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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几个问题
1,中国银行的留学贷款
贷款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最低为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合同利率不变;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一年一定,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则在下一个利率确定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贷款逾期又未批准延期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
贷款条件:申请留学保证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向中国银行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填写《教育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受教育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供贷款人存档的复印件;
(三)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关系证明;
(四)境外就读学校出具的有关就学期间所需学费及生活费证明;
(五)借款人自筹20%的资金的证明(存单);
(六)保证人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
申请留学教育贷款的借款人,除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受教育人的护照及使馆签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贷款人存档;
(二)受教育人境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入学##被过滤##;
(三)借款人提供下列项目之一或几种证明资料:
1.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
2.定期储蓄存单或凭证或国债;
3.个人名下的其它资产证明;
4.其它收入证明。
(四)在中国银行开立长城电子借记卡;
(五)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承诺,提供保证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或财产证明及其它资信证明;
(六)以财产抵押或权利质押申请贷款的,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对抵押物须提交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文件,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
一般情况下获得贷款之后签证的难度就大大降低了,仅个别国家 除外(如美国)。贷款合同里会有“附加条件用款”的条文,银行从法律文书上批准申请者的贷款申请,但只有等其拿到签证后才准其用款,签证过不了关而又能够及时解约的话,可以不必付任何罚金和利息。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
银行贷款可以成立的原因就是银行对你做了长时间充分的资信调查以后,确定你能按合同还款,才会决定借款给你的,所以使馆没有理由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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