔,则是要拼命地想打破水晶球,把一切错误都纠正过来。我对杜政平的爱,够我失落,但还不够后悔。



对着回忆的水晶球,杜政平会觉得失落还是后悔呢?好像都不应该吧,因为他并没有做错什么。说来奇怪,爱情的版图上,倒酶的,常常是没有做错事的人;伤害别人的人,永远逍遥法外。



即使真是如郑滢所说,他对我余情未了,我也无能为力。终究,人只能先成全自己的幸福,然后才有余力去成全别人的幸福。



“喂,你在想什么?” 郑滢把我从思绪里拉回来。



“没什么,对了,昨天晚上你到哪里去了?我给你打电话,家里老是没人。”



“张其馨和她那个眯眯眼吵架了,拉着我去买衣服。本来我已经累得差不多,还陪她出去跑了整整一晚上,一面逛,一面听她在我耳朵旁边叽哩咕噜,简直受罪。每次都这样,姓林的不乖,我就倒酶。张其馨你也知道,发起脾气来‘作’ 天‘作’ 地‘作’ 死‘作’ 活。你快点来吧,以后我们轮流值班。”



“林少阳又新认了个干妹妹?” 林少阳去年下半年升了一级,他把这归功于夏天陪他干妹妹兼三线主管的女儿打网球、口口声声“看见了吧,哪里有人哪里就需要搞人际关系” ;张其馨大不以为然,说“你的实力本来就够升级的嘛” ;林少阳反驳“实力够的人好多呢,为什么升我就不升人家,有时候,要学会四两拨千斤,懂不懂”。两个人闹了一阵别扭,好在他那个“干妹妹” 做完实习就回东部上学去了,并且和从前的男朋友鸳梦重温,这件事情才算过去。



“比那可怕。不是新的,是旧的;不是干妹妹,是老情人。杀伤力加倍。” 原来,昨天,林少阳的大学同学在旧金山聚会,张其馨陪他去,结果和林少阳以前的女朋友碰个正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个眯眯眼自己不争气,大概多看了人家两眼,跟人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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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18: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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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



“后来我们回家,再后来眯眯眼就来把她领走了。”



“她对林少阳怎么说?”



“这就是最最让我生气的地方。她在我面前喋喋不休、口水泡遍林少阳八代祖宗,赌咒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理他;可是等那个王八蛋跑来,两句好话一讲,立刻服服贴贴、温柔得像只小绵羊,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这大概就叫‘一物降一物’ 吧。”



“我看她这么‘降’ 下去的话,真的要投降了。男人哪,跟小孩子一样,不能惯的,你越惯他越不像话。比如昨天,林少阳心里大概还暗暗高兴,你想,惹惹女朋友吃醋,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不会掉块肉,到头来还有新内裤穿。”



“内裤?” 我很诧异。



“Calvin Klein 的男式内裤不是很出名吗?”



“我是说,她给林少阳买内裤?”



“很没出息吧。”



“不,我的意思是,她会给男朋友买内裤?”



“内裤怎么了?你不也给杜政平买过领带?”



“领带和内裤是不一样的,” 我叫起来,“领带是光明正大的。”



“拜托,内裤怎么不光明正大了?男人可以不打领带,你倒去问问看,哪一个不穿内裤?就算苏格兰男人也不会是一天到晚穿裙子的吧。”



“总之感觉怪怪的,女人给男人买内裤,就好像男人给女人买胸罩。再说,她怎么知道…尺码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知道就可以,你管人家怎么知道的呢?顺便告诉你,张其馨拿起一套小号、再拿起一套中号看看,到头来还是挑了小号,我在旁边差点忍不住笑出来。她老是担心眯眯眼去花个美国女孩子,我看根本多余,他就算想,只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喂,你千万不要跟她说噢。”



“恶心死了,除了你,谁会好意思说?” 我笑着骂她,脑子里却不由浮上一个问号:张其馨给程明浩买过内裤吗?我心中隐隐有点不安:我想,我不会给他买内裤,因为觉得那样实在太肉麻。那么,假如张其馨买过,而我没有买,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如她?我有点烦恼,假如把内裤作为衡量爱情的尺度,我是必输无疑。



其实,自己的男朋友,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我突然悲哀地有点明白张其馨究竟什么地方胜我一筹-- 她天生懂得把肉麻用在刀刃上,挥舞一下,就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浪漫”;而我做不到,我只会让肉麻烂在心里,腐朽的永远腐朽。



我仿效杜政平的做法,提前一个学期就用实习的方式去公司上班,然后年底回学校答辩论文。五月份,我办好手续,把大件的东西半卖半送处理掉,剩下的零碎塞进两只大箱子带上飞机。



飞机起飞,机长向大家问好,说“此次航班的终点站是旧金山”。我把手表调到美国西岸时间,再过几个小时,就可以又见到他了。他现在会不会也在看着手表算什么时候该出发去机场呢?



