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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网论坛

楼主: chris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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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by吴越]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03集,已经全部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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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5-4-26 22:23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听实话实说

块说 论坛那里吸引你了 给你三分钟想出10条理由来

62#
发表于 2005-4-26 22:26 | 只看该作者

1.因为在论坛里呆很久了,有感情了!

2.因为论坛上有很多我不舍得的人!

3.因为我想把论坛弄好!哈哈!最少我要把水区弄好 !

4.因为没有其他什么好玩的!

5.我喜欢这个论坛!

6.我还是喜欢这个论坛!

7.我就是喜欢这个论坛!

8.我好喜欢这个论坛!

9.我好好好喜欢这个论坛!

10。终于是第十个了,没别的,我对他有感情,我喜欢这个论坛 !哈哈!

回答完毕,满意吧?

63#
发表于 2005-4-26 22:28 | 只看该作者

这样也行

行算你过

让你三分钟内 说出对论坛发展有利的5条意见

64#
发表于 2005-4-26 22:2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夸张了点啊!不过给我三个小时,我一定会想好5条!

65#
 楼主| 发表于 2005-4-26 22:31 | 只看该作者
汗一记,楼上2个。。。偶继续贴了
66#
 楼主| 发表于 2005-4-26 22:32 | 只看该作者
八十一

那一天,主管突然把我和蒋宜嘉叫去,说有一个“好消息”。我满以为是谈将来毕业后回公司工作的事情,结果不是。原来,总公司某个重要人物明后两天巡视到旧金山分公司,日程早已排满,但由于一个演示临时撤销,就空出来一个小时。虽然我们部门已经有两个演示上了日程,主管大概想着“多多益善” ,就奋勇争先抢到那个时间段,叫蒋宜嘉和我把我们项目的演示去再做一遍,说“再做一遍” ,是因为自从那次被人家抓了小辫子以后,主管不知是为了“雪耻” 还是真的自我感觉不错,反正,他已经叫我们在不同场合演示了好几次。



演示在明天下午四点到五点,主管说,“你们今天尽量把演示材料再修改一下,明天上午排练,” 然后加上一句,“好好做,让大家对你们有个好印象,将来说不定很有用的。” 话说得含糊,但意思已经相当明显:你们以后想回这家公司工作的话,这是个表现的好机会。



回到办公室,蒋宜嘉说,“我算是明白‘做秀’ 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了。‘做秀’,‘做秀’,就是说不仅要会‘做’,还要会‘秀’ ,有时候,‘做’ 什么并不太重要,关键是‘秀’ 什么,还有‘秀’ 给谁看。”



我笑起来,“想想看,我们的‘秀’ 还有哪里可以再煽情一点?”



“做过那么多次,能改的都改了,还能怎么样?”



“不如秀点真的吧。反正做得差不多了,索性建个环境,放一系列真的数据去运行一下,肯定有说服力。”



“‘建个环境’ ,说得轻巧,有那么多先行软件呢。”



我说,“测试部门有几台机器上不是装着挺全的吗?跟他们去借几个小时吧。”



我给郑滢打电话,她说,“不好办,那几台电脑现在都被章文刚那一组霸占着,他把它们当宝贝,你要去借,可能性顶多百分之十。”



“那要是你开口呢?” 我好奇。



她懒洋洋地说,“比你还少百分之十。”



於是我请蒋宜嘉出面-- 至少他们的交情足够在一起探讨剃什么头。蒋宜嘉去了一会儿,垂头丧气回来,耸耸肩膀,“老章死活不肯。先跟我打官腔,说任何不在现行测试计划里的东西都不能占用他们的机器,后来又说,他主要是怕借给了我们,以后我们部门其他人再跟他开口就不好说话了。他说从前他们组在这方面很吃亏,所以现在规定任何人也不商量,他不能自己坏了规矩。不过,” 他递给我一张纸,“老章说我们可以照这个上面的地址去安装那些先行软件和补丁,最后一个链接是所有的安装文档。”



早听说章文刚在公事上是出名的“铁公鸡”,不虚此名。



我叹口气,“看来我们只好自己装了。”



蒋宜嘉有点不以为然,“就为做一个‘秀’ ,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值得吗?”





八十二



“老板不是暗示我们,要是表现得好,有利于将来回公司工作吗?”



蒋宜嘉犹豫一下,终于透了底。原来,回来工作对他来说一点吸引力也没有。他计划年底毕业,而到现在,已经有六家公司给他发了录用通知,还没决定到底去哪里,但肯定不会回来,因为他觉得这里工作环境不好,“穷山恶水,泼妇刁民” ,最大的毛病是“女人太多,你们女人哪,嘴巴尖、心眼小,要么不整人,整起来把人往死里整” -- 他八成被上次那个婆娘吓破了胆。蒋宜嘉嘴虽然损,但听他骂可骂之人,却也着实过瘾。我唯一弄不明白的倒是,这个人自己婆婆妈妈,找的女朋友也嗲气十足,骂起女人怎么毫不心虚。后来,他如愿以偿,去了一家靠硬件起家、以男性化著称于行业的公司;据他说,面试的时候,从基层技术员到高级主管,一溜都是男人,他当时就觉得“找着组织了”。



“你拿六家公司的录用通知干什么?” 我很惊讶。



“慢慢比较啊,反正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决定接不接受。‘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听说过吧,就是说,我们男人选工作和你们女人拣老公一样,够重要吧?况且,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的价值嘛。”我被他训导得只有点头的份,突然明白“上帝在这里关上一扇门,就会在别处打开一扇窗”何等正确:某人现在对感情专一,便在另一个领域里花心,而且,不踩则已,一踩六条船。



他看我羡慕,居高临下补上一句,“放心,等你找工作的时候肯定也这样。要真想回这家公司我看也不难,现在的形势,每个公司都会招人,我们部门就你我两个实习生,我又不跟你争,有名额肯定是你的。着什么急呢?”



