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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感悟] 【转】南安普顿大学海商法课堂学习纪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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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1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真的是时光飞逝,随着最后一门考试海上保险法在上周二(6月2日)结束,我的南安普顿大学“课程学习”阶段也就随之结束了。接下来的生活将是非常自主地撰写硕士毕业论文的时间,直到9月30日。

其实在复习考试的过程中就一直在思考,自己的这篇《南安普顿海商法学习纪实·下》应该何时写,如何写。我曾在上篇纪实中许诺一定要介绍下半年的学习经历以及复习迎考的心得,所以承诺一定要做到,但什么时候落笔开始记录自己的心得却让我思考良久。毕竟,成绩要等到两周后才知晓,在这之前就介绍自己的复习经验,如果最后考试结果不甚理想,那未免成了夸夸其谈的典型而且对于阅读这篇文章的人,特别是用以借鉴的人来说则是不甚负责的一种行为。但最后我还是经不住几位朋友的劝说,而且确实考虑到一来趁着对过往的日子记忆犹新,二来这个时候是今年绝大多数申请者最终决定学校的时间,确实希望这篇文章对于即将决定接受Offer的同学来说能够产生帮助,所以最终决定还是现在来写。

首先是第二阶段的学习情况介绍。有老师授课的时间是从1月初结束圣诞假期开始到3月中旬开始复活节假期,复活节假期之后只有部分为结束的课程会再上一到两周。那两个多月的日子其实对于我来说与圣诞节前没什么两样,一样的课前预习,一样的阅读大量的案例和书籍。唯一感到不同的就是,可能随着逐渐适应并习惯这样的一种生活,对于与同学讨论在预习中所遇到的疑惑以及在课上及课后向老师请教问题的次数在不断地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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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0 | 只看该作者
在这我倒是愿意分门别类的介绍一下我所学习的每一门课程载第二阶段的大概情况: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主要所讲授的是有关提单和海牙维斯比规则的问题,因为有关租约的课程是在圣诞节前就基本学习完毕的。其实在后来的复习阶段我和我的同学们才普遍发现,提单所学习的内容要远远比租约多而复杂,而且也是最后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所以在这里的建议是,一定要做好课前预习和课堂笔记,阅读老师要求和你自己觉得应该阅读的资料并尝试着记住每一章节的重点知识。如果真的能做到这点,到最后复习的时候不至于因为不记得自己所学过的一切而手忙脚乱。我在这里倒是愿意推荐基本书,无论是平时学习还是考前复习都是大有裨益的,除了John Willson的Carriage of Goods by Sea之外,Steven Girvin的Carriage of Goods by Sea相比较起来则更加细节,更加丰富。凡是用过此书的同学都是赞不绝口的,我也最后狠心花了一百胖子买了一本二手书(原价350镑)。当然另外还有Aiken的Bills of Lading和有关租约的Scruton on Charterparty and Bill of Lading以及Time Charters和Voyage Char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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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1 | 只看该作者
Marine Insurance在我看来同样是在第二阶段学习对于考试抑或是未来从业最为重要的部分:船壳保险(Hull and Machinery Insurance)和货物保险(Cargo insurance)。当然,除此之外还包括再保险(Reinsurance)、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代位求偿(Subrogation)、船东互保协会(P&I Club)、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战争险(War Risks Insurance)以及保险费(Premium)。最后两项这学习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安排货物保险单独学习两周的课程导致没有上,有些遗憾。当你准备考试的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第一阶段的保险利益原则(Insurable Interest)、最大诚信原则(Utmost Good Faith)还是保证原则(Warranty),还是第二阶段所学习的上述内容,最终所服务的都是为了应用和解决有关船壳保险和货物保险的案例。因此,培养一种对于海上保险案件的思维方式也是这一年学习这门课程我所得到的最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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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1 | 只看该作者
正如我在上篇纪实中所提到的那样,Admiralty是我学习起来最头痛的一门课程,而事实也证明确实如此。Professor Nick Gaskell为我们讲授了所有第二阶段学习的课程,包括责任限制(Limitation of Liability)、海上乘客运输公约(Athens Convention)以及海事诉讼的强制执行(Enforcement of Maritime Claim)。最后这部分其实又包括了四部分:Action in rem and in personam, arrest, Freezing Injunction, Maritime and other lines。其实上课本身并不枯燥,Professor Gaskell生动幽默的教学使我不会再像第一阶段学习Dr Mikis的课程的时候偶尔打瞌睡了,但令人遗憾的是,Professor Gaskell将在8月份离开南安普顿前往澳大利亚的University of Queensland任教,所以来南安求学海商法的同学恐怕就再也难睹他的风采了。不过今后的课程将有Professor Hilton Staniland来主讲,我相信他那思辨的思考方式和解决案例的途径和方法也一定会满足学生们求知的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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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1 | 只看该作者
International Trade在第二阶段的学习对于考试来说同样是重要的,而最重要的一点,按照Professor Charles Debattista的话来说就是内容上也更加精彩和有趣了。在学习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原来其实货物买卖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重要的不仅仅是货物本身,而Documentary Duty(没想好如何用恰当的中文来翻译)对于卖方最终从银行拿到货款(Cash against Document),买方最终能够持有有效单证索赔抑或是拒绝履约(Cargo Claim and Reject Document),以及银行在审查单证是否有效并利用货物单证保护自身利益(UCP600 and Letter of Credit)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学习过程当中,如果用心的话你也会日渐发现你所选择的Carriage of Goods by Sea和International Trade是那么的紧密相连。我也可以负责任的毫不夸张地说,在Professor Debattista的精彩讲授下,你对海上货物运输单证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所起到的作用的理解是在国内甚至是国外任何一个学校都不可能领悟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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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1 | 只看该作者
刚才说了,在复活节前各科课程就基本结束了,而随着复活节假期的结束(4月17日)真正的复习迎考的日子,而且也是整个LLM过程最痛苦的日子就到来了。其实我开始复习是从结束荷法之行几天之后开始的(4月10日左右),但最后发现尽管如此将近2个月的复习时间,对于四门考试课程还是有些紧张的(有的同学只有两门甚至是一门考试,实在很无语也很羡慕)。