我有一种久违的、回家的感觉。
110



飞机到旧金山,我走出通道,接机的人群里看不见程明浩。我记得昨天明明把飞机班次和到达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他,晚上打电话时,他还说过跟导师请好了假,要来接我的呢。



怎么搞的?我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分钟。我有点不耐烦:居然迟到,等会儿来了,一定骂他两句。



十五分钟过去,我去买了一杯薄荷摩卡,突然想起他会不会像我上次一样玩捉迷藏,随即又马上打消这个念头,以程明浩的性格,绝不至於那么无聊。那么,是他临时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要不是公路上塞车,天哪,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我的心猛地一沉,开始不安,坐在凳子上东张西望,心里默念着,千万、千万不要让他出什么事情,千万不要。



二十分钟后,他终於出现,我立刻跑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怎么这么晚才来?”



他理理额前有点凌乱的头发,“我去医院了,出发晚了一点,路上又碰到塞车。”原来的确有人出事了,不过不是程明浩,而是张其馨。今天早上她骑车去学校的路上,在一个路口,自行车被一辆卡车挂倒,摔在地上,手臂骨折,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学校接到医院通知,立刻给她档案上的“紧急情况联络人” 打电话。而张其馨档案上的那个“紧急情况联络人” ,是程明浩。



“她不要紧吧?” 我吓了一大跳。



“检查过了,大脑和脊椎都没有问题,幸亏她被车子挂住的时候是往外面倒的,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他松了一口气,“不过手臂要上一阵子石膏。”



“那就好。” 我嘴里这么说,不知为什么,眼前却突然浮现起好多年前在学校医务室看见田振峰捧着张其馨右手小拇指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样子,心里很不舒服,有点像勉强咽下一个冰冷的大三明治,堵在胃里无法消化的感觉。



刚才程明浩跑到医院去看她的时候,是不是也来过一场怜香惜玉?他们四目相接,会不会觉得感慨万千?搞了半天,他把我扔在机场,是去关心她了;我还傻乎乎地提心吊胆,怕他出事情。



我很委屈:凭什么她总是有理由让人去怜香惜玉?连分了手的男朋友也不放过?



程明浩大概看出我不太高兴,伸手过来搂我的肩膀,我把他推开,看着他衬衫前胸的钮扣发呆。



“怎么了?”