“可是我总觉得,一样做,能做好一点,为什么不做好一点呢?就算是‘做秀’,也不是人人轮得到的啊,”我依然固执己见,“我们可以现在先把演示材料过一遍,下午装那些软件和数据,就拿你的电脑做服务器好了。”



他面露难色,“这个 … 我恐怕真的有点困难… ” 原来“四点半” 的父母来美国探亲,飞机傍晚到旧金山国际机场,他有一场更大、更重要、关系到终生幸福的“秀” 要做。难怪他今天打扮得山清水秀,头发和皮鞋格外光可鉴人。



“要不,我和她说一下,可能晚一点去…”他嘴里这么说,脸上两百分的不情愿已经明确告诉我,假如这位“毛脚” 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面前因此印象欠佳以致姻缘有个什么闪失,他绝对会把帐算到我头上,并且用唾沫
67#
 楼主| 发表于 2005-4-26 22:32 | 只看该作者
八十三 我折腾了半个多小时,证实电脑确实死掉,连回光返照的可能也没有。 我一边掉眼泪一遍恶恨恨地捶了几下键盘。讨厌死了! 我讨厌这台电脑,讨厌这家公司,每年赚的钱以亿计算,却发这种设备下来,的确穷山恶水;我讨厌主管为了自己脸上好看拼命叫下属做秀;我讨厌章文刚拥兵自重不肯帮一点忙;我讨厌蒋宜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让我现在连个诉苦的人也没有;我甚至讨厌四点半的父母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挑今天。 我把能想到的人统统讨厌一番,发现於事无补,我还是一个人对着冷冰冰、黑沉沉的电脑屏幕,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在部门那台后备电脑上把所有的东西重新做一遍。 我打开机房,开始从头做起。看着安装软件的蓝色状态条像蜗牛一样好半天才爬窄窄一小格,我火冒三丈:天知道这台机器会不会也发神经病?这些东西刚才我都做过了,凭什么要再做一遍?人家都不管,我一个人起什么劲?就算做完了,功劳也不见得归我一个人,何苦呢?我咬咬牙,关上电脑 -- 我困了,我要回家睡觉。 我给程明浩打电话,请他送我回家。终于有机会抓他的差,我心里却一点也不高兴。 半个小时后,我坐在他的车上。他问我,“怎么这么晚?” 我无精打采地告诉他是为了准备明天的一个演示。 “很重要吗?” “嗯。做得好,说不定将来就有机会回来上班。” 说到这里,我很难过:要是真的能把刚才做完的东西演示一遍,效果一定会非常好。我闭上嘴,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闷闷地把它撕成一小条一小条。 等一张纸巾被撕成拉面,我终于忍不住发牢骚,“其实,我并没有把准备都做好。我是说,其实我本来都做好了,后来电脑突然坏掉,就统统丢掉了,倒酶透顶。不过不要紧,我们可以用以前的演示材料对付。” 他转过头来,“可以重新做吗?” “可是可以,就是要花好多时间,我懒得再麻烦。”我看着车窗外的街道。 窗外的景象突然不动了,我转过头,程明浩把车停在路边,一本正经地说,“不如我送你回公司吧。” “我不要。差一点就差一点好了,反正我本来也不那么想回这里工作。你送我回家。” “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把能做的都做好。” “我做不好,行了吧?跟你说过了,我要回家! ” “我担保你回家一定后悔。再说,已经做过一遍,再做一次只会更容易,对不对?” “你又不学这个,你懂什么?!” 我生气了。 他认真地看了我几秒钟,摇摇头,脸上居然浮起一个微笑,“我是不懂,我承认,可小姐你总应该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吧?你要是觉得没有价值,怎么会花上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做?又不是不会,多花点时间,就在这里哇哇乱叫,亏你好意思。” 他的口气简直有点恶作剧的味道。 我被他噎得没话说。 他自说自话把车开进一个停车场掉头,“走吧,做完我再送你回家。” 八十四 车子在路上平稳地开着,程明浩不说话,我也不再“哇哇乱叫”。虽然我觉得他刚才的话有道理,但还是对被他训一顿心有不甘。我转过头去飞快地白他一眼,他眼睛看着前面,却把眉毛扬了起来,好像在说“你拿我怎么样”。 车子开进公司的停车场,里面已经稀稀拉拉只剩下几辆车。我正要下车,程明浩问,“你们公司楼里现在应该还有保安吧?” 我终於找到机会报一箭之仇,得意洋洋地回答,“我们公司那么大,保安当然是二十四小时值班的啦,土--包--子。不过,还是要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笑了,“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其实你可以先回家,我做完了再给你打电话。” “不用了,我可以在车里睡觉,省得开来开去。” 我回到机房,从头开始安装、调试、输入数据、检查结果,等到把一切都准备妥当,已经差不多两点钟了,苍蓝的天空里缀满了星星,从十八楼的窗户看过去,仿佛它们都不过咫尺之遥,随时要穿过夜幕飞到我怀里似的。我最后审视了一下,万事就绪,无比轻松地伸个懒腰,穿上外套,在自动售货机里买了两杯咖啡,跑下楼去。 停车场上只剩下一辆车,车灯熄着,静静地在那里等待。 我向那辆车跑过去,突然,在桔红色的灯光下,我意识到,几个小时前,在我由於挫折而任性、失去信心的时候,有一个人比我自己还要相信我;他并不知道我究竟做的是什么,却那么坚定地把我逼回来要我坚持到底,只是因为相信我。 我甚至开始感谢那台突然发飙的电脑,要不是它,我怎么可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走到驾驶座旁边,发现程明浩头靠着车窗睡着了,身上斜搭着一件夹克衫。他说他可以在车里睡觉,看来不是吹牛。 我忍不住怀着一点##被过滤##的心情仔细端详起他那张睡着的脸来 -- 因为他醒着的时候,我多半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睛。他的脸被淡淡的灯光笼罩着,看上去很英俊,但是,我发现他微微皱着眉头,好像在想什么事情。他会在想什么呢?会不会是睡得不舒服-- 这辆车子不大,而他的腿那么长?或者是在梦里思考问题?要不,是想起了什么让他不开心的事情,比如,张其馨?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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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6 22:32 | 只看该作者

