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将取消原由学生本人或其他资助人为担保人的做法,强制要求英国的学校作为所招留学生的担保人,以入学许可确认函(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Studies)为担保证明。此函亦是申请学生签证的必备材料。
二、关于招生许可证
英国学校如欲招收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以外国家的学生,需向边境署申请新的许可证,作为该校具备教育资格和担保资格的证明。原由英国“创新、大学和技能部”(Department for Innovation, Universities and Skills)颁发的教育和培训机构注册证明(Register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roviders)将不再有效,且不能自动替换为边境署颁发的许可证。
●出现下列情况时,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边境署报告:接受继续教育(Further Education)和英语语言教育(English Language Colleges)的学生旷课超过2周,接受高等教育(High Education)的学生10次未与老师交流互动,如缺课或未交作业;学生退出现学课程或退校;学生持学生签证抵英后推迟到校学习;学生学习期间发生的任何重大变更,如缩短学习课程等;
●保管必要的认证文书;
●向留学生提供符合边境署要求的课程;
●遵守计分制法律和法规;
●同边境署合作。
四、关于课程要求
边境署规定,招收留学生学校的课程设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资格框架(National Qualificati##被过滤## Framework)所规定的3级水平及以上。如系语言学校,课程至少要达到欧洲英语语言教学与评估共同纲领(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 for English Language)规定的A2级水平。如课程为课堂学习和工作相结合,需保证工作时间少于全部课程的50%。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学校,将被吊销担保和招生资格。
五、关于学生签证申请
计分制生效后,先前学生签证的10个种类,即Students、 Sandwich Students、Writing Up A Thesis、 Re-sit Of Examinati##被过滤##、Bar Students、 Music Students、 Pupillage、 Welbeck College、Association Of American Study Abroad Programms和Pestalozzi Children’s Trust将被合并为普通学生签证(General Student)和儿童学生签证(Child Student)两类。