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英航手提行李新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danayan1981 时间: 2008-1-10 11:36 标题: 英航手提行李新规定 英航手提行李新规定,从2008年1月7日起,
由London Heathrow London City Aberdeen Edinburgh Glasgow Manchester 出发或者转机的乘客,将允许携带2件手提行李。 一件手提行李的规定,仍将在一些机场执行,如: Gatwick,Jersey,Newcastle,Newquay。在以上机场出发或者转机的乘客都将允许一件手提行李。 乘坐英航的旅客可以世界范围内和以上提及的6个英国国内机场携带一件不大于56 cm x 45 cm x 25 cm (22 inches x 17.5 inches x 9.85 inches)(包括轮子,插袋,把手)。除此以外,还可以携带一只公文包或者是笔记本包同等大小的包。总重量不得超过23公斤,并且旅客可以自行将提起将其存放在机舱上方的行李箱中。 携带液体数量如机场安检所示,旅客必须确定所携带的液体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且要装在干净,透明的封口塑料袋中。塑料袋大小不超过20cmx20cm。乘坐代码共享航班的乘客请向承运航空公司确认行李规定。 如果旅客的手提行李大小超过此规定,他们将被要求重新打包行李。这将可能带来不必要的延误。如果乘客有大件电子物件在手提行李中,如:笔记本,数码相机等。请确保其能从行李中方便的取出并接受x光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