好,你另外开个帖子吧!呵呵!

这个已经被我们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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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6 22:33 | 只看该作者
八十五 他想想,说,“记不得了。怎么?” “问问。” 我笑笑。这么一会儿功夫,程明浩身体里的那个儿童已经逃走了。 我们开始聊一些无关轻重的事情,比如咖啡,比如星光,比如 --非洲紫罗兰。 程明浩说,“你送我的那盆花真难侍候。就说浇水,我花了好久才弄明白究竟应该浇多少,水浇少了它会无精打采,水浇多了它一样无精打采。” “不会吧,书上说非洲紫罗兰很好养啊。” “那大概是我的问题吧,不瞒你说,从小到大,我唯一养活过的植物只有仙人掌,所以很怕把这盆花也养死。” “其实,就算真的养死也不要紧,又不贵重。”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弄得我一直提心吊胆。” “为什么?” “因为你把花给我的时候,一副‘临终托孤’ 的表情。” 他一本正经地开玩笑。 我笑起来,“有那么严重吗?” “说真的,我担心要是把那盆花养死,何年何月再碰到你,你万一问起,知道了会失望。” 他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闪动着一点光芒,刺得我立刻低下头去,不知该说什么好,心中的喜悦却像落在宣纸上的墨,一点一点悄悄荡漾开去,变成一个圆圆的晕。 原来,他也会怕我失望。 我们把咖啡像啤酒一样干掉,精神抖擞。我说,“早知道不应该喝咖啡的,现在就是回了家也睡不着。” 他兴致勃勃地提议,“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看日出吗?” “也对也不对,到那里你就知道了。” 四十分钟以后,我们站在一片狭长的、一路伸展进旧金山湾的半岛壮地带,隔了苍茫的水域,左边远处是若隐若现的金门大桥,右边是万家灯火、与天上星光交相辉映的旧金山。看久了,灯光、星光交会在一起,仿佛随时可能纷纷坠入水中,流成一条星河。这一整幅景象融进冰凉的夜气,宛如玲珑剔透的水晶球,美得不可思议,让人都不忍心多说话,唯恐就此踩碎了它。 风很大,阵阵寒意袭来,我把外套牢牢裹在身上,再穿上程明浩的夹克衫。他的衣服很大,穿在我身上长出好多。他看着我企鹅一样摆动着袖管,呵呵地笑起来,“你这个小不点。” 我向来介意人家说我个子矮小,然而,奇怪的是,我却喜欢听他这么说。 “这里真漂亮,很特别。” 我用力吸入一口清凉的空气。 “最特别的在这里,” 他指着不远处。我这才发现,在大大小小的花岗岩石块中间,冒出了一些微微弯曲的大管子,总共大概有十几个。 “这叫浪管风琴,大概是全世界最特殊的一种乐器了。等涨潮的时候,这些管子就会根据水势的强弱发出不同的声音,听上去像风琴在奏乐,可以说是真正的‘天籁之音’ 。” “是吗?” 我一下子对这些其貌不扬的管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你怎么知道的?” “刚来的时候,一个美国同学介绍的,我来过一次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后来,每当心情不好,就会跑来,有一次,好像是过新年,我在这里待了差不多一整夜,冻得发昏。” “为什么?” “那一阵子运气很差,好像随便干什么都不顺,实验做得不好,考试拿不到A,连口语考试都没通过要重考。导师告诉我还剩下最后一次机会,否则就可能吊销奖学金。反正那一天我情绪低落到了极点,觉得好像全世界都把我抛弃了。所以我就跑到这里来坐了一个晚上,至少还可以听听海浪说话。” “是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号吗?” 记忆突然电光火石一般在我脑海里回放。 八十六 他点点头,“那大概是我最最倒酶的时候。” 我很想告诉他,那一天,其实并不是全世界都把他抛弃了,因为,至少还有一个人守在电话旁边希望和他说一声新年快乐,他不知道而已;后来又觉得这样说好像有点肉麻,便又把话咽了下去。 我凝神聆听着,却什么也听不见。 “这些管子什么时候会奏乐呢?” 他看看手表,“大概再过一个多小时吧,到五点半涨潮的时候效果应该最好。” 於是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他替我挡着风,我们都没有说话。我觉得很幸福,因为他就在我身边;这个时间,海湾那边的旧金山沉沉入梦,所有的其他人都睡着了,只有这个人和我在一起等待“天籁之音” 。我觉得我们之间好像有一种坚固的同盟。 可是,等到五点钟、五点半、五点四十五分,等到星光淡去,潮水涨起,唰唰地拍着堤岸,等到天色渐渐开始泛亮,浪管风琴竟然没有发出声音,那一根根大管子只是沉默地、几乎有点无奈地站在那里。 我不时回头看一下,它们还是一声不出。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仔细听听,风声水声却清晰真切。 程明浩把耳朵凑近几个管子认真地听了一番,走回来,脸上交织着困惑、失望和尴尬,“真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们还可以看日出啊。” 他对我笑笑“下次再带你来” ,但我还是看得出他神情中的沮丧。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说不定是那些管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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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6 22:33 | 只看该作者
