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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读小故事,学习好玩的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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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kiwa0203
时间:
2011-1-15 23:56
标题:
读小故事,学习好玩的经济学原理。
1、纳什均衡理论
一农户在杀鸡前的晚上喂鸡,不经意地说:快吃吧,这是你最后一顿!第二日,见鸡已躺倒并留遗书:爷已吃老鼠药,你们别想吃爷了,爷也不是好惹的。
当对手知道了你的决定之后,就能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所以保密、信息安全很重要。
2、约束条件
鱼说:我时时刻刻睁开眼睛,就是为了能让你永远在我眼中! 水说:我时时刻刻流淌不息,就是为了能永远把你拥抱!! 锅说:都快熟了,还这么贫!
约束条件变了,原来的收益,一下子都变为成本。生命如果架在锅上,成本自然也就很高了。
3、机会成本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背着炸弹,到银行看看。JC为你准备了一副手铐,狱长为你张罗一床毛毯,生活的烦恼向记者说说,抢劫的细节跟JC谈谈。
你要得到一些东西,就得放弃另一些东西。在经济学里,这叫机会成本。
4、方向
葛优吃饭途中上厕所,回来后裤子湿了。朋友问:裤子怎么湿了?葛优答:经常!朋友不解。葛优说:经常是旁边的人撒着尿,突然转过身来大叫:嘿!这不是葛优吗?!
投资已经过半之后,如果要改变投资方向或暂停投资,都是一个颇为困难的事儿。
5、1+1>2
为什么说结婚是1+1>2?
一是指1+1之后多出一个小孩,达到了人类繁衍社会目的。二是两个人结婚之后,可以产生协同效应。比如减少一方在追求另外一方时发生的高额费用,如鲜花、衣物,而且婚后住房成本可以减半等等。
协同效应,本来指两家公司合并之后,如果重组得当,能够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从而产生更大的效益。两个人结婚之后,也可以产生协同效应。如笑话所说,鱼儿上钩之后,自然就不用再喂鱼饵了。当然,即使结婚后还会发生鱼饵费用,也属于内部关联交易了。
6、1+1<2
为什么说离婚是1+1<2?
一是没生出小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二是没有产生协同效应,导致资产重组失败,还有可能是内部关联交易过多。
如果离婚时间较早,大抵属于信息披露不充分,因为婚前没有做好尽职调查,你以为自己买了一只蓝筹股,结果成为股东之后,发现其实是一只垃圾股,所以,一些投资高手就会在被套牢之前赶紧平仓。
如果离婚时间比较晚,大概是一方沦为了不良资产,当初看上去或许是很般配的一对,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一方成了大牛股,一方成了垃圾股,所以,最终难免被作为不良资产被剥离出去,如同陈世美抛弃秦香莲,现代社会没有了包公的狗头铡,婚姻市场的资产重组频率肯定加快了。
7、戈森法则
男人为什么喜新厌旧?
经济学上有个著名的戈森法则可以解释:同一享乐不断重复,其带来的满足感会不断递减;同一享乐不断重复,第一次和第二次所获得的满足感最大。
8、良币驱逐劣币
女人要不要回家做全职太太?
这要看做全职太太的机会成本是不是很高,也就是与做OL时的收入比较,权衡一下成本和收益。女人如果没有经济来源,很有可能沦为不良资产,最终被优良资产置换,在婚姻市场,只有“良币驱逐劣币”。同时要明确一点,女人的家务劳动应该视为家庭收入,因为同样的家务,如果请家政工来做的话,是要算做支出的。
9、夕阳&朝阳
美女厌倦了独身,老大想结婚怎么办?
如果已经错过了上市的最佳时机,成为夕阳产业之后,怕是不太好圈钱了,又或者放心不下戈森法则,干脆自己做“女钻王老五”等别人来圈……
10、亏损
男人和女人,谁更容易在感情上受伤?
所谓受伤,应该就是投入太多,收获太少,也就是产生了亏损。一个企业亏损,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没有竞争力,如果绝对优势不足的话,发掘一下自己的优势。比如说,中国企业往欧美国家卖纺织品,自然是手到擒来,如果非要往欧美卖汽车,肯定要受伤了。如果一个人能够不计亏损的话,应该就不会受伤了。当然,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在困难,只有我们的某些国有企业可以做到。
11、帕累托最优
为什么不能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
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会打破市场的均衡,有些又帅又有钱的王老五可能会形成市场垄断,从而像电信、铁路一样,成天被人骂娘。轻则引起内分泌失调,重则引起和谐社会失调。 一夫一妻制已经形成了帕累托最优。
12、自身能力
飞机上, 乌鸦对乘务员说:给爷来杯水! 猪听后也学道:给爷也来杯水! 乘务员把猪和乌鸦扔出机舱。 乌鸦笑着对猪说:傻了吧?爷会飞!
外界因素是一种约束条件,自身能力也是一种约束条件,往往更重要。所以,别人能成功的事,未必自己就能成功。
13、路径&成本
黑猩猩不小心踩了长臂猿拉的大便,长臂猿温柔细心地帮她擦洗干净后他们相爱了,别人问起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黑猩猩感慨地说:猿粪!都是猿粪哪!
路径依赖在经济学里说的是,你当下的选择是被你的前一个选择决定的,如果你要改变路径,成本将会高到你不愿意改变.
作者:
iam32212
时间:
2011-1-16 05:06
真是深入浅出啊!~~
作者:
Quentina
时间:
2011-1-17 08:49
嗯嗯 很有道理的
作者:
丶Ansel
时间:
2011-1-17 12:27
感谢LZ分享呀 不错的说
作者:
Joseph.w
时间:
2011-1-18 08:49
作者:
丶Ansel
时间:
2011-1-18 12:19
这个不错 感谢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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