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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移民法雇主将面临更高的民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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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USLawChina由美国司法部发布的公告获悉,新司法部长迈克尔·穆凯西(Attorney General Michael B. Mukasey)宣布增加对违反移民法雇主的民事罚金。这项公告是与国土安全部长迈克尔·谢尔托夫(Michael Chertoff)“关于司法部与国土资源安全部共同推动新出台的边防改革”联合发布的。在此项经司法部长穆凯西和国土安全部长谢尔托夫核准的新法规中,民事罚金(civil fines)将增加5,000美金。新的法规将于2008327实施。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违反该法的雇主将被处以罚金。雇主可能因明知雇用未经认可的外国人或其他违规行为,例如不遵守职业资格认证的相关规定、未能对工作申请者进行辨别、或雇员是以获得国籍或公民身份为目的,以及伪造移民相关的文件等。关于其中任何一项违法行为,雇主都有权在判决执行前,于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参与听讼。
根据新的法规和已生效的法条,对于违反《移民与国籍法》的罚金将大幅增加。这些罚金在1999年曾进行过最近一次调整,平均调整幅度约为25%。由于该法的特别整合架构,对于“明知雇用未经认可的外国人”的罚金最少增加了100美金,由275美金增加到375美金。有些甚至增加到1,000美金;例如,对于初犯的最高罚金由2,200美金增加到3,200美金。在此整合的架构下,对于累犯的最高罚金由目前的11,000美金增加到16,000美金。以上都是针对雇用一个未经认可的外国人的罚金估算;因此,若是雇主明知故犯或继续5个未经认可的外国人,则将招致五项罚金。
该项声明将带来一系列的改革,行政部门在20078月曾声明,为了边境安全将对现行的边境法规进行修改,以提高内部工作的执行力,改善目前的移民体系。除增加民事罚金外,在此声明中还提及其他的处罚办法,包括展开起诉检举、驱逐违法的外国人、简化现行“客座工(guest worker)”项目、以及西南边境动议案(Southwest Border Enforcement Init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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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写 Cherry 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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