八十七 秀做得很不错:观众准时出席,一切运行正常,预先设好的数据没有出仳漏,演员没有忘词,问题也答得滴水不漏,老板相当满意。 回家以后,我洗了个澡,立刻爬到床上去。 郑滢一回来就掀我的被子,“招,昨天一夜不归、哪里风流快活去了?” 还没等我有机会说话,电话铃响起,郑滢去接,说了两句话,把电话拿进来递给我,兴奋得两眼放光,“程哥哥,程哥哥。” 郑滢最近没在谈恋爱,於是转而把一腔关注投入到我的感情生活中。 程明浩问我演示做得怎么样,我说很好,然后我们就沉默着。不知为什么,一听他开口,随便说什么,我就不由得想起今天清晨他那种漠然的眼神,不由得生气,不由得不想理他。 “早点休息,你昨天一夜没睡。” 他说。 “嗯。谢谢你。” 我挂上电话,突然想起昨天其实他也一夜没睡,应该还一句“早点休息” 或者类似表示关心的话,反正说什么也比“嗯。谢谢你。” 要好。我很懊恼。 郑滢问我,“程明浩得罪你了吗?” 我摇摇头。 “那你怎么那么冷漠?” “我怎么冷漠了?” “你刚才的语气好像在说‘姓程的,我讨厌你,快点去买块豆腐撞死,不要再来烦我’ 。” “没有吧。” 我心里有那么多委屈,怎么投射到语气上,却变成了冷漠?这样一来,他大概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而其实,我是很在意的呀。我开始讨厌自己,明明心里想着一套,嘴上却说着另外的一套;我更加讨厌他,因为,让我变得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是他。 “我明白了,昨天晚上,你们做‘那个’了,对不对?” 郑滢开始自作聪明,脸上一副“过来人” 的表情,“书上说,女孩子经历第一次之后,情绪上往往会有一定的波动,觉得茫然、缺乏安全感,甚至对对方产生怨恨情绪,象你刚才那样的表现就很典型。其实呢,在这种情况下,程明浩应该亲自跑来安慰你,最好送一束花什么的,不过,他能知道打电话来,也过得去了。你可能会觉得他还不够细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却正好说明他也很单纯、缺乏经验。男人嘛,难免粗心一点,不过,只要他心里知道对你好,其它的都可以慢慢培训,对不对?” “对什么呀?” 郑滢那一番左右骑墙却谬以千里的话让我哭笑不得,我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大致告诉她。 她居然很失望,“不务正业。” “我‘务’ 了正业对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那样的话我们讨论起男人来,可以进入一个更深的领域。” 郑小姐大言不惭。 第二天,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给程明浩打个电话过去。 电话拨通,他好像又感冒了,声音闷闷的,不知是不是因为昨天吹了半夜的风又把外套让给我穿的缘故。 八十八 我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喉咙有点痛,已经吃过药了。” “不要紧吧?” “没关系。” “你经常感冒吗?” 我忍不住问。 “也不算,差不多每年一次,据说这样对身体有好处。” 他又是那种淡淡的声调,很温和,却拒人千里之外,让我把本来想好的话统统咽了回去,说出口的,是一套不咸不淡的客套。 挂上电话,我打开窗子,让清凉的夜气隔着睡衣把我裹住。怎么会有人专门在夏天感冒?是因为旧金山的夏天太凉吗?为什么他一感冒,就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心事,让我看得见,摸不着? 我再也不要给他打电话了。我有我的架子,可以放,但不能放到底。 剩下的几个星期很快过去,我没有再给程明浩打电话;我以为他会再打过来,但他没有,我们之间那种似有若无的联系像游丝,在风里飘着飘着,一转眼,不见了。 也许,本来就没有什么。 最后一个星期的某一天下午,我突然莫名其妙地牵挂起滨海区防波堤最前端的浪管风琴来:也不知它们修好了没有?於是我打电话去问,同一个女人热情洋溢地告诉我他们查过了,管子的确有点堵塞,现在已经修好,她说“你明天早上就可以去听了”。 我像放下了一件心事,一面又觉得有点好笑:我一个人凌晨五点半有觉不睡跑到那个地方去捉鬼吗?同一个情境,可以很浪漫,也可以很无聊。 那天下班后,回到家,一进门就听见郑滢破口大骂,“王八蛋,王八蛋,如假包换!” 居然还押韵。 那个如假包换的王八蛋是林少阳。张其馨显然已经来了一会儿,诉苦完毕,正在吃一杯冰淇淋,嘟着嘴,那双弯月一样、高兴起来“回眸一笑百媚生” 的眼睛被泪水泡成了两条细细的线。 原来,林少阳不止长得像田振峰,连带性格也有点像,喜欢认什么“干妹妹”,不过更胜一筹,认起来不分种族,这一次,认了他公司里的一个十八、九岁的美国小姑娘当“干妹妹” 。那个女孩子是他们部门的实习生,更重要的身份是林少阳三线主管的女儿。张其馨今天来,是因为林少阳上周末陪人家一起去打网球,她知道以后,同他狠狠地吵了一架。 张其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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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6 22:33 | 只看该作者
八十九

