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投诉及帮助: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中英网论坛

查看: 4662|回复: 1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政部:“我国将设五十省级政区”报道失实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5-12 2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民政部:“我国将设五十省级政区”报道失实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日电 (记者齐彬)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指中国行政区划改革将设五十个省级政区。戴均良今天接受本社记者专访,对此作了郑重澄清。他表示,部分媒体的报道纯属断章取义,严重失实,他并详细介绍了有关报道的来龙去脉。


戴均良说,去年底以来,媒体关于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报道较多,同时,关于深圳升格为直辖市的传闻也一直不断,多家香港媒体希望采访民政部主管##被过滤##。为澄清事实,他接受了香港《文汇报》的采访,就有关行政区划问题谈了一些个人认识。


《文汇报》今年三月底刊载了采访戴均良的消息。戴在受访时明确指出,近期不可能分省或增设直辖市,其中关于划小省份的两段原文是:


“分省、缩省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问题。戴均良认为,省的规模过大,既不利管理,对国家长治久安也没有好处。从中国国土面积和人口考虑,中国设五十个左右省级政区比较合理。


“戴均良同时强调,缩省虽然有必要,但一定要等到政治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可以进行。从中国目前国情出发,重新进行大规模分省不现实,既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行政管理成本。他估计,近几年这方面没有大动作。”


戴均良表示,以上报道仅是他的个人看法,不具官方意图。《文汇报》报道也是客观的,但随后有一些媒体为吸引读者,断章取义,片面报道中国将设五十个省,造成不好的影响。


戴均良说,为正视听,他曾在不同场合做出了澄清。如《经济日报》记者对他进行了电话采访,并在四月九日刊登了如下报道:根据外界“深圳、大连、青岛等市将被升格为直辖市”、“中国将设五十个左右省级行政区”等传闻,记者向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核实这些消息,戴均良对记者说:“这只是专家们的理论研究与探讨,并未到操作层面,不可听信有些媒体断章取义”。


四月十日戴均良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地名工作会议上再次郑重声明:有些媒体关于中国将设五十个省的报道是严重失实的,请大家不要听信传言。


戴均良对记者表示,他前不久出国开会,回国后发现有些新闻媒体的炒作已经严重偏离事实。他愿意通过本社记者再次郑重声明:所谓“中国将要设五十个省区市”的报道,属严重失实,希望有关媒体尊重事实,不要随意炒作。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顶 踩
2#
发表于 2004-5-13 05:16 | 只看该作者

50个行政区 主要还是网上流传比较多。。。

3#
发表于 2004-5-13 01:52 | 只看该作者

恩 我觉得也不可能!!

重新分行政区 不就是重新分权利(而且权力还变小了)吗!1

中国的官 不可能的!!

4#
发表于 2004-5-13 02:16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和兰卡的小道消息的质量有一拼啊,现在的传媒啊。。。
5#
发表于 2004-5-13 01:54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东西也用来炒作,唉...

6#
发表于 2004-5-13 02:33 | 只看该作者

好像兰卡的小道消息更凶猛一些....

7#
发表于 2004-5-13 02:04 | 只看该作者
實在沒什麽可說的了。。。
8#
发表于 2004-5-13 04:4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ACF在2004-5-12 18:16:00的发言: 怎么和兰卡的小道消息的质量有一拼啊,现在的传媒啊。。。
你说对了,这南瓜就是这专业的。。。
9#
发表于 2004-5-13 08:55 | 只看该作者

????!!!!

怎么了???

她不是MM还是dd啊~~~

偶骗你做虾米呀?

10#
发表于 2004-5-13 09:0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ZEE在2004-5-13 0:51:00的发言: 其实偶还想去无人小岛,静静的添自己的伤口

那就南安的海边吧

偶陪你

11#
发表于 2004-5-13 09:05 | 只看该作者

没人像你一样

12#
发表于 2004-5-13 09:06 | 只看该作者

我承认我是白痴啦~

除了泡妞什么都不会~~

13#
发表于 2004-5-13 09:09 | 只看该作者

国家的安排

我们应该是插不上话的。。。。。。

14#
发表于 2004-5-13 09:08 | 只看该作者
走吃鳖去。。。。
15#
发表于 2004-5-13 09:09 | 只看该作者
是什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本版积分规则

QQ|排行榜|小黑屋|Archiver|UKER.net ( 沪ICP备11021479号-1  

GMT+8, 2025-2-25 11:24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