“为什么是你?” 我盯着他的眼睛问,“我是说,林少阳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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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18:37 | 只看该作者
111 在车上,我接着和他赌气。 “我当时没想到那么多。” “那你当时想什么了?我看,你大概心急如焚,什么也顾不上去想,对不对?” “她也是你的朋友啊,你难道一点都不关心?” “真会避重就轻,不错,她是我的朋友,我当然关心。老实说,换成郑滢,你就是把她从大街上一直背进医院我都不会怎么样。可是别忘了,张其馨是你的前任女朋友,人家现在有新男朋友了,而你,把你现在的女朋友 --我,扔在机场跑去看她,就算我不说什么,林少阳心里会怎么想?” “你究竟想说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 “我想说这种事情不应该发生第二次。” “好,我保证不会发生第二次。行了吧?其实,刚才在医院张其馨还跟我道歉呢。” “她道什么歉?” 一听这句话,我的火气又蹿了起来,“道歉借了我的男朋友吗?” 张其馨好像永远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得了便宜还卖乖。 有些东西是借不得的,一旦借了,就算还回来,总不一样。我不借。 “关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事情都过去了,你还想怎么样?” 他无可奈何地看看我。 我瞪他一眼,转头看窗外的风景。事情都过去了,我还想怎么样?我还能怎么样? 我不再理他。 程明浩帮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公寓,非常小,但是卧室和客厅各有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外面的车水马龙,下午的阳光照进来,暖融融的。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太阳。” 我点点头。 他把钥匙给我,“房门上我自己帮你换了一把牢一点的锁,睡觉的时候别忘了把门窗都关好。” 我说,“谢谢。”我知道他对我很好,可是,我很怕他对别人也一样的好。那样的话,他就算对我再好也不特别了;相比之下,我倒宁可他对我差一点,但不要对别人好。我要做他心里最最特别的那个人。 如果他的心是一座房子,我希望那是一套小小的公寓,只住我一个人,还装着一把牢固的锁,有两扇明亮的窗,我就很快乐了;我不要和人家分一座豪宅,管它里面几层楼几个卫生间几个车库。 我很想把这些心事都告诉他,可是,对着他的眼睛,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只会板着脸,好像我依然很生气。我真没用。 第二天去公司报到,填了一大堆表格,其中有一张就是关于“紧急情况联系人” 的。我填上程明浩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突然想起昨天的事情,又生起气来,恶作剧地想把他的名字擦掉,写上杜政平的,心想,假如出了什么事情,公司把电话打给杜政平,让他也尝尝嫉妒的味道好了。后来到底没有这么做,因为我怕万一运气不好,出门就在楼梯上摔一跤,公司真的小题大作去通知杜政平,程明浩会生我的气,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哪个愤怒的女人千里迢迢从纽约来拎着一锅汤往我头上泼。 在公司里见到郑滢,第一眼我都几乎没认出来,因为她把一头卷发拉直,披在肩上,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 女人突然改变发型,绝对是为了男人。直觉再次告诉我,她一定在谈恋爱,而且是和一个喜欢清纯的男人。 112 郑滢容光焕发,一看见我,立刻跑过来嘻嘻哈哈地打招呼。 “你怎么突然把头发拉直了?” 我摸摸她的头发,平平整整、光滑柔顺地散在浅蓝色短袖衬衫上,看上去很妩媚,“刚才我走进来,踩了一脚炮灰,现在才明白是为什么。” “想拉直,就拉直了呀,” 她调皮地冲我眨眨眼睛,“是这样的,某一天,我的头发告诉我,老这么卷着太辛苦了,我想想呢,觉得有道理,就索性让它们放放假。” 她还是不肯告诉我。 下班后,我们一起去看张其馨。让我有点吃惊的是,她已经和林少阳搬到一起。我们进门的时候,林少阳正忙着做饭炒菜,系着围裙忙得不亦乐乎;张其馨坐在窗边的沙发上看一部长篇电视连续剧,转过头来热情地招呼我们。她也改变了发型,却是往另外一个方向,把留了多年的头发剪得半长不短,然后烫成像发了一半的泡面,有种成熟女人的味道。 “你怎么样?” 我问,指指她被石膏和绷带缠得紧紧的手臂。 “好看吗?” 她更加关心的却是自己的头发,“前几天才烫的。” “嗯,挺有味道的。” 我们异口同声地说,虽然心照不宣地觉得有点可惜,因为张其馨的发质很好,稍微处理一下,不输当年电视上那个“秀发如丝般润滑” 的飘柔广告模特。 林少阳今天心情很好,因为他申报的一项专利通过了,公司奖给他一笔钱。 “帮人家打工就是这点不好,有了专利也只能送给公司,”林少阳把锅子里的菜翻几下,“要是我自己开公司…” “他就是喜欢吹牛皮。” 张其馨轻轻地对我们说,眼睛里洋溢着幸福,随后把声音提高一点,“记得把火关掉再放盐,否则菜会发黄!” “知道了知道了,我烧菜,你就尽管放心好了。” “放心?你烧出来的东西,除了开水,好像还没什么好吃的。” “喂,小姐,在你的同学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就算打狗,也该先关门吧。” 林少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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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18:37 | 只看该作者