张其馨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那个女孩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这样,他认人家当‘干妹妹’ 做什么?有本事就和他们那位主管自己去称兄道弟,打这种擦边球!” 这句话提醒了我 -- 张其馨自己从前就是由田振峰的“干妹妹” 晋升到女朋友的,难怪如此敏感。

郑滢说,“退一万步讲,他真想认‘干妹妹’,至少也应该找个中国人吧,认个红头发绿眼睛的,看上去也不像啊!”

“那才说明他有远见卓识,知道什么样的‘干妹妹’ 认了有用,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才对。” 我明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不出好听的话,还是忍不住开口,让一肚子幸灾乐祸像细菌一样飞扬到空气中去。

张其馨哀怨地瞪我一眼,郑滢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自顾自跑到厨房去做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叫我。抬起头来,张其馨站在冰箱旁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关璐,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没有。” 我摇摇头,低下头接着切洋葱。

“可是你好像看不惯我。”

我停下手里的刀,“我为什么要看不惯你?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林少阳年纪轻轻就这么会拉关系,将来还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只要你相信他,就根本不必担心;你不相信他,他做和尚都没用。”

“你还是看不惯我。” 她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心里的火蹿起来,放下菜刀,打算和这个女人好好清算一番,然而,说出口的却只是,“你把我的冰淇淋吃光了。”

“我只吃了一杯而已啊。”

“你吃的是我最喜欢的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是最后一杯了。” 洋葱的气息刺到眼睛里,我去揉,只是越发眼泪汪汪。我非常恼火 -- 我根本不想在她面前流眼泪的呀。

张其馨看着我的狼狈相,终於忍不住,“切洋葱的时候,你经常把刀放在水里浸一浸就不会这样了。”

我不理她。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自言自语一样地说,“其实,我不是已经把程明浩还给你了吗?”

我看着她一脸无辜的表情,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居然觉得“把程明浩还给我了”,仅仅因为她选择了和程明浩分手?实在太荒唐了。

或许,爱情就象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吃掉就是吃掉了,不可能还,也还不起。

我把菜刀浸到水里,黯然地说,“你不可能把程明浩还给我,因为他从来不属於我。现在,麻烦你快点走吧。” 我终於能够面对这个现实:程明浩并不属於任何人,他只属於他自己。他可以喜欢我,也可以喜欢别人。他不喜欢我。

“关璐。” 张其馨好像突然发现原来有人比她还要伤心,伸出手来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把她的手移开,“我要把这个洋葱切完。”

第二天晚上,张其馨又跑来,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袋袋,里面装着十二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



“还给你。” 张其馨一本正经。



这个女人有完没完了?



九十



我对着一打巧克力冰淇淋又好气又好笑,“我再过两天就要走了,你买这么多来干什么?”



“那还不好办,在走之前把它们都吃光啊。”



结果是我们站在冰箱旁边你一杯我一杯地吃起冰淇淋来。正如酒能使男人吐真言,冰淇淋可以帮助女人化解仇怨;毕竟,那是一种很甜蜜的食品,对着冰淇淋吵架,实在太煞风景。



张其馨打破了沉闷,“你还喜欢程明浩吗?”



“他不喜欢我。” 我把一大口冰淇淋塞进嘴,让那种冰凉甘甜的感觉慢慢地充溢整个口腔,像被辜负的爱情,“他从来都不喜欢我。” 虽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但我觉得已经足够了。对於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再多的爱情也等於零,不,应该说是等於NULL,那种连零都不是的东西。



张其馨停下勺子,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表情,突然说,“其实,他喜欢过你的。”



我差点让冰淇淋噎住。



“本来我也不知道,是有一次他买什么东西,不当心从钱包夹层里掉出来一小张照片。我拣起来一看,上面竟然是你,照片是从那次我们七个人在机场拍的合影剪下来的。后来我为那张照片和他大吵一架,他才告诉我,其实在认识我之前,他曾经喜欢过你,就把那张照片随手剪下来放在皮夹里,一直忘了取出来。就是这样了。所以,你要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是不对的。”



我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可是我从来都不知道啊! ”



“我也问过他为什么当初没去追你,他说他自己也不大清楚,他还说,大概那个时候觉得你‘太好’ 了。”



“‘太好’ 是什么意思?”



张其馨耸耸肩,“这你恐怕就要问他自己了。”



“你们…不会是因为这个分手的吧?” 我忍不住问出这个很有点自私的问题,而且,有一刹那,全心全意地希望她说“是” 。



“这,倒也不是,是我提出分手的,” 她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程明浩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他未必适合我。”



“他爱你吗?”



