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英国某校的unconditional offer of MBA, 学费加生活费约43000磅, 按15.2折算为rmb 653,600.
我的资金:
1, 美元定期: 16000,折合人民币 133,000, 98起分几笔存入,最近的离现在超过一年;
2, 自己股东帐户内: 现金: rmb170,000, 股票市值: rmb160,000 开户在2000年,分几笔存入,最近的超过一年.
3, 人民币定期:80,000, 距今5个月.
4, 和朋友投资原始股:rmb100,000, 可以拿回现金.(有协议)
5, 朋友投资借款: rmb200,000, 可以拿回现金.(有协议)
合计: 843,000
说明: 1, 资金第四和第五项是可以立即取得的,但由于没想好怎么处理"资金来源",所以暂时未拿回.
2, 我以前收入较高,一年20w以上.
3, 由于个人及家庭原因,2002-2004年不工作,没有工薪收入.
问题: 1, 呈交的资金以多少为宜,70w可以了吧?vo按啥汇率来计算?
2, 股票是不是要全抛掉,换成现金?
3, 股东帐户内的钱不算数,要存在银行才行?可这样,只有几天啊?
4, 第四第五项好不好解释,个人协议vo信吗?
5. 可否这样处理第四,第五项: 先汇入股东帐户,再和其他钱全部转出至银行,存为定期,并提供转帐时的证券公司对仗单和转帐单为证,这样可以逃避"资金来源"的怀疑? 同时, 提供以前的工资单和税单(我一个月交税过千),以强化其合理性, 同时,避开"存款不到6个月"的矛盾(我的股东帐户在4年以上).可以这样做吗?
兄弟慕名而来,恳请斑竹和各位已签过的前辈多多指点,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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