113 从张其馨那里出来,已经九点多钟,郑滢送我回家。我坐在她的车里,问,“他们是什么时候搬到一起的?” “几个月前吧。” 她打个哈欠,把车并道,准备转弯。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这有什么好罗嗦的,很自然啊。” “他们打算结婚吗?” “一定要结婚才能住在一起吗?” “没有结婚的打算为什么要住在一起呢?” 郑滢斜了我一眼,嘴角扬起半个笑容,根据我的经验,那是嘲笑,“男人和女人生理构造不同,是有一定道理的;彼此需要,并不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啊。” “我不同意。” 郑滢来劲了, “小姐,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老土得像处女吗?” 讲完,她转过头来看看我,修正一下,“不对,你好像真的还是处女吧,当处女当到二十四岁,差不多了,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再下去的话,可以考虑立贞节牌坊了。” “‘二十一世纪’、‘美国’ ,和处不处女有什么关系?” 我不服气。 “喂,你不会像章文刚那样搞什么‘处女情结’吧?老实跟你说,现在连男人都不信奉这个了,当然,主要是因为女人不信奉。你想,去超市买套音响也要先试试吧,噢,找个男人,不好好检测一下,万一等结了婚才发现是个性无能,怎么办?退货吗?凭你那点脸皮,我看肯定就把亏吃到底了。” 她朝前面一辆绿灯了还在迟疑的车恶狠狠按一下喇叭,然后总结陈辞,“所谓做爱,做爱,就是说,爱,是做出来的。明白了吧?” “也不是那样,我只是觉得要‘做’ ,先要有‘爱’ 。我只会跟自己最爱的人做,而且,他也要同样爱我,要跟我爱他一样。否则,我不会心安。” 郑滢嗤之以鼻,“程明浩的日子真不好过。” 她提起程明浩,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程明浩和张其馨,上过床没有?郑滢的话并非没道理,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不是人人像我一样老土;然而,我总是觉得,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和自己上过床的人,是很难彻底忘却的。 我转过头去看车窗外各式各样的维多利亚式房子飞逝而过,霓虹灯下,我的心境变得苍凉起来。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上过床。” 我低下头,老老实实的说。我和郑滢在这点上不太一样,她有什么事可以一直瞒着我,而我,心里有了什么话,很容易被她勾出来。 郑滢看看我,把车停到路边,握住我的手,“关璐,我知道你会这样。这样对你自己不好。明白吗?” 我点点头,朝她微笑,“我明白的,随便想想而已。” 道理我都明白,只是偶尔会胡思乱想一下。 我改变主意,不回家,去程明浩的实验室找他。我突然很想念他,我想立刻拉住他的手,告诉他我再也不生他的气了。 114 我见到程明浩的时候,他正忙着一个实验,看见我,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 自从九八年夏天,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学校找他。 “我来看看那个你想让我当套鞋穿的花盆。” 他递给我一把钥匙,“在我办公桌上。你稍微等一下,我这里就快好了。”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迎面就看见桌子上那株非洲紫罗兰。两年不见,它的确长大了一些,而且长得很好。毛茸茸、衬垫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那个新换的盆确实很像一双套鞋,淡蓝的鞋帮上微微凸出两朵洁白的兰花。我轻轻摸着它,想起程明浩那样一个大男人捧着这么一个花盆回家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随后又不由感激起来:让他下定决心开了十八小时的车去找我的,不正是那一瞬间的温柔和惦念? 我把花盆仔仔细细擦了一遍,又浇上一点水,程明浩进来了。 “这个盆做得太逼真了,” 我把一只脚放到花盆旁边,“你看,说不定我还真的可以拿它当鞋穿。” “恐怕还是小了一点吧。” 他脱下白大褂挂起来,一边打量着我的脚,笑着说。 我仔细比了一下,“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不过,你猜得已经很接近了,值得奖励。” “怎么奖励我?” 他用手臂环抱着我,身上有一股实验室的味道。我亲了亲他的脸颊。 “陪我去吃晚饭。” “你还没吃晚饭?” 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十点了。 “刚才想一鼓作气把这个东西做完,就没顾得上吃。不过,” 他指指桌上,“我吃了一包薯片。” “那你送我回家,我帮你做。” 我开始心疼。 他把我送回家,我煮了一碗面,另外炒了一个青椒肉丝。他吃得津津有味,“很好吃。” “是你肚子饿了吧。” 我两手托腮看着他微笑,心里有点酸:一直以来总是想着要他哄我,对我好,却没有想过他其实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烦心。搞了半天,我大概还没有蒋宜嘉的“四点半”懂事。 “对不起,” 我突然说。 他抬起头看看我,“对不起什么?” “我觉得我对你不好。” “你对我很好啊。” “还不够好,” 我把手放在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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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18:37 | 只看该作者
