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土安全局于4月4日公布了一项F-1学生OPT的新规定;近日,学生及交流访问者项目(SEVP)就这项新规定又更新了政策指导(Policy Guidance),文件长达30页,并大篇幅以相关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释。USLawChina选择与读者比较相关的部分QA编译如下:
●指定学位表(STEM)是否会增加其他的专业?
国土安全局(DHS)表示会与相关机构一起评估将来有哪些学位可能会增加到指定学位表(STEM)上。不过,DHS表示增加的学位仍然会限制在人才短缺的高科技领域,以促进美国科技上的创新和竞争。
●若学生离开公司,雇主要履行什么职责?
在学生离开或终止雇用后的48小时内,雇主必须向DSO(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指定学校代表)通报。当雇主知道学生擅自离职或未经许可5个工作日连续不工作,雇主都应该将该学生视为离开公司。
●STEM延长期终止后能否继续停留?
可以。OPT的工作许可终止后允许学生继续停留60天(grace period)。
●假如学生之前的学位在STEM之列,且申请了OPT,但现在的学位不在STEM名单中,那么该生的OPT是否仍然有效?
学生当前OPT期间的学位须是学士、硕士或者博士学位,且该学位必须在目前的STEM指定学位名单之列。这样,该学生的OPT就可以继续有效。
●OPT延长了17个月,在这期间工作许可证(EAD)到期了怎么办?
USCIS规定在OPT延长17个月的同时,学生的EAD也自动延长180天。
●学生在获得新的STEM 学位前,能否获得新的17个月 OPT延期?
不能。学生不能在获得学位前申请STEM的延期。
●I-765表是否做了相应修改?
是的。新的问题#17添加到I-765表中,要求学生申请延期时确认已获得学位。该表格要求学生提供加入了E-Verify系统的雇主姓名及其E-Verify编号。
●STEM延期被否决能否上诉?
不能。
相关链接:
STEM专业的F-1学生OPT延长到29个月
http://www.uslawchina.cn/txtview.asp?id=2017
OPT延期新规定相关问答 http://www.uslawchina.cn/txtview.asp?id=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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