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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刚刚结束,换新工作刚刚满一个月的小王又开始收集信息准备跳槽。谈起一个多月前的那次跳槽,小王满怀遗憾地说,只因签合同时大意,一心想找份稳定工作的她,却签了一份“项目合同”,成为了一个不知道合同截止日期的“临时工”。职场专家建议求职者,在寻找下家时切勿“投医心切”,签约时不仅要注意岗位的职责、薪资福利,还要提前了解合同性质,以免陷入被动。
入职后才发现成了临时工
小王原在某国有货运公司从事行政工作,最近萌生了跳槽的念头。正在这时,刚好有家总部在沪外的一家设计院招聘一名项目助理,年薪超过5万。在双方互相沟通以后,表示愿意接受小王为新员工。
拿到offer后,小王认为自己已经清楚了解新单位的福利待遇了,便立即向老东家辞了职。工作一星期后,人事部门通知小王签订合同,这时小王一看,傻眼了。原来新单位提供的是一份“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工作任务就是一个项目工程,并且还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
刚上岗便开始筹划跳槽
“什么时候工作是尽头呢,心里没有谱。”到新单位上班后,因为担心项目随时会结束,小王便有一种随时都会失业的焦虑,于是她便一边工作,一边瞒着单位领导同事,又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开始寻找新的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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