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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娱乐] 英伦随笔:伦敦居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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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 17: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伦敦无疑是个国际大都会,然而,要在伦敦居住可真不易。《时代杂志》一篇评论指出,对移居外国的人来说,东京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城市,伦敦名列第二。作者说他要求重算一次。显然,他感觉伦敦才是世上最昂贵的城市。
  
    文章称:伦敦的房地产就跟英国小报第三版的美女一样(英国八卦小报的第三版习惯刊登上空美女照片),膨胀到荒谬的地步。三个月前有个商人,花了二千七百万英镑(约三亿七千八百万港元)在车路士区买一层公寓,普通百姓—护士、教师、石油大王—几乎住不起这里。
  
    住宅这么贵,也许可考虑住进汽车里。不过,伦敦市中心一个停车位,刚以十万英镑(约一百四十万港元)售出!
  
    伦敦的物价确实贵死人!
  
    作者说,早上喝一杯柳橙汁的话,就别算度假了。矿泉水也要卖四镑(约五十六港元)。一个餐厅做的三文治卖八英镑,或者一趟出租车到机场要六十英镑(约八百四十港元)!
  
    在伦敦即使会看《欧洲歌唱大赛》和《新鲜王子妙事多》,后者是NBC出品,由威尔史密斯主演的影集,自一九九○年播出至一九九六年,可人民要向ZF买一年一百二十一英镑的电视执照才看得到。
  
    伦敦的物价的确令人咋舌,有节俭者从不上餐厅,不看首轮电影,有些甚至把午餐变成两道菜—“滴答薄荷糖”加一杯水。他们传达的讯息是:在伦敦过日子很轻易,只要你不做任何方便或享乐的事。
  
    作者说他发誓要用十美元在伦敦过一天。买了地铁票(八点零二美元)和一杯咖啡(三点四六美元)之后,他发现非寻求协助不可,于是打电话给《福洛莫斯伦敦指南:一天花九十美元起》的作者唐纳欧尔森,他哈哈大笑,说他原先建议一百五十美元,可出版商不想吓跑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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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 17:44 | 只看该作者
    作者再问:在伦敦讨活,可有省钱法?唐纳欧尔森爆出一阵笑声:“我想你可以睡在特拉法加广场(Trafalgar Square),天天从垃圾箱里挖一餐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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