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医疗体制概况 英国目前实施的是以公立医疗服务为主私人医疗服务为辅的医疗体制。其中名为国民保健服务(National Health Service,以下简称NHS)的英国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既是英国社会福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也是英国人接受医疗服务的最主要渠道。
(一)NHS的建立及其背景
NHS建立于1948年,其理念源于二战后流行于欧洲的凯恩斯主义,是“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在对德国的社会福利进行了专门的考察与研究后,提交了建构英国社会福利政策的《贝弗里奇报告》,其中的核心原则就是把社会福利作为一项社会责任确定下来,通过建立一套以国民保险制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使由于所有公民都能平等地获得包括医疗在内的社会保障。工党领导下的英国ZF上台后正式通过立法确立了这一全民免费医疗体系,在这一体系下,每一个英国居民,都可以通过在一名全科医生(GeneralPractitioner)注册,进而获得由公立医院提供的一系列免费医疗服务。NHS建立后,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进入迅猛发展阶段,医学科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突飞猛进,科学的医疗服务框架也逐渐形成,现代NHS格局基本形成。在这一体制下,人民的健康状况得到了较大提高。英国《泰晤士报》上个世纪末一项调查显示近半数被调查的英国公民认为ZF二十世纪最大的功绩就是建立了NHS。
在布莱尔执政时期,为缓解地区独立倾向,英国开始了权利下放(devolution)进程,医疗成为中央ZF向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放权的一部分。在这几个地区分别成立了与NHS类似的独立医疗保健系统。本文所介绍的NHS限于NHS英格兰的情况。
(二)NHS的核心原则
NHS在创立伊始就确立了三项基本原则:满足每一个人的需求;免费提供服务;根据医疗需要而非患者的支付能力提供服务。
(三)NHS的管理架构
卫生部对整个NHS体系向议会负总责并负责制定有关NHS的各项政策。在卫生部之下,整个英格兰分区设立了十个策略医疗机构(Strategic Health Authorities,SHAs)主要负责监督辖区内的NHS执行情况,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发展所在地区的医疗保健服务计划;
(2)负责评估本地区医疗保健机构是否达到高水平和良性运转标准;
(3)负责增强本地医疗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使之提供更广泛的服务;
(4)监督地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将诸如改进癌症治疗等国家优先计划落实到实处。在其之下的是152家基础保健信托(Primary Care Trusts,PCTs),具体负责评估社区医疗需求并向有关NHS或私人医疗服务提供者采购医疗服务(一般采用招标方式,但实践中会更倾向公立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全科医生、牙医、医院信托、急救信托等则受委托直接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此外,另设有独立的医疗质量委员会(Care QualityCommission,CQC)监管所有公立和非公立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