113 从张其馨那里出来,已经九点多钟,郑滢送我回家。我坐在她的车里,问,“他们是什么时候搬到一起的?” “几个月前吧。” 她打个哈欠,把车并道,准备转弯。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这有什么好罗嗦的,很自然啊。” “他们打算结婚吗?” “一定要结婚才能住在一起吗?” “没有结婚的打算为什么要住在一起呢?” 郑滢斜了我一眼,嘴角扬起半个笑容,根据我的经验,那是嘲笑,“男人和女人生理构造不同,是有一定道理的;彼此需要,并不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啊。” “我不同意。” 郑滢来劲了, “小姐,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老土得像处女吗?” 讲完,她转过头来看看我,修正一下,“不对,你好像真的还是处女吧,当处女当到二十四岁,差不多了,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再下去的话,可以考虑立贞节牌坊了。” “‘二十一世纪’、‘美国’ ,和处不处女有什么关系?” 我不服气。 “喂,你不会像章文刚那样搞什么‘处女情结’吧?老实跟你说,现在连男人都不信奉这个了,当然,主要是因为女人不信奉。你想,去超市买套音响也要先试试吧,噢,找个男人,不好好检测一下,万一等结了婚才发现是个性无能,怎么办?退货吗?凭你那点脸皮,我看肯定就把亏吃到底了。” 她朝前面一辆绿灯了还在迟疑的车恶狠狠按一下喇叭,然后总结陈辞,“所谓做爱,做爱,就是说,爱,是做出来的。明白了吧?” “也不是那样,我只是觉得要‘做’ ,先要有‘爱’ 。我只会跟自己最爱的人做,而且,他也要同样爱我,要跟我爱他一样。否则,我不会心安。” 郑滢嗤之以鼻,“程明浩的日子真不好过。” 她提起程明浩,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程明浩和张其馨,上过床没有?郑滢的话并非没道理,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不是人人像我一样老土;然而,我总是觉得,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和自己上过床的人,是很难彻底忘却的。 我转过头去看车窗外各式各样的维多利亚式房子飞逝而过,霓虹灯下,我的心境变得苍凉起来。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上过床。” 我低下头,老老实实的说。我和郑滢在这点上不太一样,她有什么事可以一直瞒着我,而我,心里有了什么话,很容易被她勾出来。 郑滢看看我,把车停到路边,握住我的手,“关璐,我知道你会这样。这样对你自己不好。明白吗?” 我点点头,朝她微笑,“我明白的,随便想想而已。” 道理我都明白,只是偶尔会胡思乱想一下。 我改变主意,不回家,去程明浩的实验室找他。我突然很想念他,我想立刻拉住他的手,告诉他我再也不生他的气了。 114 我见到程明浩的时候,他正忙着一个实验,看见我,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 自从九八年夏天,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学校找他。 “我来看看那个你想让我当套鞋穿的花盆。” 他递给我一把钥匙,“在我办公桌上。你稍微等一下,我这里就快好了。”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迎面就看见桌子上那株非洲紫罗兰。两年不见,它的确长大了一些,而且长得很好。毛茸茸、衬垫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那个新换的盆确实很像一双套鞋,淡蓝的鞋帮上微微凸出两朵洁白的兰花。我轻轻摸着它,想起程明浩那样一个大男人捧着这么一个花盆回家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随后又不由感激起来:让他下定决心开了十八小时的车去找我的,不正是那一瞬间的温柔和惦念? 我把花盆仔仔细细擦了一遍,又浇上一点水,程明浩进来了。 “这个盆做得太逼真了,” 我把一只脚放到花盆旁边,“你看,说不定我还真的可以拿它当鞋穿。” “恐怕还是小了一点吧。” 他脱下白大褂挂起来,一边打量着我的脚,笑着说。 我仔细比了一下,“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不过,你猜得已经很接近了,值得奖励。” “怎么奖励我?” 他用手臂环抱着我,身上有一股实验室的味道。我亲了亲他的脸颊。 “陪我去吃晚饭。” “你还没吃晚饭?” 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十点了。 “刚才想一鼓作气把这个东西做完,就没顾得上吃。不过,” 他指指桌上,“我吃了一包薯片。” “那你送我回家,我帮你做。” 我开始心疼。 他把我送回家,我煮了一碗面,另外炒了一个青椒肉丝。他吃得津津有味,“很好吃。” “是你肚子饿了吧。” 我两手托腮看着他微笑,心里有点酸:一直以来总是想着要他哄我,对我好,却没有想过他其实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烦心。搞了半天,我大概还没有蒋宜嘉的“四点半”懂事。 “对不起,” 我突然说。 他抬起头看看我,“对不起什么?” “我觉得我对你不好。” “你对我很好啊。” “还不够好,” 我把手放在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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