张其馨笑笑,温柔地说,“我也曾经很爱他呀。”



那天后来说的话我都记不清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盘旋的都是张其馨的那几句“他喜欢过你” 、“他大概觉得你‘太好’ ” 、还有“我也曾经很爱他” 。等手里剩下的半杯巧克力冰淇淋化成了浆糊,我的脑子也是一样的迷惘:他既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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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6 22:33 | 只看该作者
九十一

那个星期五是实习的最后一天,其实,所谓最后一天,只是早上九点钟到公司里交掉名牌和办公室钥匙,然后领一份纪念品,就可以走了。

星期四,主管把我和蒋宜嘉分别叫进他的办公室谈话,出来以后,我们一对口径,谈话内容几乎一模一样:感谢你们三个月的辛勤工作,坦率地讲,当初把项目交给你们,我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是现在看来,成果比预期的要好很多,而且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注意。所以,我已经正式向上申报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间段” 将这个部件加入产品,究竟成功与否可能要到年底或者明年初才能定下来,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尽了人事”。最后,是那句我最关心的话,“你明年毕业以后是否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

蒋宜嘉果然当场就拒绝了。他回来以后,把脚跷到办公桌上,鼻孔里“嗤” 地一声,“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什么叫‘尽了人事’ ?这个地方不行,不行,官僚气太重,太重。”

我说,“算了吧,不尽这点‘人事’,你恐怕也未必会那么吃香。”

我答应主管“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因为那个时候,虽然也有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的意向,但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公司也不是很大。而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是最好的。主管相当高兴 -- 大概和刚刚吃过蒋宜嘉的皮蛋不无关系,说他明天就会请总公司的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按照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地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把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清理干净。程明浩突然打电话来。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长舌妇,如假包换。

“对,我订了明天下午的飞机票,比星期六的要便宜很多。”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於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有机会了。”

原来真的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那只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食指上。



他怎么会有胃口来跟我说再见?我从来都讨厌一切和分离有关的东西,包括机场、机票、登机牌、火车站、行李、送行、饯行等等,尤其讨厌听我在乎的人在送我走的时候深情款款地说“再见”。说了再见,就真的要走了;只有狠心的人才会这么故意留恋。相比之下,我宁可不告而别。



电话线缠得我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着窗外远处的马路。我的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等有了机会再说吧。” 我在心里苦涩地想,说不定,我对他的感情原本就是不被祝福的,所以,连浪管风琴也懒得发声。



九十二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 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 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突然冲口而出,“不过,我还没决定接不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虽然工资没有加州高,可是那里生活水平比较低,所以还是蛮不错的。” 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稍微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 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於是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



问出这一句话,我立刻后悔。我这样问,听上去倒像是在要他帮我做一个决定。他有什么责任来帮我做决定呢?假如他说“不应该” ,难道我真的跑到佐治亚或者堪萨斯去吗?假如他说“应该”,日后我要是回旧金山,倒好像是听了他的话才回来的。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 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 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还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他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 既然如此,他又何必给我打电话,何必用那么关切的语气来问我,甚至,何必来理我?



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有人说过我这个人‘太好了’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关璐,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根本都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 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等待是很伤人的。

“有。” 这一次,他很快就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 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 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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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 他又转换了话题。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带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可以送你吗?”



“不用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让我送你吧。”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以吗?” 我开始不耐烦。他究竟想干什么?



“可以,” 他停顿一下,“我只是有点惊讶,因为我自己是很喜欢有人送行的,只不过从来都没什么人来送。那次出国,你们还问我怎么那么晚才去机场,其实,就是不愿意看见大家都热热闹闹的,那样的话我心里更加难过,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 他笑笑,“因为我自己是那样,所以,就以为你也一样。”



他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痛。那点心痛累积起来由量变到质变,成了愤怒:他对我一点都不好,我为什么还在为他心痛?



我本来想挤出两句客套话,但心头的愤怒让我口不择言,“程明浩,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你可能觉得我‘太好’ 或者‘太不好’,但是我并不这么想,并不这么想,我想的是…”话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是怎么想他的,因为,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想,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好” ,而说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



“我想的是,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明天不要,后天也不要,以后永远都不要。因为你和我太不一样了,实在太不一样了…就象我可以为了想见你从新墨西哥一直跑到加州来,而换了你,就不会这样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但是我逼着自己说完。



沉默。然后他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会?” 他的语气重重的。



“要是会的话,你应该早就做了!”我越发生气,“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望到底,所以麻烦你不要来送我,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了。”他总是那么居高临下,现在,至少我能体会一次尊严,即便是最后一次。



放下电话以后,我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在走道的窗前想再看看这个城市的黄昏。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意中往楼下的街道看去,我突然发现刚才一气之下说出的“程明浩,我把你一眼望到底” 原来名副其实,因为,此刻他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一个公用电话亭边,刚才的电话,大概是从那里打的。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无论他是一米八几、二米八几,抑或三米八几,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显得那么矮。



他也正抬着头往上看。我下意识地想往窗框下面躲,随即想到他根本不可能透过反光玻璃看见我,何况,他并不知道我的办公室究竟在公司的哪一个角落。



有那么一个刹那,我们的目光相交;他看不见我,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曾经在纽约帝国大厦楼顶照片见过的目光又回来了。



我转过身奔向电梯。我刚刚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其实,我还是想看见他的。
九十四



进了电梯才发现它是往上去的 --二十四楼某位敬业的同事也刚下班,早我一点点按了扭
。我只好跟它上到二十四楼,然后再往底楼。门打开,我立刻飞跑出去,隐约听见那个同
事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晚安” ,也顾不得回答。



