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以下是引用kkk在2004-5-6 4:49:00的发言: 可总有迫不得已的事
没有啊,都过去了...
碰见就打个招呼啊,没什么大不了的~~
完全不会....
最好永远不见面~~
應該不刻意去找的話是見不到的了。。。
其實分手就是緣分已盡,,再見又何必,,,引來惆悵又何苦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排行榜|小黑屋|Archiver|UKER.net ( 沪ICP备11021479号-1 )
GMT+8, 2025-4-27 07:32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