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年的master,需要34w资金。我的资金情况如下,各位兄弟姐妹帮我看一下。
1. 我的存款:23w ( 2005年1月前:17w, 之后:7w)----- 我的工作收入证明;年薪约8w
2. 担保人(我爸)存款:30w (2005年1月前:25w, 之后:5w)-----我爸的工作收入证明:年薪约:5.5w
3. 以上存款都是零星, 小笔存入的.
我的问题是:
1. 今年1月后存入的12w (7+5) 能作资金证明吗?
2. 如果今年内的存款不能算. 我6个月以上存款总额: 42 w (17+25), 少吗?
3. 听说, 为显示担保人在提供资金后生活质量不会受到影响, 应提供较多的资金证明? 我爸年薪5.5w, 提供15w给我. 这样的情况下, 是否有必要将我爸的国债/基金 作为辅助材料?
4. 还是说, 太多了反而会引起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