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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同学讲完事情的经过,我就开始给她交待“后事”:“我肯定是不会交这5000英镑的,七八万人民币哪。所以,十有八九我这签证不办了,收拾东西回国。我才买的那些厨房用具和新的打印机就留给你了……”。还是我同学比我冷静,她提醒我还是先去学校国际学生中心看看有什么办法。
可老师也说这种情况是第一次碰到。可我脑子忽然闪过一个念头,眼睛一亮,问老师:“可不可以去找学校住宿处,让他们把住宿合同改一下,改成是最近才搬家的?”结果被老师严厉地批评了,他说在英国绝对不可以“作假”,这是非常严重的。他建议我明天也不用带什么罚款,过去好好解释一下,看看假如还不行学校再来想办法。
第二天去JC局还是同一个女警官,看到我憔悴的惨样儿,还没等我开口,她就笑了:“5000英镑带来了吗?”“没有。我真的不是故意要违反条令的。我确实没有看到有关7天内要来更新地址的说明”,其实本来事先想出了10分钟的台词,可我才说了1分钟就被她打断了。她说不会真的要罚你5000英镑的,但你一定要记住教训,下次再改地址记得及时过来更新。我感觉浴火重生,不停道谢。
看来,英国的JC还是挺有人情味的,不过还是提醒一点,遇事千万不要有什么歪念头,想假如当初我真的做个假的租赁合同,可能结局会截然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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