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17号1000悲剧,第57条,拒签信上主要说了三点:1 怀疑我父母收入证明的真实性。2 资金来源没解释清楚怀疑是专为这次签证准备的。3 从2003年3月之后就没有再提供资金。
我事后分析觉得主要问题处在几笔存款上:2001年有一笔大额11w,2002年有一天连续存入三笔两个4w,一个2w。另外我的存款是从2001年到2003年3月的没有最近的。其他的存单都是2w左右的小额,我觉得不应该有问题。我父亲是GWY,奖金比较多,母亲承包医院,收入总共开的是11w左右。1000时提供了承包合同和我老爸上级主管单位关于奖金分配的文件。
二签作了如下的补充:1 2001年的大额11w中有7.5w是当年卖了一处房子,到房产交易中心开了一个证明,还在档案库里,把当年的房证,交易契约复印了并盖了交易中心的公章。由于当时的税费都是买房子的人交的,所以就没提供。2 2002年的三笔钱中的两个4w是转存的。到银行的核算中心把原来的利息单和存折都复印了并且照了象,可惜银行不给开证明也不在复印件上盖公章。3 我把我父亲上级单位每年拨发奖金的批条从财务室复印了,并盖了我爸单位的公章。4 又提供了从2003年3月之后的部分存款,最近的一笔是今年8月25日我1000悲剧之后存的4w,并解释说这段时间存款笔较少是因为买了一处房子和分红型的保险,并提供了买房契约和各种税费的收据以及保险单的正本,并解释说,正是因为对未来的收入有信心才会出国的同时还买房子。
麻烦大家给看看行不行,多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