      我先介绍一下我的复习情况。我首先用了两周左右的时间同时把Carriage和Trade所学的知识复习甚至是重新学习了一遍。印象当中那段日子是快乐的,一是因为我很喜欢这两门课程,二是在那时觉得距离考试还远时间还充裕所以没有太大的紧迫感。但该做的复习功课都做了,而且使用两周的时间对于这两门课程来说也是合理的。接下来是复习Marine Insurance。因为同样喜欢Marine Insurance,所以心情上依旧是快乐的。但这个时候我已经发现貌似距离考试越来越近了,而且Marine Insurance是案例最多,内容也最庞杂的一门,心里在这时候已经有点急,但整体上感觉还是良好的。复习的第四周是Admiralty,日子从这时起开始变得有些痛苦了。本来就不喜欢学Admiralty,而且眼看着考试日益临近而到这个时候还没有开始准备以往的考试题目,所以因为这些未知而导致心里除了一些急躁更增添了一丝焦虑。考试周之前的最后两周是最最痛苦的,也是感觉时间过得飞快的时候。刚开始做题的时候,你的自信心会随着你看每一道以往考试题目而一次又一次的受到打击。那个时候的我也深深地怀疑自己之前的努力是否白费了,甚至怀疑自己是否能够应付得来两周之后的考试。这个时候最关键,所以一定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持镇定,相信自己的努力不会白费的,焦虑不能解决问题,而是应该鼓起勇气去克服困难。有时候甚至可以采取一点阿Q精神胜利法的方式,和其他同学交流一下,发现中外同学普遍在这个时候都不知所措。当你发现别人和你都是一个状态甚至还不如你的时候,你也就能怡然自得地回到书桌前继续玩命奋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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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1 | 只看该作者
过往的经验和教训对于后来者总是很重要的,那我想我也应该在这里做一下对于复习的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一是复习的时间更应提早一周,复习过程当中更应该惜时如金。在我看来,像我这样通篇复习是必须的,毕竟只有这样你对于这门课程的感受和把握才是整体的。有些同学是直接看过往考试题目复习,过往考试题当然是重中之重,但如果没有一个整体的知识架构的话,只凭做题来进行复习知识会有些“地基不牢”。但我所说的提前一周并且惜时如金是因为,做题并对题目进行总结是真正应考的关键,给自己更充裕的时间来准备更多的题目,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也就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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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2 | 只看该作者
第二是一定要成立学习小组。外国同学基本都有学习小组。中国同学据我所知是有两个学习小组,我的这个学习小组是混合编队,三个中国人两个韩国人一个泰国人,另外一个小组是3个中国同学,所以有些中国同学是没有学习小组的。也许有些人可能更适合自主学习,但所有有学习小组的同学普遍的共识是,在小组讨论中你会发现你自己所想不到的问题,解决你自己所不能或者不会的问题,理解你所不能理解或者不清楚的问题,掌握并记住你所应该掌握和记住的问题。因此我在这里真的强烈建议接下来前来南安普顿法学院学习海商法的中国同学一定要成立学习小组,甚至是提早成立,在之前的学习过程中就成立,而且最好是“混合编队”,这样不仅学习知识,而且还能够锻炼英语。毕竟学习并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将来能够利用所学。当你在用英文来讲述和讨论案例和问题的时候,你会发现你自然而然的已经能够熟练使用应用专业词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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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2 | 只看该作者
