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一间房子,一个master当二房东,中国人,他自己也住里面
要住进去的话他要求签合同,交deposit,这个合同应该就是他和大房东签的那份改改而已,他说没就是正式一点,让大家都放个心,
俺知道二房东其实是没有权力要求签什么租房合同的,但是既然相中了人家的房子,那也没办法直接顶回去不签的,而且看样子那房东也还没长什么坏心眼出来,
所以就是想问问各位大大,如果俺签了合同,交完deposit,后面万一出现什么问题把情况搞僵了的话,是个什么景象,怎么个处理法?这份合同处于什么地位?私了or公断?还有到时毕竟deposit的银子在他手里捏着,想拿回来也要他愿意给才行,有机会变这种被动处境为主动吗?
问的比较细,主要是没找过陌生二房东租过房,各位有经验的麻烦指点一二,感激不尽!!!
拜上
签合同并不是有没有权利的问题,合同只是当事人双方的一个事先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可以依据合同事先规定的条例进行处罚或赔偿。你的这个二房东要跟你签合同,正是证明了他事先想跟你说清楚,不想乱扣你钱的,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他跟房东签的合同与你无关,那是说明他要对房子向原房东负责,而他要跟你签的合同是要求你在居住期间对房子好好保护负责,是一种约束你的行为罢了,并不一定是把原来的合同改改而已。
你要交的deposit是作为押金,一旦你对房子中任何东西破坏了,这部分钱是要用来进行补偿的,这也是用来约束你好好居住,爱护住所的常用手段,搬家时是否被退还要看你自己,而不是看房东有没有坏心眼。
其实这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你总不能自己打坏了东西让别人买单吧?别人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拿着你的钱不给。楼主首先要端正态度,本着相互体谅,相互理解的心情看待这个问题,不然即使你住进去,大家一个屋檐地下,磕磕碰碰的小事情总是不能避免的,你也不会住着舒服的,还是事先把各种事说明白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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