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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深交所五年来首调规则 增发股设10%涨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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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7 1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昨日公布了修订后的新《交易规则》。相比原交易规则,新规对深圳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交易细则进行了统一,而对异常交易情况的监控更为严格。其中,对于ST类股票的异常波动停牌指标由之前的±15%缩窄至±12%,而深市增发股票上市首日将设有涨跌幅限制。
此次是深交所五年来首次修改交易所交易规则,新规将于2011年2月28日起正式实施。
上证所暂不修改规则
早报记者昨天了解到,上海证券交所(上证所)目前还没有相应修订安排,这也意味着今后增发股票法律在线咨询和ST股票在深交所和上证所的交易规则有着明显区别。
据了解,相较于目前使用的交易规则,本次深交所规则变动最直观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在连续竞价期间(即从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4:57的竞价方式),对深市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法律在线咨询的涨跌幅限制进行了统一,涨跌幅均为10%;而在现行的“交易规则”中,中小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有效竞价范围设置为最近成交价上下3%。
其次,深交所还取消了增发股票(包括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股票)上市首日放开涨跌幅限制的规定,按照现行交易规则,增发股票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再次,深交所取消了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在大宗交易平台上,价格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确定的规定,统一将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范围定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上下30%。而按照现行交易规则,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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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1-18 08: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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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20 16:40 | 只看该作者
帮你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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