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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解决新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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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7 20: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海关总署昨天公告,从7月1日开始,旅客从境外带回的物品总值超过5000元的额外商品,海关要按规定征税。

“红、绿通道”都需填写申报表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说,为加强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并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此次规定“申请通道”(“红、绿通道”)旅客都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除按照规定享有免检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

超过5000缴税才放行

“喜欢去港澳购物的内地游客可要‘收敛’点儿了,因为你的物品总价格超过5000元人民币,就要缴税了,而有的物品税后,不一定比内地便宜。”海关有关人士介绍说。

北京海关监管处林大龙处长介绍,如果发现申报表中没有申报的物品,一般物品将进行征税处理,“认定物品价值是按购物发票来鉴定,如没有发票,海关将按规定的统一市场价格鉴定。”而个人携带5万元以上物品、公司人员携带25万元以上物品没有报关的,将按走私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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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7 20:28 | 只看该作者

比如一台笔记本,是否出关要登记一下,以后回来的时候核实一下就不用缴税了?

3#
发表于 2005-6-28 05:4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知道,我的笔记本是水货,没有开发票,只开收据,怎么办?
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8 20:29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nbuser.com/discuz/viewthread.php?tid=130003&fpage=1

没关系,您可以放心了,只需要填写2份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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