等到了街上,程明浩已经不在那里;我愣了一会儿,转身跑到停车场,看不见他的车;我
退出来,一路跑了好几个街区,一直到气喘吁吁。这条街上红绿灯很多,转得也慢,我满
心希望他正停在某个路口,可是他没有。



他没有等我。他为什么不等我?他既然大老远跑到我公司楼下发呆,怎么就不肯多等一会
儿呢?不错,我是说过不想再看见他,但人,总有可能改变主意的呀。



我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回家,给他打电话,他不在。一个小时后我再打,他也不在。
临睡前,我打了最后一次,他依然不在。



我犹豫了半天要不要给他留个言,最后还是没有留,因为我要说的话都已经说了。很多话
,本来根本不想说,到底被他逼得统统说出来。



郑滢用她新买的本田CRV送我去机场。她年底也要毕业了,只花一年半就拿到计算机硕士
学位,比我们其他人都快,她把这归功于她们学校差,为了多吸引学生,自然把课程要求
降低,几乎所有的实习经历都可以抵学分不算,还不必做论文。郑滢虽然没有蒋宜嘉那么
奇货可居,也有三四家公司要,她决定毕业后去旧金山南郊的一家公司,论规模、名气和
现在这家差不多,但工资待遇略胜一筹。她一决定,第二天就去分期付款买了这辆车,现
在正处於“蜜月期” ,一有机会就把它牵出来遛遛。她自告奋勇送我去机场,很大程度
上是她自己手痒了。



“你个子又不高,买这么大的车干什么?”

“就是因为个子不高,才要买大一点的车,这样开在路上,人家不敢随便欺负你。”



“有这种说法?”



“当然。”



假如这种说法在爱情里也通用,我想,我大概需要去买一辆公共汽车来开。



“你上班时间跑出来真的不要紧?”



“要什么紧,我走都要走了。再说,公司本来就规定假如周一到周四每天工作九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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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

到了机场,我从洗手间出来,看见郑滢站在 Starbucks 门口朝我招手。她递给我一杯大号薄荷摩卡,自己手里拿的是卡布基诺。

“给,你喜欢的。”

“这里的 Starbucks 在买一送一?”

“好心当作猪下水,我请你,不行吗?”

“请我也不用这么一大杯吧?”

“放心,现在还早,喝完还够时间上一次厕所。”

我拉着她想去找个地方坐下,她连连摇手,“不要不要,我们就站在这里,” 她呵呵傻笑着,两个酒涡在脸上跳起舞来,“这个地方显眼啊,要是程明浩良心发现跑来,一眼就能看见你,然后你们两个就会演一出很浪漫的戏给我看,那杯咖啡呢,就当我买票了。”

“他不会来的。”

“你怎么知道?”

“我叫他不要来,我还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 薄荷摩卡刚喝的时候滚烫,仔细品尝却是满口清凉;这是一种表里不一的饮料,就像我自己说出的话。

“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的。”郑滢乐观地鼓舞我。

奇迹没有发生。程明浩没来送我。我叫他不要来,他就真的没来。

郑滢很失望,“这种笨蛋,活该找不到老婆。”

飞机升空的时候,我正在把航空公司的那份“紧急情况指南” 从头读到尾。我不再去思考是否应该忘记他,因为我已经明白所谓“忘记” ,是徒劳的。

当你想要去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无法忘记他了。忘记,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 ,到头来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就会自动复制、侵袭更多的空间,唯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里,不去碰触。

回学校以后,我搬到另外一个公寓,免得和杜政平抬头不见低头见。

有一天,在系里的信箱旁边碰见他。他稍微黑了一点,看上去很精神。他看着我微笑。

我们寒喧了几句,他说“你等等” ,然后跑到自己办公室去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送给你。在纽约买的,前不久才出来。”

我看看题目,是一部动画片“宝莲灯” 。正在奇怪他何以送我一盘动画片,他说,“里面的主题歌是张信哲唱的,很好听。”

那首歌,叫“爱就一个字”。

那天晚上,我在电脑上一遍遍听这首歌:

爱就一个字

我只说一次

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野花太放肆

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虽然和“劈山救母” 的故事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关联,但它无疑是一首演绎得非常成功的情歌。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那么我这辈子的份额恐怕已经用完,却什么也没得到 -- 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被过滤##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几天后,郑滢打电话来,“我有一个很重要的消息。”

“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那要你来决定。消息是:你那个月亮好像打算卷土重来。”

“什么叫‘我那个月亮’ ?”

“杜政平刚才破天荒给我打电话过来,足足讲了一个钟头,亲切地问候了我的工作和学习,然后也‘顺便’ 问起了你。”

“问我什么?”

“问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你怎么说?”

“说没有。”

“你至少可以说不知道吧。”

“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她居然很得意,“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坏消息。”
九十六



“不要这么绝情嘛。”



“你到底帮谁?” 我清清楚楚记得一个星期前她还在机场骂程明浩不争气。



“我帮你,还有对你好的人。” 她很干脆。



“但我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人对我好就爱他。”



“连对你好都做不到,又有什么必要去爱?”



