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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十大通法连载8:分解法之道理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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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0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创新十大通法连载8:分解法之道理与理念
    “一尺之椎,日截其半,万世不竭”,一切事物都是可分的。
    在军事竞争中,分隔包围,便于各个击破。
    在企业经营中,划小核算单位,利于考核,便于使激励机制发挥作用。
    在学术研究中,分解课题,便于调动、分配科研力量,提高研究效率。
    分割、分隔、分析、分配、分解,分解法的主要特点在于“分”。
    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分析是为了更好地综合,综合是为了更好地再分析。“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脱胎于军事,却道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分是为了合,合孕育着分。
    策划首先是反映客观规律。所以,策划离不开分析、分解。
    在商务策划中,分解法多用于如下几个方面:
    一、        将概念分解出外延
    例如,将“百姓”概念分解出“百家姓”。使认识得以从抽象发展到具体。
    二、        将大的步骤分解出小的步骤
    例如,将“作文”分解出多个步骤,其中,第二步为“起草提纲”;
    将“起草提纲”分解成多个步骤,其中,最后一步是“点题”。这种步骤分解,就象决策环系的情形一样。使认识得以从宏观发展到微观。
    三、        将人群分解成多个部分
    例如,军队建制中的“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组”。使人力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四、        将事务分解成多个方面
    例如,企业事务分解成“产”、“供”、“销”、“存”。使治理有条不紊。
    就象记叙文要素那样,事物具有时间、空间、人物、事件四个主要要素,分解法的着眼点也多在这四个方面。
    事物的规律往往藏在深处,不易被发现,只有分解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能发现事物的本质。
    引自史宪文著WBSA商务策划师认证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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