第三是保持充分的运动和良好的睡眠。这也是我目前对于之前复习阶段最后悔的一件事情。我在复习考试的前四周确实还能保持着每周打一次羽毛球和两到三次的游泳,但在最后的疯狂两周却是过着早出晚归泡图书馆的日子。每天靠喝咖啡和红牛度过的日子其实是很不爽的,唯一的运动成了晚饭前后和我那个韩国哥们儿一起到中国餐馆吃饭的散步,现在想想对于这样艰苦的复习过程来说,运动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也正如我前面所说,如果能够提早复习而且提早惜时如金的话,那可能我依旧能够挤出每周两到三次游泳的时间来。另外就是睡觉,不用赘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睡眠是身体的精神食粮,至少坚持7个小时以上的睡眠才有充足的精力完成一整天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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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2 | 只看该作者
第四,要到图书馆去学习。这个其实属于个人偏好。有的人喜欢在自己的房间内学习,而且很有效果,那姿势无妨。但我这将近两个月的学习几乎每天是在图书馆中度过的,而且学习效率也算是自己比较满意的。毕竟在图书馆,你可以随手查阅你所需要的资料,你可以和你的朋友同学交流复习心得,最关键的是,在那样痛并快乐的日子里面能看到在图书馆中忙碌的人们的身影会使得你自己真正地感觉到你是其中的一分子并为之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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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4:12 | 只看该作者
时间真的是过得飞快,这不单单是我的想法,也是我所有LLM同学一致的想法。到目前为止(在知晓考试结果之前),我对于自己这一年的学习是满意的。应该说,我通过这一年的学习得到了我踏出国门前所想要得到的一切,我也相信付出总是有回报的。不得不再次提到的是,只有在南安普顿学习海商法,才能有当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那样的经历,而最终(到目前为止,知晓考试结果前)你也会拥有一种真正修成正果的喜悦。



      最后未免落入俗套,但这样的俗套我想对于表达我的心情来讲是必须的,那就是感谢我所应该感谢的人。首先当然需要感谢我的父母,是他们给予我这个世界上对我最无私的爱和支持,使我在精神和物质上能够完满地完成这一年的求学求知。第二要感谢我的学习小组的成员,Song, HaeDong, Tom, Aloha和Vernasa,特别是Song,是我们一起走过了整个的复习阶段,而这段时光,这场友谊将是我毕生所值得珍惜和怀念的。第三要感谢我的老师和朋友,是他们的鼓励和关心让我从未在英伦感受到一丝的孤独。最后要感谢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和海商法研究中心以及所有的老师,是她们给我提供了这个世界上最出色最卓越的海商法团队教授给了我知识与理念,让我学有所成。



       最后还是希望这篇文章包括上篇纪实能够对将来前来南安普顿法学院学习的同学起到一点点的帮助。也同样欢迎曾经在这里学习过的前辈学长学姐能够对于此篇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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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5 08:52 | 只看该作者
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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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09:08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啊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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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7 14: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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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03: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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