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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英国留学综合论坛版主申请和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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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1 1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英国留学综合论坛版主申请和管理条例  

        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英国留学综合论坛的热爱, 论坛稳定健康地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当然也离不开一支良好的管理队伍。亲爱的朋友, 您是否愿意为论坛出一份力量,加入到版主,加入到为大家服务的行列呢?  或者您已经是英国留学综合论坛的一名版主了,那么您是否按要求去做了呢? 首先,让我们一起了解英国留学综合论坛版主申请和管理的相关事项吧。


·版主的申请条件:

1.版主申请人必须是年满十八岁而且是本网站的注册用户。
2.思想健康,热爱英国留学综合论坛,较强的责任感,能以身作则。
3.热情、耐心、善于沟通和交流。
4.有一定的相关版面的专业或业务能力。
5.有较充裕、固定时间的上网条件(每周至少4天在论坛出现,每天1-2小时,及时处理和管理相关帖子)。
6.申请版主者必须在所申请版至少有20篇自己发表的有内容的不属于灌水性质的文章。
7.申请者主动到“站务及论坛”版块提出申请,并说明申请理由,自身的优势、条件、奋斗目标以及对论坛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等。


·版主的任命过程:

1.新开的论坛一般由申请者做头任版主。
2.如果您对某一分论坛的主题感兴趣,并希望成为它的版主,首先要看清并完全接受上面提到的对版主的要求。
3.如果您从来没有或很少在该论坛发言,则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暂定为2周),在该段时间里,每天以普通会员身份在该论坛积极发言,且发贴有意义,充分展现自己,也让管理人员及其他会友有一个认识您的机会。
4.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或之后,申请者主动到“站务及论坛”版块提出申请。
5. 现任版主将考察您的表现,决定是否任免,若同意则提交总版主,完成新版主的任命,在公告栏发公告。
6. 新版主上任后头1个月是试用期,权限不大,在此期间若表现不佳,可随时撤换。
7.为减轻压力,避免版主精力分散,原则上一个人只能在一个版块担任版主。
8.因每个论坛的版竹位置有限(一般不超过4-5个),对于因名额限制无法上任的将作为版竹的候选人,必要的时候根据其表现由会员选举、调换人选。


·版主试用期(实习斑主)

1.英国留学综合论坛对申请版主的会员实行见习制度.
2.会员在提交斑主申请的确认后会有1个月观察试用期,在这段时间内,新版主必须证明自己有一定的时间,能力,责任心和工作热情.
3.实习版主在自己的管理版块内有删帖,转帖,固顶等各项和正式斑主同等的权限.
4.在实习期内,若表现不佳,管理员可随时撤消起实习斑主的头衔和权限。
5.实习期满后, 论坛总斑主和其他正式斑主,在版主会议室中对其审核和讨论后,以投票决定是否批准起是否转正为正式版主。(所属分类版块至少2/3通过)


·版主职责和权限

1.维护好版块正常秩序,融洽和谐的气氛。
2.积极、热情地欢迎新会员的加入,让新来的朋友感受到家的温暖,留下良好印象,喜欢旺旺。
3.积极、热情地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回复解答相关的问题。
4.善于用心思策划本版块的活动,鼓励会员的积极性。
5.对本版块贴子进行合适地删除、编辑、封锁、转移、修改、置顶等相关操作。
6.不定期地将本版块中优秀的好贴子放入论坛精华区中。
7.及时理智地解决版块内出现的争论和纠纷,并加以正确引导。
8.对违反论坛规则的会员,善用短信息适当地好言相劝、警告。
9.执行权限的时候要求公平、公正。
10.经常与其他管理人员或斑主进行交流讨论,相互借鉴好的管理方法和经验。
11.关心论坛发展,对论坛的现状或管理措施积极提建设性意见。
12.积极发掘有能力的优秀人才,加强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
13.严禁将拥有斑主权限的注册名交由他人使用。


