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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担保金中有妈妈以我的名义存的钱,可以吗? [打印本页]

作者: Buko    时间: 2004-9-29 01:00
标题: 我的担保金中有妈妈以我的名义存的钱,可以吗?
我的担保金都是01年和02年存的,有两笔是妈妈以我的名义存的,也就是户名是我的名字,这可以作为担保金吗?还有,我这些担保今都超过两年了,要解释吗?谢谢!
作者: oldpanda    时间: 2004-10-1 08:50
可以就说是你妈给你的,直说没事
作者: 瞳瞳    时间: 2004-10-1 11:35

我那时,30万的担保金都是我自己的名字.

有亲属证明在,没有关系的.

因为你的父母是你的经济担保人.所以以你的名字存的钱,可以由父母的收入证明来解释.

两年的存期当然好啦,不需要另外解释为什么是2年

跟一年的那些一样的解释就好.

规定不是死的, 不是说存期一定要是1年或者几个月的.

我记得条例上是说起码要6个月以上,而没有规定一定是6个月吧.


作者: Buko    时间: 2004-10-3 00:33
楼上的,好谢谢你.具体怎么解释呢?都是工资,这样说就可以了吗?!事实就都是工资!
作者: 月光海岸    时间: 2004-10-3 11:55

开收入证明阿

单位出示的收入证明

UKER有模版的。你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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