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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mahagb1 于 2013-1-27 05:08 编辑
头一次在这坛子发帖,标题很笼统,大家见谅了。
我是联合培养过来的学生,但是去年没成功申请到教育部公派,去年9月1日就通过研究团组交流到英国来了,学校没有给CAS,就i走的T5,身份上是visiting fellow, 交流时间一年,但是T5有效期很厚道地给到了13年11月底。组里经费有限,只能出一年的钱,于是今年马上就要开始申请直到明年夏天的联合培养了,原定申请从10月开始资助,现在面临续签还是重签的问题,如果签证问题实在不好处理,最后也可能调整留学期限:
1)不管是续签还是重签,哪一个最早都只能从我上一个(现在用的这个)到期的时候开始吧,也就是11月底。不知道续签的有效期是不是有时间限制?就是这两个加起来不能超过24个月?意思是说我只能待到到明年8月31号么……;
2)如果是重签,同样的签证类型会不会要求申请时距离上一个签证过期有一定时间间隔?退一步说,如果没有,我在新签证开始前,因为旧签证还没过期而待在英国的话,到旧签证过期的时候应该怎么办……跑趟机场重新入境么……;
3)我去年出来前临时考了雅思,所以如果有可能要到CAS的话,可以从申请从10月开始的T4么(感觉可能性很渺茫的样子……因为我T5签证还没到期)
4)最后考虑的一点,如果有联合培养的同学看到这帖子,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这种情况CSC能给10月份出国的机票么,能正常报销重签/续签的费用么,如果派出时我就在英国的话,可以正常拿到资助么……
写了很长。如果大家对上面任何一点有建议,都烦请告知,我在3月份上报申请材料前应该都有机会修改留学起止日期。我最然已经在小木虫发了一个内容稍微少点的,但是大概这种情况联合培养的学生都不太清楚。先谢谢大家。又是一年纠结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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