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投诉及帮助: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中英网论坛

查看: 2273|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斑竹格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3-5-8 0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水文...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切记)...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记住...你是版主...应该有主见...要懂得运用民主集中制...

11...版主与版主一定要沟通好...对一件事出现两个不同的处理结果...除了会引起版主、版副之间的尴尬外...更严重的是直接打击了版主的威信...

12...你想改革...很好!但千万别太急进...一定要先令网友充分了解你的意图和想法...




BTW...一个成熟的社区当走入良性的发展阶段后往往能够由于他的成熟和独特气质自动吸引更多的网友
     而且如果一个网友觉得这里足够吸引自己
     他可以自觉给他的朋友介绍这里
     这跟商业推广的二百五十法则是一个同样的道理
     作为一个版主应该努力在网友中间塑造一个热心、亲切、讲道义的形象
     可以说这就是版主的人格魅力
     利用你的人格魅力来吸引更多的朋友
     利用你的人格魅力团结一部分网友
     培养坛子的一些中坚力量
     然后靠这些朋友的帮助逐步塑造本坛的气质

   一个坛子的风格有很多种
   或诙谐、或沉稳、或学究
   往往会受到版主和社区管理层、坛子中坚力量他们自己的性格或者语言风格的影响
   所以身为版主应当经常要身先士卒定时写文章
   尽可能的回帖  
   激发老朋友尽可能的参与讨论
   鼓励新的网友发表自己的观点


社区的矛盾经常会体现在删帖和网友之间对事物看法不同上
删帖的尺寸把握不好
会极大的伤害网友参与的热情
甚至会导致坛子的分裂
中坚力量负气出走
导致人气急剧衰落

版主要处理好的一个矛盾也是老网友和新网友的矛盾  
往往老网友由于进入社区时间久了
有了固定的圈子
网友很难接受新的网友
而新的网友往往会感觉到社区老网友的冷漠
这样也会影响社区的发展
因为一个社区不经常吐故纳新
也不会很好的发展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顶 踩
2#
发表于 2003-5-10 01:14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3#
发表于 2003-5-9 21:48 | 只看该作者
我同意~
4#
发表于 2003-5-9 18:2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好,一个好的论坛管理运做就象一台机器一样,需要每个部分的紧密配合,而斑竹则是这台机器各个环节的枢纽,任何一个环节上的疏忽,都会影响整个论坛的发展。论坛是大家网上的家,斑竹是这个大家庭的管家,需要为很多琐碎的小事情操心,这就是斑竹的义务。这篇文章很值得UKER的管理层借鉴....
5#
 楼主| 发表于 2003-5-9 06:46 | 只看该作者
斑竹都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切为了客人...
6#
 楼主| 发表于 2003-5-9 04:09 | 只看该作者
斑竹应该做到以上所说的...

应该是一定要做到...

否则...当什么斑竹呢...
7#
发表于 2003-5-9 04:49 | 只看该作者
Excellent!
8#
发表于 2003-5-8 18:42 | 只看该作者
厉害总结这么多!
不过可以鉴戒哦!
9#
发表于 2003-5-8 18:43 | 只看该作者
厉害总结这么多!
不过可以鉴戒哦!
10#
发表于 2003-5-8 17:33 | 只看该作者
好长啊!不过很有道理!我会努力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本版积分规则

QQ|排行榜|小黑屋|Archiver|UKER.net ( 沪ICP备11021479号-1  

GMT+8, 2024-12-23 14:14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