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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2)本人护照(须全本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3)所获国外学校##被过滤##或高等教育WP;(4)学习成绩单;(5)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6)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7)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2)本人身份证、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须全本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3)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被过滤##或高等教育WP;(4)学习成绩单;(5)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6)工作经历证明(入学前为大专学历,取得国外(境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7)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8)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2)本人身份证;(3)本人特区通行证;(4)学业证书;(5)学习成绩单;(6)中央人民ZF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就读证明;(7)所就读特区学校学生身份ZJ;(8)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以及其它相关材料;(9)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4.TW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2)本人身份ZJ;(3)所获学历、##被过滤##或高等教育WP;(4)学习成绩单;(5)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六点注意事项
(1)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学位或##被过滤##、留学期间成绩单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翻译件须提供原件;
(2)在俄语国家取得##被过滤##者,须提供预科证明;
(3)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须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4)在菲律宾取得##被过滤##者,须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
(5)在美国学习取得##被过滤##者,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须提供可以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
(6)在国外学业结束,但只获得学校出具的获得学位的证明,尚未获得##被过滤##者,须翻译该证明及学习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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