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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汇管理部的网站上面说:
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自费留学人员应当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3个工作日),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及规定的有效凭证到外汇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
(一)规定的有效凭证:1、购汇申请书;2、明确写明姓名、攻读何种学位的##被过滤##;3、明确写明姓名的校方出具的费用通知单及学校账户、地址;4、已办妥前往国家的有效学生签证的护照;5、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上述第2、3项需向银行提供翻译件。
我的问题是,南安寄给我的材料中写到费用的是助签函(acceptance)和一份费用清单,但是费用清单没有明确写申请者的名字,相信别人的也和我的一样,这样的话去换汇有没有什么问题?另外也没有账户!虽然票汇不用账户,但是批汇时会不会有问题,谢谢。
如果没有问题,我是不是只用翻译acceptance了,因为上面有我的姓名,攻读何种学位,学费,生活费水平,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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