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投诉及帮助: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中英网论坛

查看: 1232|回复: 0

在北京签证-xxoo权威系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6-5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北京申请签证
本页所含资讯为在北京的英国驻华大使馆申请签证的情况。在上海和广州的总领事馆申请的程序会略有不同,但我们对于每份申请所沿用的标准是完全一致的。请注意签证处的地址与使馆总部不在一处。

如何与我们联系

英国大使馆签证处
北京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北楼21层
邮编:100020

电话咨询: (010) 8529 6600 周一至周五 13:00 -16:00
预约热线:  (010) 8529 6077/8  周一至周五 08:30 -15:00  
传真: (010) 8529 6080   
一般查询的电子邮件: pekingvisamail@fco.gov.uk
   
预约面谈的电子邮箱: visabookings.beijing@fco.gov.uk   
  visagroupbookings.beijing@fco.gov.uk   

需要做什么?

在很多人看来,申请签证是一件既困难又耗时的事情。但是,如果您提前做好计划,事情也许并非您想象的那么艰难。

首先,索取表格和咨询。我们希望您能正确申请以节省我们大家的时间。如果在访问本网页后您还有疑问,请和我们联系。所有的表格和说明材料都是免费的,可到使馆签证处领取,时间是周一到周五08.00-12.00及13.30-16.00,或从本网页上下载,您还可以直接打电话 (010) 8529 6600, 从签证工作人员处得到公正的建议,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到周五 13.00-16.00。

然后,电话预约时间。如果您持私人护照,多数情况下您需要到使馆签证处来递交申请。多数人需要面谈。您必须通过电话预约递交申请的时间,可以在您期望会面时间的前六周之内进行预约。预约服务免费。在您预约见面时间的同时,请提供您的护照号码。预约热线(010) 8529 6077/8,时间为周一到周五08.30-15.00,您也可以发电子邮件进行预约,邮址为 visabookings.beijing@fco.gov.uk或者填写网页上的预约申请表格进行预约。我们采取这种预约制度的目的在于使申请人毋需排队等候。如果您所持的是公务护照,您的部门的信使需在周一到周五09.30-10.30递交申请。请注意,假如您在过去两年中曾获签去过英国,并在签证规定期限内返回,则再次申请时可以在周一至周五13.30-15.00直接前来,无需预约。

团体申请。签证申请可以通过代理统一办理团体申请。团体申请的成员必须至少有5人,并且有相似的旅行或学习计划。团体成员中不得包括曾有过拒签或被撤回申请的申请人。申请预约时,可发电子邮件至 visagroupbookings.beijing@fco.gov.uk 。面试时间将在签证处回复的电子邮件中提供。

最后,认真对待您的申请。为避免不必要的延误,请一次带齐所有相关材料。请不要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资料,而应在面谈时亲自提交。我们需要审阅所有材料原件。如果您在申请时带来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我们将把原件直接退还给您。请准时按预约时间到使馆面谈—但请不要提前。

申请签证需要多长时间?

公务护照持有者:  大多数情况下,两天
私人护照持有者: 我们的目标是,在尽短时间内对大多数签证申请作出决定。例如,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商务、探亲、申请本科(大专) 或预科课程的签证可在24小时之内发放。但是,定居、工作和部分攻读研究生课程的签证申请需要到伦敦返签,此类申请需要17个工作日完成,请合理安排您的旅行计划。

学生团体申请: 需要5天时间处理此类申请。

我应该什么时候来?

公务护照持有者 递交、领取护照: 周一到周五 09.30-10.30
团队申请  必须提前预约
私人护照持有者 领取申请表格,或一般信息咨询: 周一到周五08.00-12.00和13.30-16.00

新的申请:请不要到使馆来,需要打电话预约时间,(010) 8529 6077/8 或发电子邮件至:visabookings.beijing@fco.gov.uk

递交补充材料: 周一到周五 08.00-12.00 和13.30-16.00

申请被批准,前来领取签证:请于周一到周五08.00-12.00递交护照。 您的护照可于当天 15.30 领取。

查询申请的进展情况:对不起,由于空间有限,我们不能为亲自前来查询的申请人提供服务。请发电子邮件至beijingvisamail@fco.gov.uk,为了便于我们尽快答复您的查询,请在邮件中提供您的姓名,护照号码和出生日期,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本版积分规则

QQ|排行榜|小黑屋|Archiver|UKER.net ( 沪ICP备11021479号-1  

GMT+8, 2024-3-29 06:59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