·版主规章和义务

1.无特殊情况,版主不可超过1周时间不发帖。
2.斑主有事情不能行使管理义务时,严格实行事先请假制度,假期一般不超过2个月。
3.所负责的版块尽量避免出现无人过问的贴子,即使本人不能回复,也最好跟贴说明一下情况,加强与普通会员的交流。
4.及时对公告类的、重要的或热门的话题置顶,过期后,回复原位。
5.筛选出论坛中的好帖,收入精华。
6.将违反《英国留学综合论坛严禁发表内容》的贴子采用“删除话题”的功能,直接删除。
7.对垃圾广告或无意义的、错发的帖子,可直接删除或移至“暂是存放夹”。
8.对于不属于本版块的贴子可以通过“转移话题”功能,将其转入到相关的合适版块,有必要的时候,需一短信息通知作者其帖已被转移至何处。
9.版块中如果有二个以上主题、内容相同的贴子,只保留一个。
10.对于已经没有在继续讨论下去的帖,可以回贴做个简单小结,然后锁定话题。
11.没有进步就是退步,论坛的成长,需要斑竹的不懈努力、细心维护和潜心揣摩,吸引网友的参与。


·版主的退出和免职

1.由于版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工作环境改变、为了学习或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兴趣改变等),在一定时间或永久不能参加论坛工作,可以在管理会议室申请非永久性和永久性退出斑主职位。
2.非永久性退出的版主,将随时被欢迎进入版主队伍,不需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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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3-4-14 02:2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申请总版主吗?不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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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4-14 02:3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的支持和热心!总斑竹我们只有1个,但是现在还没有人。这个职务我们会在论坛到了一定的时期再考虑人选,主要是看对论坛的贡献度。如果你能把斑竹做好,我们回优先考虑你的!
4#
发表于 2003-4-15 22:43 | 只看该作者
我相信我可以做到!我申请的是《Southampton校友》板块的斑竹!请予以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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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8 03:5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希望能成为本论坛的总版主,我会积极做出努力的,管理员尽可拭目以待~~
6#
发表于 2003-6-30 18:13 | 只看该作者
那么现在 uker的总斑竹
到底是谁???
有人选了吗?
7#
发表于 2003-7-1 05:1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bettyim在2003-6-30 10:13:22的发言:
那么现在 uker的总斑竹
到底是谁???
有人选了吗?

就是你楼上阿。
8#
发表于 2003-7-19 22:35 | 只看该作者
确实称职的说!!
9#
发表于 2003-7-21 21:1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
10#
发表于 2003-8-10 08:55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我要混出名堂来很有难度呀~~ 这么多前辈~ 谁给我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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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06:4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时间好长了哦

哪个时候还米偶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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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9 08:10 | 只看该作者

恩恩~~~~~

我认真仔细地研究了~

很感谢UKER给我这样的机会~

我一定会尽心尽力的~~~~~

再次感谢UKER对我的栽培~

13#
发表于 2004-5-29 08:12 | 只看该作者
Trista 恭喜,蜘蛛侠——斑竹。
14#
发表于 2004-5-29 09:0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ttpig在2004-5-29 0:12:00的发言: Trista 恭喜,蜘蛛侠——斑竹。

呵呵~~~

谢谢~~~~~~

是青蜂侠啊~偶天天去百合花灌水的说~~~~

15#
发表于 2004-10-18 23:22 | 只看该作者

提问!

关于发带颜色帖子的问题

恩 刚开始做实习斑竹的时候是可以发彩色标题帖的

因为当时没有需要就很少使用 但是今天想发的时候突然看到我好象没有这个权限了

55555555555 请问是不是一定要转正以后才能做色彩帖子呢! (当时申请斑竹的时候我写明了希望一直做实习斑竹 只要权限一样就不要求一定要给我转正的 呜 呜 呜 呜 呜……)

ps:因为不想开个新帖子 所以在此跟贴 如有不便 敬请见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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