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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说法怎不一致呢? [打印本页]

作者: saner33    时间: 2003-6-27 18:31
标题: 说法怎不一致呢?
各位,我在TIGTAG上看到BLABO回复一人帖子时说国债不能作为资金证明 但是YEAR给我的回复又说行 到底行还是不行啊~~~
作者: year    时间: 2003-6-27 18:33
只有凭证是国债可以
其他的都不可以
作者: saner33    时间: 2003-6-27 18:37
没听大懂呐~~
定期存单不是最好的么?
我用国债代替定期存单有什么问题么?签证官承认这个么?
谢了
作者: year    时间: 2003-6-27 18:40
国债分很多种的
凭证式国债就可以作为签证时候的资金证明
作者: cat-nan    时间: 2003-6-27 18:44
引用一下:“国债
使馆方面虽然说对于国债是什么形式的没有具体的要求
国债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记名国债又分为记帐式和凭证式两种
我们签证的时候不能用不记名式国债,因为看不出所有者
同时因为记帐式国债有比较强的流通性和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所以不要作为资金证明为好.但是可以作为资金来源解释或者是辅助证明.而不记民国债的证明作用就比较小了.
所以银行通常只给凭证式国债开证明而签证的时候也最好要凭证式国债”

作者: saner33    时间: 2003-6-27 18:47
那就是说只要是凭证式的国债就能去签证,签证官不为难你是么。。。
作者: cat-nan    时间: 2003-6-27 18:51
我的资金里也有凭证式国债。
我想是可以的,不过可以再问问year他们。
作者: year    时间: 2003-6-27 18:54
可以的
作者: srassras    时间: 2003-6-28 04:54
绝对可以~~我就有几张国债
不过不是所有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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