“你怎么知道他对我不好?”我不服气,“他对我很好。”



郑滢不说话。我赌起气来,“他真的对我很好。”



“那现在呢?他在哪里?” 郑滢悠悠地发问。



我答不出来。回来之后,程明浩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连一封电子邮件也没有;这个夏天的一切就像雷雨后的彩虹,曾有一段缤纷却已了然无痕。我感到难堪。



过了几天,我在图书馆碰到杜政平,他说有点事想问我,於是我们边走边说。



杜政平告诉我,纽约那家公司已有意向录用他,条件相当优厚,并且希望他在修完这个学期课程后就回公司一边接着实习一边做论文。



“那样的话,明年初我就回公司上班,五月份再回学校答辩。”



我微笑,一时还不太明白他究竟想问什么。



他突然停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次我要是去纽约,今后大概会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你将来有没有打算回加州工作,要是那样,我们以后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其实呢,也有几家硅谷的公司要我,听说北加州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 他抬起头,终於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纽约吗?”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程明浩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 还是“不应该” ,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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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 杜政平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关璐,” 他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於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他放走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等我。当他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郑滢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杜政平被你气昏了头”。她扼腕叹息,“男人怎么能跟女人摊这种底牌呢?唉,说到底,他还不够成熟。” 郑滢说,“我现在终於明白为什么以前谈恋爱老是失败,就是因为谈来谈去,找的男人都还不够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属於早熟的类型。书上说,最理想的组合应该是女人的年龄为男人年龄除以二再加七,那么我今年二十三岁,就应该找三十二岁的男人谈恋爱。” “老得可以煲汤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觉得高年级的人老得可以;后来,“老”用来形容所有二十五岁以后的人;终於有一天,等我不再说这个字而用“成熟” 取而代之,我明白,自己开始变老了。嫌别人老,是不应该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老。 “懂什么,男人的魅力要三十岁以后才完全显现出来,二十几岁,那叫愣头青。平心而论,杜政平在愣头青里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愣头青到底还是愣头青。” “不对,照你这么算,女人随年龄的增长,找的男人会越来越老,比如说,三十岁的女人应该配四十六岁的男人?你哪里看来的?”我开始怀疑她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我看,那本书八成是个老男人写来花女人的。” “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至少可以增强女人的紧迫感,减少社会上的老处女。” “你不是说过好男人像新鲜羊角面包大家抢,等到三十多岁,老早被人家抢掉了吧。” “真要够好,我难道不能再抢过来?” 我服了她。 十一月底,杜政平在中国学生会的邮件列表上发广告卖东西,他果然要去纽约了。后来,我收到他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是一个链接,下面用大大的字写着 “Goodbye 关璐”。 我点进那个链接,是一首歌,张信哲的“且行且珍惜” 。 在张信哲的歌当中,“且行且珍惜” 大概是唯一一首不那么感伤的离别之歌。或许因此,他曾经为我点过这首歌;后来,我们在这首歌的陪同下开始了一段失败的恋情;现在,他又借这首歌来为我们之间画上句号。 我看看电脑上的日期,十二月十九日,在中国,是十二月二十日了。这一天,澳门回归祖国,而杜政平做了一个决定,要把他心里关于我的那一部分割舍掉。 我会后悔吗? 九十八 这一年的寒假格外冷清,室友回国探亲去了,我一个人蜷在沙发上看书、看电视、听音乐,百无聊赖。跑出去转转,空气干冷,树上的叶子掉光了,校园里难得看见个人,有一种急景凋年的感觉;冷风钻进鼻子,一路酸得眼睛都睁不开,於是又蜷回沙发上去,像一只刺猥。 郑滢打电话来说旧金山在下雨,已经一连下了几天。 她抱怨,“简直像在整个城市上空装了个淋浴喷头。” 我在想,旧金山下起雨来是什么样子呢?等雨下完后,天上会有一道彩虹吗? 空调功率不足,我打开电炉,把手放在上面烘。我从箱子里找出一条长及脚踝的厚羊毛裙子,红黑格子,不是彻底的红也不是彻底的黑,绒绒地交织在一起;还是好几年前流行格子裙的时候和郑滢、其馨一起去买的,不过只穿了一次,因为我个子矮,并不适合穿长裙。 我终於明白自己当初何以一定要把这条明知不会穿出去的裙子带来美国:此刻,我穿起它,厚厚的绒毛轻轻软软地覆盖着我的腿脚。在这个没人看、没人理、也没人抱的冰冷冬日里,它慷慨地提供了一个怀抱,虚幻,却温暖。 钻进被子里,突然看见桌上的那一小瓶海盐。我把它打开,贪婪地嗅着它的清香,猛然想到,程明浩把这个小小的瓶子装进纸盒寄给我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喜欢我的,只是他没说,我就不知道,他没说,并不等於他没有喜欢过我。我的心里泛起一种辛酸的甜蜜,或者说是甜蜜的辛酸。 至少,不完全是我的一厢情愿。有些东西,的的确确存在过。 这个时候,有人打电话来,我以为又是郑滢 --她现在大概也闷得慌,越来越喜欢煲电话粥。然而,话筒里传来的声音让我手一抖,把装海盐的瓶子打翻在被子上,五颜六色的小颗粒稀里哗啦滚得满床都是。 我急忙用脖子和肩膀夹住听筒,一边慌里慌张地想把那条支离破碎的彩虹收拾起来,仿佛他在那头能看见我刚刚闯了祸。 程明浩的声音听上去既远又近,“现在不会太晚吧?” “不算晚。” “你好吗?” “嗯,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 “有什么事吗?” 我问他。 “没什么事。就是,” 他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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