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岛日报记者旧金山报道) ##被过滤##团体因为被拒绝参加农历新年街会和巡游,控告主办单位旧金山中华总商会歧视和侵犯民权一案,旧金山高等法院法官本周一作出裁决称,中华总商会(下文简称商会)受到宪法保护,有权力拒绝街会和巡游申请者,并无侵犯##被过滤##民权。
原告##被过滤##团体在案中提出了三项控诉,第一和第三指控商会拒绝##被过滤##参与巡游和街会是违反了市府的反歧视条例,以及市府在资助小区组织拨款合约中的反歧视内容。第二指控指被告侵犯原告的民权。
法官圭达奇(Ronald Quidachay)前日颁布的裁决指出,基于六大理由,被告侵犯原告民权的指控并不成立。首先,原告并不能证明由于被告拒绝其参与巡游申请而遭受伤害﹔其次,被告有充分理由证明由于原告过去参与巡游和街会做出干扰行为,因此可以拒绝今年的申请﹔第三,被告可以行使宪法保障的##被过滤##权而拒绝原告参加巡游﹔第四,被告拒绝原告参加街会的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障﹔第五,原告混合街会和巡游两个活动﹔最后,原告未能证明其要求维护了大众利益,相反更能体现大众利益受保障的,是维护被告的##被过滤##权。
法官同时否决被告撤销第一和第三控诉的要求,指其技术理由不成立。法官也裁定原告应支付本案讼费。
正在香港的中华总商会顾问白兰透过长途电话向本报表示,十分感激法庭的裁决,证明道理是在总商会。白兰说,农历新年大巡游及各项庆祝活动,都是由大量义工推动下举办的,十分不容易才办得有声有色,庆会目的是宣扬中国文化,繁荣华埠,不容别有用心者把它政治化。
她进一步表示,商会下一步是准备向对方追讨诉讼费用,及应付对方可能提出的上诉。至截稿时,本报未能与##被过滤##代表方面取得联系。
##被过滤##团体以旧金山居民Eva Chuk等原告代表,以旧金山纳税人的身分,控告旧金山中华总商会违反了州府的反歧视法例,违反了市府拨款给小区组织时所签下的拨款合约中,不能有歧视行为的内容,并要求法庭颁发临时禁制令,中止市府拨款7万7200元的经费资助给中华总商会。该要求于2月1日遭法官否决。在2月11日的巡游如期举行后,##被过滤##于2月23日再次提出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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