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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英国持“T4学生签证”不可从事全职工作 违反规定或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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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英国总领事馆最新签证规定,持“第四层级学生签证”的学生,在高等教育院校攻读学士或以上学位课程,实习工作的时间可以是总学时的二分之一。在学期间,学生每星期可从事兼职工作不超过20小时。如果学生想在英国边上学边打工,那么就需要申请国家社会保险号。

       如果学生需要找寻打工信息,可以联系就读学校的职业服务中心或者在每个城市都设点的劳工处(JobCenter),它会帮助你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

       据介绍,中国留学生在英国兼职的选择还是比较多的,例如在餐厅做服务生,在学校的一些部门,例如商店、邮局找到文职工作,也可以在社区里找到一些社工服务类的兼职,这些工作的薪酬大概为6—8英镑/时。而一些能发挥中国传统特色优势的工作,例如中文家教、教外国人中国功夫等,时薪可达10—20英镑。

       不过,在英国,出于地方保护政策,如果雇主要雇佣非欧盟国籍的员工,必须先向英国政府申请配额,并陈述雇佣国际员工的理由,经过律师公证后,雇主方可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

       随着PSW工作签证于去年4月取消,如果学生毕业后打算留在英国工作,必须找与自己学历及专业相关的工作,才可申请记点积分制第二层级签证。

       留学生拿第四层级学生签证从事全职工作是不合法的,学生必须在保证出勤率及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打工,如果学生因打工而造成成绩不达标,或在上课期间打工,学校很可能会勒令学生退学,如果学生违反了学生签证关于留英工作的规定,严重者会被遣返不能再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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